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急千金要方 卷二十九 針灸上

唐 孫思邈


(凡七類)

明堂三人圖第一

(仰人十四門伏人十門 側人六門) 夫病源所起,本於臟腑,臟腑之脈,並出手足,循環腹背,無所不至,往來出沒,難以測量,將欲指取其穴,非圖莫可預備之要。非灸不精,故《經》曰︰湯藥攻其內,針灸攻其外,則病無所逃矣。方知針灸之功,過半於湯藥矣。然去聖久遠,學徒蒙昧,孔穴出入,莫測經源,濟弱扶危,臨事多惑。余慨其不逮,聊因暇隙鳩集今古名醫《明堂》,以述針灸經一篇,用補私闕,庶依圖知穴,按經識分,則孔穴親疏,居然可見矣。舊《明堂》圖年代久遠,傳寫錯誤,不足指南。今一依甄權等新撰為定云爾。若依《明堂》正經人,是七尺六寸四分之身,今半之為圖,人身長三尺八寸二分。其孔穴相去亦皆半之。以五分為寸,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馬六尺為步,即江淮吳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其十二經脈,五色作之,奇經八脈以綠色為之,三人孔穴共六百五十穴,圖之於後亦睹之便令了然。仰人二百八十二穴,背人一百九十四穴,側人一百七十四穴,穴名共三百四十九,單穴四十八名,雙穴三百一名。

仰人明堂圖(四門 一百五十七穴內三十二穴單,一百二十五穴雙)

仰人頭面三十六穴遠近法第二

頭部中行,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陷容豆。 囟會,在上星後一寸陷者在頭上去上星旁一寸半。 承光,在五處後一寸,不灸。(一本言︰一寸半。) 頭第三行,臨泣,在目上 直上入髮際五分陷者中。 目窗,在臨泣後一寸。 正營,在目窗後一寸。 正面部中行,神庭,在髮際直鼻,不刺。 素,在鼻柱端。 水溝,在鼻下人中。 兌端,在唇上端。 齦交,在唇內齒上齦縫。 承漿,在頤前下唇之下。廉泉,在頷下結喉上舌本。

面部第二行,曲差,挾神庭旁一寸半,在髮際。攢竹,在眉頭陷中。 精明,在目內 外。

巨,挾鼻旁八分直瞳子。 迎香,在禾 上一寸鼻孔旁。 禾,在鼻孔下挾水溝旁五分。

面部第三行,陽白,在眉上一寸直瞳子。 承泣,在目下七分直瞳子,不灸。 四白,在目下一寸。 地倉,挾口旁四分。 大迎,在曲頷前一寸二分骨陷中動脈。 面部第四行,本 神,挾曲差旁一寸半,在髮際。(一云︰直耳上,入髮際四分。) 絲竹空,在眉後陷中,不灸。 瞳子,在目外去 五分,(一名太陽,一名前關。) 面部第五行,頭維,在額角髮際本神旁一寸半,不灸。 顴,在面鼽骨下下廉陷中。 上關,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取之。

一名客主人。 下關,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空下廉,合口有空,張口則閉。 頰車,在耳 下曲頰端陷者中。

天突,在頸結喉下五寸宛宛中。 璇璣,在天突下一寸陷中,仰而取之。 華蓋,在璇 璣下一寸陷中,仰而取之。 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 玉堂,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中。 膻中,在玉堂下一寸六分橫直兩乳間。 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

胸博第二行六穴遠近法第三

俞府,在巨骨下去璇璣旁各二寸陷者中,仰而取之。 中,在俞府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臥取之。 神藏,在 中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臥取之。靈墟,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臥取之。(墟,或作牆。) 神封,在靈墟下一寸六分。 步廊,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

胸博第三行六穴遠近法第四

氣戶,在巨骨下挾俞府兩旁各二寸陷中,仰而取之。 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 屋翳,在庫房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 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乳中,禁不灸刺。 乳根,在乳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

胸博第四行六穴遠近法第五

雲門,在巨骨下挾氣戶兩旁各二寸陷中動脈,應手舉臂取之。 中府,在雲門下一寸。

(又云︰一寸六分。)乳上三肋間動脈,應手陷中。 周榮,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取之。 食竇,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中,舉臂取之。

腹中第一行十四穴遠近法第六

鳩尾,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不可灸刺。 巨闕,在鳩尾下一寸。 上脘,在巨闕下一寸 去蔽骨三寸。 中脘,在上脘下一寸。 建裡,在中脘下一寸。 下脘,在建裡下一寸。 水 分,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 臍中,禁刺。 陰交,在臍下一寸。 氣海,在臍下一寸 半。 石門,在臍下二寸,女子不灸。 關元,在臍下三寸。 中極,在臍下四寸。 曲骨,在橫骨之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中。

腹第二行十一穴遠近法第七

幽門,在巨闕旁半寸陷中。(又心臟卷云︰挾巨闕兩邊相去各一寸。) 通谷,在幽門 下一寸。陰都,在通谷下一寸。 石關,在陰都下一寸,(一名石闕。) 商曲,在石關下一寸,(一名高曲。) 肓俞,在商曲下一寸直臍旁各五分。 中注,在肓俞下五分。 四滿,在中注下一寸。(肺臟卷云︰挾丹田。) 氣穴,在四滿下一寸。(《婦人方》上卷云︰在關 元左邊二寸是。右邊二寸,名子戶。) 大赫,在氣穴下一寸。(腎臟卷云︰在屈骨端三寸。) 橫骨,在大赫下一寸。(腎臟卷云︰名屈骨,在陰上橫骨中央宛曲,和卻月中央是。)

