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清 沈金鰲 |
鰲按:辨脈平脈二篇。理精詞簡。義達神清。與傷寒及金匱要略同一筆墨。的是仲景所撰。舊本有韻語一段。庸淺膚鄙。乃叔和偽作。與仲景筆墨不類。前人或置之辨脈下平脈前。或將平脈倒置辨脈前,而以韻語冠于首。或將辨脈平脈合為一篇,而以韻語終。至柏鄉既知辨平二篇不可不分。
又知先辨後平之次。何得仍將韻語冠于首。不知韻語誠屬叔和偽作。當直削之。毋俾滋混,而此二篇。 乃益見純粹也。二篇注釋,皆竄摘柏鄉語,而以己見正之。
問曰:脈有陰陽者,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動數滑。此名陽也。脈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
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此段首揭脈有陰陽。當辨于過不及之間。
元陽為氣。元陰為精。脈者,不離乎氣血。亦不雜乎氣血。統乎精氣,而得神之名也。氣血有盛衰。精氣隨有盈虧。於是神亦因之各異矣。故未辨病。先辨脈。脈雖合陽氣陰血而成。既成。又必分為二。不分則不見其合也。於是脈有陰陽。所必辨也。盛而盈者,陽脈也。氣血之有餘也。衰而虧者,陰脈也。氣血之不足也。病氣之陰陽既成。脈之陰陽必應。陰病在臟在裡。得陽脈,則正氣有餘。陽病在腑在表。得陰脈,則正氣不足。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期十四日當劇。此段就陰陽之脈。辨出陰陽之症。陽實而結。陽非有餘而陰正不足。故津液耗而陰亡。陰亡而陽何所依乎。陰虛亦結。陽正不足而陰邪有餘。故陰寒凝滯而亡陽。陽亡而陰何所主乎。此段論結。俱驗大便。似乎專論陽明。但不必專論傷寒病之陽明。凡結症皆可以陰陽辨之於脈症之間。
問曰:病有洒淅惡寒,而複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假令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此段言人身陰陽之氣。稍有過不及。即互相交爭而為病。不必定出於天地之陰陽邪氣。傷人身之正氣也。人身之中有部位。有界限。此不足則虛。彼有餘則實。實不就虛,則虛處無氣。天地內。人身中。凡有空處。無非氣塞。無無氣之空處。此部位界限內。既不足而虛,則彼部位界限內有餘者,必來湊實。一定之理也。
本條問答。未可專言一病。
凡寒熱皆本於陰陽從乘也。陽脈浮,則陰來乘。斯惡寒矣。陰脈數,則陽往從。斯發熱矣。無寒熱。不是此義。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榮氣微者,加燒針,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煩躁也。
此段就脈之陰陽。以辨氣血之或過或不及。其脈沉浮。接陽脈浮來。陽浮則陰自沉。榮氣微者,榮。血也。沖。氣也。血亦氣之化也。 衛氣衰,宜補氣以壯陽。榮氣微,宜生血以滋陰。然榮氣亦氣。補氣壯陽。未嘗非滋陰也。 因筋急而加燒針。致有火邪入榮之患。脈靄靄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脈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肥也。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此段根上陽結陰結。申言之以辨陽統乎陰。陽微固不足行其氣。陽衰更不能化血也。 二脈雖病脈,而浮中沉皆有力。結雖病邪,必有氣聚之處。故邪反助脈而見力。如車蓋如循竿也。瞥瞥。頂汗出如珠之浮脈。脈雖浮。至瞥瞥之狀。是陽脈中見弱也。縈縈。頂榮氣微之沉脈。 沉雖同。至縈縈之狀。是陰脈中兼見微弦細也。綿綿。承上陽從陰見綿綿之象,必平日亡血血虛。 故陽來湊榮陰之虛處,而實其隧道也。縈縈者,無將斷不斷之勢。其細尚均勻也。綿綿者,忽細忽微。細兼緊。尚有力。細不緊而微,則更無力矣。此所以細同,而細之中又不同也。綿綿之象。 從沉取而得。脈來緩。時一止。複來。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則結。 此皆病脈。
