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三

清 高士宗


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經脈始於肺,終於肝,環轉營運,度數有常,若驚恐恚勞,喘汗生病,臟氣獨至,失其常度,是謂經脈之別。知其正,則知其別,故論飲食輸散之常;知其別,欲知其正,故論陰陽藏象之體,而反複明之。

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

脈,經脈也。人之經脈,行有常度。如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經脈亦為之變乎?帝問脈變,所以為經脈之別也。

岐伯對曰︰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皆為變也。

不但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經脈失常,皆為變也。

是以夜行,則喘出於腎,淫氣病肺;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淫氣害脾,有所驚恐,喘出於肺,淫氣傷心;度水跌仆,喘出於腎與骨。

平人之氣,和於經脈,勞動喘急,則經脈失常,是以夜行勞動,氣不閉藏,則喘出於腎,腎為本,肺
為末,故淫氣病肺,失其常矣;有所墮恐,因墮而內恐也,墮傷筋,肝主筋,故喘出於肝,肝木侮脾,故淫氣害脾,失其常矣;有所驚恐,因驚內恐也,驚恐則氣機內亂,肺主氣,故喘出於肺,肺為心之蓋,故淫氣傷心,失其常矣;度水跌仆,則既墮且驚,甚於夜行,故喘出於腎與骨,不能上合於肺,淫氣害骨,故曰與骨,更失其常矣。此五臟病喘,經脈失常,而為經脈之變也。

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承上文,而言當夜行墮恐驚跌仆之時,勇者經脈有餘,不能為病,故氣行則已;怯者經脈受傷,則著而為病,有如上文所云也。夫勇者則已,怯者為病,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知其內外淺深之情,可以為診法也。

故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驚而奪精,汗出於心;持重遠行,汗出於腎;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搖體勞苦,汗出於脾;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為常也。

氣機不和則喘,經脈不和則汗,故舉汗出以明之。飲食飽甚,則胃絡不和,故汗出於胃;驚而奪精,則心脈不和,故汗出於心,持重遠行,則傷腎主之骨,故汗出於腎;疾走恐懼,則傷肝主之筋,故汗出於肝;搖體勞苦,則傷脾主之肌肉,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五臟之氣,合於四時,故春秋冬夏四時,其陰陽不合而生病,皆起於過用。過用,即飽甚奪精遠行恐懼勞苦也。此為常也,言以此過用為常也,過用為常,則失經脈之正矣。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胃者,五臟之本,六腑之大源也。故食氣入胃,助東方木氣上達,而散精於肝,肝則淫氣於筋。
淫,浸灌也。食氣入胃,助君火神氣營運,而濁氣歸心,心則淫精於脈,肝受精,則淫氣,心受氣,則淫精,是食之精,即食之氣,食之氣,即食之精也。脈氣留經者。無形之脈氣流入於經,而合有形也。經氣歸於肺者,經液之氣,肺居其首,故歸於肺也。肺朝百脈者,肺受百脈之朝也。輸精於皮毛者,皮毛受肺精之輸布也。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者,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腑精神明,留於四臟者,六腑之精,合心臟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臟也。皮毛百脈,六腑五臟之氣,外內相應,太過不及,皆能為病,故氣歸於權衡。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故權衡以平,則氣口成寸。氣口,即左右手之脈口,寸部是也。脈之大會,在於寸口。故診寸口之脈,可以決其死生。此食氣入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度,入聲。上文言食,此則言飲。飲入於胃,與食不同,游溢胃腑之精氣,而上輸於脾,脾氣散胃腑之精,而上歸於肺。肺,天也,脾,地也,脾氣散精,則地氣上升,而通調水道矣。上歸於肺,則天氣下降,而下輸膀胱矣。夫水道通調,則水精四布,下輸膀胱,則五經並行。四布,則合天之四時,五經,則合人之五臟。故合於四時、五臟,四時之陰陽,即五臟之陰陽,五臟之陰陽,即四時之陰陽,故陰陽揆度,天人合一,以為人身經脈之常也。此飲入於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此一節,論喘汗失常,以明經脈之別;飲食輸散,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則知其別也。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當俱瀉,取之下俞。

