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旨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此叔和自揭其編述以下諸篇之由。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 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此疑太陽下編首條末節之互意,叔和以不可汗類此,倫序 難曉,似此者皆當缺疑可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五臟皆有動氣,詳見難經,在右,以肺言也。不可發汗,內証也。衄渴煩吐,皆見太陽上編。 蓋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腰內,行少陰心主之前,而其臟通竅於鼻,所以有諸証之變見如此。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 在左,肝之內証也。肝屬少陽,其脈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 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主風,故頭眩也。汗不止者,肝納血,血之液為汗,迫汗則肝不納血。 血不歸經,故液有出而無斂也。筋惕肉 者,筋賴血以榮,血虛則榮衰,汗多則亡陽而亡津液。 所以然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 在上,心之內証也。氣上沖正在心端者,心屬火而主血,腎屬水而主氣,逼汗則心虛,水能克火,故腎乘心之虛欲上凌之也。而心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腹,腎足少陰之別。 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然則上沖之氣,亦當正在心端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暈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在下,腎之內証也。無汗者,腎水臟,在時為冬,陰沉在下,其主閉藏,其經少血也。大煩 者,強發其汗則水乾,火無製也。骨節苦疼,目暈者,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水乾則骨枯,而瞳子無榮養也。惡寒者,腎合太陽也。食則反吐谷不得前者,王冰曰,病嘔而吐,食久反出,是 無水也。此之謂也。難經動氣有五,此言四臟而無脾,豈以脾不與四臟同禁邪。抑欲人與四臟同推也。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 臥,不能自溫。 咽門乃胃之系,而脾之脈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然則咽中閉塞者,脾胃之邪,上客於咽而作逆阻也。吐血者,脾統血而胃為之合,脾傷不能統血,故妄行上溢而從胃道出也。氣欲絕 者,亡陽也。手足為四肢,乃諸陽之本,陽欲外絕,則陰亦不能內守,陰陽不相順接而厥冷,故 畏寒而欲得 臥也。夫如此,溫之且未得,豈能自得其溫乎。 諸脈得動數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此條三節,脈經只作通長一條,不分截,今按文意,此疑是末節,其形至末,乃總全條之結句。蓋謂寒 不能自還,後節 苦滿腹中堅,與此大便難,腹中乾,三者之變雖相似,其本源則不同之意也。不如此,則上下皆不相蒙。 脈微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 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 不能自還。 此疑是上節,陽以風言,運,動也。故曰上實,謂邪氣實也。陰以裡言,寒,虛也。故曰下虛,謂裡氣虛也。微弦為虛承上起下之詞,寒 不能自還,陽亡而陰獨治也。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 虛而寒,咳而發汗。而苦滿,腹中複堅。 此當是中節,首句是承上而言咳為病加劇之詞也。數吐以下,言劇之狀也。有寒無熱二句。 申似瘧也。咳而發汗亦承上起下之詞。,謂咳屬肺,肺金寒,病則脹滿,所以反堅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小便利,失小便,肺腎二經俱病也。不可發汗,二經少血也。四肢厥冷,金水傷而土亦同敗也。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厥欲溫,緊則寒勝,不可發汗,陰陽不相順接也。聲亂咽嘶舌萎,病至少陰厥陰則厥,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而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外也。聲不得前者,聲出於肺而生於氣,氣生於腎,然則少陰腎者,聲之本,太陰肺者,聲之標,標本俱病,此又上敗而金水亦衰,合上條反覆示教之意。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逆,亦厥也。言亂,少陰衰而志喪也。目眩,厥陰衰而風亂也。蓋厥逆,無非少陰厥陰之証故也。
(一)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余糧丸,闕。 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則血虛而舍空,亂,舍空則神紛散也。陰,宗筋也。疼,液竭而失其所榮養也。
