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五 | 清 高士宗 |
氣穴者,一身之氣,循行三百六十五穴也。孫絡溪谷,亦三百六十五會,皆應一歲之數。帝願聞真數,而藏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是為《氣穴論》也。
黃帝問曰︰餘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歲三百六十五日。人身氣穴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而氣穴所在,願盡聞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處,去聲,下同。以血肉之形身,應天度之歲數。惟天生聖帝,能窮其道,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餘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逡巡,退讓貌。道,言也。開餘道,開示于我而言之也。目未見,耳未聞,而目以明,耳以聰,是伯雖未言,帝先知之,此臣君一德一心,闡明大道也。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
易,去聲,下同。未見其處,未聞其數,而目明耳聰,此所謂聖人易語,猶良馬易御也。
帝曰︰餘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餘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餘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複出。
藏,如字。真數,三百六十五穴之數。帝不自聖,故言餘非聖人之易語,但世恆言真數可以開人心意。
今餘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然此真數,餘願聞之。上文岐伯云︰因請溢意,盡言其處。故曰︰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餘能解其意,請藏之金匱,而不敢複出。藏之金匱,中心藏之之意。不敢複出,不輕示人之意。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大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背胸邪系陰陽左右。
大椎,舊本訛十椎,下同,今俱改。邪,斜同。控,引也。天突,在結喉下中央。大椎,乃脊骨高起第一椎。胃脘,有上脘中脘下脘,以臍之上下為紀,則此胃脘,乃下脘也,臍上至下脘,臍下至關元,分寸相等,故曰上紀下紀。背與心相控而痛,背痛引心,或心痛引背也。所治在天突,心胸之上也。與大椎,脊背之上也。及上紀,以臍為中,紀其上也。故上紀者,臍上下脘之胃脘也。由臍紀下,則下紀者,臍下小腹之關元也。背心相控,不但從背引胸,從胸引背,乃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
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如此,指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斜系如此,故其病當前後痛澀,前後憑乎脅,故胸脅痛,胸脅痛,則樞轉有垂,而不得息。不得息,則不得臥。不得息,不得臥,則上氣短氣,致有偏痛之病。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大椎下。
支,如字。此複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之脈也。脈滿起,經脈滿盛,從下而起,斜出尻,從左右足脛,行身之背,則斜出於尻也。脈絡胸脅者,行身之前,則由脅而至胸,故曰脈絡胸脅也。絡胸則支心貫膈,由膈而斜上於肩,必由天突而上,故曰加天突。經脈既從下而斜上,亦必從上而斜下,故斜下肩,斜下肩,則交大椎而下也。所以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也。天突大椎,合胃脘關元,凡四穴。
臟俞五十六。
五臟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行於經,入於合。肺心之穴,在手。肝脾腎在足。一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合兩手足,共五十俞。
腑俞七十二穴。
六腑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過於原,行於經,入於合。膀胱膽胃之穴在足。三焦小腸大腸在手,一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合兩手足共七十二俞。
熱俞五十九穴。
熱俞,水熱穴論治熱之俞也。論云︰頭上五行行五,以越諸陽之熱。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雲門、KT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熱俞五十九穴,此之謂也。
水俞五十七穴。
水俞,水熱穴論治水之俞也。論云︰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凡五十七穴者,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客也。水俞五十七穴,此之謂也。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行,音杭。熱俞五十九穴,內有頭上五行行五。於此複言者,頭有前後,從頭上,前行行五,後行亦五行,重舉之,則前後之穴畢備矣。
中KT 兩旁各五,凡十穴。
KT ,膂同,餘篇仿此。熱俞五十九穴,內有五臟俞,旁五乃臟俞兩旁之穴。此中膂兩旁各五,乃五臟之俞穴也。
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
大椎,脊骨高起第一椎也。上兩旁,肩項相交,肩中俞也,兩旁各一,凡二穴。
目瞳子,浮白,二穴。
目瞳子,乃目稍瞳子 穴也。浮白穴,在耳骨髮際間。瞳子浮白各二穴,凡四穴。
兩髀厭分中,二穴。
膽,足少陽之脈,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兩髀厭分中,兩腿硯子骨分界之處,環跳穴也,左右二穴。
犢鼻二穴。
膝蓋下兩旁中央形如牛鼻,左右二穴。
耳中多所聞二穴。
耳內聽宮,左右二穴。
眉本二穴。
本,根也。眉根攢竹左右二穴。
完骨二穴。
耳後髮際浮白上即完骨,左右二穴。
項中央一穴。
項後中央、風府穴也。
枕骨二穴。
腦後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
上關二穴。
聽宮之上為上關,一名客主人穴。
大迎二穴。
頰車之下,頷前一寸二分,為大迎穴。
下關二穴。
聽宮下,頰車上,即下關穴。
天柱二穴。
項後風府兩旁,即天柱穴。
巨虛上下廉四穴。
三里下三寸為巨虛上廉,上廉複下三寸為巨虛下廉,在脛骨間,左右凡四穴。
曲牙二穴。
曲牙即頰車,又名牙車,當牙骨盡處,開口陷中。
天突一穴。
結喉下中央為天突。
天府二穴。
臂 內為天府。
天牖二穴。
耳後完骨下為天牖。
抉突二穴。
膺胸上,缺盆下,為扶突。
天窗二穴。
天牖下名天容。天容下即天窗,後髮際盡處兩旁。
肩解二穴。
肩上陷中即肩井穴。
關元一穴。
臍下三寸為關元穴。
委陽二穴。
腿後廉之中,兩筋之間,為委陽。
肩貞二穴。
肩臂上兩板骨上側為肩貞。
喑門一穴。
項後風府下為喑門,即啞門也。
齊一穴。
齊,臍通。當臍之中,神厥穴也。
胸俞十二穴。
頷下兩旁,巨骨之下,俞府,或中、神藏、靈墟、神封、步郎,左右凡十二穴。