腹第三行十二穴遠近法第八

不容,在幽門旁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直四肋端,相去四寸, 承滿,在不容下一寸。 梁門,在承滿下一寸。 關門,在梁門下一寸,太一上。 太一,在關門下一寸。 滑 肉門,在太一下一寸。 天樞,一名長溪,去肓俞一寸半,直臍旁二寸。(脾臟卷云︰名長 谷,挾臍相去五寸。一名循際。) 外陵,在天樞下半寸,大巨上。 大巨,在臍下一寸,兩旁各二寸,長溪下二寸。 水道,在大巨下三寸。 歸來,在水道下二寸。(《外台》作 三寸。) 氣沖,在歸來下,鼠鼷上一寸。

腹第四行七穴遠近法第九

期門,在第二肋端,不容旁各一寸半,上直兩乳。 日月,在期門下五分。 腹哀,在日月下一寸半。 大橫,在腹哀下二寸,直臍旁。(《甲乙》云︰三寸。) 腹結,在大橫下一寸三分。 府舍,在腹結下三寸。 沖門,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

手太陰肺經十穴第十

少商,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中。

大泉,在手掌後陷者中。(此即太淵也。避唐祖名,當時改正,今存此名不改,恐後人將為別是一穴。)經渠,在寸口陷者中,不可灸。 列缺,在腕上一寸半,手太陰絡別走陽明。 孔 最,在脘上七寸,手太陰 也。 尺澤,在肘中,約上動脈。 俠白,在天府下,去肘五寸 動脈。 天府,在腋下三寸,不灸。 會,在臂前廉,去肩頭三寸。(《甲乙經》云︰此穴在肩部。《外台》屬大腸。《銅人經》屬三焦。)

手厥陰心主經八穴第十一

中沖,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 勞宮,在掌中央動脈。 大陵,在掌後 兩骨間。 內關,在掌後,去腕二寸,(《外台》作五寸。)手心主絡別走少陽。 間使,在掌後三寸兩筋間。 門,在掌後,去腕五寸。(《外台》云︰去內關五寸,手厥陰 也。) 曲澤,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 天泉,在腋下二寸,舉腋取之。

手少陰心經八穴第十二

少沖,在手小指內廉之端,去爪甲如韭葉。 少府,在手小指大節後陷者中,直勞宮。

(大節,一作本節。) 神門,在掌後銳骨端陷者中。 陰,在掌後動脈中,去腕半寸,手 少陰 也。 通裡,在腕後一寸,手少陰絡別走太陽。 靈道,在掌後一寸半。少海,在肘 內廉節後陷中。 極泉,在腋下筋間動脈入骨。

足太陰脾經十一穴第十三

隱白,在足大趾端內側,去爪甲如韭葉。

大都,在足大趾內本節後陷中。(肝臟卷云︰在足大趾本節內側白肉際。) 太白,在足大趾內側,核骨下陷中。 公孫,在足大趾本節後一寸,足太陰絡別走陽明。 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中。 三陰交,在內踝上八寸,骨下陷中。 漏谷,在內踝上六寸,骨下陷中,太陰絡。(《銅人經》云︰亦名太陰絡。) 地機,一名脾舍,在膝下五寸,足太陰 也。

陰陵泉,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得之。 血海,在膝臏上內廉白肉際二寸半。(一作三寸。) 箕門,在魚腹上筋間,動應手陰市內。

足陽明胃經十五穴第十四

歷兌,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內庭,在足大趾次趾外間。 陷谷,在足大趾、次趾外間本節後,去內庭二寸。沖陽,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去陷谷三寸。(一云 二寸。) 解溪,在沖陽後一寸半。 豐隆,在外踝上八寸,足陽明絡別走太陰。 下廉,一名下巨虛,在上廉下三寸。 條口,在下廉上一寸。 三里,在膝下三寸, 骨外。 巨 虛上廉,在三里下三寸。 犢鼻,在膝臏下 上,挾解大筋中。 陰市,一名陰鼎,在膝上三寸,伏兔下。 伏兔,在膝上六寸,不灸。髀關,在膝上伏兔後交分中。 梁丘,在膝上二寸兩筋間(或云三寸),足陽明 也。

伏人明堂圖(十門一百五穴內十六穴單,八十九穴雙)

伏人頭上第一行五穴遠近法第一

後頂,在百會後一寸半。 強間,在後頂後一寸半。 腦戶,在枕骨上,強間後一寸 半,不灸。 風府,在項後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不灸。 喑門,在項後髮際宛宛中。不灸。

頭上第二行三穴遠近法第二

玉枕,在絡卻後七分半,挾腦戶旁一寸三分,起肉枕骨上,入髮際三寸。 絡卻,在通天後一寸半。 天柱,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

頭上第三行三穴遠近法第三

風池,在顳 後髮際陷中。 承靈,在正營後一寸半。 腦空,在承靈後一寸半,挾 玉枕旁,枕骨下陷中,一名顳 。

伏人耳後六穴遠近法第四

顱息,在耳後青脈間。 瘈瘲脈,在耳本雞足青脈。不灸。 完骨,在耳後入髮際四分。 竅 陰,在完骨上枕骨下。 浮白,在耳後入髮際一寸。 翳風,在耳後陷中,按之

脊中第一行十一穴遠近法第五

大椎,在第一椎上陷中。 陶道,在大椎下節間。 身柱,在第三椎下節間。 神道,在第五椎下節間。 至陽,在第七椎下節間。 筋縮,在第九椎下筋間。 脊中,在第十一椎下節間。不灸。 懸樞,在第十三椎下節間。 命門,在第十四椎下節間。 腰俞,在第 二十一椎下節間。 長強,在脊 端。

