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宋 不詳

卷二十 水毒論

小兒有諸般瘡瘍。因洗面或洗手腳或澡浴等。偶然水入瘡中。則發腫而疼痛。名曰水毒。宜早治之。不爾,則漬發其瘡,變出膿汁,遷延時日,久不能效也。

治湯水入瘡為水毒。發腫痛。
以香附子乾薑各一分。皆燒存性。研細末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