(二)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 而振。 伏皮為血,出則為汗,陰也。陰不自出,出之者,陽也。亡血,陰虛矣,寒 而振,反汗複 亡其陽也。
(三)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不得眠。 衄,鼻血也。額上,通乎鼻也。不能,謂目上瞪,不能開闔而動搖也。所以不得瞑而眠也。
(四)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膀胱蓄熱而血妄,則淋,複發汗以迫其血,則血愈不循經而愈妄,便出者,其道順故也。
(五)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 。 ,通作痙,病瘡,身疼痛,血熱表虛,非實也。發汗則表益虛,而易得重感,痙病出於重 感,故禁。
(六)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咽喉乾燥者,胃中無津液,腎水亦耗衰,少陰之脈循喉嚨也。發汗則津液愈亡,而腎水益衰。 故致戒如此,末後無發汗之變,疑有漏落,以上六條,舊本太陽中篇,今移。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 如飢,發汗則致 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此互第九篇第四條,曲致其不可誤治之詳,以重致叮嚀戒謹之意。
大法,春夏宜發汗。 此叔和推法外意,舉大概以揭言之,春夏宜發汗者,順陽事也。然傷寒,冬病也。可以此拘乎。 不可以此拘仲景肯言哉。 凡似此者,後學皆當別識,誠如此,則進道方為有益。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 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此叮嚀發汗之節度。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此叮嚀進湯之節度。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証良驗。 此示人用湯丸經權應變之宜,以上五條,疑皆叔和語。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此言便雖硬,若脈見浮,猶當從汗解。蓋互下不宜早,而曲致叮嚀之意。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此互太陽中篇第二十三條末節,而曲致叮嚀之意。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此互誤汗亡陽,而曲致其輕者之救法。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証,前有詳說。
合四証,已具太陽篇中。 以上二條,乃叔和類具篇目,指經中條冊之不能分出者而言,勉人當精詳經旨,務為通貫其義,以期盡道之意,讀者自會,則書之全求可言矣。
大法,春宜吐。 春氣上行,萬物伏藏者,皆冒土而上出,故病之發於春者,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法天道也。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此與第十六篇第三條,汗吐不同而意同,並上條亦皆叔和語,然中之為言,注的也。知注的之為中,則知中病之節度矣。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上脘,謂胃腑之口也。 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第九篇第六條,言脈乍緊,邪氣在胸中,此言乍結,客氣在胸中,緊者結之漸,結者緊之劇。 客氣即邪氣,彼則互相發而兩見輕重之意。 病,胸上諸實,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 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則利止。 諸實,總上文宿食邪氣客氣而概言之。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硬。 ,與澀同,此下六條,即前十五篇第二條以下之六條,又以不可下再出,痞硬,即結胸痞氣。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頭眩者,肺屬金,金衰不能製木,木甚則風生也。然木甚火必熾,而肺太陰之脈,行手少陰心主之前,心為火臟,所以悸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 。 腹內拘急,食不下者,厥陰肝脈挾胃,絡肝也。身熱,胃合於脾,脾主肌肉而統四肢,然則欲者,裡寒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掌握熱煩者,手少陰心之脈,抵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後廉,手心主之脈入掌中也。身上浮冷者,火敗而土無氣也。熱汗已下,汗生於血而主於心,心屬火,敗則液不斂,劇則自求救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卒,清勿切,腹脹滿,腎痺也。頭眩者,腎少陰之脈,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肝主風也。食則下清穀者,水橫溢也。心下痞者,腎主氣,其脈之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也。