脊中第二行二十一穴遠近法第六

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半陷中。 風門,一名︰熱府,在第二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肺俞,在第三椎下,兩旁各一寸半,對乳引繩度之。 心俞,在第五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膈俞,在第七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肝俞,在第九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一云︰在椎節中。) 膽俞,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旁 各一寸半。脾俞無定所,隨四季月應病,即灸藏輸是脾穴。 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中膂俞,在第二十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白環俞,在第 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半。 上,在第一空,腰髁下一寸,挾脊兩旁。 次,在第二空,挾脊陷中。 中,在第三空,挾脊陷中。 下,在第四空,挾脊陷中。 會陽,在陰尾骨兩旁。

脊中第三行十三穴遠近法第七

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旁各三寸。 魄戶,在第三椎下,兩旁各三寸。 神堂,在第五椎下,兩旁各三寸。,在肩膊內廉,挾第六椎下,兩旁各三寸。 膈關,在第七椎下,兩旁各三寸。 魂門,在第九椎下,兩旁各三寸。(《外台》作十椎下。) 陽綱,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三寸。(《外台》作十一椎。) 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旁各三寸。

(《外台》作九椎下。) 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三寸。 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旁 各三寸。 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三寸。 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三寸。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三寸。

手少陽三焦經十七穴遠近法第八

關沖,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液門,在手小指、次指間陷者中。

中渚,在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 陽池,在手表腕上陷者中。 外關,在腕後二寸 陷中,手少陽絡別走心主。 支溝,在腕後三寸,兩骨間陷者中。 會宗,在腕後三寸空中,手少陽 也。 三陽絡,在臂上大交脈支溝上一寸。不刺。 四瀆,在肘前五寸,外廉陷者中。 天井,在肘後外大骨後一寸,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 清冷泉,在肘上三寸,伸 肘舉臂取之。(泉,一作淵。) 消濼,在肩下臂外,開腋斜肘分下行。 天宗,在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外台》屬小腸經。) 俞,挾肩 後大骨下胛上廉陷下。 肩外俞,在肩 胛上廉,去脊三寸陷者中。 肩中俞,在肩胛內廉,去脊二寸陷者中。 曲垣,在肩中央曲 胛陷者中,按之應手痛。

手太陽小腸經九穴遠近法第九

少澤,在手小指端外側,去爪甲一分陷中。 前谷,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中。後溪,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中。 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中。 陽谷,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之下陷中。 養老,在手踝骨上一空,在後一寸陷中,手太陽 也。 支正,在五寸,手太陽絡別走少陰。 小海,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 肩貞,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 後陷中。(《外台》在三焦經。)

足太陽膀胱經十七穴遠近法第十

至陰,在足小趾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通谷,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前陷中。 束骨,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陷中。 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 申脈,陽蹺所生,在外踝下陷中,容爪甲。 金門,在足外踝下陷中。一名︰關梁。足太陰 也。 仆參,一名︰安耶,在足跟骨下陷中。昆侖,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 承山,一名︰魚腹,一名 傷山,一名肉柱。在兌 腸下分肉間陷者中。 飛揚,一名︰厥陽,在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別走少陽。 承筋,一名 腸,一名直腸。在脛後,從腳跟上七寸, 中央陷中。不刺。 合 陽,在膝約中央下三寸。 委中,在 中央,約紋中動脈。 委陽,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出於 中,外廉兩筋間,扶承下六寸。 浮,在委陽上一寸,展足得之。 扶承,一名肉,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下紋中。(一云︰尻臀下橫紋中。) 殷門,在肉下六寸。

側人明堂圖(六門共八十七穴雙)

側人耳頸二十穴遠近法第一

頷厭︰在曲周顳 上廉。 懸顱,在曲周顳 中。 懸厘,在曲周顳 下廉。 天沖,在耳上如前三寸。 率谷,在耳上入髮際一寸半。 曲鬢,在耳上髮際曲隅陷中。 角 孫,在耳廊中間,開口有空。 和,在耳前兌發下動脈。 耳門,在耳前起肉當耳缺。 聽 會,在耳前陷中,張口得之。 聽宮,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 天容,在耳下曲頰後。 天牖,在頸筋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髮際上一寸。 缺盆,在肩上橫骨陷中。 扶 突,在氣舍後一寸半。 天窗,在曲頰下扶突後,動應手陷中。 天鼎,在頸缺盆直扶突曲 頰下一寸,人迎後。 人迎,在頸大脈應手,挾結喉旁,以候五臟氣。不灸。 水突,在頸 大筋前,直人迎下,氣舍上。(一本水突在曲頰下一寸近後。) 氣舍,在頸直人迎挾天突 陷中。

側脅十穴遠近法第二

章門,一名︰長平,在大橫紋外,直臍季肋端。 京門,在監骨腰中季肋本挾脊。

帶脈,在季肋下一寸八分。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一云︰在水道下一寸半。 維道,在章 門下五寸三分。 居,在長平下八寸三分,監骨上。 泉腋,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得之。(中風卷云︰腋門在腋下攢毛中。一名泉腋,即淵腋是也。) 大包,在泉腋下三寸。 輒 筋,在腋下三寸,複前行一寸著脅。 天池,在乳後一寸,腋下著肋直腋撅肋

