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經緯 | 清 王士雄 |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痺。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沈堯封曰︰《傷寒論‧原序》云︰撰用《素》《難》,當即以《素》《難》釋之。《難經》傷寒有五,即《素問》寒、暑、燥、濕、風之五氣為病也,故仲景於太陽論中五証並列,挨次剖析。此論濕痺,即《難經》之濕溫証也。《素問》在天為
濕,在地為土,濕乃土之氣也。故濕為五氣之一,濕溫乃傷寒有五之一。編傷寒者,以濕、 為非傷寒,置之別論,然則中風亦非傷寒,何以獨存卷首耶?《難經》云︰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與此稍異。
又曰︰傷寒既以頭痛胃實等項分六經。即以“汗”字判“風寒”,“渴”字認“燥熱”,“小便不利”認“濕氣”。縱橫辨別,邪無遁形矣。讀者當於此等著實處留心。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
倪沖之《傷寒匯言》︰此濕家為病之總綱也(金錦)蓋體氣素以濕為事者,是為濕家(條辨)。其痛與痺痛不同,濕在關節而疼,故曰痺。今一身盡疼,而表有熱,故聊攝稱曰在經。熏黃與橘子黃,同是濕熱,彼以熱勝者黃而明,此以濕勝者黃而晦,宜茵陳五苓散主之。海藏以熏黃為陰黃。蓋既濕勝,則次傳寒中,小便自利者有之。
雄按︰此由但清其熱,不治其濕,故次傳寒中。朮附湯主之。折衷。
沈堯封曰︰丹溪云︰如造曲然,濕熱鬱久則發黃也。
雄按︰濕熱發黃,名曰黃膽,皆是暴病。故仲景以十八日為期,其餘所因甚多,有穀疸、酒疸、女勞疸、黃汗,及冷汗便溏氣虛之陰黃。身面浮腫睛白,能餐勞倦之弱黃。神志不足,卒受恐嚇,膽氣外泄之驚黃。肝木橫肆,脾胃傷殘,土敗而色外越之痿黃。皆與暴病不同,不可概目為濕熱病矣。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複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尤在涇曰︰寒濕居表,陽氣不得外通,而但上越,為頭汗出,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是宜用溫藥以通陽,不可與攻法以逐濕,乃反下之,則陽更被抑而噦乃作矣。或上焦之陽不布而胸中滿,或下焦之陽不化而小便不利,隨其所傷之處而為病也。舌上如苔者,本非胃熱,而舌上津液燥聚,如苔之狀,實非苔也。蓋下後陽氣反陷於下,而寒濕仍聚於上,於是丹田有熱,而渴欲得水,胸中有寒,而複不能飲,則口舌燥煩,而津液乃聚耳﹗
雄按︰胸中有寒之“寒”字,當作“痰”字解,胸中有痰,故舌上如苔。其津液為痰所阻,故口燥煩。而痰飲乃水之凝結,故雖渴而不能飲也。楊云︰此注極明確,凡《傷寒論》言胸中有寒者,俱作痰解。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尤在涇曰︰濕病在表者,宜汗;在裡者,宜利小便。苟非濕熱蘊積成實,未可遽用下法。楊云︰濕証不可妄下。額汗出,微喘,陽已離而上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陰複決而下走。陰陽離決,故死。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謂陽上浮而陰不下濟也。亦通。
雄按︰張石頑云︰自此而推之,雖額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未脫,而陽之根猶在也,下雖大小便利,若額上無汗不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則非離決,可以隨其虛實而救之。至於下利不止,雖無頭汗喘逆,陽氣上脫之候,亦死。亦有下利不止,小便反閉,而額上汗出者,謂之關。經云︰關格不通,頭無汗者,可活;有汗者,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汪按:古人即表汗,亦須有節度如此,奈何近人必令其汗,又欲令其多耶?此與《傷寒論》桂枝湯下語,亦可互參。
