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廣生集 | 清 程鵬程 |
昔漢武帝元封元年七月望日,西池王母降臨。帝問曰︰世間蟲蝗水旱之災,緣何而至?王母曰︰世間下民,無知四時之內,犁鋤田土冒犯陰陽之禁忌。是故水澤不降,百谷不收,民遭飢饉。帝曰︰如何禳解得免此災?王母曰︰夫禁最重,無法可禳。不惟蟲蝗之災,而四時所犯,各有其應。若動土,尤當禁忌,春犯六戊日,令人壽夭。無後動土,則犯地靈。夏犯六戊日,令人損目。非災動土,則犯五岳威靈。秋犯六戊日,令人時疫瘧痢,動土則犯山川社會。冬犯六戊日,令人官非口舌,動土則犯四瀆神 。世人若能畏忌,不犯六戊日之禁,即得時和,歲稔衣食豐足,又玄科天律。凡法官、道士、僧俗等眾,于六戊日建齋祀,醮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過犯者,殃及九祖。風刀割裂不宥,非受法 者,滅三等。道家燒香,玄科最重,而無解釋之門也。抱朴子曰︰蛇逢已日不出道,燕逢社日不銜泥,蟲鳥尚知陰陽忌,何況人為萬物靈。
世上只有肥兒丸,並無肥親丸,揆之烏鳥反哺之,私可以,人而不如鳥乎。凡家有老親,及年六十外,氣血已衰者。宜時時照方修合,藥止用匕,分兩準,加現身譬喻之言,不過深望人子之血心辦藥耳。
人參一錢(多者更妙),此味即在人子身上取用,出內府帶心血者佳。
肉桂一兩(少者二三錢),此味即在人子貼肉上取用,無心者不堪入藥。
歸身二兩(酒炒),此味即在人子及身體巳者取用,無二心者真。
茯神二兩(抱木),此味即在人子服勞安靜上取用,若味薄性躁者偽。
遠志(三兩),此味即在人子立身遠大,顯親揚名上取用,若能體親,心堅若志者尤效。
棗仁(三兩),此味即在人子早發仁心,貽親令名上取用,產心田出肺腑者妙。
甘草(二兩),此味即在人子情性和平、善攝親心上取用。若甘言蜜語,出之不真者,服之無功。
此數藥肥親,親有不肥者,天翻地覆,必無是理也。依方取用,斯為人子,果能肥親,不必用藥肥兒,而兒自無不肥也。佛偈曰︰堂上有佛二尊,懊惱世人不識不用,金彩 成,非是檀香雕刻,只有在世爹娘,便是釋家彌勒,若能敬奉得他,何用別求功德。
寒病用淡薑湯作引。熱用黃連或用石膏、黃柏等味。痰症用貝母。筋絡有不快,用鉤鉤。暑症用青蒿、藿香、木香等味。毒症用銀花。肝氣用小茴或玫瑰花、建蘭葉、素蘭花。邪病用真降香。痢疾用青蒿、藿香、木香、銀花、鉤鉤,此指紅痢、五色痢也。心神不寧不交,用遠志、棗仁、丹參、枸杞等藥,其引不可盡述。大抵如熱痛用熱藥為引之類,如不識其症候,但重用鉤鉤,或五錢七錢,此品是仙品,醫者未洞知其妙。其次莫如金銀花,須用一半生一半熟。虛証要藥神品,乃鉤鉤、枸杞、丹參三味。鉤鉤為君,須重用。餘二品等分,或三錢五錢不等。丹參醋製九次,枸杞鹽製九次,鉤鈞酒拌晒九次,此皆時醫所罕論也。
人中黃 腸胃熱毒偶有用入丸散者,今入煎藥,則是以糞汁灌人而倒其胃矣。