此段辨脈有結促,皆病脈。不治。將至代結也。陰盛故緩。太緩無力而結。將為結代之結矣。 陽盛故數。太數無力而促。將至代矣。見諸于診。人雖未病。脈已病矣。脈病。人未有不病者,較結代雖尚可治。然退則吉。進則凶。辨脈者,當預圖。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三焦傷也。若數脈見於關上。(動脈之象)上下無頭尾。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此段辨明五陽脈中之動脈。及動脈主症。因摹動脈之形狀。 關上。專主關脈言。厥厥動搖,且兼滑矣。陽動則汗出者,陽不足。陰乘而搏陽。沉取之。脈必動。陰脈動,則陰強而陽弱不固。故汗出。陰動則發熱者,陰不足。陽從而搏陰。浮取之。脈必動。陽脈動,則陽強陰弱而榮不斂,故發熱。此陰陽有太過不及,不能均平之故也。然又有不汗不熱。但形冷惡寒者,此三焦之裡氣損傷也。蓋三焦根於少陰之少火,損傷則少火不能生氣以充三焦。 而火亦衰。故形冷惡寒。然此非就動脈言症。乃就陰陽相搏之至極者,充類至義之盡也。反此。 大發熱、汗出、煩躁不寧,可卜矣。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此段言平人之脈,陰陽中和,故緩脈應。然緩又論無力有力。又論兼浮兼沉。如陰脈陽脈。左右診之。俱浮而大,則有力。兼見濡,則有力而和柔。故為緩。 浮診大而浮。恐其直硬弦緊見於沉取,則浮大乃亢而非和,必兼沉取之濡,則浮取不陷。中取不弱。沉取有根。斯可謂無病之平脈也。陰陽五脈中。無緩與遲與濡。蓋緩者,中和也。胃脈也。 不同於陰陽偏勝之脈。遲者,三息一至。太遲帶止,則病脈近緩之微遲。尚未可名為病脈也。濡者,柔軟也。今人得之。為有濕邪。然濕邪之濡。寒濕水飲。俱兼緊細。濕熱則兼數。此之濡。乃單見和柔之象。非濕邪之濡也。大率辨脈者在神氣。執一字以論專兼。如二十四脈之說,則後世之論。 非仲景本意也。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脈弦而大。 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此段辨明五陰脈中之弦脈。因論弦脈主症。
弦脈按之直勁不動。緊脈按之移動如轉索。是弦乃緊之有力而硬直者,緊乃弦之無力而細直者,弦雖兼浮緊,而弦自弦。緊自緊。明矣。弦減芤三脈。是遞說。又從三脈合看出革脈。若弦脈。似有力而大。卻非硬直。亦非單弦。蓋單弦則浮而見緊。兼大則中取不緊。有漸微之象。是減也。如十分之物。減損一二分也。然見於浮。其損輕。見於沉弦且大。是形大力薄,則不止於減損。其中且必虧傷,而呈中空外實。芤之形象。見減知寒。以弦緊皆陰脈。 陰乘陽而寒盛也。見芤知虛。以浮大之弦。漸成形大力薄,則陽不足而氣中虛也。弦為減。減陽氣則不能和柔。大為芤。虛中氣,則脈不能充實。虛寒相搏者,中陽既虛,必聚陰寒。故名革也。革如鼓革。外硬中空。是為病脈。不必說為改革生命之革也。觀下半產漏下。亡血失精,皆革脈之見症。不外於中空外實之義也。中空。固正氣空。外實者,陰氣也。陽之根空於中,則外陽盡掣,不能包陰,而陰散於外而實。是陰陽俱失其位,而血竭精枯。所必至也。失此不治,而鼓革之革。亦且為改革之革矣。脈弦而芤。未嘗言浮沉二取也。後條乃言脈弦而緊。按之反芤。可知浮與沉兩取之矣。所謂按之大。大而空。故謂之芤。言極簡而意極該。正難一見了然耳。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而解也。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問曰。病有不戰不汗而反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 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此段因辨脈而知其症。故是辨脈。非辨症也。浮取。弦也。按之芤,則弦而大也。本虛者,中氣不足,不能使邪透表。邪又欲透表之甚。中氣方振。汗作隨之。故必身戰而後汗出也。若脈浮而數。即從上轉下。言若汗出不戰者,則氣未虛。診之而非緊,必數也。邪已將透表也。按之不芤。 是中取而得實象。知正氣足以逐邪。汗出而不致身戰也。再問不戰而汗出。乃于浮數之中。見一大字。不惟無弦緊,且浮數者亦有力。於此言大。知異乎沉取之弦而大也。彼弦緊之弦。 陰脈陽盛。此浮數之數。陽脈陽盛也。彼浮緊之弦。得於沉取。沉取則弦者大。