倪沖之《傷寒匯言》︰濕家不惟不可誤下,亦不可誤汗。惟風濕相搏一証(郊倩),風從前來,濕傷卑下,兩至搏擊,一身盡為疼痛(子繇)。此是微挾表邪,法當汗出而病方解(郊倩)。然時值淫雨(隱庵),不免濕氣盛行(純一)。醫云︰此可發汗。若發大汗而病不愈,不惟風濕之邪不解,而且傷真氣矣(郊倩)。況風之乘罅也速,濕之侵人也漸(子繇)。然風在外而濕在內,且大汗出而漬衣被,汗轉為濕,風氣雖去,而濕氣仍隱伏而存留,是故不愈也(純一)。使之微微似欲汗出,則正氣宣發,充身澤毛,若霧露之灌溉,與病相應。斯正氣行而邪氣卻,營衛和而風濕並解矣(忠可)。
章虛谷曰︰治風濕者,必通其陽氣,調其營衛,和其經絡,使陰陽表裡之氣周流,則其內濕隨三焦氣化,由小便而去,表濕隨營衛流行,化微汗而解,陰濕之邪既解,風邪未有不志者。若大發其汗,陽氣奔騰。風為陽邪,隨氣而泄,濕邪陰滯,故反遺留而病不愈也。此治風濕與治風寒不同者,雖寒濕同為陰邪,而寒清濕濁,清者易散,濁者粘滯,故汗法大有區別也。濕家病,身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暈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章虛谷曰︰此所謂霧露清邪中於上也。三陽經脈,上頭而行於身表,頭中寒濕,則表氣不宣,故身疼發熱。肺開竅於鼻,而行氣於皮毛,邪從鼻入,濕遏其陽而上蒸,則面黃。氣閉則喘,氣壅則頭痛鼻塞而煩,皆肺氣窒塞,不得下降,故脈反大,其與濕中於下,而在陰之脈沉細者,迥不同也。肺通喉,胃通咽,邪在肺,不在胃,故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止頭中寒濕,故鼻塞。當用辛香苦泄之藥納鼻中,如近世之痧藥。
雄按︰鼻煙亦可用,古人惟用瓜蒂散。使肺氣通達,其濕邪化水,從鼻中出則愈。汪按︰瓜蒂末嗅,則水從鼻出,若湯飲則吐。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章虛谷曰︰表邪未解,濕熱內瘀,身必發黃,故以麻黃解表,連翹、赤豆等味,利肺氣以清濕熱,其邪在經絡,故從表解之。
雄按︰余治夏月濕熱發黃,而表有風寒者,本方以香薷易麻黃輒效。楊云︰夏月用香薷,與冬月用麻黃,其理正同。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熱瘀而未實之証。熱瘀故身黃,熱未實故發熱而腹不滿。梔子,徹熱於上。柏皮,清熱於下。而中未及實,故須甘草以和之耳。
沈堯封曰︰梔柏湯,清熱利小便,治濕熱之主方也。程扶生以麻黃小豆湯為濕熱主方,不思麻黃小豆湯發汗之方,惟外兼風寒者宜之,梔柏湯利小便之方也。楊云︰分析極清。若以麻連小豆湯為主方,不惟梔柏湯無著落,即論內但當利小便句,亦無著落。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則熱結在裡之証也。身黃如橘子色者,色黃而明,為熱黃也;若陰黃則色黃而晦矣。熱結在裡,為小便不利、腹滿,故宜茵陳蒿湯下熱通瘀為主也。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熱越,熱隨汗而外越也。熱越則邪不蓄而散,安能發黃哉?若但頭汗出而身無汗,劑頸而還,則熱不得外達,小便不利,則熱不得下泄,而又渴飲水漿。則其熱之蓄於內者方熾,而濕之引於外者無已。濕與熱合,瘀郁不解,則必蒸發為黃矣。茵陳蒿湯,苦寒通泄,使病從小便出也。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沈堯封曰︰此是寒邪外束之濕溫証也,麻連小豆湯是其主方。除卻惡寒,即是梔柏証。更加腹微滿,即是茵陳蒿証。
章虛谷曰︰上明發黃之証,此又明致黃之由也。面赤者,熱鬱在經,當以汗解。若攻之傷其腑氣,則在經之熱,反從內走,與水穀之氣,鬱蒸發黃,三焦閉塞,而小便不利也。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章虛谷曰︰雖未誤下,而無汗、小便不利,其邪熱閉結,心中懊憹,與胃中水液鬱蒸,而身必發黃也。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喻嘉言曰︰濕停熱鬱而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