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珍
吳云:前有奇病論。此言大奇論者。擴而大之也。高本。刪論字。蓋以無問答之語也。
皆實即為腫 張云:滿。邪氣壅滯。而為脹滿也。此言肝腎肺經。皆能為滿。若其脈實。當為浮腫,而辨如下文也。簡按王以滿為脈氣滿實。考文理。張注為勝。王注癰腫。必是壅腫。傳瀉之訛耳。
肺之雍 馬云:按甲乙經。雍。作癰。肺肝腎三經。不宜生癰。此雍。斷宜作壅。蓋言氣之壅滯也。
吳張並云。雍。壅同。
喘而兩 滿 吳本。 。作脅。張云: 。音區。腋下脅也。
腳下至少腹 簡按馬志據原文。不改腳為 。卻非。
跛易偏枯 張云:或為跛。或掉易無力。或偏枯不用。是皆腎經壅滯。不能營運所致。簡按易。是痿易狂易之易。謂跛而變易其常。王注恐謬。
心脈滿大 張云:火有餘也。心主血脈。火盛則血涸。故癇螈筋攣。
癇螈筋攣 甲乙。螈。作 。張云:癇。音間。癲癇也。螈。音熾。抽搐也。攣。音戀。拘攣也。
高云:神氣不通於心包則癇。神氣不行於骨節則螈。癇則筋攣於內。螈則筋攣於外也。簡按下文云。二陰急為癇厥。通評虛實論云。刺癇驚脈五。靈經筋篇云。癇螈及痙。寒熱病篇云。暴攣癇眩。足不任。內經言癇者如此。(詳見通評虛實論注。)玉機真臟論云。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脈受熱。而自跳掣。故名曰螈。靈邪氣臟腑病形篇云。心脈急甚者。為螈 。肝脈微澀。為螈攣筋痺。(螈 。詳見診要經終篇注。)並與本篇互發。
肝脈小急 張云: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夫癇螈筋攣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
一以內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肝脈騖暴 熊音。騖。音務。奔也。志云:騖。疾走也。又亂馳也。簡按後漢光武帝紀注。直騁曰馳。亂馳曰騖。志注據此。
有所驚駭 馬云:金匱真言論云。肝之病。發驚駭。
脈不至若喑 張云:此特一時之氣逆耳。氣通則愈矣。吳云:脈不至。在諸病為危劇。若其暴喑失聲,則是肝木厥逆。氣壅不流。故脈不至耳。不必治之。厥還當自止。簡按志圈脈上。別為一章。非。
小急不鼓皆為瘕 馬云:瘕者。假也。塊似有形。而隱見不常。故曰瘕。脈本急矣。而其急中甚小。
又不鼓擊於手。則是沉也。必有積瘕在中。故脈不和緩耳。今三部之脈如此。皆可以即其本部。而決其為瘕也。
簡按巢源云。瘕。假也。謂虛假可動也。又云:謂其有形。假而推移也。蓋 瘕。分而言之。 。積也。瘕。
聚也。然 積亦可稱瘕。氣厥論。 瘕。陰陽類論。血瘕。邪氣臟腑病形篇。水瘕。水脹篇。石瘕。厥病篇。
蟲瘕。傷寒論。固瘕。神農本經。蛇瘕。倉公傳。遺積瘕。蟯瘕之類。是也。說文云。瘕。女病也。蓋依于骨空論。女子帶下瘕聚。誤為此說耳。郭璞注山海經瘕疾云。蟲病也。此亦因有蟲瘕蟯瘕而言。並不可從。李氏必讀云。瘕。遐也。歷年遐遠之謂也。歷年遐遠之病。豈止於瘕聚乎。
石水 張云:此言水病之有陰陽也。吳云:沉。脈行肌肉之下也。石水者。水凝不流。結於少腹。
其堅如石也。腎肝在下。居少腹之分。脈沉為在裡。故腎肝俱沉。為石水之象。馬云:水氣凝結。如石之沉。
故名為石水也。陰陽別論。有陰陽結邪。多陰少陽。名曰石水。小腹腫。靈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腎脈微大。為石水。起臍以下。至小腹睡睡然。上至胃脘。死不治。水脹篇。黃帝有石水之問。而岐伯無答。必有脫簡。皆是積聚之類。簡按金匱要略云。石水。其脈自沉。外証腹滿不喘。尤怡注云: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陰之盛。而結於少腹。故沉而不喘。吳以為堅如石。誤。(張氏醫通云。腎肝並沉。為石水。真武湯主之。)
