黃帝問於岐伯曰:願聞五藏之航,出於背者。岐伯曰:胸中大胸在押骨之端,肺份在三焦①之間,心腦在五焦之間,隔份在七焦之間,肝翁在九焦之間,脾份在十一焦之間,腎胞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則欲得而驗之,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腦也。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氣盛剛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考,毋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具火滅也。 ①焦:《太素》與《素問·血氣形志篇》王冰注引《靈樞》及《中法》作"椎"。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