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清 沈金鰲

卷一‧太陽經症

太陽經脈

【綱】仲景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目】朱肱曰:足太陽膀胱經。從目內 上額。連於風府。分為四道。下項。並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於背與身。太陽之經。為諸陽主氣。或中寒邪,必發熱而惡寒。緣頭項腰脊。是太陽經所過處。今頭項痛、身體疼、腰脊痛。其脈尺寸俱浮者,故知太陽經受病也。

柯琴曰:太陽主表。故表脈表症。獨太陽得其全。後凡言太陽病者,必據此一條脈症。如脈反沉。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是太陽之變局矣。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目】朱肱曰:有發熱惡寒。煩躁。手足溫,而脈反浮緊者,有寒多熱少。不煩躁。手足微冷。 而脈反浮緩者,此名傷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也,皆宜服大青龍湯。蓋大青龍症。脈似桂枝反無汗。病似麻黃反煩躁是也。(脈弱有汗。為桂枝症。脈緊不煩躁。為麻黃症。)大青龍治病。與麻黃湯症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煩躁者,用大青龍。以其有煩躁一症。故可用也。大抵感外風者為傷風。感寒冷者為傷寒。故風則傷衛。寒則傷營。

鰲按:脈陰陽俱緊者,脈浮為陽。沉為陰。言不論浮沉。俱帶緊象。不專指尺寸也。其所以緊者,寒也。

【綱】仲景曰: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 傷寒脈浮緩。發熱惡寒。無汗煩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症者,大青龍湯發之。 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目】朱肱曰:仲景言不可服青龍者,凡發汗過多。筋惕肉瞤。振搖動人。或虛羸之人微汗出。 便有此症。俱宜服真武湯以救之。羸甚者,芍藥或量多少與之。惡熱藥者,去附子。餘依加減法。仲景製真武湯。乃為合用桂枝。卻用麻黃之類。發汗多。亡陽。有此症。故用真武湯。若調理順者,無此症也。

柯琴曰:風有陰陽。太陽中風。汗出脈緩者,是中于鼓動之陽風。此汗不出而脈緊者,中于凜冽之陰風矣。風能令脈浮。浮緊而沉不緊。與傷寒俱緊之脈有別。脈浮緩而身重。是傷寒之輕者,非若陰陽俱緊而身疼。為傷寒之最重也。脈微弱自汗出。為桂枝症。不可與大青龍。以中有麻黃、石膏也。若脈浮緊。汗不出。是麻黃症。不可與桂枝。以中有白芍能止汗也。夫脈微而惡風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用麻黃發汗。脈微弱而自汗出。是無陽也。不可與石膏以清裡。

【綱】仲景曰:太陽病。外症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 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

【目】魏荔彤曰:太陽中風。固以桂枝湯為正治。然有久在太陽。並未傳裡。是不可以日久而誤為裡症也。脈必仍浮。浮者,表症未解。兼弱。陰虛熱發。陰何以虛。陽盛也。陽何以盛。風入於衛助衛而盛也。故當用桂枝使汗解。

喻昌曰:陽浮者,陽邪入衛。脈外浮。陽性本熱。風又善行。所以不待閉郁,而熱發甚捷也。 陰弱者,營無邪助。比衛不足。脈必內弱。陰弱不能內守。陽強不為外固。所以不必覆蓋而脈自易出也。

【綱】仲景曰: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當汗出而愈。 傷寒發汗。解半日許。複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目】黃仲理曰:脈當弦緊而反浮弱。其本虛可知。此勞倦內傷症也。

鰲按:發汗解半日許。是服麻黃發之。非桂枝也。更發汗用桂枝。是服麻黃後。又與桂枝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

【目】柯琴曰:八九日。是當解未解之時。脈微緩。是有胃氣。應不轉屬陽明。

【綱】仲景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目】方中行曰:胃家濕熱本甚者,複得桂枝之熱,則兩熱相搏於中宮。搏則必傷。甘又令人中滿。壅氣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納。反上湧而逆出也。

魏荔彤曰:用桂枝者,以陽助陽。解衛分之風邪。淺而逐之也。用麻黃者,以陽入陰。發營分之寒邪。深而奪之也。判然兩途。毫厘千里。故風傷衛。如賊入其疆。順而逐之可耳。寒傷營。如賊近於郊,必須強而奪之。乃外在疆外把持,則賊無出路。惟有攻城掠郭而已。此喻最明。仲師所以示人從浮緊之脈。汗不出之症。認明寒邪之傷營。與太陽中風同在一經而兩分不侔。不可誤也。

【綱】仲景曰: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目】柯琴曰:大汗出後。脈洪大。不煩渴。是病猶在表。桂枝症未罷。如瘧日再發。是風邪留其處。故必倍加桂枝解肌。少與麻黃開表。此又服桂枝後少加麻黃之一法。

【綱】仲景曰: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

【目】柯琴曰:汗後身疼。是表虛。不得辛散。故去生薑。沉為在裡。遲為在臟。自當遠陰寒。故去芍藥。曰新加者,見表未解。無補益法。今因脈沉遲而始用之。與四逆湯治身疼脈沉之法同義。彼在未汗前而脈反沉。是內外皆寒。故用乾薑、生附大辛大熱者,協甘草以逐裡寒,而表寒自解。此在發汗後而脈沉遲。是內外皆虛。故用人參之補中益氣。以率領桂枝、甘棗而通血脈,則表裡自和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二三日。不得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以本有寒分也。