風水 馬云:蓄水冒風。發為腫脹。名曰風水。見評熱論。水熱穴論。靈論疾診尺篇。張云:風水者。游行四體。浮泛於上也。
並小弦欲驚 張云:肝腎並小。真陰虛也。小而兼弦。本邪勝也。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皆為疝 馬云:或結於少腹。或結於睪丸。或結於睪丸之上下兩旁。腎肝二脈經歷之所。皆是也。
積土以高碩者。曰山。疝有漸積之義。故名。簡按說文云。疝。腹痛也。劉熙釋名云。心痛曰疝。疝。詵也。
先詵詵然上而痛也。又曰:疝。詵也。詵詵引小腹急痛。顏師古急就篇注云:疝。腹中氣疾。上下引也。金匱要略云。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搏。即為寒疝。樓氏綱目云。疝名雖七。寒疝。即疝之總名也。
心疝 高云:心脈搏滑急。則心氣受邪。故為心疝。脈要精微論曰。診得心脈而急。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肺疝 志云:肺脈當浮。而反沉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高云:肺疝。氣疝也。簡按四時刺逆從論。肺風疝。有目無証。不可得而知。史倉公傳云。氣疝客於膀胱。難於前後溲。而溺赤。巢源。氣疝。
乃七疝之一。腹中乍滿乍減而痛。名曰氣疝。高以為氣疝者。蓋肺主氣故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志云:此言疝瘕之病。病三陰三陽之氣。而見於脈也。子繇曰。瘕者。假也。
假物而成有形。疝字。從山。有艮止高起之象。故病在三陽之氣者為瘕。三陰之氣者為疝。玉師曰。瘕。在腸胃之外。故三陽急。疝病五臟之氣。故三陰急。馬云:王注分瘕為血。疝為氣者。未的當。知二病為氣血相兼也。簡按三陽三陰。據下文二陰二陽。王注為是。諸家亦仍王注。
二陰急為癇厥 馬云:二陰者。心也。其脈來急。正以心經受寒。寒與血搏。發而為癇為厥。志云:癇厥者。昏迷仆撲。卒不知人。簡按癇厥。唯是癇病。志注為長。
二陽急為驚 張云:木邪乘胃。故發為驚。陽明脈解篇曰。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是亦此義。○高本。以二陰以下十一字。移於前節若喑不治自已下。非。
為腸 久自已 吳云:外鼓者。脈形向外而鼓也。外鼓。有出表之象。故不必危之。久當自止也。
馬云:此言心肝脾腎。皆為腸 。而有死生之分者。以脈與証驗之也。腸 者。腸有所積。而下之也。然有下血者。(即今所謂失血。)有下白沫者。(即今所謂去積。)有下膿血者。(即今之所謂痢。)病在於腸。均謂之腸 也。簡按高云:腸 。泄瀉也。誤。詳見於通評虛實論。
肝脈小緩 張云:肝脈急大。則邪盛難愈。今脈小緩。為邪輕易治也。
血溫身熱者死 張云:腎居下部。其脈本沉。若小而搏。為陰氣不足。而陽邪乘之。故為腸 下血。
若其血溫身熱者。邪火有餘。真陰喪敗也。故當死。
心肝 高云:言心脈肝脈不和。而病腸 也。亦如腎脈之腸 下血也。志云:此承上文。而言陰血。盛者。雖受陽薄。尚為可治。蓋重陰血以待陽也。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臟。受陽盛之氣,而為腸 者。亦下血。如二臟同病。則陰血盛。而可以對待陽邪。故尚為可治之証。簡按諸家仍王義。志意略異。王注似妥。
