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四

清 高士宗


厥論第四十五篇

承痺証、痿証而論厥証也。經脈,陰陽之氣,不可偏勝。陽氣損,陰氣獨在,則手足寒厥,或令人腹滿;陰氣衰,陽氣獨勝,則手足熱厥,或令人暴不知人。經脈厥而形諸病,則有厥狀,氣機逆而形諸病,則有病能,故終舉手足六經之厥狀病能以明之。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厥,猶逆也。經脈之血,皮毛之氣,不相順接而厥逆也。蓋經脈之血,出於手足之指井,合皮毛之氣,而溜於榮,注於俞,過於原,行於經,入於合。若經氣不相通貫,致有寒熱之厥,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厥有寒熱,其根皆起於下。故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下,足下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熱為陽,足為陰,熱厥之為熱也。何以必起於足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陽氣之熱,本於陰氣之虛。故陽氣、陰氣皆起於足,而有表裡之分。太陽根起於足小趾外側,陽明根起於足大次趾之端,少陽根起於足小次趾之端,是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太陰根起於隱白,少陰根起於湧泉,厥陰根起於大敦,是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三陽三陰,皆起於足。今陰氣衰,故陽氣勝,陽氣勝則足下熱也。此熱厥所以起於足下也。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寒為陰,膝為陽,寒厥之為寒也,何以必從五指而上於膝?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集于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則陰氣當起於五指之裡。三陰經氣,集于膝下而聚於膝上。今陽氣衰,故陰氣勝;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膝外為陽,膝內為陰。故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此寒厥所以從五指,而上於膝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

失其所用之陽氣,則為寒厥,故問寒厥何失而然?

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于所用,下氣上爭不能複,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氣因於中,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

《痿論》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縱。故前陰者乃宗筋之所聚,陽明主潤宗筋,而陽明胃腑,水穀之精,又借太陰脾土以營運。故宗筋乃太陰陽明之所合也。時當春夏,則人身陽氣多而陰氣少,陰氣雖少,陽之守也。時當秋冬,則人身陰氣盛而陽氣衰,陽氣雖衰,陰之使也。此人寒厥者,秉質壯盛,以秋冬用陽之時,而奪于所用,則在下之陰氣,上爭於陽,致陽氣不能複。複,內藏也。陽氣不複,不和於陰,則精氣散溢於下,正虛邪生,故邪氣因從之而上也。陰寒之邪氣因於中,而陽氣日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是失其所用之陽氣,而為寒厥也。

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失其所藏之陰精,則為熱厥,故問熱厥何如而然?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肢也,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偏於身,內熱而溺赤也。介襂

酒氣盛而 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數,音朔。溺,鳥去聲,下同。陰虛陽勝,則為熱厥,故假飲酒以明之,酒入於胃,先行皮膚,先充絡脈,則絡脈滿而經脈虛,不由脾氣之營運,故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今不由脾運,是陰氣虛,酒氣先行皮毛絡脈而後入,則陽氣入。入者,絡脈之熱,複入於胃也。故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經隧之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灌其四肢也,此人熱厥者,必數飲酒而醉,若既醉且飽以入房,其穀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複與穀氣相薄,酒性熱,故熱盛於中,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外皆熱,故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性 悍,致腎精之氣日衰,而陽氣獨勝,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是失其所藏之陰精,而為熱厥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運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上文寒厥熱厥,其厥在於經脈,故複問厥,或令人腹滿,則脾土內虛,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一日乃知,則心神失守,不在經脈,其故何也?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

陰寒之氣盛於上,則上下皆陰,而陽氣虛於下,下虛則腹脹滿,以明腹滿而為寒厥之意。

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重,平聲。陽熱之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亂則心神不寧,故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也,以明暴不知人而為熱厥之意。此一節,論厥証之寒熱陰陽,陽虛則為寒厥,陰虛則為熱厥也。

帝曰︰善。願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腹滿不知人,仍不外陰陽寒熱之義,帝故善之。而三陽三陰之六經脈,皆有厥狀病能,故舉以問。

岐伯曰︰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 仆。

厥狀屬經,病能屬氣。巨陽,太陽也,其脈上額交巔,下出足外踝之後,故巨陽之厥,其狀則上為腫首頭重,下為足不能行,病經而轉於氣,則發為 仆。此明巨陽經脈之厥狀,而兼及病能也。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臥,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陽明之厥,則陽明經脈不和,故巔疾欲走呼,其脈下循腹裡,故腹滿。狀為巔疾,故不得臥。陽明之脈起面 ,故面赤而熱,狀欲走呼,故妄見而妄言,此明陽明之厥狀也。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 不可以運。

