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七 骨空論篇第六十

吳云:空。孔同。骨空。髓空也。馬云:骨必有空。空。即穴也。故名篇。

風從外入 高云:風從外入。傷太陽通體之皮膚。故令人振寒。從皮膚而入於肌腠。故汗出。隨太陽經脈上行。故頭痛。周身肌表不和。故身重。

大風頸項痛 志云:此言風邪入於經者。亦當治其風府也。夫風傷衛。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

是以大風之邪。隨衛氣而直入於風府者。致使其頭項痛也。簡按馬引長刺節論。以大風為癘風。誤。

風府在上椎 吳云:言在項骨第一節上椎也。張同。高云:項上高起第一椎。為大椎。項上平坦第一椎。為上椎。大椎至尾 。共二十一節。大椎之上。另有二節也。簡按甲乙諸書。並云。風府在入髮際一寸。而此云。在上椎。又靈本輸篇云。頸中央之脈。名曰風府。若其入發中。則不宜雲在上椎。又云頸中央。況本篇下文云。髓空。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則知風府不入發中。甲乙等說可疑矣。錄以俟考。志以上椎為大椎。誤甚。

厭之 馬云:厭。壓同。吳云:以手按其穴也。簡按說文曰。 。大指按也。

熊音。依熙。痛聲也。志云:蓋意為脾志。喜為心志。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在。神亦隨之。簡按此說可謂鑿矣。 。又作噫嘻。詩周頌。噫嘻成王。毛傳。噫。嘆也。嘻。和也。鄭箋。噫嘻。有所多大之聲也。左傳定八年。嘻速駕。杜注。嘻。懼聲。正義曰。噫嘻。皆是嘆聲。猶雲嗟嗟也。說文。 。

痛也。徐鍇云。痛而呼之言也。

從風憎風 馬云:此言感風惡風者。吳云:病由於風。則憎風。志云:從風迎風也。

失枕 吳云:失枕者。風在頸項。頸痛不利。不能就枕也。張同。高。折一字句。至正灸脊中。連上為失枕治法。注云:夜臥失枕。患在肩上橫骨間。伸舒不能。故如折也。簡按高注非是。巢源失枕候云。失枕。

頭項有風。在於筋脈間。因臥而氣血虛者。值風發動。故失枕。是也。又和劑指南云。諸風挫枕轉筋者。皆因氣虛。項筋轉側不得。筋絡不順疼痛。乃亦失枕之謂。

肩上橫骨 馬云:肩上橫骨間。乃肩尖端上行兩叉骨罅間陷中。名巨骨穴。王注以為缺盆穴者。恐缺盆難治失枕。吳同。張云:或為足少陽之肩井穴。亦主頸項之痛。

折使榆臂 榆。宋本。作揄。諸本誤作榆者。本於熊本。馬云:折。音舌。禮雜記。大夫不揄絞。玉藻。夫人揄狄。其揄俱讀為搖。此言折臂者。當有灸之之法也。凡人折臂者。使人自搖其臂而曲之。上與肘齊。即臂脊之中而灸之。以疏通其肘臂之氣。蓋細詳之。乃三陽絡之所也。(系手少陽三焦經。腕後臂外四寸。灸七壯。禁針。按督脈十一椎下。有脊中。此穴。與折臂無義。故為臂脊之中。王注以為此節。治上節失枕者。尤非。)吳云:折使。謂手拘攣。而曲其所使也。榆臂。如榆枝之掉搖其臂也。是風在手陽明使然。故令齊其肘。

正灸臂脊之中。蓋手陽明大腸經之分也。張云:折。痛如折也。榆。當作揄。引也。謂使病者。引臂下齊肘端。

以度脊中。乃其當灸之處。蓋即督脈之陽關穴也。(在第十六椎下。)志云:折者。謂脊背磬折。而不能伸舒也。榆。讀作搖。謂搖其手臂。下垂齊肘尖。而正對於脊中。以灸脊中之節穴。高云:搖臂平肘。則脊中有窩。