皆鬲偏枯 吳云:凡脈貴於中和。胃脈沉鼓澀。偏於陰也。外鼓大。偏於陽也。心脈小堅急。亦偏於陰也。鬲。陰陽閉絕也。偏枯。半身不用也。以其陰陽偏勝。故為証亦偏絕也。張云:胃為水穀之海。心為血脈之主。胃氣既傷。血脈又病。故致上下痞鬲。半身偏枯也。簡按馬云:為膈証與偏枯。高改皆作背。並非。志云:鬲者。裡之鬲肉。尤誤。(張氏醫通。趙以德云。胃與脾為表裡。胃之陽虛。則內從於脾。從脾則脾之陰盛。故胃脈沉鼓澀。澀者。少血多氣之診也。胃之陽盛。則脾之陰虛。虛則不得與陽主內。反從其胃。越出部分。而鼓大於臂之外。大者。多氣少血之候也。心者。元陽君主之宅。生血生脈。今因元陽不足陰寒乘之。故心脈小堅急。小者。陽不足。堅急者。陰寒之象也。夫心胃之三等脈見一。即為偏枯。心乃天真神機開發之本。胃乃穀氣充天真之原。一有相失。則不能製其氣。而宗氣散。故分布不周。不周經脈則偏枯。不周五臟則喑。喑者。腎與包絡內絕也。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張云:男子左為逆。右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此逆証也。志云:從內而發於外。故曰發。簡按張注本於玉版論。為是。
不喑 張云:若聲不喑。舌可轉。則雖逆於經。未甚於臟。乃為可治。而一月當起。若偏枯而喑者。腎氣內竭而然。其病必甚。如脈解篇曰。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正以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耳。簡按王注。原於奇病論。重身九月而喑之義而釋之。恐謬。
其從者 張云:若男發於右。而不發於左。女發於左。而不發於右。皆謂之從。從。順也。高云:玉版論要曰。男子右為從。女子左為從。其從者。謂男子發於右。女子發於左。不同於上文之發也。簡按王注。
左右互錯。馬吳志同。俱失經旨。
血衄 甲乙。作衄血。張云:搏脈弦強。陰虛者最忌之。凡諸人血鼻衄之疾。其脈搏而身熱。真陰脫敗也。故當死。
懸鉤浮 張云:失血之証多陰虛。陰虛之脈多浮大。故懸鉤而浮。乃其常脈。無足慮也。懸者。不高不下。不浮不沉。如物懸空之義。脈雖浮鉤。而未失中和之氣也。簡按懸。乃懸空無根之象。鉤浮。乃陽盛陰虛之候。(十五難云。脈之來疾去遲。故曰鉤。呂廣注云:陽盛其脈來疾。陰虛脈去遲也。脈從下上。至寸口疾。還尺中遲。環曲如鉤。)不似脈弦強而搏擊于指。此乃亡血家之常脈。若釋懸而為不浮不沉。則于鉤浮之浮。其謂之何。吳既誤。而張襲之耳。吳又以常脈。為平人不病常脈。更誤。
如喘 馬云:喘者。氣湧而不和。脈體如之。張云:如氣之喘。言急促也。高云:喘。疾促不倫也。脈至如喘。失其常度。故名曰暴厥。申明暴厥者。一時昏憒。不知與人言。簡按如。甲乙。作而。如而通用。
(出於莊七年左傳杜注。)下如數同。
浮合 張云:此下。皆言死期也。高云:浮合於皮膚之上。如湯沸也。諸家依王注。
予不足也 熊音。予。與同。
微見 馬云:微之為言。僅也。吳云:始見也。言始見此脈。便期九十日死。若見之已久。則不必九十日矣。所以在九十日者。以時更季易。天道變。而人氣從之也。志云:士宗曰。微。對顯言。微現此脈。期以九十日而死。若顯露之。不逾時日矣。後之交漆。亦猶是也。高云:微於皮膚之上。見此數極之脈。中按求之。則不見也。故至九十日而死。經脈應月。一月一周。九十日者。三周也。簡按士宗。即是高世 。前說似是。
予奪也 吳云:奪。失也。
草干 馬云:心精被奪。火王於夏。猶有可支。至秋盡冬初。心氣全衰。故曰草干而死。
如散葉 吳云:飄零不定之狀也。木遇金而負。遇秋而凋。故深秋則死。志云:飄零虛散之象。簡按今甲乙。作叢棘。
省客 吳云:省問之客。張云:或去或來也。塞者。或無而止。鼓者。或有而搏。是腎原不固。而無所主持也。
懸去棗華 張云:棗華之候。初夏時也。懸者。華之開。去者。華之落。言于棗華開落之時。火王而水敗。馬云:懸去。猶俗云虛度也。吳移懸去于鼓字下。簡按張注穩妥。
如丸泥 張云:泥彈之狀。堅強短澀之謂。志云:往來流利如珠。曰滑。如丸泥者。無滑動之象。
榆莢落 張云:榆錢也。春深而落。木王之時。土敗者死。馬云:秋冬之交也。簡按本草。蘇頌云。
榆三月生莢。李時珍云:未生葉時。枝條間先生榆莢。形狀似錢而小。色白成串。俗呼榆錢。據此則張注為勝。
如橫格 張云:如橫木之格于指下。長而且堅。是為木之真臟。而膽氣之不足也。禾熟於秋。金令王也。故木敗而死。簡按說文。格。木長貌。王釋格為木。蓋本於此。若張注。為橫木之格于指下。則木之義。於經文中無所取。不知其意果何如。(張注。全襲吳之誤。)
