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

清 葉霖


卷一 十八難

十八難曰︰脈有三部,部有四經,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謂也?

滑氏曰︰此篇立問之意,謂人有十二經脈,凡有三部,每部之中有四經,今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謂也?蓋三部者,以寸關尺分上中下也。四經者,寸關尺兩兩相比,則每部各有四經矣。手之太陰、陽明,足之太陽、少陰,為上下部者,肺居右寸,腎居左尺,循環相資,肺高腎下,母子相望也。經云︰臟真高於肺,臟真下於腎是也。

然︰手太陰陽明,金也,足少陰太陽,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足厥陰少陽,木也,生手太陽少陰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為上部。手心主少陽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主中宮,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屬金,皆診於右寸。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屬水,皆診於左尺。金生水,水性流下,故在下部也。足厥陰肝、足少陽膽屬木,皆診於左關。手太陽小腸、手少陰心屬火,皆診於左寸。木生火,火性炎上,故在上部也。手厥陰心包絡、手少陽三焦屬相火,當候於右尺。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屬土,當候於右關。火生土,土位居中,故在中部也。土複生金,此五行子母循環生養三部四經上下之義也。

脈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

然︰三部者,寸關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審而刺之者也。

三部之中,各有浮中沉,是為九候。浮為陽,沉為陰,中者胃氣也,所謂自膈以上為上焦也,自膈以下為中焦也,自臍以下至足為下焦也。謝氏曰︰此一節當是十六難中答辭,錯簡在此,而剩出(脈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十字。且(審而刺之),楊氏云為審病之所在而刺之,丁氏云、當次第之次,紀氏則為刺候之義。各有至理,姑存備參。

人病有沉滯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耶?

然︰診在右脅有積氣,得肺脈結,脈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診不得肺脈,而右脅有積氣者,何也?

然︰肺脈雖不見,右手脈當沉伏。

此病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也。肺金右降、右脅,肺之部也。若右脅有積聚,則肺脈當結,結脈往來緩,時一止複來,而無定數者是也。蓋結為積聚之脈。《素問‧平人氣象論》曰︰結而橫,有積矣。然積有微甚,是以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也。設肺脈雖不見結,而右手脈當見沉伏,沉伏亦積聚脈,右手統三部言,則肺脈亦在其中。又右手氣口所以候裡也。

其外痼疾同法耶?將異也?

然︰結者,脈來去時一止無常數,名曰結也。伏者,脈行筋下也。浮者,脈在肉上行也。左右表裡,法皆如此。

此承上文,複問外之痼疾,與內之積聚,法將同異也。痼疾者,凡肌肉筋骨間久留不去之病皆是,以其不在臟腑,故曰外也。止無常數,結脈之象,若有常數,為代脈矣。蓋結脈之所由生,以積聚在內,脈道不通,故現脈如此也。伏脈輕手尋之不見,重按以指推筋著骨,乃得其脈形潛隱于骨間者是也。言結伏則病在裡,結浮則病在表,結在右,病亦在右,結在左,病亦在左。以此推之,則內外左右,積氣痼疾,其結脈雖同,而浮伏異也。故曰法皆如此。

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脈浮結者,外無痼疾,有積聚,脈不結伏,有痼疾,脈不浮結;為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有是病必有是脈,內有積聚、脈宜伏結,外有痼疾,脈宜浮結。設見伏結、浮結之脈,而無伏結、浮結之証,見伏結、浮結之証,而無伏結、浮結之脈,謂之脈不應病,病不應脈也。夫病脈不相應,乃其氣已離,血脈不相聯屬,故云死。然凡病與脈不相應者,皆為死候,不特積聚為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