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二

宋 郭雍


病可溫十三條

雍曰:仲景本論門自三陰三陽。至發汗吐下以後証而終。自病可溫以下。本論原無門目。其論說皆仲景之言。其見於三陽三陰諸門者,王叔和重出於脈經以備倉猝尋按。今依脈經所撰錄諸後。

仲景曰:大法。冬宜服熱藥及灸。

又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裡,宜溫藥。四逆湯。雍曰:凡溫藥,皆用四逆湯。厥脈細者,宜當歸四逆湯。凡脈微欲絕。及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內有久寒者,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又曰:下利腹脹滿。身體痛。先溫其裡,宜四逆湯。

又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又曰: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下利。欲食者,就當溫之。

又曰: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當溫之。得冷者,滿而便腸垢。

又曰: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宜當歸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浮澀者,必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之。

又曰: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裡。宜溫之以四逆湯。

龐氏以凡病發熱頭疼。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者,脈浮遲。表熱裡寒。下利清穀者,汗出熱不去。內拘急。支節疼。四逆者,下利。厥逆惡寒者,下利。腹痛脹滿。身疼痛。脈浮者,凡五証。先用四逆湯溫其裡。得利止,乃可隨証用藥攻表也。

病不可灸七條

仲景曰: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常氏云,宜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欲其有汗,宜柴胡桂枝湯。

又曰: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 。名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

又曰: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又曰: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

又曰: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狂。臥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龐氏曰:灸及燒針之後証以火劫者,並宜火劫法治之。煩躁驚及狂。用六石風引湯尤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亦通用。

又曰:不當灸而誤灸,令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加煩死。雍曰:凡火邪逆証者,宜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病可灸八條

仲景曰: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又曰: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又曰: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雍曰:凡灸少陰下利諸証,皆兼服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陰五十壯。(當灸百會)

又曰: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邱陰陵泉皆三壯。

又曰: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又曰: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灸少陰厥陰。主逆。

龐氏曰:當灸不灸。令病患冷結。久而彌固。氣衝心必死。

病不可刺八條

雍曰:脈經與可刺不可刺二門所載素問靈樞經語又有異者,今改從本經。字有當者,即從脈經。仍據所出之處。以別非仲景之言。

靈樞經曰:九刺之禁。新內勿刺。已刺勿內。大怒勿刺。已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勞勿刺。已刺勿勞。大飢勿刺。已刺勿飢。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謂伐身。

靈樞又曰:毋刺 之熱。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渾渾之脈。此刺病與脈相逆者,

又曰:五臟之 出於背者,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

靈樞又曰:熱病身熱甚。陰陽皆靜(脈經作爭)者,勿刺之。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泄。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靈樞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脈經云。粗工逆此。謂之伐形。

靈樞又曰: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脈經無此。素問靈樞禁不刺者甚多。詳見補亡禁刺門。

仲景曰: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湯。

病可刺二十九條

仲景曰:太陽病。頭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經竟故也。(竟字仲景作盡)若欲再作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龐氏云補三里穴)

又曰: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者,當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又曰: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曰縱。刺期門。

又曰: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其人大渴。欲飲水漿者,其腹必滿。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又曰:陽明病。下血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然汗出則愈。

又曰: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譫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叔和曰。平病云。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雍曰:與此相反。豈謂藥不謂針耶。

又曰:太陽與少陽並病。頭痛。頸項強而眩。時如結胸。心下痞硬。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日不止。當刺期門。

又曰:少陰病。下利便膿血。可刺。

又曰:婦人傷寒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

又曰:傷寒喉痺。刺手少陰。在脘。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針入三分。補之。素問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表裡刺之。飲之湯劑。雍曰:此傷寒感異氣變而為風厥也,宜刺太溪、昆侖。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靈樞經曰: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素問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靈樞曰。所以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 。五指間各一。凡八 。足亦如之。(亦八 也)頭入髮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更入髮三寸邊各五。凡十 。耳前後口(一作耳)下項中各一。凡六 。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此五十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於二經。見於仲景叔和二書。然未聞有善用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廢上古之法。後有靈樞十一症,亦多不能解者,亦不能廢法耳。

靈樞經曰: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軫(一云苛乾)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軫車上前後兩端橫木也。言鼻塞之甚。內外不通,亦猶軫之橫塞也)