當正灸脊中。毋他求也。簡按諸說不知何是。脈要精微論。王注折髀云。髀如折。又注折腰云。腰如折也。馬張解折字。蓋本於此。揄。引也。出於說文。而靈邪氣臟腑病形篇云。取諸外經者。揄申而從之。則張注有所據焉。陽關穴。甲乙千金外台。並不載。但銅人云。伏而取之。

本篇下文云。尻骨空。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王云。是謂尻骨八 穴也。又刺腰痛論云。

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以仰。刺腰尻交者。兩踝胂上。王注腰尻交者。謂髁下尻骨兩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 骨也。當考甲乙。千金。及十四經發揮諸書。

鼠 寒熱 吳云:鼠 。寒氣陷脈為 。其形如鼠也。為病令人寒熱。簡按靈寒熱篇云。寒熱瘰癧。

在於頸腋者。皆何氣使生。岐伯曰:此皆鼠 寒熱之毒氣也。留於脈而不去者也。張注云:瘰癧者。其狀累然,而歷貫上下也。故於頸腋之間。皆能有之。因其形如鼠穴。塞其一複穿其一。故又名鼠 。蓋寒熱之毒。留於經脈。所以聯絡不止。一曰。結核連續者。為瘰癧。形長如蜆蛤者。為馬刀。朱震亨云。瘰癧。不作寒熱者可生。稍久轉為潮熱者危。是也。淮南說山訓。狸頭愈鼠。雞頭已 。說文。 。漏創也。 。腫也。一曰久創。

知是二字俱漏瘡之謂。蓋其狀累然未潰者。為瘰病。已潰而膿不止者。為鼠 。

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張云:凡寒氣自下而上者。必聚於膝。是以膝臏最寒。故名寒府。營。窟也。

當是足少陽經之陽關穴。(在陽陵泉上一寸。)蓋鼠 。在頸腋之間。病在肝膽。故當取此以治之。吳云:營。

空也。志云:鼠 。寒熱病也。其本在臟。其末上出於頸腋之間。寒府者。膀胱為腎臟寒水之腑也。病在臟,而還取之腑者。謂陰臟之邪。當從陽氣以疏泄也。營。營穴也。謂所取寒府之穴。在附於膝之外筋。營間之委中穴也。高本。解營。各一字句。注云:太陽膀胱寒水。為腎之腑。故還刺寒府。寒府。太陽經脈也。附膝外。

膝外側也。解。骨解。膝外側之骨縫也。榮。榮俞。足小指本節之通谷穴也。簡按太陽寒水。運氣家之言。不可從。營。窟也。乃外解之穴也。禮運。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櫓巢。孟子騰文公篇。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

下文云。齊下之營。明是營。乃窟之義。張注為是。鼠 之患。在於頸腋。而取之於膝外解營。故曰還刺。

志云:拜。揖也。取膝上外解之委中者。使之拜。則膝挺而後直。其穴易取也。簡按吳澄禮記纂言云。周禮九拜。一曰拜。先跪。兩膝著地。次拱兩手到地。乃俯其首。不至於地。其首懸空。俱與腰平。荀子所謂平衡曰拜。是也。周禮。謂之空首。尚書。謂之拜手。與凡經傳記。單言拜者。皆謂此拜也。考說文。

手著胸曰揖。儀禮鄉飲酒禮注。推手曰揖。引手曰厭。禮玉藻注。揖之。謂小俯也。由此觀之。拜與揖遞別。

志以揖釋拜。誤。

志云:跪則足折。而湧泉之穴。宛在於足心之橫紋間矣。簡按釋名云。跪。危也。兩膝隱地。

體危倪也。禮記鄭注。坐。皆訓跪。然記云。授立不跪。授坐不立。莊子亦云。跪坐而進之。則跪與坐。又有小異。跪有危義。故兩膝著地。伸腰及股。而勢危者。為跪。(蓋此以跟著尻。聳身者也。)更引身而起者。

為長跪。(蓋膝著地。伸腰者也。)兩膝著地。以尻著 。而稍安者。為坐也。詳見朱子文集。(六十八卷。)