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上輕,以咽言,下重,以胃言,水漿不下以下,詳下重之狀也。臥則欲 身急痛者,胃主肌肉而統四肢也。下利,土敗而水無製也。蓋咽門小腸,太倉胃腑之傳送也。故應病如此,夫汗下者,法之對比也。兩比以示教,前哲之心亦甚深切矣,後學當仰體。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諸外實,指凡一切邪在表而言也。發微熱,邪入裡也。亡脈,陽內陷也。握,持也。謂當臍有熱,持而不散。蓋以熱入深者言也。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欲愈,惡水者劇。 惡,去聲,諸虛,指凡一切汗吐下後,若亡血,與精氣奪,肉脫色敗,脈不應者言也。大渴。 津液竭也。求水,陽回也。惡水,無陽也。然虛乃上文實之對,亦兩比之意。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 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此舉第十五篇第五條後二節,而複以不可下重出,下文乃言下之之變也。 微則為逆,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嚙,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水,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嚙,音孽,首二句乃總前第十五篇第五條,後兩節之兩首句,而通互其意,下之以下,言變証也。寒以虛言,故曰反汗出,身冷若冰也。不得前,猶言不能出也。舌主於心,較之聲屬脈之前條,則此為重矣,亦兩比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為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寒而,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小腹甚硬,小便則尿血也。
首三句與上條同,上條弦反在上,弦則為陰,陰者寒也。故曰微反在下,此條浮反在上,浮則為陽,陽者風也。故曰數反在下。蓋兩舉中風傷寒之本虛者,繹其變以曲致叮嚀之意。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複,正氣卻結於臟,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則必煩利不止。 皮毛相得以上,明脈之所以浮數也。煩利,亦協熱也。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此重出第十四篇第十七條之大略,以申致叮嚀之意。 嘔多,雖有陽明証,不可攻之。 此即陽明篇第三十八條重出。 太陽病,外証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此太陽上之第十七條。蓋以凡在太陽皆然,故重出以申致叮嚀之意。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硬。 陽以風言,多,猶言勝也。熱以自汗言,硬,亡津液也。 無陽陰強,大便硬者,下之則必清穀,腹滿。 陰以寒言,強,猶言多也。清穀,陰不能化也。腹滿,陰凝滯而內脹也。亦兩比對言以互 發之意。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複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污泥而死。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針則衄。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頸痛目黃,衄不可製,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咽中 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則兩目閉,貪水者,脈必厥,其聲嚶。
咽喉塞,若發汗則戰,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則裡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苔,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脈濡而緊,濡則胃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裡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複追還。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 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複發之,咽中則傷,若複下之,則兩目閉,寒多者,便清穀,熱多者,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
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難者,為危殆。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以上六條,皆不見有不可下之言,倫類不清,疑非叔和之舊,亦後人之紛亂耳,不敢強為之說,闕疑以待博識。