【目】喻昌曰。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陽邪熾盛。逼處心胸。擾亂不寧。所以知其心下必結。然但顯欲結之象。尚未至於結也。若脈微弱者,此平日素有痰飲。積於膈之分。適與外邪相召。外邪方熾。其不可下明矣。

【綱】仲景曰:太陽病。桂枝症。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目】鰲按:邪束於外。陽不得伸。不得伸必內擾。故令脈促。夫桂枝脈本弱。促者,誤下之過也。但前條脈促。 是陽重。下條脈促。又為陽虛。何則。脈雖促而不汗出。胸雖滿而不喘。脈與上同,而症自各異。蓋促為陽脈。胸滿為陽症固已。不知陽盛脈促胸滿。陽虛亦脈促胸滿。故前由陽氣內擾。後由寒邪內結。將作結胸。不可混也。

【綱】仲景曰: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目】方中行曰:心下逆滿。氣上沖胸。寒湧于膈。所以起則頭眩。脈見沉緊。明系飲中留結外邪。若但發汗以強解其外。外雖解,而津液盡竭。反足傷動經脈。有身為振搖之患矣。蓋人身經脈。賴津液滋養。今一傷於吐下。再傷於汗。經脈失養。故身為振搖。遇此等症,必滌飲與散寒並施。 小青龍諸法。全是此意。但彼風寒兩受。不得不重在表。此症外邪已散。止存飲中之邪。故加桂枝于製飲藥中。使邪盡散。津液得四布,而滋養其經脈。千百年來孰解此微旨乎。

【綱】仲景曰: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寒相搏,則洒淅惡寒也。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瘡家身雖疼。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目】柯琴曰:脈言浮而不言遲弱。浮而有力也。若浮而大。有熱屬臟者,當攻之。不令發汗。若浮數而痛偏一處。身雖疼。不可發汗。
浮為風邪。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數本為熱,而從浮見,則數為虛矣。浮為表而非風。數為實熱而非虛。故浮數之脈,而見發熱惡寒之症。即癰膿亦有然者,當就痛偏一處。飲食如常辨之。庶瘡家之治。不致誤作風寒。

【綱】仲景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汗出自愈。

【目】魏荔彤曰:下後脈尚浮數,則知其人陽氣尚勃勃欲發。所以應俟其自複也。尺中脈微為裡虛。見寸脈雖浮數。陽可徐升。尺脈必微弱。陽慮內損。特標裡虛二字。知在表可徐圖。在裡不應誤矣。程注謂須用表和裡實之法治之,而未出方。愚謂建中新加之屬。可斟酌而用。

【綱】仲景曰: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肉煩疼。當發其汗也。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主之。不發汗。因致衄。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衄家不可出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浮緊。目直視。不能 。不得眠。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脈浮而緊,而複下之。緊反入裡,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目】危亦林曰:風先開腠理。寒得入經絡。脈亦應其象,而變見於寸口。緊為寒而從浮。故汗之則愈。 黃仲理曰:脈則浮緊。症則無汗。身疼痛。與大青龍症同而異。脈緊無汗。陽氣內擾。陽絡傷而衄血奪血者,無汗故也。

喻昌曰:脈浮緊發熱無汗。純是陰邪傷營矣。然寒邪輕微著營而不致涸冱其血,且兼中風陽邪。摻入易散。此所以不致身疼腰痛骨節疼也。如是則寒邪本輕,而風入之陽邪。 變熱上沖。其勢迅速。血自鼻出者,則中風陽邪既越而上出矣,而傷寒之陰邪。本在血分。亦隨血而去,必愈。何以知其愈。脈不浮緊。身不發熱,而 然汗出。即是愈也。

魏荔彤曰:衄家血常上溢。由陰不足。血中素有熱以鼓蕩之。使不循其經而常在顙過山也。若複發汗。以傷陰而動其熱。於是邪熱上干諸陽之首。陽隨汗而外亡。額上氣遂陷入。脈緊急。無陽以製陰也。直視不能 。無血以榮筋脈也。不得眠。無陰而陽亢也。此俱應救其陰以維亡而未盡之陽。所謂諸症宜救陽,而傷寒獨宜救陰。此其一也。(鰲按:額上陷、乃氣虛陷入腦內。非如小兒之囟陷下也。)尺中遲。血短而陰不足矣。然遲則為寒。非氣微而陽不足乎。故必先理陰陽。然後可發汗治表也。但仲師言血少。今言陽不足何哉。以血少而尺遲。正以少陰腎家之真陰不足。非止如肝脾血短之症也。夫腎陰不足。非陽不足氣不足乎。此而誤汗。當與誤發少陰汗同忌,則治之之法。建中而外。少陰溫經散寒之方。尤不可不加意也。

喻昌曰:緊反入裡。寒邪轉入轉深矣。故作痞。按之自濡,則其所挾者止氣耳。不同於挾飲之滿硬也。

鰲按:上七條。乃詳敘脈同浮緊,而治各不同之故。

【綱】仲景曰: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目】柯琴曰:脈微細欲寐。少陰症也。脈浮細嗜臥。無少陰症。雖十日後尚屬太陽。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兼脅痛。是太陽少陽合病。以少陽脈弦細也。但浮不細。是浮而有力。無胸脅痛,則不屬少陽。但浮而不大。