及日知錄。

任脈者起於中極 張云:以下任沖督脈。皆奇經也。起。言外脈之所起。非發源之謂也。下仿此。簡按楊玄操注二十八難云。任者妊也。此是人之生養之本。故曰位中極之下。長強之上。李時珍云:任脈。起於會陰。循腹而行於身之前。為陰脈之承任。故曰陰脈之海。

上頤循面入目 吳云:難經。甲乙。無此六字。蓋略之也。

衝脈者起於氣街 楊玄操云。沖者。通也。言此脈。下至於足。上至於頭。通受十二經之氣血。故曰沖焉。虞庶云。素問曰。衝脈起於氣街。難經曰:起於氣衝。又針經穴中。兩存其名。沖街之義。俱且通也。

李時珍云:衝脈起於會陰。挾臍而行。直沖於上。為諸脈之沖要。故曰十二經脈之海。

並少陰之經 張云:衝脈。起於氣街。並足少陰之經。會於橫骨大赫等十一穴。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此言衝脈之前行者也。然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衝脈亦入脊內。為伏沖之脈。然則衝脈之後行者。當亦並少陰無疑也。逆順肥瘦篇曰。衝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出於氣街。又云。其下者。並於少陰之經。滲三陰。動輸篇云。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簡按虞庶云。素問曰。並足少陰之經。難經。卻言並足陽明之經。(簡按痿論。與陽明。合於宗筋。)況少陰之經。挾臍左右各五分。陽明之經。挾臍左右各二寸。氣衝又是陽明脈氣所發。如此推之。則衝脈自氣衝起。在陽明少陰二經之內。挾臍上行。其理明矣。李時珍云:足陽明。去腹中行二寸。少陰。去腹中行五分。衝脈行於二經之間也。

內結七疝 馬云:內者。腹也。腹之中行。乃任脈所行之脈路。則宜其為病若是。難經二十九難云。

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七疝。乃五臟疝。及狐疝 疝也。(出於刺逆從篇。脈要精微論。大奇論。脈解篇。陰陽別論。靈邪氣臟腑病形篇等。)吳云:七疝。寒、水、筋、血、氣、狐、頹、也。張注四時刺逆從篇云。七疝者。乃總諸病為言。如本篇所言者。六也。(狐疝風。及五臟風疝。)邪氣臟腑病形篇所言者。一也( 疝)蓋以諸經之疝。所屬有七。故云七疝。若狐 沖厥之類。亦過為七疝之別名耳。後世如巢氏所敘七疝。則曰厥、 、寒、氣、盤、肘、野狼。(虞庶難經注。依巢氏釋之。)至張子和非之曰。此俗工所立謬名也。於是亦立七疝之名。曰。寒、水、筋、血、氣、狐、 。(吳注本之。)學人當以經旨為宗。簡按七疝。考經文。其目未明顯。姑從馬張之義。王永輔惠濟方。以石血陰氣妒肌疝癖為七疝。

亦未知何據。李中梓必讀。別立七疝之名。分 與 。誤甚。

帶下瘕聚 吳云:帶下。白赤帶下也。瘕聚。氣痛不常之名。馬云:瘕聚者。乃積聚也。大奇論曰。

三陽急為瘕。按後世有八瘕者。亦因七疝之名。而遂有八瘕名色。即蛇瘕。脂瘕。青瘕。黃瘕。燥瘕。血瘕。

狐瘕。鱉瘕。是也。內經無之。志云:瘕者。假血液而時下汁沫。聚者。氣逆滯而為聚積也。高云:帶下。濕濁下淫也。瘕聚。血液內瘀也。簡按赤白帶下。 見於病源。而古所謂帶下。乃腰帶以下之義。疾系于月經者。