又曰: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得安。(一作臥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 青。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熱病面青腦痛。手足煩。取之筋間。以第四針針於四逆。(一作邊)筋辟(一作 )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熱病數驚。螈 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髮去。索血(一作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腎也。

又曰:熱病而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食(一作不食)嚙牙齒。耳青。(一作清)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又曰:熱病。先身傍 。(太素作倚。本經作澀倚而熱)煩悶。乾唇口嗌。取之脈。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乾寒熱。(本經作寒汗出)索脈於心。不得索之於水。水者腎也。

又曰:熱病。頭痛顳 。目 脈痛。善衄。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寒熱痔。

又曰:熱病。體中病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 。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也。

又曰:熱病。俠臍急痛。胸脅支滿。取之湧泉與太陰陽明。(經作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裡。

又曰:熱病而汗且出之。(經作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內踝上橫文(一作脈)以止之。

又曰:熱病七八日。脈口動喘而短者,兼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素問曰: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陰,補足(一作手)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王冰云:足少陽邱虛取之。

又曰: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陽。而汗出止。王云。臂痛。列缺主之。取汗。商邱主之。

又曰: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王云。足太陽。天柱主之。

又曰: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陽。病甚,為五十九刺。

又曰: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又曰: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此出甲乙經。

病不可水十條

仲景曰: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微喘,宜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雍曰:飲水多者,五苓散。

又曰: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汗出者,其人外氣怫郁。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曰:可小溫中湯、小半夏湯。雍曰:胃寒。理中湯。噦者,半夏湯、五苓散。

又曰: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可與承氣湯。不堅。勿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與小承氣湯。若腹中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雍曰:可溫中湯。噦者,小半夏湯。

又曰: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與水。噦。雍曰:宜溫中湯。

又曰:病在陽。當以汗解。而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皮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宜文蛤散。若不瘥。與五苓散。若寒實結胸。無熱証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灌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即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又曰:寸口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則KT 。常氏云,宜草豆蔻散。

又曰:寸口脈濡而弱。濡則惡寒。弱則發熱。濡弱相搏。臟氣衰微。胸中苦煩。此非結熱。而反薄居水漬布。冷銚貼之。陽氣遂微。諸腑無所依。陰脈凝聚。結在心下。而不肯移。胃中虛冷。水穀不化。小便縱通。複不能多。微則可救。聚寒心下。當奈何也?千金翼曰。太陽病。小便利者,為水多。心下悸。雍曰:宜小半夏加茯苓湯。

仲景曰: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証而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也。飲而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又曰:凡得病反能飲水者,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人飲水自愈。小渴者乃縱與之飲。因成其禍。不可複救也。龐氏曰:凡病非大渴。不可與飲冷水。若小渴。口燥咽乾。少少呷水滋潤之。若不與水,則乾燥。無由作汗。煩喘而死者多巳。但勿令足意飲也。若大汗將來。燥渴甚者,但足意飲之。勿疑。若小渴強飲者,致停飲。心下滿結。喘而死者多矣。其有熱脈數。尚可作汗而解者,出於幸之幸也。

病可水八條

仲景曰:太陽病。發汗後。若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眠。其人欲得飲水者,當稍飲之。令胃中和則愈。

又曰: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又曰: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複惡風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為醫下之也。若其不下。病患不惡寒而渴者,為轉屬陽明。小便數者,大便則堅。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又曰:寸口脈洪而大。數而滑。洪大則營氣長。滑數則胃氣實。營氣長,則陽盛怫郁。不得出身。胃實則堅難。大便則乾燥。三焦閉塞。津液不通。醫發其汗。陽氣不周。複重下之。胃燥蓄熱。大便遂燥。小便不利。營衛相搏。心煩發熱。兩眼如火。鼻乾面赤。舌燥。齒黃焦。故大渴。過經成壞病。針藥所不能製。與水灌枯願。陽氣微散。身寒。溫衣覆令汗出。表裡通然。其病即除。形脈都不同。此愈非治法。但醫所當慎。妄犯傷營衛。

又曰:嘔吐而病在膈上。後思水者解。急與豬苓散。飲水亦得也。千金亦曰,必思煮餅。急思水者,與五苓散飲之。(餘同)