人中白 飛淨入末藥。若煎服,是以溺汁灌人矣。
鹿茸麋茸 俱入丸藥。外症痘症偶入煎藥。又古方以治血寒久痢,今人以治熱毒時痢,腐腸而死。
河車臍帶 補腎丸藥偶用。今入煎劑,腥穢不堪。又,臍帶必用數條,肆中以羊腸、龜腸代之。
蚌水 大寒傷胃,前人有用一二匙,治陽明熱毒。今人用一碗半碗,以治小兒,死者八九。
蚯蚓 痘症用一二條酒沖,已屬不典。今用三四十條,大毒大寒,服者多死。
蜈蚣、蠍子、胡蜂 皆極毒之物,用者多死,間有不死者,幸耳。
石決明 眼科。磨光鹽水煮,入末藥。今亦以此法入一切煎劑,何義。
白螺殼 此收濕糝藥,亦入煎劑,其味何在。
雞子黃 此少陰不寐引經之藥,今無病不用。
燕窩、海參,淡菜、鹿筋、丑筋、魚肚、鹿尾 此皆食品,不入藥劑。必須洗浸極淨,加以薑椒蔥酒,方可入口。今與熟地、麥冬、附桂、同煎,則腥臭欲嘔。
醋炒半夏、醋 赭石、麻油炒半夏 皆能傷肺,令人聲啞而死。
橘白、橘內筋、荷葉邊、枇杷核、查核、扁豆殼 此皆方書所棄,今偏取之以示異,更有宜炒者反用生,宜切者反用囫圇,其類不勝枚舉。(各說並見《慎疾芻言》)
桑蟲 取桑蠹蟲,用以發痘,不知創自何人。予嘗遍考痘症諸書,從未見有用之者,及審其質性,不過為陰寒濕毒之蟲耳。惟其有毒,所以亦能發痘。惟其寒濕,所以最能敗脾。顧發痘,不從氣血而從毒藥,此與揠苗者何異。矧其濕毒侵脾,弱稚何堪。故每見多服桑蟲者,毒發則唇膚俱裂。脾敗則泄瀉不止。
人但見痘症之死,而不知其敗在蟲毒也。前之既覆,後可鑒矣。其奈蒙蒙者,率猶長夜之不醒,何予欲呼之用,斯代柝而並咎,夫作俑者之可恨。(《景岳全書》)
牛虱 啖血例比虻蟲,苦寒有毒,尤非痘家所宜。而世習用之,其為害不知若干人矣。(《本草從新》)
徐靈胎古時權量甚輕,古一兩今二錢零。古一升,今二合。古一劑,今之三服。又,古之醫者,皆自採鮮藥,如生地、半夏之類,其重比乾者數倍。故古方雖重,其實無過今之一兩左右者,惟(《千金》)(孫思藐著《千金方》)(《外台》)(王燾著《外台秘要》)間有重劑,此乃治強實大症,亦不輕用也。若宋元以來,每總製一劑方,下必注云,每服或三錢或五錢,亦無過一兩外者,此煎劑之法也。末藥則用一錢匕,丸藥則如桐子大者,十丸加至二三十丸。試將古方細細考之,有如今日二三兩至七八兩之煎劑乎。皆由醫者不明古製,以為權量與今無異,又自疑為太重,為之說曰。今人氣薄,當略為減輕,不知已重於古方數倍矣。所以藥價日貴,而受害愈速也。又有方中熟地用三四兩,餘藥只用一二錢者亦從無此輕重懸殊之法。要知藥氣入胃,不過借此調和氣血,非藥入口即變為氣血,所以不在多也。又有病患粒米不入,反用膩膈酸苦腥臭之藥,大碗濃煎灌之,即使中病,尚難運化,況與病相反之藥,填塞胃中,即不藥死,亦必灌死。小兒尤甚。又不論人之貧富,人參總為不挑之品,人情無不貪生,必竭蹶措處,熟知反以此而喪身。其貧者,送終無具,妻子飄零,是殺其身而並破其家也。吾少時,見前輩老醫,必審貧富而後用藥,尤見居心長濃,況是時參,價猶賤于今日數十倍,尚如此謹慎,即此等存心,今人已不逮,昔人遠矣。