總稱帶下。史記。扁鵲為帶下醫。金匱。有帶下三十六病之目。可以見也。虞庶注二十九難云。瘕者。謂假于物形。是也。

逆氣裡急 張云:衝脈挾臍上行。至於胸中。故其氣不順。則隔塞逆氣。血不和。則胸腹裡急也。

簡按丁德用注二十九難云。逆氣。腹逆也。裡急。腹痛也。巢氏病源云。裡急。腹裡拘急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 楊玄操注二十八難云。督之為言。都也。是人陽脈之都綱。李時珍云:督脈起於會陰。循背而行於身之後。為陽脈之總督。故曰陽脈之海。張云:少腹。小腹也。簡按莊子養生主。緣督以為經。釋文。李頤云。督。中也。朱子云。督。舊以為中。蓋人身有督脈。循脊之中。貫徹上下。見醫書。故衣背當中之縫。亦謂之督。見深衣注。皆中意也。考督。又作●。劉熙釋名曰。自臍以下。曰水腹。水 所聚也。又曰少腹。少。小也。比於臍上為小也。太平御覽云。腹下旁曰少腹。御覽之說。非也。

骨中央 張云:橫骨下。近外之中央也。

系廷孔 吳云:廷孔。陰廷之孔也。張云:廷。正也。直也。廷孔。言正中之直孔。即溺孔也。志云:廷孔。陰戶也。溺孔之端。陰內之產門也。此言督脈起於少腹之內。故舉女子之產戶以明之。當知男子之督脈。亦起於少腹內。宗筋之本處也。簡按廷。挺同。產門挺出。故曰廷孔。志注為是。張訓正也。直也。以為溺孔。誤。王三字連讀。以端為上端。產戶。在溺孔之下。並非是。

篡間 甲乙。作纂。張云:篡。初患切。交篡之義。謂兩便爭行之所。即前後二陰之間也。簡按李時珍八脈考釋音。篡。初患切。陰下縫間也。蓋篡。當作纂。甲乙為是。說文。纂。似組而赤。蓋兩陰之間。有一道縫處。其狀如纂組。故謂之纂。張以篡奪之篡釋之。非。

少陰上股內 樓氏綱目云。自少陰上股內至目十五字。必有脫簡。否則古注衍文。

其少腹直上者 張云:按此皆任脈之道。而本節列為督脈。五音五味篇曰。任脈波脈。皆起於胞中。

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然則前亦督也。後亦任也。故啟玄子引古經云云。

沖疝 五臟生成篇云。有積聚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史記倉公傳云。齊郎中令循病。眾醫皆以為蹶入中。而刺之。臣意診之曰。湧疝也。令人不得前後溲。蓋與此同証異名。後世或呼為奔豚疝氣。是。

治在骨上 志云:骨。謂脊背之骨穴也。高同。簡按與諸注異。未詳孰是。

在齊下營 志云:營。謂腹間之肉穴也。高云:乃少腹以下。骨中央。督脈所起之部也。

漸者上俠頤也 志云:漸者。謂督脈之入喉者。上唇齒。而漸分為兩岐。挾頤入目。當於漸上俠頤之處。而刺之。高云:此複申明衝脈之為病也。靈樞五音五味篇云。衝脈任脈。

皆起於胞中。其浮而外者。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是衝脈不但至胸中。而亦上頤循面。故複舉衝脈之病以明之。簡按前注並為治陽明之脈。而上文言上頤循面者任也。高引五音五味篇。以為衝脈。非是。

蹇膝 高云:蹇。難也。蹇膝。膝難進也。膝蹇。故伸不能屈。簡按說文。蹇。跛也。釋名云。蹇。跛蹇也。病不執事役也。高訓難。見易蹇卦。

治其楗 張云:股骨曰楗。(詳見後文。)治其楗者。謂治其膝輔骨之上。前陰橫骨之下。蓋指股中足陽明髀關等穴也。

治其機 張云:挾臀兩旁。骨縫之動處。曰機。即足少陽之環跳穴也。

暑解 吳云:熱蓄骨解也。張云:因立暑中。而肢體散解不收者。當治其骸關。謂足少陽之陽關穴也。

簡按王引一經。似是。

拇指 熊音。拇。音母。大拇指。吳云:小拇指也。足太陽經所出。故治其 。張同。志云:足之拇指。厥陰肝經之井滎。厥陰之脈。上 內廉。故當治其 。高云:足大指也。簡按說文。拇。將指也。急就篇顏師古注。拇。大指也。一名將指。吳注誤。

