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王九思
丁曰:此者五臟各有所主也。肺主氣心主脈。脾主肌肉。肝主筋。腎主骨。其心肺主息脈。為通天氣。邪不可中。 邪中則息脈不相應。形雖不病。當知死矣。腎肝脾皆主其形。皆通地氣。邪中則害其形。其脈不病者皆生。形脈皆病者 不可理。此是五臟各主其形脈。故言大法也。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呂曰:形病者。謂五臟損形體羸瘦。氣微。脈反遲。與息不相應。其脈不相應。為形病也。脈病者。謂數諸至。脈 已病。人雖未頭痛寒熱。方病不久病。病則死。
虞曰:人形病脈不病者。謂形苦而志樂。或勞形於事以致肌體瘦羸。脈 息俱。呼吸大小雖合常經。息數必違此大法。故曰形病脈不病也。脈病患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內結想思。脈病形 安。形樂志苦。以致傷。脈息反常。不及有餘。乍遲乍數。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脈病患不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