側人手陽明大腸經二十穴遠近法第三

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二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 陷者中。 三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 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 陽溪,在腕中上側,兩筋間陷中。 偏歷,在腕後三寸,手陽明絡別走太陰。 溫溜,在腕後 小士五寸,大士六寸,手陽明 也。 下廉,在輔骨下,去上廉一寸。 上廉,在三里下一寸。 三里,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兌肉之端。 曲池,在肘後轉屈肘曲骨之中。 肘,在肘大骨外廉陷中。 五里,在肘上行向裡大脈中,不刺。 臂,在肘上七寸 肉端。

肩,在肩端 上,斜舉臂取之。 秉風,挾天 外,肩上,後舉臂有空。 肩井,在肩 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 天,在肩缺盆中,上毖骨之際陷者中。 肩,在肩端兩骨間。

(脈極篇云︰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在解宛宛中。《外台》名扁骨。) 巨骨,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中。

足少陽膽經十五穴遠近法第四

竅陰,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葉。(前伏人門,耳後穴,一名竅陰。) 俠 溪,在足小趾、次趾歧間本節前。 地五會,在足小趾、次趾本節後。不灸。 臨泣,在足小趾本節後間陷中,去俠溪一寸半。 丘墟,在足外踝,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三寸。 付陽,在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 懸鐘,一名︰絕骨,在外踝上三寸動者中,足三陽絡。陽輔,在外踝上,輔骨前,絕骨端三分,去丘墟七寸。 光明,在足外踝上五寸,足少陽絡別走厥陰。 外丘,在外踝上七寸,足少陽 也。少陽所生。 陽交,一名別陽,一名 足陽維,在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一本云︰踝上三寸。) 陽陵泉,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 關陽,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外。(一本云︰關陵。) 中瀆,在髀骨外,膝上五寸分肉間。 環跳,在髀樞中。

足厥陰肝經十一穴遠近法第五

大敦,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中。 行間,在足大趾間動應手陷中。 太沖,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或云︰一寸半陷中。)中封,在足內踝前一寸,仰足取之,伸足乃 得。蠡溝,在足內踝上五寸,足厥陰絡別走少陽。中,在內踝上七寸 骨中,與少陰相值。一名中都。 膝關,在犢鼻下三寸陷中,足厥陰 也。(《甲乙》《銅人經》云︰二寸。《甲 乙》又以中 為厥陰 。) 曲泉,在膝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中,屈膝乃得。 陰包,在膝上四寸,股內廉,兩筋間。 五里,在陰廉下二寸。 陰廉,在羊矢下,去氣沖二寸動 脈。

足少陰腎經十一穴遠近法第六

涌泉,一名地沖,在足心陷中,屈足卷趾宛宛中。(肝臟卷云︰在腳心大趾下大筋。)然 谷,一名︰龍泉,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婦人方》上卷云︰在內踝前直下一寸。) 太溪,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 大鐘,在足跟後沖中,足少陰絡別走太陽。水泉,在大溪下一寸,內踝下,足少陰 也。 照海,陰蹺脈所生,在足內踝下。 複溜,一名︰

昌陽,一名︰伏白,在足內踝上二寸陷中。交信,在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廉,筋骨間。 築賓,在內踝上 分中。 陰谷,在膝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得之。 會陰,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間。

手三陰三陽穴流注法第二(上)

凡孔穴所出為井。所流為榮。所注為輸。所過為源。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灸刺大法︰春取滎。夏取輸。季夏取經。秋取合。冬取井。

肺,出少商為井,手太陰脈也。流於魚際為滎,注於大泉為輸,過於列缺為源,行於經 渠為經,入於尺澤為合。

心,出於中沖為井,心包絡脈也。流於勞宮為滎,注於大陵為輸,過於內關為源,行於間使為經,入於曲澤為合。

又心,出於少沖為井,手少陰脈也。流於少府為滎,注於神門為輸,過於通裡為源,行 於靈道為經,入於少海為合。

大腸,出於商陽為井,手陽明脈也。流於二間為滎,注於三間為輸,過於合谷為源,行 於陽溪為經,入於曲池為合。

三焦,出於關沖為井,手少陽脈也。流於液門為滎,注於中渚為輸,過於陽池為源,行 於支溝為經,入於天井為合。

小腸,出於少澤為井,手太陽脈也。流於前谷為滎,注於後溪為輸,過於腕骨為源,行 於陽谷為經,入於小海為合。

足三陰三陽穴流注法第二(下)