大而空也。此浮數之數。不待沉取。即見大。大而實也。彼此浮沉。為緊為弦為數為大。俱辨脈之必精者也。其脈自微者,非正氣微。乃邪氣退而脈得寧靜不弦緊。亦不浮數。虛之大實之大俱平也,故曰微脈。 雖弱而非病脈。不過因曾經發汗吐下亡血。正氣弱。津液亡。故脈見微也。然無他病。致脈偏勝。 左右浮沉一例,則陰陽之氣。雖微而自和合也。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患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 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此段辨脈而知解之時。解之狀。傷寒見病在表。亦可類推。脈浮。已有邪欲透表之勢。不必兼數兼微也。然兼見單見,皆各有義。故猶必驗諸症。如脈浮數而微。病患身涼意和。可知其夜半病解。蓋浮數恐身熱。浮數而微。恐正虛而煩。今身涼意和。不熱不寒。知此浮數。乃邪急向外。病後正虛之微。俟夜半陽生。陽不微,則驅邪有力。邪必透表,而浮數自罷矣。此浮兼微之診也。或但浮不數,則邪不盛不微,則正不虛。故不大汗而解。若但數。並不浮。是邪尚不能自然透表。然不微,則中氣足,必能食。食能助氣。氣能驅邪。故邪自解。若但微。似乎難解。然此微非病脈。即前其脈自微之微。但既微,則正氣虛,而衛稍虛。故必大汗出而表症以解。此三者,皆于辨脈而得其症之本原。自能預知其解之時。解之狀也。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此段就脈辨之,而知陰陽自和,必自愈也。此又辨脈察症。進退之機也。曰脈病。以病時脈為問也。今見此三處同等之脈。雖病寒熱。亦可以和脈答之。 三處各有三診。脈皆同等。所謂和也。蓋大小浮沉遲數,皆可名病脈。至於三處同等,則俱為和脈也。
前段言不戰不汗而解。明其為陰陽自和。于何知之。于診三處同等脈而知之也。立夏得洪大脈。 是其本位。其人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須發汗。若汗 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四時仿此。
此段辨脈得時旺,則邪不勝正。可以察病之進退也。舉夏以該三時。俟人推暨其餘。 須發其汗句。是曲筆。猶雲身體疼重。為陰寒邪氣所傷。本須發汗。但見時脈,則邪不勝正。 明日即不疼重。故汗自出。又不大出。明日便解也。此得時脈洪大之吉征也。病患得時脈為最難。 非平日持身謹慎,不能得。此時旺之脈也。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此段因時脈而辨及于每日之陰陽衰旺,則不盡求之脈矣。
前條四時旺脈。即六經各有旺時之義。此又就陰陽出入。推明病機。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此段就浮沉遲數。因人內外淺深而辨別之。合兩手之寸口。言寸關尺三部。雖三候,而寸口又為氣之所聚。易得察識也。於此得浮沉遲數之脈而辨之,則症自可明,而所祛之邪。亦自得當矣。 浮沉。就經脈分表裡。遲數。就臟腑分表裡。脈浮在表。沉似在臟腑矣。然寸口之沉。非關尺之沉。 故云裡。亦表之裡,而非裡之裡也。表裡義無盡。未可就經絡臟腑之一大表裡,而不研究其極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
此段承上寸口脈浮一語申明之。示人推暨其餘。 榮衛俱病,則經脈俱急。故骨節覺其煩疼也。此症言治邪在表,宜驅之於外。故當發汗也。亦不過籠統言之。示人知辨脈為要。與前段一勢敘下。故下段稍易前後焉。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趺陽脈浮而澀。故知脾氣不足。胃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此段言辨脈之法。不但辨手三部。並當辨足●骨上之趺陽脈也。此辨脈于精微。多方求其至。不惟表裡臟腑。大勢可明。即細微曲折。無不可明矣。趺陽。胃脈也。又以候少陰腎。胃者,就經以候腑。腎者,就下以候下也。夫在經為胃脈,而四肢則屬脾。胃又與脾為表裡。故脈之行。實脾胃之氣互相為用也。今趺陽脈浮而澀。其浮不同於手脈之浮也。寸口浮。在經絡之表。趺陽浮,則在腑之裡。然在腑雖為裡。就脾臟言,則仍表也。然浮皆作表論。