如物隱者 馬云:如膝中有物隱於內者。當治其關。疑是承扶穴也。系足太陽膀胱經。尻臀下陰紋中。高云:隱。猶藏也。膝痛如物隱者。痛而高腫。如物內藏也。

背內 吳云:謂太陽經之氣穴背俞之類也。志高同。簡按馬張仍王注。定為大杼穴。恐非。

治陽明中俞 吳云:俞 。謂六俞之穴。井滎輸原經合。取其所宜也。張云:王氏注。為三里。

愚謂指陽明輸穴。當是陷谷耳。高云: 。骨穴也。中俞。足陽明輸穴也。五輸之穴。前有井榮。後有經合。輸居中。故曰中俞 。足中指間。陷谷穴也。

若別 馬云:謂三里穴。而欲取別穴。吳云:若 痛支別者。宜治巨陽滎通谷。少陰滎然谷也。張云。若再別求治法。則足太陽之滎穴通谷。足少陰之滎穴然谷。皆可以治前証。簡按于文義。張注近是。

淫濼 張云:滑精遺瀝也。如本神篇曰。精傷則骨 痿厥。精時自下。即此節之謂。高云:淫。極也。濼。寒也。淫濼脛 。極寒而脛 削也。熊音。濼。力毒反。簡按此狀脛 之貌也。靈厥病篇。風痺淫濼。

又云:股脛淫濼。巢源。皮膚淫躍。又云:淫淫躍躍。肘後方云。風尸者。淫躍不知痛之所在。本草黑字云。狸骨。主風疰尸疰鬼疰。毒氣在皮中。淫躍如針刺者。千金。隱軫六十四種風。淫液走入皮中。巢源。注病。肌肉淫奕。又淫奕皮膚。去來擊痛。文選。枚乘七發。血脈淫濯。手足惰窳。李善注。淫濯。謂過度而且大也。

又曰:濯。大也。龍龕手鑒云。●。音藥。淫病也。KT 。病消也。並是淫濼之濼。蓋淫濼。淫躍。淫液。淫奕。淫濯。並同。張高之解。固牽強。而王注亦屬未安。又靈厥病篇注。馬云:風痺者。其邪氣淫 消爍。病難得愈。張云:淫濼者。淫浸日深之謂。二說亦通。

治少陽之維 張云:維。絡也。經脈篇云。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別。

簡按扁鵲傳。中經維絡。知維。乃絡之謂。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吳云:輔骨。膝輔骨。橫骨。腰橫骨。是楗為股骨也。張同。高云:上文云。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謂楗者。輔骨上橫骨下為楗。股脛皆有輔骨。乃大骨之旁骨。此輔骨股內旁骨也。橫骨。臍下小腹。兩旁之骨也。簡按輔骨有二。經文無所考。可疑矣。沈彤釋骨云。自兩髂而下。在膝以上者。曰髀骨。曰股骨。其直者曰楗。考枯骨象。髀樞。在關旁納機。不在機端。而說者名髀骨。為髀樞骨。又以為楗骨下。誤甚。考楗。通作鍵。說文。楗。距門也。顏氏家訓曰。蔡邕月令章句云。鍵。關牡也。所以止扉。楗骨之義。蓋取於此。張云。楗。音健。剛木。似未切貼。

挾髖為機 吳云:髖。兩股間也。俠髖相接之處為機。張云:髖。尻也。即 臀也。一曰。兩股間也。機。樞機也。挾臀之外。即楗骨上運動之機。故曰:挾髖為機。當環跳穴處。是也。高云:上文云。坐而膝痛。治其機。所謂機者。挾髖為機。挾。並也。髖。臀上兩旁側骨也。沈承之經絡全書云。髖。腰胯骨也。亦謂之踝。(即腰踝骨。)腰旁挾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機關處動者。是也。沈彤云。關之旁曰髀樞。亦曰樞機者。髀骨之入樞者也。簡按髖。說文。髀上也。廣雅。釋名。並云。KT 也。KT 。腰骨也。兩股間。謂之髖。未見所據。