胃,出於厲兌為井,足陽明脈也。流於內庭為滎,注於陷谷為輸,過於沖陽為源,行於解溪為經,入於三里為合。

膽,出於竅陰為井,足少陽脈也。流於俠溪為滎,注於臨泣為輸,過於丘墟為源,行於陽輔為經,入於陽陵泉為合。

膀胱,出於至陰為井,足太陽脈也。流於通谷為滎,注於束骨為輸,過於京骨為源,行 於昆侖為經,入於委中為合。

脾,出於隱白為井,足太陰脈也。流於大都為滎,注於太白為輸,過於公孫為源,行於商丘為經,入於陰陵泉為合。

肝,出於大敦為井,足厥陰脈也。流於行間為滎,注於太沖為輸,過於中封為源,行於中為經,入於曲泉為合。

腎,出於涌泉為井,足少陰脈也。流於然谷為滎,注於太溪為輸,過於水泉為源,行於複溜為經,入於陰谷為合。

針灸禁忌法第三

針禁忌法︰

大寒無刺。(《素問》云︰天寒無刺,天溫無疑。) 月生無瀉。 月滿無補。 月郭 空無治。 新內無刺。 已刺無內。 大怒無刺。 已刺無怒。 大勞無刺。 已刺無勞。 大醉無刺。 已刺無醉。 大飽無刺。 已刺無飽。 大飢無刺。 已刺無飢。 大渴無刺。 已 刺無渴。 乘車來者,臥以休息如食頃,乃刺之。 步行來者,坐以休息如行十里頃,乃刺 之。 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刺中脾十五日死,其動為吞。 刺中腎三日死,其動為嚏。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嘔吐。刺中膈為傷中,不過一歲死。 刺趺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面中流脈,不幸為盲。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刺膝臏出液,為跛。 刺頭中腦戶,入腦即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刺臂太陰脈,血出多者即死。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刺足少陽脈,重虛出血,舌難以言。 刺 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刺氣沖中脈,血不出為腫鼠鼷。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刺 缺 刺腸內陷,為腫。 刺目眶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神庭,禁不可刺。上關,刺不可深。 缺盆,刺不可深。 顱息,刺不可多出血。 臍中,禁 不可刺。 左角,刺不可久留。 雲門︰刺不可深。(今雲門多忌不刺,宜詳悉之。) 五里,禁不可刺。 伏兔,禁不可刺。(按《甲乙經》伏兔刺入五分。) 三陽絡,禁不可刺。 複 溜,刺無多見血。承筋,禁不可刺。 然谷,刺無多見血。 乳中,禁不可刺。 鳩尾,禁不可刺。

頭維,禁不可灸。 承光,禁不可灸。

腦戶,禁不可灸。 暗門,禁不可灸。

風府,禁不可灸。 陰市,禁不可灸。

下關,耳中有干適低,無灸。耳門,耳中有膿乃適低,無灸。 人迎,禁不可灸。 陽關,禁不可灸。 絲竹空,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 承泣,禁不可灸。 脊中,禁不可灸。 乳中,禁不可灸。 瘈瘲脈,禁不可灸。 石門女子,禁不可灸。 白環俞,禁不可灸。

氣沖灸之,不幸不得息。 淵腋灸之,不幸生膿蝕。 天府,禁不可灸。 經渠,禁不可灸。

伏兔,禁不可灸。 地五會,禁不可灸。 鳩尾,

五臟六腑變化旁通訣第四

凡五臟六腑,變化無窮,散在諸經,其事隱沒,難得俱知。今纂集相附,以為旁通,令學人少留意推尋,造次可見矣。

五臟︰腎(水一) 心(火二) 肝(木三) 肺(金四) 脾(土五) 六腑︰膀胱 小腸 膽 大腸 胃 三焦 五臟經︰足少陰 手少陰 足厥陰 手太陰 足太陰六腑經︰足太陽 手太陽 足少陽 手陽明 足陽明 手少陽五臟脈︰沉濡 洪盛 弦長 浮短 緩大五臟斤兩︰一斤二兩(又云︰一斤一兩) 十二兩(三毛七孔) 四斤四兩(左三葉右 四葉) 三六腑斤兩︰九兩二銖 二斤十四兩 三兩三銖 二斤十二兩 二斤十四兩六腑丈尺︰縱廣七寸(又云︰九寸) 長二丈四尺廣二寸四分 三寸三分 一丈二尺廣 六六腑所受︰九升二合(又云︰九升九合) 二斗四升 一合(《難經》作三合) 一斗 二升 三斗五升 五臟官︰後宮列女 帝王 上將軍(又為郎官) 大尚書(又為上將軍) 諫議大夫 六腑官︰水曹掾 監倉吏 將軍決曹吏 監倉掾 內嗇吏 五腑俞︰十四椎 五椎 九椎 三椎 十一椎 六腑俞︰十九椎 十八椎 十椎 十六椎 十二椎 十三椎 五臟募︰京門 巨闕 期門 中府 章門 六腑募︰中極 關元 日月 天樞 中脘 石門 五臟脈出︰涌泉 中沖(此心包絡經,心經出少沖) 大敦 少商 隱白 流(《甲乙》作留︰)然谷 勞宮(心經流少府) 行間 魚際 大都 注︰太溪 大陵(心經注神門) 太沖 大泉 太白 過︰水泉 內關(心經過通裡) 中封 列缺 公孫行︰複溜 間使(心經行靈道) 中 經渠 商丘 入︰陰谷 曲澤(心經入少海) 曲泉 尺澤 陰陵泉 六腑脈出︰至陰 少澤 竅陰 商陽 厲兌 關沖(此三焦經出入) 流︰通谷 前谷 俠溪 二間 內庭 液門 注︰束骨 後溪 臨泣 三間 陷谷 中渚 過︰京骨 腕骨 丘墟 合谷 沖陽 陽池 行︰昆侖 陽谷 陽輔 陽溪 解溪 支溝 入︰委中 小海 陽陵泉 曲池 三里 天井 五竅︰耳(二陰) 舌(口) 目 鼻 唇 五養︰骨(精) 血(脈) 筋 皮毛(氣) 肉 五液︰唾 汗 淚 涕 涎 五聲︰呻(噫) 言 呼 哭 歌 六氣︰ 吹 呼 呵 噓 唏 五神︰志(精) 神 血(魂) 氣(魄) 意(智又作營意) 五有餘病︰脹滿 笑不止 怒 喘喝仰息 涇溲不利 五不足病︰厥逆 憂(一作悲) 恐 息利少氣 四肢不用六情︰惡哀 怵慮(一作惠好) 好喜(一作直喜) 威怒 樂愚 貪狠 廉貞 陰賊 寬 大公正 奸邪 八性︰欲忌 友愛 慈(惠悲) 氣(正) 公私(怨) 五常︰智(謀) 禮(哲) 仁(肅) 義 信(聖) 五事︰聽(聰) 視(明) 貌(恭) 言(從) 思(睿) 五咎︰急 豫 狂 僭 蒙 五音︰吟詠 肆呼 諷 唱 歌 五聲︰羽(四十八絲) 徵(五十四絲) 角(六十四絲) 商(七十二絲) 宮(八 十一絲) 五色︰黑 赤 青 白 黃五味︰鹹 苦 酸 辛 甘 五臭︰腐 焦 膻 腥 香 五宜(子來扶母︰)酸 甘 苦 鹹 辛 五惡(味之惡︰)甘 鹹 辛 苦 酸 五惡(氣之惡︰)燥 熱 風 寒 濕 五數︰一(六) 二(七) 三(八) 四(九) 五(十) 五行︰水 火 木 金 土 五時︰冬 夏 春 秋 季夏 五形(外應五行之形,內法五臟之象) 曲 兌 直 方 圓 五畜︰豕(《外台》云︰豕鼠) 羊(《外台》云︰蛇、馬) 雞(《外台》云︰虎、兔) 犬 (《外台》云︰猴、雞) 牛(《外台》云︰龍、羊、犬、牛) 五穀︰大豆 麥 麻 稻(黃黍) 稷 五果︰栗 杏 李 桃 棗 五菜︰藿 薤 韭 蔥 葵 論曰︰假令人腎、心、肝、肺、脾為臟,則膀胱、小腸、膽、大腸、胃為腑。足少陰為腎經,足太陽為膀胱經,下至五臟、五果、五菜,皆爾觸類長之,他皆仿此。(《外台》續 添二十三條,本非《千金》之舊,今更不附入。)