又不屬陽明。故仍在太陽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目】柯琴曰:本論無越婢方症。金匱有之。世本取合者即是也。仲景言不可發汗,則不用麻黃可知。無陽,則不用石膏可知。若非方有不同,必抄錄者誤耳。寧闕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鰲按:此是風寒兩傷症。但無身疼腰痛骨節痛。是寒之傷營也輕。脈微弱。即陽浮陰弱之脈。 是風之傷衛也重。故雖未見有寒,而發熱。熱多寒少。又不汗出。其亦有寒在於營分明矣。但脈已見微弱。其無陽可知,故曰:不可發汗。故不用大青龍之辛散,而去其杏仁。加以芍藥。以桂枝主風多之治。麻黃主寒少之治。芍藥固攝虛陽之根。主脈微弱之治。名之曰桂枝二越婢一湯,則此方能固真陰。足以維陽之根蒂。雖發汗驅邪,而正陽不致上浮。故本方既有芍藥。雖麻黃亦無害也。 乃柯氏據不可發汗。以麻黃為不可用。據無陽。以石膏為不可用。其麻黃之無害。已詳言之。至石膏乃治上中焦邪熱。與下焦腎虛之症無礙也。又以本論無越婢方症。惟金匱有之。亦思仲景本合傷寒雜病為一書。叔和分而為二,則仲景當時。金匱中所有之方。即如本論中所有。其合桂枝越婢成方。奚不可。不必闕之也。特此症原非易認。此方又難輕用。醫者固當詳審而斟酌之。與其蹈誤用之愆。不如遵柯氏之說。故存其說於前,而又複辨之。

【綱】仲景曰: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 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目】張從正曰。此節言當察症而消息其虛實。不是據脈而論症。蓋未發汗而脈浮數。是胃氣實。發汗後而脈浮數。是胃氣虛。

【綱】仲景曰: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目】柯琴曰:病在表之表,宜麻黃。病在表之裡,宜桂枝。病在裡之表,宜五苓。病在裡之裡,宜豬苓以利水。不可用五苓兼發汗。要知五苓是太陽半表半裡之劑。歸重又在半表。本條更加煩渴,則熱已在裡,而表邪未罷。故用五苓也。

【綱】仲景曰:小結胸。正在心下。按之作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結胸症。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目】柯琴曰:大結胸。是水結在胸腹。故脈沉緊。小結胸。是痰結於心下。故脈浮滑。

鰲按:浮大在陽明脈。心下硬者,是浮大為心脈。火必就燥。須急下之以存津液。太陽雖因熱入而成結胸,而大而尚浮。仍為表脈。恐熱未實。下之則利不止。故必待沉緊。乃可下也。

【綱】仲景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臟結。舌上白苔滑者死。

【目】陶華曰。關主中焦。妄下而中氣傷。故沉。寒水留聚於胸脅之間。故緊。不及尺者,重在關。舉關可以統之也。

【綱】仲景曰:心下痞。按之濡。大便硬,而不惡寒。反惡熱。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目】程郊倩曰:按之濡為氣痞者,無形也。其可下乎。結胸症脈浮大。不可下。豈心下痞而關上浮。可下乎。小結胸之痛。固未嘗用大黃。何此比陷胸更峻。是必有當急下之症。比結胸更甚者,方可用此峻攻之劑也。恐此脈此症而用此方。(要語)下咽立斃耳。勿曲護其說而遺害後人也。

【綱】仲景曰:病患無表裡症。發熱七八曰。不大便。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令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下利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目】龔信曰。脈浮數而可下。特以無表裡症之故,則無表裡症句是此節要眼。

【綱】仲景曰:風濕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八九日。或已發汗而不易衣衾。不密掩覆。致濕與風兼襲於表。本乘陽虛而來者,入而遂相搏為害。仍是陽微不能御之故也。夫濕與寒類。再兼風雜合。所以身疼體痛。與傷寒相似。然不嘔不渴。知非表有寒邪裡有郁熱也。況脈又浮虛而澀。虛浮為中風。虛澀為中濕,而虛又專主陽微之義。故不與傷寒相涉也。傷寒症嘔逆而喘。內熱盛也。傷寒脈浮緊。表邪在也。無此二者,而身疼體痛。俱不作表治矣。此一要諦也。

柯琴曰:上條。風勝濕輕。故脈陰陽俱浮。有內熱。故汗自出,宜桂枝湯。下條。濕勝風微。故脈浮虛而澀。內無熱,而不嘔渴。故可加附子。

【綱】仲景曰:傷寒吐下後。複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沖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目】龔信曰。此從吐下複汗脈微。看出是虛煩,則其餘症象,皆當於虛中求之,而不得誤為實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而反下之。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目】黃仲理曰:此病發於陽。誤下熱入之症也。脈微而沉,宜四逆湯救之。此因誤下。熱邪隨經入腑。結於膀胱。致血燥而蓄於中。惟攻其裡而表自解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結症也。抵當湯主之。

【目】喻昌曰。小便不利。何以見非血症耶。蓋小便不利。乃熱瘀膀胱無形之氣病。為發黃之候也。小便自利,則膀胱之氣化行。然後少腹滿者,允為有形之蓄血矣。庸工不能辨一實。於此等處。未著眼耳。