十二經脈,合手足之三陽三陰,故複論三陽三陰之常變以明之。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臟。太陽臟獨至者,陽氣不和於陰,太陽臟氣獨至也。厥喘者,下厥冷,上喘急也。虛氣逆者,言厥而喘,為虛氣之上逆也。厥喘氣逆,是真陰不足,太陽臟獨至,為陽熱有餘也。太陽之氣,起於水府,通於皮毛,故表裡當俱瀉。太陽之脈,起於足小趾之至陰,故當取之下俞。俞,俞穴也。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並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重,平聲。重並者,太陽少陽之氣,皆並於陽明也。故當瀉陽之有餘,補陰之不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次趾之厲兌,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蹺前卒大,取之下俞。

卒,音促。少陽者,初陽也,生於厥陰。少陽獨至,陽氣未盛,是陰厥之氣也。初陽不升,故蹺前卒大,少陽經脈,在陽蹺之前也。少陽起於足小次趾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太陽為三陽,陽明為二陽,少陽為一陽,故申明少陽獨至者,乃一陽之過也。過,猶失也。由少陽而推論之,則陽明獨至者,二陽之過也,太陽獨至者,三陽之過也。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宜治其下俞,補陽瀉陰。

太陰藏搏者,足太陰脾臟,手太陰肺臟,兩臟之氣相搏也。用心省真者,或病足,或病手,當用心省察其真。肺朝百脈,五脈氣少,手太陰也。脾胃相連,胃氣不平,足太陰也。此氣少不平,雖分手足,皆屬太陰,故曰三陰也。病在三陰,宜治其下俞,陰氣相搏,則陽氣不足,故當補陽瀉陰。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陽並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

一陽,少陽也。少陽,三焦也。靈樞本輸論云︰少陽屬腎,此論一陽,所以言腎也。一陽獨嘯,上焦之氣,獨發於上也。上焦獨發,則下焦之氣,厥逆於下,故曰少陽厥也。一陽獨嘯,則陽並于上。少陽厥也,則四脈爭張。四脈,肝脾心肺也。爭張,不和也。四脈爭張,由於腎氣之不達,故氣歸於腎,言脈之爭張,歸過於腎也。經絡內通五臟,故宜治其經絡,當瀉上焦之獨嘯,補下焦之腎厥,故瀉陽補陰。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 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一陰,厥陰也。不曰一陰獨至,曰一陰至,則陰中有陽,故為厥陰之治也。真虛,猶言真假。 ,憂也。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厥陰為經脈之終,複注於肺,厥氣留薄者,厥陰之氣,留於肝而薄於肺也。薄於肺,則發為白汗。
此厥陰之治,非厥陰之病,但當調食和藥,以治其汗,治在下俞,以固其陰。

帝曰︰太陽臟何象?

承上文臟氣不和,而詳明其本然之脈象。

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三陽而外浮。

帝曰︰少陽臟何象?岐伯曰︰象一陽也。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一陽初生,滑而不實。滑者,緊之浮也。滑而不實,則生陽漸升矣。

帝曰︰陽明臟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兩陽合明,謂之陽明,故其本然之脈象,象大而且浮。

太陰臟搏,言伏鼓也。

帝問三陽之臟象,而伯複告以三陰。太陰臟搏之脈象,乃天地脾肺之氣,相為搏激言,伏鼓也。伏鼓者,從下而上,從地而天之義也。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二陰搏者,心腎相搏也。心腎相搏之脈象,搏至腎而沉,沉不浮也。沉不浮者,從上而下,從心而腎,即少陽厥,而氣歸於腎之義。不言厥陰搏者,以厥陰之治也。

此與上節同義。臟氣獨至,以明經脈之別。臟象本體,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益知其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