用針略例第五

夫用針刺者,先明其孔穴,補虛瀉實,送堅付濡,以急隨緩,榮衛常行,勿失其理。夫 為針者,不離乎心,口如銜索,目欲內視,消息氣血,不得妄行。針入一分,知天地之氣。

針入二分,知呼吸出入,上下水火之氣。針入三分,知四時五行、五臟六腑、順逆之氣。針 皮毛腠理者,勿傷肌肉。針肌肉者,勿傷筋脈。針筋脈者,勿傷骨髓。針骨髓者,勿傷諸絡。

東方甲乙木,主人肝、膽、筋膜、魂。南方丙丁火,主人心、小腸、血脈、神。西方庚 辛金,主人肺、大腸、皮毛、魄。 北方壬癸水,主人腎、膀胱、骨髓、精、志。中央戊己 土,主人脾、胃、肌肉、意智。 針傷筋膜者,令人愕視失魂。 傷血脈者,令人煩亂失神。

傷皮毛者,令人上氣失魄。

傷骨髓者,令人呻吟失志。 傷肌肉者,令人四肢不收失智。 此為五亂,因針所生。

若更失度者,有死之憂也。所謂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謂愚人妄針必死,不能起生人也。

又須審候與死人同狀者,不可為醫。與亡國同政者,不可為謀,雖聖智神人,不能活死人,存亡國也。故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凡愚人貪利,不曉於治亂存亡,危身滅族,彼此俱 喪,亡國破家,亦醫之道也。

凡用針之法,以補瀉為先,呼吸應江漢,補瀉校升斗,經緯有法則,陰陽不相干,震為陽氣始(火生於寅,)兌為陰氣終(戊為土墓,)坎為太玄華(冬至之日夜半,一陽爻生。) 離為太陽精(為中女之象,)欲補從卯南(補不足地戶至巽為地虛,)欲瀉從酉北(天門在乾。) 針入因日明(向寅至午,)針出隨月光(從申向午,午為日月光之位,)如此思五行,氣以調營衛,用以將息之,是曰︰隨身寶。 凡用鋒針針者,除疾速也,先補五呼,刺入五分留十呼,刺 入一寸留二十呼,隨師而將息之。刺急者,深納而久留之。刺緩者,淺納而疾發針。刺大者,微出其血。刺滑者,疾發針淺納而久留之。刺澀者,必得其脈,隨其順逆久留之,疾出之,壓其穴,勿出其血。諸小弱者,勿用大針,然氣不足宜調以百藥。餘三針者,正中破癰堅、瘤結、息肉也,亦治久疾也。火針亦用鋒針,以油火燒之,務在猛熱,不熱即有損於人也。

隔日一報,三報之後,當膿水大出為佳。 巨闕、太倉、上下脘,此之一行有六穴,忌火針 也。大 塊當停針轉動須臾為佳。每針常須看脈,脈好乃下針,脈惡勿亂下針也。下針一宿 發熱

灸例第六

凡孔穴在身,皆是臟腑、榮衛、血脈流通,表裡往來各有所主,臨時救難,必在審詳。

人有老少,身有長短,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準而折之,無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寸 之法,依古者八寸為尺,仍取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亦有長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其言一夫者,以四指為一夫,又以肌肉 紋理節解縫會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用心者,乃能得之耳。凡《經》 云︰橫三間寸者,則是三灸兩間。一寸有三灸,灸有三分,三壯之處即為一寸。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炷乃小作之,以意商量。 凡點灸法,皆須平直,四體無 使傾側。灸時孔穴不正,無益於事,徒破好肉耳。若坐點則坐灸之,臥點則臥灸之,立點則立灸之,反此亦不得其穴矣。 凡言壯數者,若丁壯遇病。病根深篤者,可倍於方數。其人老小羸弱者,可複減半。依扁鵲灸法,有至五百壯、千壯,皆臨時消息之。《明堂本經》云︰

