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王九思
丁曰:足少陰之經。腎脈也。屬水。王冬。內榮於骨髓。外華於發。其氣絕則齒本長。骨枯。發無潤澤。故戊日篤 而己日死也。此足少陰絕之形也。
楊曰:足少陰。腎脈也。腎主冬。故云冬脈也。腎主內榮骨髓。故云伏行而溫於骨髓 也。腎氣既絕。則不能榮骨髓。故肉濡而卻。卻、結縮也。謂齒齦之肉結縮。而(按此而字疑衍。)故齒漸長而枯燥也。 謂齒乾燥色不澤也。腎為津液之主。今無津液。故使發不潤焉。戊己、土也。腎、水也。土能克水。故云戊日篤。己日 死也。
虞曰:陰陽有少壯。故有三陰三陽。以通氣血。以養人身。是故三陰乃有離合。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開者、司動靜之基。闔者執禁固之權。樞者、主動轉之微。三經不得相失。今足少陰腎脈已絕。是故一經相失。少陰不得為樞。動轉之微不主矣。故曰死也。診要經終論曰: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此之謂也。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肉滿。肉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丁曰:足太陰經者。脾之脈也。屬土。王季夏。其氣內養肌肉。外華衛於口唇。其氣絕則唇反肉滿。故甲日篤而乙日死也。此是足太陰絕之形也。
楊曰:足太陰。脾脈也。脾主肌肉。其氣既絕。故肌肉粗澀而唇反。甲乙、木也。脾、土也。木能克土。故云甲日篤乙日死也。
虞曰:口唇、肉之所終。亦曰脾之華。今唇反色青。木賊土也。故曰死矣。陰 陽之離合。以太陰為開。謂司動靜之基。今脈已絕。則動靜之基乃失司存。故曰死也。素問曰: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也。 足厥陰氣絕。即筋縮引卵與舌卷。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 則筋縮急。筋縮急。即引卵與舌。故舌卷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丁曰:足厥陰經者。肝之脈也。屬木。王春。氣內養於筋。外則上系舌本。下環於陰器。其氣絕。則舌卷卵縮。故庚日篤而辛日死也。此足厥陰絕之形也。
楊曰:足厥陰。肝脈也。肝主筋。其氣既絕。故筋縮急而舌卷卵縮。庚辛、金也。肝、木也。金能克木。故云庚日篤而辛日死也。 手太陰氣絕。即皮毛焦。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氣弗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即 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毛折者。則氣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丁曰:手太陰經者、肺之脈也。屬金。王秋。其氣內主於氣。外榮於皮毛。其氣絕。則津液去。皮毛焦。故丙日篤 而丁日死也。
楊曰:手太陰。肺脈也。肺主行氣。故曰溫皮毛。丙丁、火也。肺、金也。火能克金。故云丙日篤丁日死也。
虞曰:肺行衛氣以養皮毛。今皮毛焦。則知火來爍金。皮枯毛折脈絕。其為離合。與足太陰同法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黑如梨。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丁曰:手少陰經者。真心脈也。屬君火。王夏。主於榮。通於脈也。其經非不言手厥陰心包絡為主相火。相行君命。 主通榮氣。今真心氣絕。則榮氣不行。榮氣不行。則血不流行。是以色澤去。故面黑如黧。壬日篤而癸日死。此者是病。 非老憊也。梨字當作此黧字。
楊曰:經云手三陰。今此惟釋太陰少陰。而心主一經不言之。何也?然。心主者、心包絡 之脈也。少陰者、心脈也。二經同候於心。故言少陰絕則心主亦絕,其診既同。故不別解也。本經云:面黑如漆柴。此 云如梨。漆柴者、恆山苗也。其草色黃黑。無潤澤。故以為喻。梨者、即人之所食之果也。亦取其黃黑焉。言人即無血。 則色黃黑。似此二物無光華也。壬癸、水也。心火也。水克火。故云壬日篤癸日死也。
虞曰:心主血。血乃為榮。榮華 人身。故有光華之色。今脈已絕。血乃不行。故人色夭。面黑如梨。是知水來賊火。離合與足少陰同。 三陰氣俱絕者。則目眩轉目瞑。目瞑者為失志。失志者、則志先死。死即目瞑也。
丁曰:所言三陰者。獨是言足三陰也。足少陰者。腎也。腎藏精與志。足厥陰。肝也。肝藏魂。通於目。故絕則失 志而亂。魂去目眩也。
楊曰:三陰者、是手足三陰脈也。此五臟之脈也。五臟者、人之根本也。故三陰俱絕。則目瞑。瞑、閉也。言根絕於內。而華□於外。目者、人之光華也。眩、亂也。言目亂不識人也。腎藏精與志。精氣已竭。故曰失志也。三陰絕。皆止得一日半死也。
虞曰:五臟之脈皆屬三陰。五臟之脈。皆會於目。今三陰俱絕。故目眩目瞑也。 人之五志皆屬於陰。謂肝志怒。心志喜。脾志思。肺志憂。腎志恐。今三陰已絕。五臟皆失其志。故無喜怒憂思恐。五 志俱亡。故曰失志也。楊氏言失志。乃止言腎一臟也。本經曰:陰陽相離則悵然失志。此之謂也。 六陽氣俱絕者。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 占旦死。
丁曰:所言六陽。是手足三陽也。後言陰與陽相離者。謂手三陽通天氣。故曰陽也。足三陽通地氣。故云陰也。天 地陰陽痞隔。所以言陰陽相離也。是故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故其死不移旦夕也。
楊曰:此六陽氣絕。不出日死。六陽氣絕之狀。今略條之。經云:太陽脈絕者。其絕也。戴眼、反折、瘈瘲 。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終矣。少陽脈絕者。其絕也。耳聾、百節盡縱、目環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色青者乃死。陽明脈絕者。其絕也。口耳張、善驚、 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而不仁則終矣。此是三陽絕之狀也。前云六陽。今經曰三陽絕狀者。手足諸陽脈絕。其絕狀並同。所以不別出。陰與陽相離者。陰陽隔絕不相朝使也。腠理泄者。陽氣已下。毛孔皆開。所以然也。絕汗。乃汗出如珠。言身體汗出著肉。如綴珠而不流散。故曰貫珠也。旦占夕死。夕占旦死者。正得半日也。惟少陽絕得一日半矣。
虞曰。陰陽相離。氣位隔絕。腠理開疏。汗乃大出。夫如是。則六陽皆絕。其死明矣。況三陽之脈。亦有離合。太陽為開。 陽明為闔。少陽為樞。開者、司動靜之基。闔者、執禁固之權。樞者、明轉動之微。三經不得相失。今六陽已絕。失其 動靜之司。弛其禁固之樞。止其動轉之微。三經相失。故曰死也。六陽者。素問曰:上下經乃成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