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三 | 清 高士宗 |
此論經脈之熱病也。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風熱濕火燥寒,六氣之本也。厥陰、少陰、太陰、少陽、陽明、太陽,六氣之標也。凡人之生,主氣之次,始於厥陰,終於太陽,從陰而陽,循環無已,所謂神轉不回。若病傷寒,則始於太陽,終於厥陰,從陽而陰,所謂回則不轉,乃失其機。此云巨陽、陽明、少陽等,乃人身三陽三陰之經脈也。巨陽受之、陽明受之、少陽受之等,乃三陽三陰,各受寒邪而病熱也。一日巨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等,乃以六日而明六經也。三陽三陰,各受為病,一日受者,七日愈;二日受者,八日愈;三日受者,九日愈;四日受者,十日愈;五日受者,十一日愈︰六日受者,十二日愈,究而言之,皆一日受而七日愈,期雖有次,非一定也。兩感於寒,則陰陽俱病,腑臟皆傷,不免於死。氣化無形,經脈有形,故下即有刺熱之篇,複有評熱之論。此篇只論人身經脈受病,不論標本氣化,後仲景《傷寒論》,論標本氣化者,與此熱論不同也。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人身經脈調和,則無寒無熱;經脈不和,則或寒或熱,故熱病者,皆傷寒之類。其病或愈或死,期日不同,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巨陽,太陽也。陽熱之氣,病於通體,故曰巨陽。諸陽之氣,皆巨陽通體所主,故巨陽者,諸陽之屬也。若論其脈,則上連督脈之風府,督脈督於陽,故為諸陽主氣也。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熱病者,傷寒之類,故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者人身陽熱之氣,陽常有餘,故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陽脈受寒,陰脈亦受寒,陰陽皆受,腑臟俱傷,故必不免於死。所以或愈或死也。
帝曰,願聞其狀。
病經脈之有形,則有諸脈受病之狀,故願聞之。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強,去聲。試以六經受病言之,如傷寒一日,通體之巨陽受之,上文云其脈連於風府,風府,項也,從項而上,故頭項痛,從項而下,故腰脊強,此巨陽之脈受病為然。今以一日受之而明其狀。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
陽明之脈,則以二日受之,而明其狀,陽明者,土也,故陽明主肉,其脈起於鼻交 中,旁約太陽之脈,故挾鼻絡於目。主肉,故身熱;絡於目,故目疼;挾鼻,故鼻乾;陽明胃不和,故不得臥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少陽之脈,則以三日受之,而明其狀。少陽者木也,故少陽主膽。其脈下胸中,循脅裡,其支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循脅絡於耳。循脅,故胸脅痛,絡耳,故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結上文三陽受病,非比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故三陽經絡,一日皆受其病,三陽主六腑,而未入於三陰之五臟,故可汗而已,此熱雖甚不死也。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太陰之脈,則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狀。其脈屬脾絡胃,挾咽,連舌本,故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布胃中,故腹滿,絡於嗌,故嗌乾。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少陰之脈,則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狀,其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少陰水火不相交濟,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厥陰之脈,則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狀。厥陰肝脈過陰器,抵小腹,故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厥陰木氣逆、火氣盛,故煩滿。循陰器,故囊縮。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則,猶即也。結上文三陰受病,非必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故內之三陰,外之三陽,內之五臟,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即死矣。較之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更甚也。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兩感於寒,屬經脈之熱病,皆以七日環複,病衰而愈,由此觀之,則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會悟聖經,當勿以辭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為問。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臟脈者,如上文太陰脾臟之脈、少陰腎臟之脈、厥陰肝臟之脈也。治之而各通其臟脈,則病日漸衰而可已,如是則免於死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陽,其未滿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而在內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環複而始愈矣。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問時有所遺,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強,上聲。食,音飼。藏,如字。諸遺者,乃熱甚之時,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熱之病已衰,而內熱有所藏,因其穀氣與所藏之熱相薄,相薄則陽明胃熱,與所藏之熱,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善。治遺奈何?
病遺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視其經脈之虛實,調其陰陽之逆從,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無遺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病有所遺,而複治之,不若當其病時而禁忌之,故問病熱何禁。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病熱少愈,未全愈時,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則重濁難消,熱病當複;多食則穀氣相薄,病有所遺。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應,平聲。形,猶狀也。諸脈受病之狀,上文詳言之,此複問兩感於寒之脈狀。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所謂兩感於寒者,巨陽與少陰、陽明與太陰、少陽與厥陰,皆表裡雌雄相應。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病巨陽之脈狀,則頭痛,病少陰之脈狀,則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病太陰之脈狀,則腹滿身熱,病陽明之脈狀,則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病少陽之脈狀,則耳聾,病厥陰之脈狀,則囊縮而厥。夫三陽以胃氣為本,三陰以神氣為先,水漿不入,胃氣絕矣︰不知人,神氣亡矣。至六日,則不能環複而死,言巨陽少陰、陽明太陰、少陽厥陰皆以六日為期而死,則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當意會者也。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之意,而問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長,上聲。五臟六腑,神氣營運,皆稟氣於胃,故陽明者,乃十二經脈之長也。陽明多氣多血,故其血氣盛,不知人,則神氣已絕。而陽明之氣未絕,故不知人三日,其陽明之氣乃盡,故死矣。雖不即死,猶之死也。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故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而發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而發者為病暑。溫,猶熱也。暑,熱之極也。暑熱之病,汗出而散,溫熱之病,亦當汗出,故暑當與汗而皆出勿止,汗雖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熱病隨感隨發,與寒氣留連伏匿而發者不同,故舉溫暑以別上文熱病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