在趺陽亦然也。若浮而大,則為氣實血虛,是何病乎?亡血也,則大脈乃是外實中虛。浮按而得空之芤脈。故但為亡血。以是知浮大之症。不同於脈浮而澀之症也。蓋浮而又澀。似腎病。但診腎脈之在手者,則弦而浮。弦雖似寒,而按之不緊,且浮則非寒而弦也。乃少陰之氣通於少陽。寒水上溉風木。水木相生。非為病脈。故脈浮而澀。專為脾家病也。蓋趺陽浮為胃氣。兼澀則脾病。以澀為血不足。血不足。仍是氣不足。脾之陽氣不足,則脈澀。實由胃之陽氣虛,而不能溫脾。表裡俱虛。土不能障水。故下利也。因趺陽屬胃。又屬腎。求之少陰。脈調如經。更求之胃陽浮。即得脾之陰澀。設下利之久。浮而澀。忽反滑而數。知向脈之浮。陽虛外散者,因下利而隨陰下趨。盡斂而陷入陰分。為挾熱之利,且當便膿血矣。是趺陽脈。雖兼腎而候胃。但候腎亦必少陰常負趺陽。方為調脈如經。故求之腎不得病脈,而見調脈。即求之胃。亦先浮而澀。繼滑而數。知病在脾。並不在胃。特以脾不離胃。應于趺陽。故辨胃而知其病在脾耳。舊說。將滑而數謂少陰病。不知少陰已脈調如經。何得滑數,且少陰之數,必兼沉細。或下利。未有不澀者,今雲滑數。豈少陰病乎。況少陰雖開竅於二陰。卻不司屎之軟硬。 膿血之有無。明系自上文浮澀來。故加反字也。如此看本段文義方一線。
本段筆法。回互錯綜。極變化之妙。庸醫不能驟解。真仲師之文也。即此已可知非後人偽作。 趺陽脈遲而緩者,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下之所為也。 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數浮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谷。潮熱發渴。數脈(跌陽脈)當遲緩。脈(此是手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此段再就趺陽明其為胃脈。以胃與脾表裡。病必連及。故又當於脈辨之。遲而緩。遲字。只貼緩作虛字看。非三至之遲。故為如經之調脈。浮而數則不如經矣。蓋浮則正陽外散,而中氣虛,故曰胃傷。數則邪熱入裡,而中陰耗,故曰脾動。夫脾本動。今非本經之動。乃病邪觸之使動也。醫所以下者,必以數為內熱。故下之。不知浮為在表。雖兼數。無下理。數為在腑,必兼滑大。方為實熱。可下。數而微小,則為虛熱。亦無下理也。今誤下之。榮衛所受之表邪。悉內陷。臟腑虛熱浮游,不能持久。故脈之數者先罷而微。但見虛浮之象,則內陷之邪變熱,必逼胃陽外出。胃中液耗而便硬,且脈浮少氣。浮而上逆。噫除更噫,皆由妄下傷陰。以致陽擾也。何以言之。先言數則動脾。後因妄下而數脈先微。一切便硬氣噫,皆脾氣之不治也。夫前條因脾不足而知胃弱。此條因脾不治而亂胃氣。其表裡相關如此。所以浮數改為但浮,而數已漸微先罷。數去浮存,必表邪獨留於內。遂致心中則飢。口不能食。食亦不消,且邪熱耗液。液耗則陰虛,而熱必潮。渴必發。於是汗大泄。邪遂以散。邪散正複。是以趺陽脈複當遲緩也,且不獨趺陽。即諸脈之在手者,亦必六診同等而如法。病患自飢而能食也。或有平日熱邪內勝。誤下後雖數。暫改微而病愈。然恐不時又起。 變生惡瘡。故亦不可因病愈而忽之也。此段亦筆法回互。文義婉曲。一時不易猝解。
師曰:病患脈微而澀者,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暑。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微則惡熱。此醫發其汗。陽氣微。又大下之。 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冬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所以血亡也。
此段就脈之微澀。知為醫所病,而致氣血多虛之症也。 其人亡血句,宜著眼。包陰陽兩虛在內。陽微陰微。不過示人知誤汗誤下之禁。其實汗即血也。 誤汗多出。何嘗不病陰。津液。氣之化也。誤下。何嘗不病陽。此又可推展誤汗下陰陽交病之理也。 兼以天時言之。亦俱推展陰陽來複,而知病之加損也。於是可以再申言之。脈之微者,寸日浮取之也。脈之澀者,尺部沉取之也。微澀皆陰脈,而候之於尺寸浮沉,則分陰陽矣。故浮而澀。陰陽俱病也。言亡血者,其陰脈澀之中又兼遲也。遲而澀。沉取於尺部而得之。可以專言血分。但既兼遲。氣不足運。脈不如經。過於緩而得遲。血亡由於氣衰。誤為汗下。可以一症而兼得之也。安可不辨脈哉?