少陽之厥,則少陽經脈不和,其脈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暴聾。其脈加頰車,循脅裡,行身之側,故頰腫而熱,脅痛,出膝外廉,下輔骨,故 不可以遠,此明少陽之厥狀也。

太陰之厥,則腹滿 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臥。

太陰之厥,則太陰經脈不和,其脈入腹,屬脾絡胃,故腹滿 脹。腹滿則脾土不和, 脹則胃土不和,其狀腹滿,故後便不利,其狀 脹,故不欲食,不欲食而強食則嘔。脾胃不和,故不得臥。此明太陰之厥狀也。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腹滿,心痛。

少陰之厥,則少陰經脈不和。少陰,腎脈也。腎為水臟,厥則水竭火盛,故口乾溺赤。溺赤則水道不利而腹滿,口乾則火熱上炎而心痛,此明少陰之厥狀也。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 內熱。

好,去聲。厥陰之厥,則厥陰經脈不和,其脈過陰器,抵小腹,故少腹腫痛,少腹不但腫痛而且脹,腫痛而脹,故徑溲不利,肝木不舒,故好臥。筋不柔和,故屈膝。屈膝,蜷臥也。陰縮腫,前陰萎縮而囊腫也。厥陰之脈,上 內廉,故 內熱。此明厥陰之厥狀也。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結上文而言三陽三陰之厥,當以針刺治之。故經脈有餘而盛,則針刺以瀉之;經脈不足而虛,則針刺以補之;經脈不盛不虛,則各隨其經脈,取而調和之。

太陰厥逆, 急攣,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上文申明厥狀,故但言厥,此下兼論病能,故言厥逆。太陰厥逆,經厥而氣亦逆也。 急攣,太陰之氣不和于髀 也。心痛引腹,太陽之氣不能從腹上交於心,故心痛複引于腹也。此太陰厥逆之病能,乃太陰所主之病,故曰治主病者。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少陰經厥氣逆,少陰火氣虛於上,故虛滿而有欲嘔之變証。少陰水氣虛於下,故下泄而其便複清,此少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其主病者。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 言,治主病者。

厥陰經厥氣逆,則筋攣腰痛;肝氣鬱,則虛滿,而前陰閉結;肝木不生心火,故 言。此厥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其主病者。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結上文而言。三陰厥者,病在經;三陰逆者,病在氣。故三陰俱逆,不得陽氣以和之,致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三陰,不和於陽,故三日死。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衄,治主病者。

太陽經厥氣逆,則陽氣不能周遍,故僵仆。僵仆,即上文發為 仆之義。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此太陽厥逆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

少陽經厥氣逆,則樞轉有乖,故機關不利。申明機關不利者,病於下,則腰不可以行,病於上,則項不可以顧;不能樞轉從外,則發腸癰,發腸癰則內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若治少陽,虛其旋轉之氣,神機內亂,而發驚,樞將折也,故死。此少陽厥逆病能,發於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嘔血。

陽明經厥氣逆,則陽明燥金之氣,不和於肺,故喘咳。陽明氣逆,故身熱,聞木音則善驚,熱迫於經,則衄、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於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上文論六經之厥狀,複論六經之病能,而經脈之中,又有手之六經,故複舉手六經之厥逆,以終經脈病能之義。手太陰經厥氣逆,則肺氣虛、滿而咳。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此手太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為焚為焰,則死不可治。由是而知心包與心,不可皆病也。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經脈》論云,小腸手太陽之脈,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故手太陽經厥氣逆,則耳聾、泣出。耳聾、泣出者,液虛也。液虛,則骨屬屈伸不利,故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此手太陽厥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痺,嗌腫, ,治主病者。

經脈論云︰三焦手少陽之脈,則病嗌腫喉痺。今手少陽經氣厥逆,不能外通腠理,故上逆而喉痺、嗌腫,當治手少陽之三焦。 者,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也。《經脈》論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所生病者。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榮於經脈,故 。當資手陽明之津液,故治主病者。

此一節言,厥狀在經,病能在氣,舉手足六經之主病,以終厥論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