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珍
馬云:從容。系古經篇名。見第二節。本篇。詳示從容之義。故名篇。吳云:篇內論病情有難知者。帝示雷公從人之容貌。而求合病情。其長其少其壯。容不類也。高云:聖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類。從容中道。
帝以此理示諸雷公。故曰示從容。
及于比類 馬云:觀前後篇內。俱有比類。系古經篇名。然實以比方相類為義。
水所從行 吳云:水。謂五液也。此皆人之所生。指膽胃以下十四端而言。高云:五臟主藏精者。故曰水。
治之過失 吳云:言五臟六腑七情五液。皆人所賴以生。治之者。恆有過有失也。張云:凡治過於病。
謂之過。治不及病。謂之失。不得其中。皆治之過失也。志本。失。作矣。
子別試 吳云:別。謂往時也。張云:別試通者。謂素之所通也。其有未通者。當請問其所不知耳。
志云:別者。謂未通天道也。高云:既誦脈經。當於脈經辨別。而試通之。簡按諸注義未穩。蓋別試者。謂脈經上下編之外。別有所通。試論之也。下文子言上下以對何也語。可見耳。
窈冥 熊音。窈。烏絞反。深也。吳云:窈冥者。義理玄妙。非書傳之陳言也。
脾虛浮似肺 張云:脾本微軟。病而虛浮。則似肺矣。腎本微沉。病而小浮。則似脾矣。肝本微弦。
病而急沉散。則似腎矣。脈有相類。不能辨之。則以此作彼。致于謬誤。此皆工之不明。所以時多惑亂也。按王氏曰:浮而緩云云。此詳言五臟脈體。以明本節之義也。所以診法有從部位察臟氣者。有從脈體察臟氣者。
得其義。則妙無不在。學人當於此而貫通焉。
從容得之 馬云:若明從容篇比類之。則窈冥之妙傳矣。吳云:從人之容色。而求病情。斯得之矣。
志云:從容者。天之道也。天道者。陰陽之道也。簡按詩都人士箋云:從容。猶休燕也。正義云。休燕。閑暇之處。中庸云。從容中道。聖人也。家語哀公問云。夫誠。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所以定體也。
廣雅云。舉動也。考數義。王以安緩釋之。乃為允當。
怯然 熊音。怯。去劫反。畏也。
夫從容之謂也 吳云:帝言若是者。宜從其人之容貌。而合之病情也。張云:引經語也。如下文。
志云:此言經脈之當求之於氣也。夫從容者。氣之謂也。高云:比類者。同類相比。辨別其真。必從容而得之。故曰:夫從容之謂也。
簡按今從高注。
年少則求之於經 張云:年少者。每忽風寒勞倦。所受在經。簡按志以年長年少年壯。為長女中女少女。以為三陰之義。注義迂回。不可從。
夫浮而弦 張云:腎脈宜沉。浮則陰虛。水以生木。弦則氣泄。故為腎之不足也。簡按仲景云。弦則為減。即此義也。
水道不行 張云:精所以成形。所以化氣。水道不行。則形氣消索。故怯然少氣也。
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 吳云: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一臟不再傷。故三臟俱行。不在法也。張云:凡此皆一人之氣。病在腎之一臟耳。即如上文雷公所問頭痛者。以水虧火炎也。筋攣者。腎水不能養筋也。骨重者。腎主骨也。噦噫者。腎脈上貫肝膈。陰氣逆也。腹滿者。水邪侮土也。時驚者。腎藏志。志失則驚也。不嗜臥者。陰虛目不瞑也。病本於腎。而言三臟俱行。故非法也。志高義同。
三臟俱行 簡按行字。諸家無解。蓋謂病之行也。
此何物也 高云:此何故也。簡按物訓故。未見所據。
子所能治知亦眾多 吳云:帝言子所能者。治所知之病。亦眾人之所稱歟。張云:言子之所能。余亦知其多。但以此病為傷肺。則失之矣。簡按張似是。
譬以鴻飛亦沖於天 吳云:譬之鴻飛。亦常沖天。然有時而下。不常高爾。張云雖所之任意。而終莫能得其際。亦猶長空浩渺之難測耳。高云:粗工妄治而愈。是千慮一得。譬以鴻飛亦沖於天。簡按張注似稍通。
沖。 同。
化之冥冥 馬云:化字。恐當是托。世本訛也。吳云:變化於冥冥莫測之境。張同。志云:察造化之冥冥。
何必守經 吳云:何必執守經常哉。
去胃外歸陽明也 吳云:去其胃腑。而外歸陽明經也。
二火不勝三水 吳云:二火。猶言二陽。謂胃也。三水。猶言三陰。謂脾也。言太陰之氣。外歸陽明。
陽明不勝太陰。是以脈亂而失其常。常脈浮緩。今失而為浮大虛矣。高同。馬張仍王。
由失以狂也 簡按孟子。王由足用為善。由。與猶通。王注本此。高為從之義。非是。
經脈傍絕 張云:肺臟損壞。則治節不通。以致經脈有所偏絕。
是失吾過矣 吳云:是失二字為句。
名曰診輕 吳張據太素。輕。作經。張云:明引形証。比量異同。以合從容之法。故名曰診經。乃至道之所在也。馬志高從王注。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