柯琴曰:沉為在裡。凡下後熱入之症。如結胸發黃蓄血。其脈必沉。或緊或微或結。在乎受病之輕重,而不可以因症分也。

【綱】仲景曰:其脈沉者,營氣微也。營氣微者,加燒針,則血留不行。更發熱而煩躁也。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痺。名火逆也。脈浮熱盛。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大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傷寒脈浮。醫以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目】程郊倩曰:脈浮熱甚不可灸者,以營分受邪束血為實故也。若血少陰虛之人。脈見微數。 尤不可灸。虛邪因火內入。上攻則為煩為逆。陰本虛也,而更加火,則為追虛。熱本實也,而更加火,則為逐實。夫行於脈中者,營血也。血少被追。脈中無複血聚矣。艾火雖微。孤行無御。內攻有力矣。無血可逼。焦燎乃在筋骨。蓋氣主 之。血主濡之。筋骨失其所濡,而火所到處。其骨必焦。其筋必損。蓋內傷真陰者,未有不流散於經脈者也。雖更滋榮養血。終難複舊。此則枯槁之形立見。縱善調。亦終身為殘廢之人而已。

魏荔彤曰:傷寒脈浮而不言緊。此風多寒少之症。應斟酌青龍越婢之間發汗。乃以火迫劫取之。火邪入而真陽出。名曰陽亡。真陽出而神明亂。驚狂遂見。程注所謂汗者,心之液是也。以火劫取汗。火邪入心。陽隨汗亡。驚狂而起臥不安,皆有傷心液。無以養心之神,而空虛之地。邪火更易為害也。法不可單治表。當兼治裡也。
或問。汗。陰液也。誤發而何以陽亡。所用桂枝及蜀漆等皆陽藥。又何以益陰生液。答曰:汗液為陰而實由陽化。故汗出而陽微。諸藥為陽。生陽所以安陰。陽氣聚則陰斂生津。陽氣亡則陰擾耗津。陰陽相濟吉。相悖凶。雖陰陽皆有邪正。初無二氣。能于屈伸往來間。調停均平。此大壽之基也。

鰲按:古來灸法。本為虛症設。不為風寒設。首條固屬虛症。但陰陽俱竭。一加燒針,必致發熱煩躁。津液耗亡。此虛者尚不可以火劫也。下四條。俱言灸之之變。腰下重而痺。腰以下不得汗也。咽燥吐血。由於陽盛。比衄更甚也。至焦骨傷筋。血難複則無生理。驚狂起臥不安。並方寸元陽之神飛騰散亂矣。燒針火灸。不可妄用如此。仲景所以再三告誡也。後人每遇風寒。即加針灸。不大昧仲景之旨乎。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脈沉而細。身熱。足寒。頭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目】吳綬曰。陽脈本當浮也。今反沉。非營氣微乎。沉而兼細者,非陽氣少乎。其不成痙者幾希。

【綱】仲景曰: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痺。

【目】柯琴曰:浮為風。細為濕。太陽脈本浮。風濕為病。脈陰陽俱浮。浮虛而澀。今關節煩疼。脈反沉細者,是發汗不如法。但風氣去。濕流骨節為著痺也。

【綱】仲景曰: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目】柯琴曰:脈大不浮。不關風矣。脈不沉細。非濕痺矣。

【綱】仲景曰:太陽中暑者,身熱疼重而惡寒。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太陽中暑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

【目】柯琴曰:身熱脈微。本是暑傷於氣,而疼重惡寒。實因寒水沐浴。留在皮膚而然。弦細芤遲。不得連講。言中暑夾寒之脈。或微弱。或弦細。或芤遲,皆是虛脈。如脈浮而緊者,曰弦。 弦而細,則為虛矣。脈弦而大,則為芤。芤固為虛。芤而遲。更為虛矣。以此脈而見發熱惡寒身重疼痛等症。雖當炎夏,而虛寒可知。

【綱】仲景曰: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太陽病。 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 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自解也。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患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 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目】柯琴曰:首條。浮為陽盛之脈。脈浮則陽自內發矣。二條。脈微二句。承上之詞。不與陰脈微對。太陽病本陽浮而陰弱。是陽強也。今陽脈數。即是陰陽俱微。脈但浮者陽盛。陽脈微者陽虛。但陰脈微而陽脈仍浮。陽重可知。三條。緊與數相似不同。蓋有虛實之別。又必按之芤不芤。 而虛實之真偽畢定。四條。內無津液。陰陽豈能自和,必當調其陰陽。不然。脈微則為亡陽。將轉成陰症矣。五條。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為欲愈之義也。此微與前條不同。因未曾妄治。津液未亡。故三日自解。陰平陽秘。不須汗出。正教人不宜妄汗耳。

附東垣辨脈

李杲曰: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 此辨固是。猶有未盡耳。外感風寒,皆有餘之症。是從前客邪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 乃行陽二十五度。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不節,皆不足之病也,必見於右手。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故外感寒邪,則獨左寸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急甚於弦。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見乎少陰心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或三倍。內傷飲食,則右手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少陰及兩太陰,則三倍。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不節。 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之勢亦來薄肺。經云。侮所不勝。寡于畏者是也。故氣口脈急大而澀數。時一代而澀也。澀者,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數者,心脈刑肺也。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克肺金也。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於五脈。數中顯緩。時一代也。若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必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也。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經云。脈滑者,有宿食也。以此辨也。豈不明白易見乎。

風傷衛寒傷營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寸口脈浮而緊。 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肉煩疼。當發其汗也。