如弦縷 馬云:如弓弦之縷。猶俗之所謂弦線也。主堅急不和。奇病論云。胞脈者。系於腎。蓋婦人受胎之所。即胞絡宮。張云:如弦之急。如縷之細。真元虧損之脈也。胞。子宮也。命門元陽之所聚也。胞之脈系於腎。腎之脈系舌本。胞氣不足。當靜而無言。今反善言。是陰氣不張。而虛陽外見。時及下霜。虛陽消敗而死矣。
如交漆 馬吳高並云。交。當作絞。志云:交。絞也。張云:如寫漆之交。左右傍至。纏綿不清也。
簡按左右傍至也下。恐脫是其予不足也一句。故馬云:臟腑俱虛。大體皆弱。吳云:陰陽亂也。志云:衝任之脈絕也。高云:複申明胞精不足之意。率屬臆解。今甲乙。漆。作棘。
三十日死 吳云:月魄之生死。以三十日為盈虛。故陰氣衰者。不能過其期也。高云:經脈一周也。
少氣味韭英而死 馬。以少氣為句。注云太陽為三陽。三陽主於外。今精氣不足。故浮鼓肌中。而欲出於外。其勢不能入於陰也。主少氣。正以脈湧則氣乏也。韭有英時。冬盡春初也。水已虧極。安能至於盛春耶。張同。吳云:少氣。氣不足也。少味。液不足也。韭至長夏而英。長夏屬土。太陽壬水之所畏也。故死。
高云:氣為陽。味為陰。太陽有寒熱陰陽之氣。太陽虛故少氣味。英盛也。韭英。乃季春土王之時。韭英而死。土克水也。簡按少氣味。未詳。姑從馬說。韭英。吳高似是。
如頹土之狀 志云:頹土。傾頹之土也。脾主肌肉。如頹土而按之不得者。無來去上下之象。高同。
五色先見黑 志云:土位中央。而分主於四季。當五色俱見而先見黃。若五色之中。而先見黑。是土敗而水氣乘之矣。
白壘 甲乙。作白累。馬云:壘。當作 。詩云綿綿葛 。 。亦葛之屬。吳云壘者。癮疹之高起者。北方黑色。主收藏。西方白色。主殺物故死。張云壘。 同。即蓬 之屬。 有五種。而白者發於春。木王之時。土當敗也。簡按壘。 通。不必改。爾雅。諸慮。山 。郭注云:今江東呼 為藤。似葛而粗大。廣雅云。 。藤也。一切經音義。引集訓云。藤。 也。 。謂草之有枝條。蔓延。如葛之屬也。吳越間謂之藤。
本草。馬志云: 者。藤也。則蓬 。明是藤蔓矣。據此則 所指不一。未知白壘是何物。張說難信。吳讀為之 。亦恐非。○志云:玉師曰。以經水如浮波。心脈如火薪。肝脈如散葉。胃脈如泥丸。太陽如湧泉。肌脈如頹土。皆以五行之氣。效象形容。蓋此乃五臟虛敗之氣。變見於脈。非五臟之病脈也。
懸雍 高云:雍。作 。虛腫之KT 。上浮本大也。簡按諸注並不允。蓋雍。瓮通。山海經。懸瓮之山。晉水出焉。郭璞注云:山腹有巨石。如 形。因以為名。 。亦作瓮。說文。罌也。廣雅。瓶也。蓋取其大腹小口。而形容浮揣切之益大之象也。甲乙。雍作癰。非。
浮揣切之益大 馬云:懸雍。本浮也。揣切之際。其脈益大。而全無沉意。張云:浮短孤懸。有上無下也。志云:揣。度也。先輕浮而度之。再重按而切之。其本益大。簡按志注與經旨相反。不可從。吳。揣下。
補無力二字。贅。
十二俞之予不足也 甲乙。予上。有氣字。張云:俞皆在背。為十二經臟氣之所系。水凝而死。陰氣盛。而孤陽絕也。
水凝而死 甲乙。凝。作凍。
如偃刀 張云:臥刀也。浮之小急。如刀口也。按之堅大急。如刀背也。高云:偃。息也。刀。金器也。簡按高說未知何謂。
菀熟 甲乙。作寒熱。諸本。熟。作熱。張云:此以五臟菀熱。而發為寒熱。陽王則陰消。故獨並于腎也。腰者腎之府。腎陰既虧。則不能起坐。立春陽盛。陰日以衰。所以當死。菀。郁同。簡按吳云:熟。熱之深。謬甚。
如丸滑不直手 張云:如丸。短而小也。直。當也。言滑小無根。而不勝按也。馬吳並云。直。值同。
甲乙作著。
棗葉生而死 張云:大腸應庚金。棗葉生初夏。火王則金衰。故死。馬云:棗葉之時。則先棗華之候矣。
如華 甲乙。作如春。馬云:是似草木之華。虛弱而按之無本也。
善恐不欲坐臥 馬云:令人善恐。以心氣不足也。不欲坐臥。以心氣不寧也。張云:小腸不足。則氣通於心。善恐不欲坐臥者。心氣怯而不寧也。
行立常聽 志云:如耳作蟬鳴。或如鐘磬聲。皆虛証也。
季秋而死 馬云:小腸屬火。火王猶可生。至季秋。則衰極而死矣。志云:遇金水生旺之時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