又曰:霍亂而頭痛發熱。身體疼痛。熱多飲水者,屬五苓散。

龐氏曰:病患水藥入口則吐,或渴而嘔者,或汗後脈尚浮而煩渴者,或下利渴而小便不利者,或嘔而小便不利者,五苓散皆主之。或因渴。停水心下。短息者難治。

又曰:若頭痛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神不與人相當。勿以火導之。但以豬苓散方寸匕服之。當連飲新水三升,即令指刺喉中吐去之。病隨手愈。若不能吐者而強與水。水停則結心下也。當以藥吐之。不爾。更致危病。若當吐。不時以豬苓散吐之。其死殆速矣,亦可針之佳。水飲膈實難治。此三死一生也。(千金之文)

病不可火十一條

仲景曰:太陽中風。以火劫發其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循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

雍曰:宜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五苓散。

又曰: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複下之,則心下痞。此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複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雍曰:發熱惡寒,宜小柴胡湯。心下痞者,生薑瀉心湯。火逆,宜救逆湯。

又曰:陽脈浮。陰脈弱,則血虛。虛則筋急。其脈沉者,營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營氣微者,加燒針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煩躁也。雍曰:和營衛,宜柴胡桂枝湯。因燒針煩躁者,宜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也。

又曰:傷寒脈浮。醫以火劫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者,屬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又問曰:得病十五六日。身體黃。下利。狂欲走。師脈之。言當下清血如豚肝乃已。後如師言。何以知此。師曰:寸口脈。陽浮而陰濡。陽浮為風。陰濡為弱,為少血。(一作虛)浮虛受風。少血發熱。惡寒洒淅。項強頭眩。醫加以火熏。郁令汗出。惡寒遂罷。客熱因火而發。怫鬱蒸肌膚。身目為黃。小便微難。短氣。從鼻中出血。而複下之。胃無津液。泄利遂不止。熱瘀在於膀胱。蓄結成積聚。狀如豚肝。當下不下。心亂迷憒。奔走赴水。不能自製。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醫所為。他無禍患。微輕者得愈。重極者不治。雍曰:宜犀角地黃湯。有熱如狂者,加黃芩。

又曰: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雍曰:宜救逆湯。

又曰: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雍曰:宜犀角地黃湯。

又曰: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常氏云。可茵陳湯、五苓散。

又曰:陽明病。其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體重。發汗則躁。心憒憒。而反譫語。加溫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雍曰:宜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若誤下者,梔子豉湯。

龐氏曰:脈浮緊。不可下。恐變風溫,宜詳之。

又曰: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是謂被火氣劫也。故小便必難。為強責少陰汗也。常氏云,宜用救逆湯解其火氣。五苓散通其小便。

又曰: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大汗出。火氣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十餘日。振 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其人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其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谷氣下流故也。雍曰:大便堅及煩躁譫語者,宜調胃承氣湯以和其胃。不得小便者,宜五苓散。

病可火二條

仲景曰:下利。穀道中痛。當溫之。當以熬鹽末熨之。一方。炙枳實熨之。千金翼云,宜炙枳實。若熬鹽等如炒蠶沙之類皆可熨。龐氏言枳實末與鹽相兼用。益佳,或單用枳實末非。枳實須逐片炙用,即枳殼也。

龐氏曰:臍中冷結。不可便熨。冷氣攻心腹,必死。須先用藥溫之。久而可熨之。

又曰:臍下冷結,或關陽去者,大小便不通。服藥雖多。不見效。炒鹽熨臍下。須臾即通。若病患已服巴豆甘遂大黃輕粉之類過多者,略通則大利而損人,宜詳之。

火邪三條

龐氏曰:傷寒。醫以火置臥床下,或周身用火迫劫汗,或熨,或誤灸,皆火邪也。

仲景曰: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或臥起不安者,宜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又曰: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湯主之。雍曰:可代救逆湯用之。

龐氏曰:灸及燒針後。証似火劫者,並宜以火劫治之。煩躁驚及狂。用金匱風引湯尤良。柴胡加龍骨牡蠣亦通用。

千金方曰。其病形不可灸。因火為邪。散走血脈。傷脈尚可。傷臟則劇。井俞冗腫。黃汗自出。經絡外爛。肉腐為癰膿。此為火疸。醫所傷也。雍曰:千金翼有火疸一証。錯簡在狐惑後。又並微數之脈不可灸証合為一。又云。應用瀉心湯。其言舛謬不可續。微數之脈不可灸。已見本門。獨留火疸一証。似屬火邪。故錄於此。外台以瀉心湯治蝕於上部屬狐惑,亦系火疸微數脈於後。其誤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