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金.成無己著


發熱

傷寒發熱,何以明之?發熱者,謂怫怫然發於皮膚之間。 然散而成熱者是也。 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與煩躁相類而非。煩躁者在內者也。潮熱之熱。有時而熱。 不失其時。寒熱之熱。寒已而熱。相繼而發。至於發熱,則無時而發也。有謂翕翕發 熱者,有謂蒸蒸發熱者,此則輕重不同。表裡之區別爾。所謂翕翕發熱者,謂若合 羽所覆。明其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所謂蒸蒸發熱者,謂若薰蒸之 蒸。明其熱在內也,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其發熱屬表者,即風寒客於皮 膚。陽氣怫郁所致也,其發熱屬裡者,即陽氣下陷。入陰中所致也。觀其熱所從來。 而汗下之証明其辨焉。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知邪氣之在外也。若熱先自裡生 而發達於表者,知邪氣之在裡也。舉斯二者,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惟其在 表在裡俱有發熱,故邪在半表半裡者,亦有發熱之証。何者,以表証未罷。邪氣傳 裡。裡未作實。是為半表半裡,其發熱者,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內熱而 外達於表。蓋邪氣在表發熱者,則表熱裡不熱也。邪氣在裡發熱者,則裡熱甚而 達於表也,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則表裡俱發熱。而但熱又輕於純在表者也。經 雖云。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亦有反發 熱者,蓋亦屬其表也。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發熱為陽。寒之常也。一 或陰陽俱虛與其下利新汗後。又皆惡其發熱也。經云。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下利發熱亦死。內經云。汗出輒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陰陽 交。交者死也。斯亦發熱也。詎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醫者更當明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