獨言亡血者,血有形。氣無形。血之亡可見。氣之亡不可見。故言亡血下。即言當惡寒。後發熱。若但亡血。不過陰虛生內熱。發熱而已。何以複陽虛生外寒,而先惡寒後發熱耶。但外感之邪。
亦有先寒後熱。何以知其陰陽兩虛。此又就症之寒熱無休止時而可知矣。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硬。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此段就脈辨病。屬臟屬腑。分在裡之表裡。以求病邪。病邪得。尤必辨脈以施治也。不令溲數數語。一貫說下。俱貼屬腑一邊。 脈浮而大。寸口得之。知病在表。然心下硬。邪已入裡,且內有熱,必煩必渴。此屬心臟也。肺臟也。此在胸則結胸。雖不入肺而礙於肺。在心則痞。雖不入心,而迫於心,故曰屬臟。審於脈浮大在表。原應令汗出以解病。至於變熱內結,則必攻之。攻法不必盡言。盡言則非辨脈。是辨症辨治矣。此因浮大既悉。又審於症。卻無非辨脈耳。屬腑一段。亦根浮大脈來。脈大本宜汗。邪既變熱入裡。幸不成結胸痞諸近臟之症。惟轉入陽明之腑,則不可因內熱而利小便。蓋小便利,則津液從清道泄,無以潤大腸,故便硬。是仍宜發汗。使邪從陽明轉太陽而出。蓋熱雖入胃腑,而胃尚未實。切宜禁下。況脈見浮大。故仍從表治,必令汗出徹,而後邪熱入裡者,還從表解也。如汗出不徹。邪不透表。日久在胃。消耗正津。大便硬者,且漸難,必至成實。有無所複傳之危症。夫至便難。似宜下矣。然猶必辨脈。若帶遲。胃虛冷。亦未可下也。總之當初入胃腑。邪猶在表。一汗而熱愈。為不易之良法也。此亦就辨脈而申論之症。示人當知辨脈為先務也。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若汗出發潤。喘不休者,此為肺絕也。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 唇吻反青。四肢 習者,此為肝絕也。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此段因辨三部皆浮而無根。及洪大而散之脈,而知其大命之將絕。又就症辨何臟先絕。又辨陰陽盡竭之前後。辨脈至此。精矣至矣。故非辨症也。所以命絕者,以脈三部皆浮而無根。洪大而散。 是陽將外脫上越。陰不能維持於中。以致離卸其交鈕。再或陰寒內盛。自下逼上。孤陽外亡。獨陰無陽。亦成離判也。此皆辨脈而知其命將絕也。 習。謂振動搐搦。手足時引縮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反不知。 而反飲冷水。令大汗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也。其人即KT 。
此段只就寸口浮大一脈。推究之。以見左右三部九候應辨者,無窮也。
寸口脈浮。是邪在表。不治表而下之。自犯大逆也,且凡言浮,則必過於浮。(凡脈皆當如此看)凡言大,則必過於大。故寸見浮。可知氣勝而亡血。陰不能維陽使靜。故只見浮而且大。可知所謂氣勝者,亦非正氣。乃挾外感風寒之邪。參雜而成大脈。是外感邪寒與正氣相搏而成病者也。夫中表固為寒與正搏。即直中裡。因腸胃素有虛風。風亦氣也。亦與時感之寒相搏。遂成腸鳴之症。即不下之,且將自利。可下之乎。然不可下。俗醫必為可汗。但因浮大。謂為實熱在內。飲以冷水。令大汗出。不知冷水只可消實熱。焉可治寒氣。今所飲冷水。得寒氣又必相搏。搏於胸胃。陽滯陰凝。飲食入而必KT 矣。KT 即噎也。所以KT者,以寒邪格於陽部。拒而不入也。飲冷水以發汗。諸家概置勿論。魏氏比義于白虎湯,而雲未能自信。然此無難知者,如今人患熱病。食西瓜則汗出而解。亦此意也。
KT 病有成於飲冷者,有成於飲熱酒者,無非寒熱與虛氣相搏而成也。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KT 。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此段承上申言氣逆之KT 。再審於專主胃之趺陽脈也。下體之診。浮即為虛。不同於寸口之必兼大也。浮虛相搏之虛。乃胃虛也。虛必有寒。虛寒之胃氣相搏。是以氣必上逆而為KT 。不必定成噎症。凡胃虛寒。胸膈必反有浮游之熱。逆而上沖。重可噎飲食。輕亦可逆膈氣。是胃已虛。不治,則將竭也。如浮帶滑。滑近數。邪熱上沖,必為空噦。是胃虛氣逆。更甚於嘔矣。此由醫誤汗下。或誤飲冷水也。夫胃本虛而以為實。反責虛以取實。其為大逆。如前段所云也。於是胃氣內空,則陽不足而越於外。陰之內守者,亦不能自固於中,且陰既虛。又生邪熱。熱入陰中。迫血妄行。 於是血隨邪熱而上行,必從鼻而出。故趺陽脈浮而覺鼻中燥者,必衄也。然則趺陽得一浮脈。即知胃氣之虛竭。兼一滑脈。即知邪熱之妄行。其可不辨之而誤有所治哉。
此段言胃虛。大約虛寒則KT 食。虛熱則吐血。于浮脈兼滑兼大而辨之。大即芤。滑即數也。 可體原文上段言芤言革言數而明之。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脈浮而遲。面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瘥遲。遲則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此段就脈之浮數辨論。曰諸脈,則左右三部九候皆該。不獨兩寸也。然必以兩寸為氣之聚。脈之歸焉。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濁邪中下。名曰渾也。陰中于邪,必內栗也。表氣虛微。裡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中于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陰氣為栗。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虛微。裡氣微急。三焦相混。內外不通。上焦怫郁。臟氣相熏。口爛食斷也。中焦不治。胃氣上沖。脾氣不轉。胃氣為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游於經絡。出入臟腑。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內入。