三官大帝 雷府 劉天君撰惜字垂訓,求祿求名求嗣,功惟惜字為先。昔巳職之文帝,吾今複何贅焉。但見世人擾擾,貧窮困 盈前,大半非他過惡,穢污字紙 愆,雖有訓文廣勸,終無一士心堅。小子矜馳佻達,老成狃習安閑,敬奉未聞一二,毀殘殆有萬千。或以糊房襯裹,或以裹物取便,或以殘章委棄,或以零字淪淹,或以習書桌幾,或以帶上廁邊,或以暫時拭穢,或以糊襯蠶籩,種種罪深辜積,一一上奏帝前,罰令此曹受報,疾厄禁錮相牽,農賈鄙俚無減,士夫榮祿難延,大則滅身滅嗣,小則奪紀奪年。吾今下哀蠢爾,特為奉 降駢,普勸世間士子,遵行須要虔虔,毋論經書史子,毋論野史稗官,毋論緗函繭帙,毋論斷簡殘編,毋論長篇累牘,毋論只字片言,務必盡加護惜。勿因俗論避嫌,始則焚諸火內,繼則送去流泉。不可因循苟免,不可時日耽延。急急奉行一月,寸心複舊光鮮。急急奉行一載,本身科甲蟬聯。急急奉行一世,此生名列上仙,實有如斯果報,非吾虛語取妍。倘有痴蠢野狼子,敢為誹謗憎嫌,吾已奉旨專事,立時雷火熬煎。今特廣為傳示,子其代我布宣︰檢拾字紙,隨在燒化,固屬敬惜。
但惜字戒內有曰︰勿于灶內燒灰,勿燒灰仍棄於地,未讀此戒而不犯者鮮矣。因思物聚於所好,一人檢取有限,似不若勸人。一法頗善,凡親友許酬,神願演戲者,何不竟許焚字紙數百斤,或數千斤,隨力隨願。此法可貼一字條于空鋪內,收賣每斤給錢一二分,彼市徒知其價,無不檢來。無論城鄉,俱可行之。蓋神戲,原欲廣勸愚頑,豈料近今演戲,俱非正經,反教不善,定干陰,譴何冀降福。若能遵此,了酬願心者,有禱必應矣。買到焚時,恐飛灰棄地。若無字爐處,可於地下挖一坑,旁留洞出煙,上蓋破鍋,將字由鍋破處入燒為妥,燒過用淨水潑澆,再用細蒲包,或油紙盛灰,每包內放石或磚一塊,將繩捆好,送大江大河急水中,聽其流去,包內有磚,不致漂流岸邊。
店鋪招紙等項,每多花、字相間,小兒性愛花紙頑耍,扯碎拋棄,豈不造孽。須用者,將花、字分開,或在上下左右,庶大人見時,可將字裁去,不致糟塌。
廟宇許願上幡,僧道每賣與人,染作茶棚、風礬,並有改為被褥,字跡褻瀆,俱罹大罪,今後施掛,惟祈將剪字縫于幡上,總屬心願。倘有出資收買焚化者,以杜後弊,功德更難量矣。
道路拋棄字紙,見宜收拾。而牆壁披掛者,及碗底並傘柄、筆梗、扇面有字破碎者,俱宜收惜。
凡一切字簿,勿與婦女為針線本,勿令小兒頑耍。
“●”字,即古萬字,考(《字匯》)云︰●字,古佛胸中吉祥之相,人皆不知,或繡或畫,雜于穢處,甚且織繡于綢綾上,或為衫褲,或為被褥,豈非不敬人,多不察,特為廣布︰凡做佛事,須備小缸兩只,一化元寶冥鏹,一化文疏紙馬。蓋字雖焚化,其跡不滅,紙灰沾地,罪過實甚。若遇僧道,亦須勸導。我等舉議,施送字籠,籠面簽上將要條刊一二則,或另刻一張同送書館之處廣勸,凡樂善君子,亦可遵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