背俞二穴。
背俞,七椎兩旁,膈俞穴也。
膺俞十二穴。
膺中俞府之外,左右氣戶、庫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凡十二穴。
分肉二穴。
臍上水分穴,兩旁滑肉門為分肉。
踝上橫二穴。
踝上橫紋之解溪穴。
陰陽蹺四穴。
陰蹺起於足內踝之照海,左右二穴。陽蹺起於足外踝之申脈,左右二穴,凡四穴。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穴,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水氣不行,則皮膚脹滿,故水俞在諸分。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熱氣有餘,則經脈消爍,故熱俞在氣穴。氣穴,陽氣循行之穴孔也。寒熱,陰陽皆病也。左右,乃陰陽之道路。故寒熱俞在兩骸。兩骸,形身左右也。環跳二穴,當身左右。厭中,即上文髀厭分中,環跳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大禁二十五,乃五臟之井榮俞經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里穴也。本俞論云︰尺動脈在五里,五俞之禁者是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之數,為針之所由行,皆氣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一歲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三百六十六數,相吻合也。按頭上五行行五,及天突關元厭中巨虛上下廉,穴有重複,而一歲之數,毫無錯也。此一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歲數,皆針之所由行也。
帝曰︰餘已知氣穴之處,游針之居,願聞孫絡溪谷,亦有應乎?
孫絡溪谷亦應一歲之數,故承上文而複問之。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經脈之外,是為絡脈。絡脈之外,是為孫絡。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言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相會合也。孫絡與穴會合,故亦以應一歲之歲。奇邪者,《繆刺》論云︰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如孫絡不通榮衛,則榮衛稽留,稽留則衛散榮溢。衛散則氣外竭,榮溢則血內著,血著則外為發熱,氣竭則內為少氣。如是之証,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疾瀉者,見其稽留而即瀉之,無問孫絡與氣穴之所會也。
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
孫絡會氣穴而通榮衛,帝故善之。溪谷亦會三百六十五穴,故又問之。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肉消骨髓,外破大 ,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痺,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會穴,亦應一歲,其小痺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會,合也。肉之大合處即為谷,肉之小合處即為溪,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會之所在。故肉分之間即為溪谷之會。溪谷之會,內外相通。內通經脈,以行榮衛,外通皮毛,以會大氣。大氣、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如溪谷不通於內外,則邪泛溢,而氣壅滯,血脈熱而肌肉敗。夫邪溢氣壅,則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脈熱肉敗,則內消骨髓,外破大 ,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為膿為敗,皆積寒留舍於溪谷,致榮衛血氣不居於溪谷之間,而卷肉縮筋。夫卷肉縮筋則肋肘不得舒伸,從筋至骨,則內為骨痺;從肉至皮,則外為不仁,邪盛正虛,命曰不足。此皆積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於溪谷也。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與三百六十五氣穴相會,亦以應一歲之數。故寒留溪谷,而內為骨痺,外為不仁。若其小痺淫溢,則循孫絡之脈,往來於身。治之之法,但當微針所及,與見而瀉之,無問所會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於溪谷也。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複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辟,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與孫絡溪谷相會。伯明其旨,誠為發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寶之,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而問答之言,即為氣穴論也。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徑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非獨十二絡脈也。
四,舊本訛二;二,舊本訛四,今改。此言孫絡之脈,與經脈相別,與大絡相通。所謂奇邪之脈,則繆刺之,以補孫絡未盡之義。繆刺論云︰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又云︰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夫孫絡受邪,不得入於經,故曰︰孫絡之脈別經者,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故曰︰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流注於大絡,而生奇病。故曰︰並注於絡。絡,大絡也。靈樞經脈論,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之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別,並任脈之別,督脈之別,為十四大絡。故曰︰傳注十四絡脈,非獨手足三陽三陰之十二絡脈也。又脾之大絡,為十四絡脈之主,經脈論云︰皆取脾之大絡脈也。此雖不及脾絡,而脾絡已在其中。
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解,音蟹。解,散也。瀉,行也。十四絡脈,外合孫絡,則有三百六十五會,內合五臟,則有左右五俞之十脈,故曰︰內解瀉於中者十脈。所以承十四絡脈,而申明內通五臟之俞脈,以補上文孫絡之未盡者又如此,此一節言孫絡溪谷,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通榮衛而會大氣,合大絡而行臟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