大法,秋宜下。 傷寒,冬病也。若謂可以春宜吐,夏宜汗,秋宜下,為大法,則三法者,其如寒之傷於冬何。 而仲景傷寒之治,大法,實不外乎三者,然則三言之意,豈不與仲景之旨相矛盾乎,嗟乎,仲景之言,經也。權在其中,三言者,不知為誰,經不經,權不權。揭三篇條目之首,與傷寒例。妄六經前之逆同,傷寒例以當簡篇前也。故削之,削之則叛經之跡泯,而三言者,以皆揭條冊首,不能削,只得存之,存之亦亂經之罪著,著與泯皆所以為狂妄戒也。後之覽者,宜鑒於斯。凡服下藥,用湯勝丸,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此亦叔和語。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三部脈皆平,血氣和可知矣,心下硬,實也。所以急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宜下之,與大承氣湯。 不欲,猶惡也。宿,陳久也。猶世俗所謂積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承上文複設問答,言脈以申明之之意。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二條亦承上文,又以脈之變者言,以詳明之之意。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實者,邪氣甚之謂也。下利瘥後,至其年月日複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其,期也。謂周其一年之月日期也。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解之,宜大承氣湯。 沉以候陰,再言沉者,謂深沉在裡陰之意也。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硬,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以下之,宜大承氣湯。 雙弦,謂左右皆然也。弦則為陰,遲則為寒,心下硬者,謂客寒結滯於膈也。大為陽虛,緊為陰勝,陽以腑言,陰以寒言,謂陰寒之邪,內實於胃腑也。
此第十卷第二十二篇,凡四十八証,前三陰三陽篇中,悉具載之。(此與第十七十八語意同。)
上記十一篇,叔和分經及述經外之餘言,附己意以撰次之,合經亦十一篇,共目二十二,以為全成仲景氏未韋之遺書者也。而第十七,十八,二十二,三篇,則又皆抱空名而擁虛位,無冊條之可檢,實則一十九篇之條冊耳,皆叔和所紀之舊額如此,世固有少此以為非仲景之全書而起其說者。嗚呼!是書也。仲景之作於建安,漢年號也。出自叔和之撰述,晉太醫令也。相去雖不甚遠。蓋已兩朝相隔矣,是仲景之全書,非仲景之全書,誠不可曉也。然縱非全是,不是全非。
斷可言也。是是非非,全責在我,反我自責,則是不是,非不非,全不全,自有可見者在也。見一焉,則仲景之所以為仲景者,可寤寐皆得全見之矣,其神其妙,又何待言,凡我同袍,尚期同勉。
脈者,天真太和之氣也。王叔和七表八裡之說,形狀浩繁,學人無條理可據,夫持脈之道。
圖不盡言,存乎心會而已,先師崔紫虛真人,面命心傳,撮其樞要,但以浮沉遲數四脈為宗,知
風氣冷熱為主病,且如
【浮】脈,有力者風,無力者虛。
【沉】脈,有力者積,無力者氣。
【遲】脈,有力者痛,無力者冷。
【數】脈,有力者熱,無力者瘡,更看三部所屬,如寸部屬上焦頭面胸膈之病,關部屬中焦肚腹之病,尺部屬下焦腰腿足之病,又看五臟六腑所主,以浮中沉表裡消息也。學人當以義理精別,不致按寸握尺之誚云:
【浮】脈,為陽,屬表,言外得病,有力主風,無力主虛,舉指在皮便見,與芤滑洪脈同。
【沉】脈,為陰,屬裡,言內得病,有力者積,無力者氣,下指按至骨方見,與弱伏濡脈同。
【遲】脈,為陰,主冷,有力者痛,與緩微澀脈同。
【數】脈,為陰,主熱,無力者瘡,與弦緊實脈同。
上焦病屬寸口脈
浮風 主頭面眼目,浮腫風寒,牙疼,口眼喎斜。
沉氣 主胸膈痞滿,咳嗽喘急,膈氣翻胃,胸痛不食。
遲冷 主嘔吐隔痞,不納水穀,虛汗拘急,疼痛不已。
數熱 主上壅煩燥,口苦咽乾,客熱煩渴,頭痛口瘡。
中焦病屬關脈
浮風 主兩臂拘攣,不能舉運,背脊筋痛,身體麻木。
沉氣 主腹膨鳴,心腹疼痛,上下關格,不思飲食。
遲冷 主 癖,痛走不定,上下攻刺,翻胃吐食。
數熱 主口渴咽乾,嘔吐霍亂,煩躁不寧。
下焦病屬尺脈
浮風 主腰痛,腿膝麻木,足脛腫痛,大便不利。
沉氣 主腳腫疼痛,下重,麻木,小便不利。
遲冷 主小腹急疼,外腎偏,大小便頻數,大便泄瀉。
數熱 主小便不通,大便秘結,腎癰,煩渴不止。
傷寒但有腳脈不死,在腳背上腕中,是沖陽脈也。有此脈則氣盛,又有大溪脈,在內踝側動脈是也。又有一脈在手虎口合谷穴,此脈盛則傷寒有汗,劉複真先生纂七表八裡之玄,集為四脈。曰風氣冷熱也。複變為八,曰虛風,積氣,痛冷,熱瘡,凡八部,以定其何部得之,則知病之所在,先生掃除冗蔓,直顯真源,得傳者,慎之寶之。
脈浮得病,宜發散,脈沉得病,宜疏利,脈遲之病,宜溫中,脈數之病,宜汗解,右寸有力者,可吐,右尺有力者,可下,左寸有力者,可汗,丈夫寸口脈須浮,關部脈須緊,尺部脈須沉。
婦人寸部脈須沉,關部脈須緩,尺部脈須浮。
醫門理法至微玄,大要胸中有轉旋,望聞問切四件事,缺一偏枯不備全。
【望】第一看他神氣色,潤枯肥瘦起和眠,活潤死枯肥是實,瘦為虛弱古今傳,謙體則知腰內痛,攢眉頭痛與頭眩,手不舉兮肩背痛,步行艱苦疼腰間,叉手按胸知內痛,按中臍腹痛相連。 但起不眠痰夾熱,貪眠虛冷使之然,面壁 身多是冷,仰身舒挺熱相煎,身面目黃脾濕熱,唇青面黑冷同煎。
【聞】第二應聲清與濁,鑒他真語及狂言,聲濁即知痰壅塞,聲清內冷是因緣,言語真誠非實熱,狂言號叫熱深堅,稱神說鬼逾牆壁,胸膈停痰証癇癲,更有病因循日久,音聲遽失命歸泉。
【問】三問病因經幾日,日間便利幾番行,飲食少多宜冷熱,更兼服過藥堪憑,飲食稍通容易治,不進之時不易寧,喜冷定知心內熱,好溫乃是臟中寒,尿色赤黃真內熱,尿清定是冷相干。
【切】切脈是居為四末,浮沉遲數病之端,四事略陳通梗概,舉隅善反一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