嚏而出之。聲 咽塞。寒厥相逐。為熱所壅。血凝自下。狀如豬肝。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此段似乎辨症。但起手重提寸口脈陰陽俱緊一語,則浮中沉取之俱緊。乃三焦陰寒涸冱之象。 故必詳究表裡上下之症。以為陰陽俱緊之脈証驗,則辨症正以辨脈也。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蜷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欲解。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 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此段承上脈陰陽俱緊。申言寒濕中人上下成病。其症候次序。病情轉變。大命生死。一切情狀也。
此段單就初病言。下段又就變遷言。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此段又就脈陰陽俱緊申言之。以見脈之宜辨症。正所以証脈也。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為欲解。
此段總承上陰陽俱緊三段而申言之。點出手足三部脈。以見不獨寸口也。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數為寒。風寒相搏,則洒淅惡寒也。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即發熱汗出者,此為不治。
此段辨脈之浮數。以明症之輕重不同也。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其形損故也。
此段結言辨脈之終。故就傷寒推究其所以死也。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此段先明呼吸為脈所自始。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顧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雲病患苦發熱。身體疼。病患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
此段因脈辨症。
此所謂沉遲。是就初持脈寸口浮取而言。非持之而得沉遲。故為病愈。此等大有關系。故申明之。 假令病患云。腹內卒痛。病患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更有病者,脈當浮而細。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此段亦是因脈知症。更有病。更即仍字義。非別病也。
師曰:病家人來請。雲病患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患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不和。處言已愈。設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咽唾者,此詐病也。設令脈自和。言此病太重。當須服吐下藥。針灸數十百處。乃愈。
此段就病患情偽。察識其病之真假,而必以脈為定也。 言須服吐下藥。針灸數十百處。以受盡痛苦嚇之。彼詐病者驚聞,必不敢見欺,而自吐實情矣。師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裡病也。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氣短也。坐而下腳者,腰痛也。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此段就持脈時。病患之聲音狀貌情態。以辨明何病。亦以佐辨脈察病之法也。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伏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痺也。病患云。實喉中病。雖爾。今複欲下利。
此段辨明伏氣之脈。故雖及症,而不言治法。 冬時感寒。伏藏經中者,為伏氣。今月春分。伏寒欲發時也。欲有伏氣。為時令言。假令舊有伏氣。診於人而得之。脈微弱。指少陰也。喉痛如物傷之,而非火邪壅腫之喉痺。此正伏氣。久已變熱也。病患果雲實喉中痛。辨脈驗症。伏氣已真矣。雖爾。喉痛為伏氣上沖,且必下決作利也。
問曰:人病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行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澀。唇口乾燥也。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面色乍白乍赤。
此段並言三症,皆辨脈而兼望色。以知病之情狀也。
問曰:脈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謂也?師曰:脈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按之至骨者,腎氣也。
此段明診法輕重。以求脈于淺深,而知所屬何臟也。 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此段補敘少陰伏氣。由元陽素虛。寒邪久蓄。變成熱邪。上沖不透。下趨必利。為危候也。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順有逆。何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之。名曰順。
此段就五行生克之理。辨脈之衰旺。乘者為病邪。所乘者為正氣也。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弦、緊、浮、滑、沉、澀。此六者,名為殘賊。能為諸脈作病也。