【目】朱肱曰:脈浮而緩。寸大而尺弱。自汗體熱。頭疼惡風。熱多寒少。其面光不慘。煩躁。 手足不冷。此名傷風也。傷風之候。當解肌,宜桂枝湯。輕者只與柴胡桂枝湯、敗毒散、獨活散選用。又凡脈緊,必無汗。惟濡而緊。卻有汗。勿誤用小建中湯。是脈浮而緩者,方可用桂枝湯。

又項背強者,桂枝東加葛根也。(本草。葛根主傷風有濕。開竅解肌。蓋桂枝加葛根。謂中風有濕。 當加之。取微汗以去風濕。)裡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也。(不飲水者是也)又凡發汗。汗不止。為漏風。桂枝加附子湯。腹滿者,太陰症。脈浮者,可服桂枝湯。微發汗。腹痛者,桂枝加芍藥湯。痛甚者,桂枝加大黃湯。 雖然。桂枝湯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時行之皆驗。江淮間。惟冬及春初可行。春末及夏至前。桂枝症可加黃芩半兩。(陽旦湯是也)至夏至後。加知母一兩。石膏二兩。若病患素虛。正用古方。(大抵用溫藥當避春。熱藥當避夏。)脈浮而緊澀。頭疼。身體拘急。惡寒無汗。寒多熱少。 面色慘而不舒。腰脊疼痛。手足指末微厥。不燥煩。此名傷寒,宜發汗解。麻黃湯主之。輕者,桂枝麻黃各半湯、人參順氣湯、蔥豉湯、蒼朮散、麻黃葛根湯選用。然太陽亦有熱多寒少者,須仔細看脈症也。熱多寒少。不嘔。清便自可,宜桂麻各半湯。若脈浮。雖熱多寒少。自可發汗。若脈弱者,無陽也。桂枝二越婢一湯。熱多寒少而尺遲者,營氣本足。血少故也。先以小建中東加黃最良。尺尚遲。再一劑。又太陽症,宜汗,而其人適失血及下利,則頻頻少與桂枝湯。使體潤。當自解。假如淋家衄家。法不可汗。亦可以小柴胡之類和解之。又問。傷風與傷寒。何以別之。答曰:傷寒者,脈緊而澀。傷風者,脈浮而緩。傷寒者,無汗脈澀。傷風者,有汗脈緩。傷寒者,畏寒不畏風。傷風者,畏風不畏寒。大抵太陽病者,必脈浮發熱。惡風惡寒也。六經皆有傷風傷寒。其症各異。太陽脈浮有汗為中風。脈緊無汗為傷寒。陽明善飢為中風。不食為傷寒。少陽耳聾目赤。胸滿而煩。為中風。口苦咽乾目眩。為傷寒。若三陰傷風。無變形異症。但四肢煩疼。餘症同三陽。 風傷衛者,病在皮膚之間也。以衛行脈外。為陽。主外皮膚間衛氣之道路。故其病淺。寒傷營者,寒氣中於肌肉也。以營行脈中。為陰。主內肌肉間營氣之道路。故其病深。故桂枝麻黃各別。慎勿誤用。

李杲曰:傷風初症。惟頭疼口和不惡食。與傷寒同。緣寒乃陰邪。風乃陽邪。所以傷寒鬱而後能發熱。傷風即能發熱。傷寒手足微厥。傷風手足背皆熱。傷寒無涕。傷風流涕。聲如瓮中。傷寒面慘身痛。傷風面光聲重。傷寒無汗。惡寒不惡風。傷風有汗。惡風不惡寒。甚者汗出不止。洒洒惡風。複嗇嗇惡寒。冬月桂枝湯。自汗小便數。芍藥甘草湯。自汗小便利。腳蜷急。桂枝加參附。輕者,柴胡桂枝湯。自汗渴而小便難。邪漸傳裡。五苓散。自汗不渴。邪在表。茯苓桂甘湯。三時。防風沖和湯、柴胡桂枝湯。或敗毒散去茯苓。鼻塞。通關散。通用。柴胡半夏湯。古立六經傷風湯。但三陰藥皆辛熱。似非傷寒家法。仲景治傷寒傷風表症。分有汗無汗。裡症同。于和解通利。更無分別。今詳桂附八物。恐亦風邪直傳陰分。其人素虛。或房室後傷風則可。若概作表藥。誤人多矣。蓋傷風發表。辛熱不如辛溫。辛溫不如辛涼也。或疑六淫。仲景特詳於風寒,而略於暑濕,且不及燥火。何也?蓋暑火同氣。燥濕同源。風寒傳遍六經。暑濕性偏。著人五臟。壯者氣行則已。怯者乃著為病故耳。先傷寒而後傷風者,症傷寒也,而見傷風之脈。先傷風而後傷寒者,症傷風也,而見傷寒之脈。此乃營衛俱實。故無汗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不煩躁者,麻桂各半湯。通用。大羌活湯。九味羌活東加人參、大棗或神朮散、香蘇散。

陳氏士鐸曰:凡病初起。用藥原易奏功。無如人看不清。用藥錯亂。往往變症蜂起。苟認得清。用得當。又何變症之生耶。如傷風,必然頭痛身疼。咳嗽痰多。切其脈必浮。此傷風也。即以防風、荊芥、柴胡、甘草、黃芩、半夏各一錢。服即止。不再劑也。傷寒初起。鼻塞目痛項強。頭亦痛。然切其脈必浮緊。此傷寒也。若以傷寒治之。即愈。方用桂枝、甘草、陳皮、葛根各一錢。不再劑。