膝解為骸關 張云:骸。音鞋。說文云。脛骨也。脛骨之上。膝之節解也。是為骸關。高云:上文云。立而暑解。治其骸關。所謂骸關者。膝後分解之處。沈彤云。按即膝外解上下之輔骨。蓋名關。本取兩骨可開闔之義。故指骨解與兩骨並通。

連骸 張云:膝上兩側。皆有挾膝高骨。與骸骨相接連。故曰連骸。

骸下為輔 張云:連骸下高骨。是為內外輔骨。高云:骸下。即骸關之下。沈彤云。挾膝之骨。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其專以骸上為輔者。(骨空論云。骸下為輔。下。乃上之訛也。)則膝旁不曰輔。而曰連骸。骸上者。●之上端也。簡按詩。有乃棄爾輔。(正義雲輔。是可解脫之物。蓋如今人縛杖于輻。以防輔車也。)左傳。有輔車相依。(韓非十過篇。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輔亦依車。)可知輔即夾車軸。故假為頰車。又假為挾膝之稱也。又據彤說。骸上為輔。則下文輔上為 。亦當作輔下為 。此必不然。

輔上為 張云:輔骨上。向膝後曲處為 。別委中穴也。

上為關 張云: 上骨節動處。即所謂骸關也。高云:上文云。膝如物隱者。治其關。所謂關者。

上為關。腿曲處之上也。

頭橫骨為枕 張云:腦後橫骨為枕骨。高云:上文云。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背上通枕骨。故不釋背內。而釋頭橫骨為枕。知頭橫骨為枕。則知脊直骨為背矣。簡按高屬強解。志云:骨之精髓。從枕骨之髓空。而會於腦。故論膝 之骨。而曰頭橫骨為枕。言骨氣之上下相通也。此說稍通。然以上下文義求之。蓋有他篇釋周身骨節之名者。此其斷文。以上文有楗機骸關等之名。後人次於此者。所以上文無治其枕之說也。一切經音義云。●。聲類云。項中有所枕也。考聲。腦後骨也。今謂之玉●。知枕又作●。

左右各一行 高本作二行。注云:行。音杭。舊本訛左右各一行。今改二行。伏兔上兩行。行五。乃左右各二行。行五。則四五二十俞。其俞在 。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則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於腎也。簡按考下編水熱穴論。若一行。則不合五十七之數。今從之。

腦後五分 高。作三分。

在顱際銳骨之下 吳。刪在字。高云:在懸顱穴之際。懸顱。在頭兩旁銳骨之下。銳骨。尖骨也。簡按懸顱。在曲角顳 中。不得言腦後。諸家仍王為風府。今亦從之。

基下 吳云:言一空在口內上 之基。張云:唇內上齒縫中。曰 交。則下齒縫中。當為 基。今曰基下者。乃頤下正中骨罅也。馬同。云。系任脈經。簡按下頤。當在承漿下。吳注似指齦交。

複骨 馬云:在項後之中。複有骨之上。即喑門穴也。吳云:項有三骨。中骨之次。又複一骨。故云中複骨下。蓋大椎穴也。張云:即大椎上骨節空也。複。當作伏。蓋項骨三節不甚顯。簡按張注為是。然伏複通用。骨蒸複連。或作伏連。一伏時。本是一複時。則不必改字。

尻骨下空 馬吳張並仍新校正。為長強。今從之。

數髓空在面挾鼻 張云:數。數處也。在面者。如足陽明之承泣巨 。手太陽之顴 。足太陽之睛明。

手少陽之絲竹空。足少陽之瞳子 。聽會。挾鼻者。如手陽明之迎香等。皆在面之骨空也。

當兩肩 簡按甲乙。大迎。一名髓空。故王以為大迎。

中之陽 吳云: 陽。 之外也。張云: 。肩 也。中之陽。肩中之上 也。即手陽明肩 之次。志云:陽。外側也。簡按說文。 。肩甲也。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 張云:臂陽。臂外也。去踝四寸。兩骨之間。手少陽。通間之次也。亦名三陽絡。吳云:臂有兩骨。去踝四寸許。髓空在其間。臂陽。臂外也。簡按甲乙。三陽絡。在臂上大交脈。支溝上一寸。而甲乙又云:支溝。在脘後二寸。兩骨之間。陷者中。如此則不合去踝四寸之數。可疑矣。吳不指言某穴。似是。