此段申明病脈。有害于如經之脈。又以些六脈為關要。故舉以示人。弦緊者,陰病脈。殘賊陽正脈之柔緩也。浮滑者陽病脈。殘賊陰正脈之和緩也。浮而兼滑。大而芤也。沉澀者,亦陰病脈。 殘賊陽正脈之流行充暢也。舉此六者以概之。然凡病脈,皆能殘賊正脈。使之變動而不安其常。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症相應。因為作湯,比還送湯,如食頃。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症。今乃變異。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名災怪也。
此段辨脈審症。推究以至於極也。脈得太陽,必用散邪升陽湯劑。舊服藥。今發作,必是寒涼之藥。舊存於裡。今得治表之湯。寒邪在表。未及驅逐,而寒藥在裡。先發作而吐瀉矣,故曰災怪。 然寒藥中存者,得吐瀉可除。即今表邪亦不治而自散矣。何也?吐上越,必有汗可解也。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脈。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假令得純弦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是肝臟傷。故知死也。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心病自得洪大者,愈。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裡也。脈來頭大本小者,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當癰腫,為難治也。 此三段因五行生克之理。已於前縱橫順逆詳言之。今複就辨脈而知臟病。欲人審察之也。但言三臟者,亦如辨脈篇但言夏令。人當自推及也。
問曰:二月得毛脈。何以遽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浮者,故知至秋死。 二月肝用事。脈應濡。反得毛浮。是肺脈也。肺屬金。金來克木。故知秋死也。他皆仿此。
此段因五臟辨脈,而推及於四時。亦舉一以例其餘也。
師曰:脈肥人。責浮。脈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此段就人形體。辨診脈之輕重。以定責治之法也。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有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此段承上關格。推言陰陽不順接。上下不交通。凡病皆可決之於脈也。
師曰:脈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卒眩仆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谷神。雖因無苦。
此段因前文辨脈審症,而知所重惟在乎脈,而症不過証其脈也。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相合。故令脈滑。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此段專辨脈之沉,而兼及滑浮緊。正申言脈有殘賊一節也。翕與辟對。奄與發對。掩同。脈屬氣屬陽。陽為陰所翕合而奄掩之,則脈沉也。再重按。形圓頂指。此沉乃流動有力而滑也。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裡寒。故令脈緊也。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脈緊也。
此段亦申言殘賊脈也。前段論關尺二部之沉滑。于尺中辨陽虛陰實之緊脈。此言寸脈之緊。及胃中虛冷之緊,皆明三部之陽虛陰實也。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綱。衛氣弱。名曰 。榮氣弱。名曰卑。 卑相搏。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
此段分三節。辨脈之過不及。與中和之象,而審病機也。曰寸口者,以諸脈總會之首。實該三部九候而辨之也。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硬。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搏。名曰強。
此段緊接上遲緩為沉來。分別出遲緩又可名強也。亦曰寸口者,分以兩寸統各三部。其左右六部悉同等也。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也。
此段承上強脈。並前段言陰實。專就脾胃表裡。以明脈見強為平脈。亦有時為病脈也。脈貴和平。胃實脾強,皆為病脈。如持陽實以擊陰強,則水火相搏。不相逮者,真相搏矣。然非外敵。乃自相殘傷。如以手把刃。坐而自戕其軀體。以成瘡瘍也。但言持實擊強。不言持強擊實。可推其義。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此段就脈辨出關格之病。卻有兩種。然皆由陰陽為病。無錯雜之邪阻礙。故尚輕于無尿但頭汗出之關格。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久久為痂癩。
此段又就浮大脈。辨癮疹痂癩之症。亦於寸口候表也。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氣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則心內飢。飢而虛滿,不能食也。
此段亦辨脈論症。總不外陽虛陰實之義。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寸口脈緩而弱。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胸上也。