朱震亨曰:仲景論傷寒,而未及乎中寒。先哲治冒大寒昏中者,用附子理中湯。其議藥則得之矣。曰傷曰中。未有議其異同者,夫傷寒有即病不即病。因其舊有郁熱。風寒外來。肌腠自密。郁發為熱。病邪循經而入。以漸而深。初用麻黃、桂枝輩。微而安。以病體不甚虛也。若中寒,則倉卒感受。其病即發而暴。因其腠理疏豁。一身受邪。難分經絡。無熱可發。溫補自解。此氣大虛。不急治,則死矣。傷風傷暑傷濕。亦如傷寒之漸入者,中風中暑中濕。亦如中寒者之卒暴而受也。

陶華曰:風傷衛氣。寒傷營血者,緣氣本屬陽。風亦屬陽。陽則從陽。故傷衛氣。陽主開泄。 皆令自汗。故用桂枝湯辛甘溫之劑以實表。血本屬陰。寒亦屬陰。陰則從陰。故傷榮血。陰主閉藏,皆令無汗。故用麻黃湯輕揚之劑以發表。正所謂各從其類也。

附錄胃風論

李杲曰:肺主皮毛。通膀胱。最易感冒。新咳嗽。惡風鼻塞。聲重噴嚏是也。柴胡半夏湯、參蘇飲。寒月。麻黃杏仁飲。重者,頭疼身痛寒熱。咽乾音啞。柴胡桂枝湯、防風沖和湯。頭痛甚者,川芎茶調散。痰多者,金沸草散。挾熱。

人參敗毒散、升麻葛根湯。挾寒。十神湯。挾寒濕。消風百解散。挾濕。神朮散。挾暑。香葛湯。時行。柴胡升麻湯。 服食過濃。素有痰火。時常鼻塞流涕。聲重咳嗽。略被外感則甚者,防風通聖散。或大黃芩等分為丸。白水下。素虛者,只用防風、羌活、川芎。隨宜加入補藥痰藥。傷食。加白朮、青皮、陳皮、山楂、麥芽。挾形寒飲冷。加薑、桂。挾房勞。加參、朮、歸、地。挾勞役傷氣者,補中益氣湯加羌、防。風虛甚者,羌活丸、加味烏金丸。風中傳裡。一同傷寒治法。風能燥血散氣。故古用桂枝八物等湯。久不愈者,只宜三白東加減斂之。切忌疏泄。雖初起。非寒月無汗。麻黃禁用。

附錄傷風見寒傷寒見風論

朱肱曰:有發熱惡寒。躁煩。手足溫,而脈反浮緊者,有寒多熱少。不煩躁。手足微冷,而脈反浮緩者,此名傷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也。蓋發熱惡寒煩躁手足溫。為中風候。脈浮緊。為傷寒脈。是中風見寒脈也。寒多熱少不煩躁手足微厥。為傷寒候。脈浮緩。為中風脈。是傷寒見風脈也。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宜服大青龍湯。蓋大青龍症。脈似桂枝反無汗。病似麻黃反煩躁是也。(脈弱有汗。為桂枝症。脈緊不煩躁。為麻黃症。)大青龍湯治病。與麻黃湯症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煩躁者,用大青龍也。以其風寒俱盛。故青龍湯添麻黃作六兩。又似合桂枝湯藥味在內。添石膏。所以為緊。此治榮衛俱病。若症不審。誤用大青龍,則發汗多傷人。(以其有煩躁一症。故可用大青龍湯。)

陶華曰:熱盛而煩。手足自溫。脈浮而緊。此傷風見寒脈也。不煩少熱。四肢微厥。脈浮而緩。 此傷寒見風脈也。二者為榮衛俱病。法雖用大青龍。此湯險峻。不可輕用。須風寒俱盛。又加煩躁。方可與之。不若羌活沖和湯。為神藥也。一法。用桂枝麻黃湯。

發熱

【綱】仲景曰: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傷寒脈浮緩。發熱惡寒。無汗煩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症者,大青龍湯主之。

【目】朱肱曰:發熱而惡寒者,屬太陽也。蓋太陽主氣以溫皮膚分肉。寒氣留於外。皮膚致密。 則寒栗而發熱,宜發其汗。故麻黃、大青龍主之。若溫病,則發熱而不惡寒。風溫。亦灼熱而不惡寒也。

劉完素曰:潮熱。有時而熱。不失其時。寒熱。寒已而熱。相斷而發。發熱,則無時而熱也。翕翕發熱。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汗以散之。蒸蒸發熱。熱在內也。故與調胃承氣下以滌之。發熱屬表。風寒客皮膚。陽氣怫郁也。發熱屬裡。陽氣下陷陰中也。觀其熱所由來而汗下之。若熱先自皮膚發者,邪在外也。熱先自裡生而發達於表者,邪在裡也。在表在裡。俱有發熱。邪在半表半裡者,亦發熱也。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內熱而外達於表。蓋邪在表。表熱裡不熱也。邪在裡。裡熱甚而達於表也。在半表半裡,則表裡俱發熱也。