針入六分灸三壯,更無餘論。曹氏灸法,有百壯者,有五十壯者,《短劇》諸方亦皆有此。

仍須準病輕重以行之,不可膠柱守株。 凡初生小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 屎大。 凡灸先陽後陰,言︰從頭向左而漸下,次後從頭向右而漸下,先上後下,皆以日正午以後,乃可下火灸之。時謂陰氣未至,灸無不著。午前平旦穀氣虛,令人癲眩,不可針灸也,慎之。其大法如此,卒急者不可用此例。 灸之生熟法,腰以上為上部,腰以下為下部,外為陽部榮,內為陰部衛,故臟腑周流,名曰︰經絡。是故丈夫四十以上,氣在腰,老嫗四十以上,氣在乳,是以丈夫先衰於下,婦人先衰於上。灸之生熟,亦宜撙而節之,法當隨病 遷變,大法外氣務生,內氣務熟,其餘隨宜耳。頭者,身之元首,人神之所法,氣口精明,三百六十五絡,皆上歸於頭。頭者,諸陽之會也。故頭病必宜審之,灸其穴不得亂,灸過多傷神,或使陽精玄熟,令陰魄再卒。是以灸頭正得滿百。脊背者,是體之橫梁,五臟之所系著,太陽之會合。陰陽動發冷熱成疾,灸太過熟大害人也。臂腳手足者,人之枝幹,其神系於五臟六腑,隨血脈出,能遠近采物,臨深履薄,養於諸經,其地狹淺,故灸宜少,灸過多即內神不得入,精神閉塞,痞滯不仁,即臂不舉,故四肢之灸,不宜太熟也。然腹臟之內為性,貪於五味無厭成疾,風寒結痼,水穀不消,宜當熟之。然大杼、脊中、腎俞、膀胱八,可至二百壯。心主手足太陰,可至六七十壯,三里、太溪、太沖、陰陽二陵泉、上下二廉,可至百壯。腹上下脘、中脘、太倉、關元,可至百壯。若病重者,皆當三報之,乃愈病耳。若

治諸沉結寒冷病,莫若灸之宜熟。若治諸陰陽風者,身熱脈大者,以鋒針刺之,間日一服之。

若治諸邪風鬼疰,痛處少氣,以毫針去之,隨病輕重用之,表針內藥,隨時用之,消息將之,與天同心,百年永安,終無橫病,此要略說,非賢勿傳秘之。凡微數之脈,慎勿可灸,傷血脈焦筋骨。凡汗以後,勿灸,此為大逆,脈浮熱甚,勿灸。 頭、面、目、咽,灸之最欲生少。手臂四肢,灸之欲須小熟,亦不宜多。胸、背、腹,灸之尤宜大熟。其腰、脊欲須少生,大體皆須以意商量,臨時遷改,應機千變萬化,難以一準耳,其溫病隨所著而灸之,可百壯餘,少至九十壯。大杼、胃脘可五十壯。手心主、手足太陽可五十壯。三里、曲池、太沖可百壯,皆三報之,乃可愈耳。風勞沉重,九部盡病,及毒氣為病者,不過五十壯,亦宜三報之。若攻臟腑成心腹痛者,亦宜百壯。若卒暴病鬼魅所著者、灸頭面、四肢、宜多,腹、背 宜少。其多不過五十,其少不減三、五、七、九壯。凡陰陽濡風口 僻者,不過三十壯,三日一報,報如前。微者三報,重者九報,此風氣濡微細入,故宜緩火溫氣,推排漸抽以除耳。

若卒暴催迫,則流行細入成痼疾,不可愈也,故宜緩火。凡諸虛疾,水穀沉結流離者、當灸腹、背,宜多,不可過百壯。大凡人有卒暴得風,或中時氣,凡百所苦,皆須急灸療,慎勿忍之停滯也。若旺相者,可得無他,不爾漸久後,皆難愈,深宜知此一條。凡入吳蜀地游官,體上常須三兩處灸之,勿令瘡暫瘥,則瘴癘溫瘧毒氣不能著人也故吳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言人有病痛,即令捏其上,若裡當其處,不問孔穴,即得便快成痛處,即云阿是。灸刺皆驗,故曰︰阿是穴也。

太醫針灸宜忌第七

論曰︰欲行針灸,先知行年宜忌,及人神所在不與禁忌相應即可,今具如下。 木命人,行年在木,則不宜針及服青藥。 火命人,行年在火,則不宜汗及服赤藥。 土命人,行年在土,則不宜吐及服黃藥。 金命人,行年在金,則不宜灸及服白藥。 水命人,行年在水,則不宜下及服黑藥。 凡醫者不知此法,下手即困,若遇年命厄會深者,下手推天醫血忌等月忌及日忌旁通法︰

月旁通︰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天醫︰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巳 午 辰(呼師治病吉)
血忌︰丑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 巳 亥 午 子(忌針灸)
月厭︰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忌針灸)
四激︰戌 戌 戌 丑 丑 丑 辰 辰 辰 未 未 未(忌針灸)
月殺︰戌 巳 午 未 寅 卯 辰 亥 子 丑 申 酉(百事凶)
月刑︰巳 子 辰 申 午 丑 寅 酉 未 亥 卯 戌(不療病)
六害︰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不療病)
上天醫上呼師避病吉,若刑害上凶。

推行年醫法︰

年至︰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天醫︰卯 戌 子 未 酉 亥 辰 寅 巳 午 丑 申
求歲天醫法︰