此段亦辨脈論症。專以胃之虛實。驗病之輕重,而實為陽虛陰實之見端也。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搏。腸鳴而轉。轉即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此段就趺陽脈。辨少陰之症,而胃脈亦兼統焉。以趺陽主胃腎二經之脈也。程氏謂腎腫兼有水蓄。亦是腎陽已衰。無濕不作虛腫也。然此水蓄,必在膀胱。氣盛陽足,則自宣泄。不可作濕熱治也。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不行。澀者,榮氣不足。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痺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吞酢。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此段辨脈。乃就表之榮衛。裡之三焦,而得陰陽兩虧之脈。雖言寸口。實兼關尺二部。輕重取之而得也。緊者病難治。以中氣空虛之極所致。較浮而澀者更加等也。然皆不為預圖之故。不重可悔恨哉。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衰。澀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栗。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此段又就寸口脈分辨病情面色,而知陽虛陰實。更兼痰之候。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衰微。四屬斷絕。
此段又就辨脈明榮衛之表氣,而趺陽為胃脈。中焦之氣出於胃。因可識宗氣也。四屬。四肢也。斷絕則榮衛不行。不止不足。將為半身不遂等症矣。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疏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實則谷消而水化也。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疏。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此段因前二段寸口趺陽。候得榮衛俱微。遂專論衛微榮盛之症。亦於脈辨之也。裡榮無所統攝。多入於經者,亦易亂出於經。何也?氣有行於榮中者,榮氣也。氣有護于榮外者,衛氣也。衛氣既疏,則裡血無力。血易泛濫。不由經道而下崩。此乃三焦經絕也。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少陰脈弱而澀。弱者,微煩。澀者,厥逆。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硬。
此段又就脈辨得陽虛陰實之一症。餘可類推。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尸厥,當刺期門巨闕。
此段就上趺陽脈不出。推出少陰脈。以趺陽主腎。故可明腎虛主症也。
寸口脈微遲。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郁冒不仁。以胃無穀氣。脾澀不通。口緊不能言。戰而栗也。
此段又就脈申言陽虛陰實之病。更推類以結之也。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臟六腑相乘,故十一。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臟?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澀為乘臟也。
此段言脈之通於臟腑。凡邪之乘。因乎脈之虛。所以通結辨脈平脈二篇之義也。
濡弱,言氣血。氣無形,血如水,皆軟細之物,非指病脈為濡弱。凡人脈皆如此也。適,往也。反,來也。反適,即往來義。頭,即處字之意。十一頭,原文自明之。言相乘表裡之謂也。五臟六腑,皆陰陽相配為表裡,而以三焦統之。成十二經。又分上中下為三。上焦心肺二臟。配以心包絡一腑。即身裡上段之大膜,而就其包裹心者主之。包心絡者,不止包心。通於全裡。遂更通於表矣。中焦肝脾二臟。配以胃膽二腑。兩脅之間。胃腸之際。又有脂膜以連之。胃之下口。通於中焦之小腸大腸。下焦膀胱二腑。獨腎一臟。此十一頭之部位也。
上焦肺稍後。心稍前,而肺下心上。是為胸膈。其中為膻中。宗氣居焉。中焦肝膽在左。脾在右。胃居中胃之下。小腸之後。大腸之上。是為人之中。臍上三寸三分。是其處。居於身左右前後之中。乃受天地父母之元氣而生身者,故與臍對。有竅而不開。雖其氣無不通,而無可通之竅。所以深藏永固之也。
下焦則腎居後。膀胱居前。腎臟兩丸。附於脊骨,而中虛者為命門。膀胱之上。臍之下。亦有空處。是為關元。命門水中存火。以溫三焦。
三焦無形,以軀殼為形,以脂膜為界,其實一物。故亦附名為腑經。為手少陽。正配腎足少陰,以命門之火,同為相火,共奉心之君火也。關元之中。有氣專司釐清濁二路,故曰關,而名其氣為胞中。此十一頭相乘,而得十二經之義也。其中為膻中。為胃中。為身中之中。為胞中之中。為命門之中,皆形虛而有氣以實之。惟虛故能實。萬化起於中。靜者,動之本也。至鼻下口上。亦名人中,則以人之開竅上下者分中。人中之上。耳目鼻皆兩竅。陰耦數。三耦合乎坤也。人中以下。口與前後陰皆一竅。陽奇數。三奇合乎乾也。坤上乾下。乃成泰象。故陰陽上下左右,皆以交而生,以不交而死也。此十一頭三焦五中,皆氣之充塞,則皆脈之流通,故脈之濡弱,而實氣之所藉流行也。(此段系魏氏全文)按平脈篇,起手曰脈之頭,結處曰十一頭。兩頭字首尾照應成篇法。
按魏氏釋辨脈平脈之義。以為辨者,分別之。平者,較量之。平如平章之平。非平人之脈。然則辨者,始條理也。分為二。推至於無窮也。平者終條理也,衡如一,究歸於不二也。夫氣有陰陽,邪亦有陰陽。病必分陰陽,脈必辨陰陽,必分為二以辨之。氣之陰陽。有有餘不足。邪之陰陽。亦有盛衰。病因而有輕重。脈必平陰陽。故權衡如一以平之。如此釋辨平二字之義。致有精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