王肯堂曰:凡病鮮有不發熱者,內傷外感。其大關鍵也。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感。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外感則寒熱齊作而無間。內傷則寒熱間作而不齊。外感惡寒,則近烈火不能除。內傷惡寒。得就溫暖而必解。外感惡風。乃不禁一切風。內傷惡風。惟惡些小賊風。外感症顯在鼻。故鼻氣不利。壅盛而有聲。內傷症顯在口。故口不知味,而腹中不和。外感則邪氣有餘。故發言壯厲。先輕而後重。內傷則元氣不足。故出言懶怯。先重而後輕。外感頭痛。常常而痛。內傷頭痛。時止時作。外感手背熱。手心不熱。內傷手心熱。手背不熱。東垣辨法大要如此。或有內傷而無外感。或有外感而無內傷。以此辨之。判然矣。若夫內傷外感兼病者,則其脈症並見而難辨。尤宜細心求之。若顯內症多者,則內傷重而外感輕,宜以補養為先。若顯外症多者,則外感重而內傷輕,宜以發散解表為急。此又東垣未言之意也。

陳士鐸曰:人病發熱,必先散其邪氣。俟邪氣速去。然後再扶其正氣,則正氣不為邪氣所害。方用柴胡、荊芥、半夏、黃芩、甘草各一錢煎服,則邪散而身涼。蓋四時不正之氣犯人,必由皮毛而入營衛。今用柴胡、荊芥。先散皮毛之邪。邪既先散。安得入裡。半夏祛痰。使邪不得挾痰作祟。黃芩使不得挾火作殃。甘草和中。邪既先散,而正氣又不相虧。人肯先服此藥。何至由皮毛以入營衛。入臟腑。至傳經深入哉。一方。柴胡、當歸、山梔、甘草、陳皮各一錢。花粉、白芍各二錢。此方凡肝氣鬱者,一劑即快。不必專治外感也。治內傷初起者,神效。又方。當歸二錢。柴胡、白芍、茯苓、甘草、桂枝各一錢。陳皮五分。冬月。加麻黃。此方專治傷寒初起者,神效。乘其尚未傳經。可從補正之中。兼用祛邪之品而熱散之也。蓋初起之邪。尚不敢與正氣相敵。故一補正氣,而邪氣自消。及一傳經,則正氣遁入臟腑不敢與邪相爭。愈補而愈不能出矣。故一傳經。藥即不可用補。今用桂枝以散熱。或加麻黃以祛寒。寒熱相攻。邪難內入。又有正氣之健以助之。所以一劑而愈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目】朱肱曰:此二湯。乃治發熱而微惡寒者也。

張介賓曰:邪氣在表發熱者,表熱裡不熱也。溫散之。邪氣在裡發熱者,裡熱甚而達於外也,宜清之。

柯琴曰:熱多。是指發熱。不是內熱。無陽。是陽已虛,而陰不虛。無陽不可發汗。便是仲景法旨。柴胡桂枝湯。乃是仲景佳方。若不頭項強痛。便不須合桂枝矣。微惡寒。便是寒少。煩疼只在四肢骨節間。比身疼腰痛稍輕。此外症將解而未去之時也。微嘔。是喜嘔之兆。支結。是痞滿之始。是在半表半裡矣。外症微。故取桂枝之半。內症微。故取柴胡之半。雖不及脈,而微弱可知。發熱而煩,則熱多可知。仲景製此輕劑以和解。便見無陽不可發汗。用麻黃、石膏之誤矣。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 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目】戴原禮曰。陰經不發熱。惟少陰能發熱。然少陰發熱有二症。初得病。即見少陰症。發熱惡寒。頭不疼,宜麻黃附子細辛湯。若下利清穀。身熱躁擾。裡寒外熱。仲景謂之反發熱。此乃陰盛格陽,宜四逆湯、附子理中湯。蓋陽氣傳陰經而下利者,乃是熱利。陽陷入裡。外所以無熱。陰氣入陰經而下利者,乃是裡寒自利。寒既在裡為主,則陽氣必客於外。所以反發熱。要知陰症發熱。自是不同。發於陽而發熱者,頭必疼。發於陰而發熱者,頭不疼。此為驗也。又有汗下後。陰陽不相入。水火不相濟。致餘熱未退。不可更用冷藥。內外俱未可妄治。故宜小建中湯。若其人已虛。虛能生熱,宜小建中東加當歸。或四君子東加黃 。或十全大補湯。調其榮衛。虛者,真武湯。審是熱邪未解。雖經汗下。卻不畏寒,宜竹葉石膏湯。

王肯堂曰:汗後複發熱。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陰陽不交。及下利發熱者,死。脈陰陽俱盛。熱不止者,死。中風即發熱者,風傷衛也。傷寒不即發熱者,寒傷營也。其在少陰厥陰發熱者,謂之反發熱。惟太陰無發熱之候。

柯琴曰:此太陽症合用桂枝。卻用麻黃之類發汗者,故多亡陽而仍發熱,必主以真武湯也。

鰲按:真武湯。本少陰方。陽亡則內虛寒。故必用此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重汗,而複大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小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目】朱肱曰:太陽有潮熱乎。仲景大陷胸湯一症。結胸有潮熱者為大結胸。屬太陽也。

樓全善曰:此妄汗下而將轉屬陽明。猶尚未離乎太陽者也。 日晡潮熱。陽明病。然心下者,太陽之位。小腹者,膀胱之室。從心下至小腹痛。是下後熱入水結所致。非胃家實。故不得名為陽明病。