常以傳送加太歲太乙下為天醫。

求月天醫法︰

陽月以大吉,陰月以小吉,加月建功曹下為鬼道,傳送下為天醫。

推避病法︰

以小吉加月建登明下為天醫,可於此避病。

推治病法︰以月將加時天醫加病患年治之瘥。

喚師法︰

未 卯 巳 亥 酉(鬼所在喚師凶) 推行年人神法︰

臍︰一 十 十九 二十八 三十七 四十六 五十五 六十四 七十三 八十二心︰二 十一 二十 二十九 三十八 四十七 五十六 六十五 七十四 八十三
肘︰三 十二 二十一 三十 三十九 四十八 五十七 六十六 七十五 八十四咽︰四 十三 二十二 三十一 四十 四十九 五十八 六十七 七十六 八十五
口︰五 十四 二十三 三十二 四十一 五十 五十九 六十八 七十七 八十六頭︰六 十五 二十四 三十三 四十二 五十一 六十 六十九 七十八 八十七
脊︰七 十六 二十五 三十四 四十三 五十二 六十一 七十 七十九
膝︰八 十七 二十六 三十五 四十四 五十三 六十二 七十一 八十足︰九 十八 二十七 三十六 四十五 五十四 六十三 七十二 八十一上九部行神歲移一部,周而複始,不可針灸。

推十二部人神所在法︰

心辰︰一 十三 二十五 三十七 四十九 六十一 七十三 八十五喉卯︰二 十四 二十六 三十八 五十 六十二 七十四 八十六頭寅︰三 十五 二十七 三十九 五十一 六十三 七十五 八十七
眉丑︰四 十六 二十八 四十 五十二 六十四 七十六 八十八
背子︰五 十七 二十九 四十一 五十三 六十五 七十七 八十九
腰亥︰六 十八 三十 四十二 五十四 六十六 七十八 九十腹戌︰七 十九 三十一 四十三 五十五 六十七 七十九 九十一項酉︰八 二十 三十二 四十四 五十六 六十八 八十 九十二足申︰九 二十一 三十三 四十五 五十七 六十九 八十一 九十三膝未︰十 二十二 三十四 四十六 五十八 七十 八十二 九十四陰午︰十一 二十三 三十五 四十七 五十九 七十一 八十三 九十五股巳︰十二 二十四 三十六 四十八 六十 七十二 八十四 九十六
上十二部人神所在,並不可針灸及損傷慎之。

日辰忌︰

一日足大趾 二日外踝 三日股內 四日腰 五日口舌咽懸雍 六日足小趾(《外台》云︰手小指) 七日內踝 八日足腕 九日尻 十日背腰 十一日鼻柱(《千金翼》云︰及眉)十二日髮際 十三日牙齒 十四日胃脘 十五日遍身 十六日胸乳 十七日氣沖(《千金翼》云︰及脅) 十八日腹內 十九日足趺 二十日膝下 二十一日手小指 二十二日伏兔 二十三日肝俞 二十四日手陽明兩脅 二十五日足陽明 二十六日手足 二十七日膝 二十八日陰 二十九日膝脛顳 三十日關元下至足心。(《外台》云︰足趺上。)

十干十二支人神忌日︰

甲日頭 乙日項 丙日肩臂 丁日胸脅 戊日腹 己日背 庚日膝 辛日腳 壬日腎 癸日足

又云︰甲乙日忌寅時頭 丙丁日忌辰時耳 戊己日忌午時發 庚辛日忌申時(闕文) 壬癸日忌酉時足 子日目丑日耳 寅日口(《外台》云︰胸面)卯日鼻(《外台》云︰在脾) 辰日腰 巳日手(《外台》云︰頭口) 午日心 未日足(《外台》云︰兩足心) 申日頭(《外台》云︰二肩) 酉日背(《外台》云︰脛) 戌日項(《外台》云︰咽喉) 亥日頂(《外台》云︰臂脛) 建日申時頭(《外台》云︰足) 除日酉時膝(《外台》云︰股) 滿日戌時腹 平日亥時腰背 定日子時心 執日丑時手 破日寅時口 危日卯時鼻 成日辰時唇 收日巳時足(《外台》云︰頭)開日十二時忌︰

子時踝 丑時頭 寅時目 卯時面耳(《外台》云︰作項) 辰時項口(《外台》云︰在面) 巳時肩(《外台》云︰在乳) 午時胸脅 未時腹 申時心 酉時背胛(《外台》並《翼》云︰在又︰立春春分脾 立夏夏至肺 立秋秋分肝 立冬冬至心 四季十八日腎。以上並不得醫治凶。

凡五臟旺時不得治及忌針灸其經絡凶。

又︰正月丑 二月戌 三月未 四月辰 五月丑 六月戌 七月未 八月辰 九月丑 十月戌 十一月未 十二月辰

又︰春左脅 秋右脅 夏在臍 冬在腰(皆凶。)

又︰每月六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小盡日,療病令人長病。 戊午甲午(此二日大忌刺出血,服藥、針灸皆凶,《千金翼》云︰不出月凶。) 甲辰 庚寅 乙卯 丙辰 辛巳(此五日針灸凶) 壬辰 甲辰 己巳 丙午 丁未(此五日男忌針灸) 甲寅乙卯 乙酉 乙巳 丁巳(此五日女人忌針灸) 甲子 壬子 甲午 丙辰 丁巳 辛卯 癸卯 乙亥(此八日忌針灸。《外台》云︰甲子日天子會,壬子日百王會,甲午日太子會,丁 巳日

又︰男避除 女避破 男忌戌 女忌巳。

凡五辰 五酉 五未 及八節(先後各一日皆凶。)

論曰︰此等法,散在諸部,不可尋究,故集作一處,造次易知,所以省披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