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

清 葉霖


卷一 十三難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已,愈也。參,合也。經言,即此篇之義也。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此論色與脈當參合相應也。色指五色之見於面者而言,脈指診言,謂營血之所循行也。尺指皮膚言,謂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見其色,得其脈矣。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節即其義也。夫尺膚之氣血,出於胃腑水穀之精,注於臟腑經隧,而外布於皮膚,寸口尺脈之血氣,出於胃腑水穀之精,營行於臟腑經脈之中,變見於手太陰之兩脈口,皆五臟之血氣所注,故緩急大小滑澀,如桴鼓之相應也。徐氏謂以大小而易數字,數者一息六七至之謂,若皮膚則如何能數,不知《素問‧奇病論》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是則尺膚亦有數之候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答辭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虞氏云︰肝脈弦,其色青,其聲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脈洪,其色赤,其聲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脈緩,其色黃,其聲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脈澀,其色白,其聲哭,其臭腥,其味辛;腎脈沉,其色黑,其聲呻,其臭腐,其味鹹;此即相應之謂也。若不相應者,舉肝木為例。

如青者肝之色,見浮澀而短之肺脈,金克木,為賊邪;見大而緩之脾脈,為木克土,此相勝也。見浮大而散之心脈,為木生火;見小而滑之腎脈,為水生木;心為肝之子,腎為肝之母,故為相生也。

若肝病而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聲色臭味,皆肺之見証,亦屬賊邪,病必重也。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八,下工十全六,此之謂也。

上工能洞悉色脈、皮膚、臭味三法,相生、相勝之順逆,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謂不能全收,故治病十全其八。下工僅能知一,故治病十全其六。此即前《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