【綱】仲景曰: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目】朱肱曰:大抵傷寒八日以上。大發熱者,難治。

【綱】仲景曰: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目】方中行曰:傷寒汗不出。得汗即解者,以有風而誤于偏攻。熱反入裡。所以變痞硬嘔吐而下利也。故用大柴胡合表裡而兩解之。

魏荔彤曰:發熱汗出不解。太陽已傳陽明。二者陽明症也。夫太陽所感寒邪。入心中作痞硬。 而寒鬱內生之熱邪。作嘔吐而下利。是病全離太陽而入陽明矣。其不成胃實者,惟心中素有痰飲。 故邪結於彼而成痞硬。胃中自不能複結為實。故是已傳陽明而未全在陽明。未可以承氣下者,故製此方。於下之中。兼升散開破二義。陽明之邪。柴胡驅之於少陽而表解。大黃複通之於大便而裡和。尚何有陽明之症足留乎。所謂兩解之法也。是不必專言柴胡治少陽,而柴胡之用已神。不必專言胃實方可下,而大黃之用已得矣。非仲師孰能具此手眼乎。

【綱】仲景曰: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

【目】喻昌曰。丸藥大下。徒傷其中,而不能蕩滌其邪。梔子乾薑。亦溫中散邪法也。

虞摶曰:攻裡不遠寒。用丸藥大下之。寒氣留中可知。心微煩而不懊憹,則非吐劑所宜也。用梔子解煩。倍乾薑以逐內寒而散表熱。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二味成方,而三法備。

【綱】仲景曰: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大下後身熱不去。猶帶表症也。心煩變為心中結痛。是表症仍未解,而裡症已迫也。在表原屬陰邪久未除。在裡則為陽邪久成郁。梔子苦寒。治心中成郁之陽邪。香豉香辛。 治在表未散之陰邪,而此症可愈。其胸中窒者,雖未至於結痛,而窒久必痛也。亦可早為之計,而仍主此。一法也。

柯琴曰:病發於陽而反下之。外熱未除而心中結痛。雖輕于結胸,而甚於懊憹矣。結胸是水結胸脅。用陷胸湯。水郁則折之也。此乃鬱結心中。用梔豉湯。火鬱則發之也。

【綱】仲景曰: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小青龍治水氣者,治在裡久積之陰邪。治風寒者,治胸膈暫郁之熱邪。程氏謂下寒者類多上熱。一句破的矣。學人識之。

【綱】仲景曰:太陽病。脈浮緊。發熱無汗。自衄者愈。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 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目】方中行曰:純是寒邪傷營。故脈浮緊。發熱無汗。然寒邪之著營輕微,且兼中風。陽邪變熱上沖。故自衄愈。若脈浮緊。發熱無汗,而身竟疼痛,則寒重風輕。當發汗矣。其劇者必衄。畢竟少帶中風之陽邪也。

【綱】仲景曰: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目】喻昌曰。服桂枝治風而遺其寒。所以不解而症變。設更下之。邪乘虛入裡。在表之風寒未除。在裡之水飲上逆。故變五苓兩解之法。以茯苓、白朮為主。雖因已誤而去桂枝。不得不用白芍以收陰。甘草、薑、棗以益虛和脾胃也。

魏荔彤曰:太陽傷風。頭項強痛。翕翕發熱而汗出。今汗不出,則中風而兼傷寒矣。但與桂枝治風不效矣。複下。更誤矣。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乃下藥陰寒之氣。挾寒邪作痞。挾風邪作痛。 動積飲而阻閉陽氣。上下不流動故耳。本方專主補土滲濕。使在裡下藥之陰邪先除。然後可治其表邪耳。以表邪雖仍在而輕微。故先以誤下之陰邪入裡為患是急。厥陰所云。先溫其裡。乃攻其表。 亦此義也。參觀之。

【綱】仲景曰: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目】張從正曰。白虎湯。但能解熱,不能解表,必惡寒身疼頭痛之表症皆除。但渴而求救於水者,方可與之。

樓英曰:如其人渴欲飲水。與之水果能飲。是表邪已變熱而入之深矣。再診其脈。已無浮緩浮緊之表脈。再審其症。已無頭身疼痛發熱無汗之表症。即可用白虎湯。但加人參止其燥渴。仍藉辛涼為半表裡之治耳。

【綱】仲景曰:傷寒病。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 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吐下俱非。致風寒之邪久而變熱。熱又久而結聚在裡,而在裡之氣血亦郁而生熱。所謂表裡俱熱者也。內熱盛則外陽疏。時時惡風。若似表症,而大渴云云。俱是一派實熱結裡之象。故不特陽虛之裡當急救陽。即陰消之裡亦當急救陰也。故仍用人參白虎。兼內清外散之用。

【綱】仲景曰: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目】喻昌曰。傷寒之邪。得濕而不行。所以熱瘀身中而發黃。故用外解之法。設泥裡字。 豈有邪在裡而反治表之理哉。熱已發出於外。自與內瘀不同。正當隨熱勢清解其黃。俾不留於肌表間也。前條熱瘀。故用麻黃。此條發熱。反不用麻黃者,蓋寒濕之症。難於得熱。熱則其熱外出而不內入矣。所謂於寒濕中求之。不盡泥傷寒定法。此其一征也。

方中行曰:熱發於外,則裡症較輕。故解之以梔子,而和之以甘草。以為退熱之輕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