股際骨空 吳云:股際骨。前陰曲骨也。張云:毛中動下。謂曲骨兩旁股際。足太陰沖門動脈之下也。高云:股際。

陰股交會之際。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乃動脈之下。跨縫間也。簡按曲骨在毛際。今曰毛中。不可定為曲骨穴。

尻骨空 志云:尻骨。臀骨也。髀骨。在股骨之上。少股兩旁。突起之大骨。前下連於橫骨。後連於尻骨。高云:尻骨。尾骨也。髀骨。臀側骨也。髀之後。相去四寸。正當尻骨空之處。簡按以上骨空。諸家定為某穴。唯志高不注穴名。蓋有所見也。

扁骨有滲理湊 張云:扁骨者。對圓骨而言。凡圓骨內皆有髓。有髓則有髓孔。但若扁骨。則有血脈滲灌之理湊。而內無髓。吳同。高云: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志同。簡按扁骨。概通體扁骨而言。張注為是。

易髓無空 吳云:但有滲灌之腠。無複髓孔也。故變易無體。則無孔也。高云:易。交易也。扁骨。

有澹滲之紋理。湊會於胸脊。其內則無髓孔。申明滲理湊者。髓之交易也。無髓孔者。兩頭無空也。簡按高似穩貼。馬張志仍王。

灸寒熱之法 張云:此下灸寒熱之法。多以虛勞為言。然當因病隨經而取之也。

壯數 千金方云。凡言壯數者。若丁壯。病根深篤。可倍於方數。老少羸弱。可減半。沈括筆談云。

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其言若干壯。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

橛骨 簡按說文。橛。弋也。又●。尻骨也。知橛骨。即是●骨。本或作撅。非。

陷者灸之 張云:陷下之處。即經氣之不足者。

肩上陷者灸之 高云:五臟六腑之俞。皆在於背。故視背俞。其俞內陷者。則於左右以灸之。視之之法。須舉其臂肩。舉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簡按諸家以肩 釋之。拘矣。以下。高不指言穴名。

下陷脈 張云:足太陽承山穴也。

動如筋者 張云:此結聚也。但隨其所有而灸之。不必拘於俞穴。吳云:此非謂穴。乃肉間結核也。

掌束骨下 高云:束骨。橫骨也。掌束骨下。猶言掌下束骨。謂橫骨縫中。大陵二穴。樓氏綱目云。

王注陽池。未詳是否。簡按甲乙。陽池。在手表上脘中陷者中。大陵。在掌兩筋間陷者中。亦未知孰是。

犬所嚙 張云:犬傷令人寒熱者。古有灸法如此。吳云:古別有灸法。故云然也。簡按千金翼云。

狂犬咬人。令人吮去惡血盡。灸百壯。後日日灸。百日止。銅人經云。外丘。治 犬所傷。毒不出。發寒熱。

速以三壯艾。可灸嚙處。立愈。嚙。本作嚙。非。

二十九處 張云:自犬嚙之上。共計二十九處。犬傷者無定處。故不在數內。簡按高。合犬嚙處二。

為二十九處。然經文無犬嚙處二文。不可從。今考自大椎至巔上一。合左右共二十七處。加犬所嚙。為二十八處。知如新校正所言。跗上之下。去灸之二字者。誤也。

傷食灸之 傷食。諸家為飲食傷之義。高獨改食作蝕。注云:若灸二十九處。乃傷爛如蝕。陽氣下陷。則當灸之。牽強甚矣。

視其經之過於陽者 吳云:刺以瀉其陽。藥以和其陰。張云:陽邪之盛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