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二 診要經終論篇第十六

天氣始方 吳云:方。謂氣方升也。歲方首也。人事方興也。高云:方。猶位也。正月二月。天氣從陰而陽。故天氣始位。簡按廣雅。方。大也。正也。王注蓋本此。

天氣正方 吳云:正方者。以時正暄也。生物正升也。歲事正興也。高云:天氣由東而南。始正其位。

水伏 宋本作冰複。諸本同。吳云:冰複者。冰而複冰。凝寒之極也。志云:冰複者。一陽也。高云:複。猶伏也。水冰氣伏。故冰複。簡按王注伏藏於水。明是古本作水伏。

地氣合 吳云:合。閉而密也。志云:地出之陽。複歸於地。而與陰合也。

散俞 馬云:各經分散之穴也。四時刺逆從論云。春氣在經脈。此散俞者。即經俞也。以義推之。春之經脈。當在肝膽經也。肝之經穴。在中封穴。膽之經穴。在陽輔穴。張云:即諸經之散穴也。簡按馬注恐拘。

高云:絡脈之散俞。蓋與王意同。

分理 馬云:紋理也。亦肝膽經之分理也。吳云:謂黑白分肉之理。高云:分肉之腠理也。

甚者傳氣間者環也 吳云:病甚者。久留其針。待其傳氣日一周天而止。少瘥而間者。暫留其針。伺其經氣環一周身而止。張云:傳。布散也。環。周也。病甚者。針宜久留。故必待其傳氣。病稍間者。但候其氣行一周於身。約二刻許。可止針也。簡按王馬以傳氣。為傳其所勝之義。高以間為虛實相間之謂。並誤。

絡俞 張云:謂諸經浮絡之穴。以夏氣在孫絡也。

盡氣閉環 吳云:捫閉其穴。伺其經氣循環。一周於身。約二刻許。張云:閉環。謂去針閉穴。須氣行一周之頃也。高云:夏氣開張。故淺刺絡俞。若盡傳其氣。反閉其環轉之機。而痛病必下入矣。簡按高注非是。

痛病必下 吳云:蓋夏氣在頭。刺之而下移也。

循理 吳云:循理。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高云:循皮膚之紋而刺之。簡按王注為是。

刺俞竅於分理 於。馬本作于。注云:于字。當與字。張云:孔穴之深者曰竅。冬氣在骨髓中。故當深取俞竅于分理間也。志云:分理者。分肉之腠理。乃溪谷之會。溪谷屬骨。而外連於皮膚。是以春刺分理者。外連皮膚之腠理也。冬刺俞竅于分理者。近筋骨之腠理也。簡按不必于作與。

散下 吳云:以指按之。散其表氣。而後下針。張云:或左右上下。散布其針。而稍宜緩也。簡按張仍王注。是。

法其所在 馬云:正以法其人氣之所在。以為刺耳。

入淫骨髓 高云:春刺夏分。心氣妄傷。心合脈。故脈亂。脈亂則氣無所附。故氣微。脈亂氣微。邪反內入。故入淫骨髓。志云:少陽主骨。厥陰不從。標本從少陽中見之化。故入淫骨髓也。○簡按以下四時刺逆之變。猶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災異。不過示禁戒於人耳。

不嗜食又且少氣 高云:夫脈亂必令人不嗜食。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也。不但氣微。又且少氣。

筋攣逆氣環為咳嗽 高云:春刺秋分。肺氣妄傷。筋攣。肝病也。筋攣逆氣。肝病而逆於肺也。張云:逆氣者。肝氣上逆也。環。周也。秋應肺。故氣周及肺。為咳嗽也。

時驚又且哭 張云:肝主驚。故時驚。肺主悲憂。故又且哭。

邪氣著臟 張云:冬應腎。腎傷則邪氣內侵而著臟。故令人脹。馬云:著。著同。高云:著。舊本訛著。今改。簡按著。著俗字。

又且欲言語 志云:肝主語。故欲言語也。簡按宣明五氣篇曰。五氣所病。肝為語。

解墮 馬云:解。懈同。墮。惰同。

心中欲無言 吳云:肺主聲。刺秋分而傷肺。故欲無言。

惕惕如人將捕之 吳云:恐也。恐為腎志。肺金受傷。腎失其母。虛而自恐也。

少氣時欲怒 張云:夏傷其腎。則精虛不能化氣。故令人少氣。水虧則木失所養。而肝氣強急。故欲怒也。志云:陽氣外張。故令人少氣善怒也。

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張云:傷肝氣也。心失其母。則神有不足。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志云:秋主下降。刺春分。是反導其血氣上行。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

洒洒時寒 志云:冬主閉藏。而反傷之。則血氣內散。故令人寒栗也。簡按志注本於四時刺逆從論。為是。

眠而有見 馬云:而。當作如。張云:肝藏魂。肝氣受傷。則神魂散亂。故令人欲臥不能眠。或眠而有見。謂怪異等物也。簡按而如古通。如詩小雅垂帶而厲。箋云:而。如也。春秋。星隕如雨。是也。不必改字。

環死 吳云:心為天君。不可傷損。刺者誤中其心。則經氣環身一周。而人死矣。凡人一日一夜。營衛之氣。五十度周於身。以百刻計之。約二刻。而經氣循環一周也。簡按諸注以環為環周一日之義。然據上文間者環也。則吳義似長矣。○張云:按刺禁論所言。五臟死期。尤為詳悉。但與本節。稍有不同。此節止言四臟。

獨不及肝。必脫簡耳。

中鬲者皆為傷中 張云:鬲膜。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心肺居於鬲上。肝腎居於膈下。脾居在下。

近於鬲間。鬲者。所以鬲清濁分上下。而限五臟也。五臟之氣。分主四季。若傷其鬲。則臟氣陰陽相亂。是為傷中。故不出一年死。

知逆從也 張云:知而避之者為從。不知者為逆。是謂反也。

馬云: 。當作●。布巾也。張吳本作●。高作繳。志云: 。定也。以布定著於胸腹。

滑云:●。如纏繳也。簡按字書。●。又作繳。音皎。玉篇。脛行●也。集韻。脛布也。本草有繳腳布。

李時珍云:即裹腳布。古名行●。乃滑注似是。字書無 字。志聰依王注形定之解。牽強。

熊音。 。胡計反。 。子用反。馬云:反折。謂手足身體反張。而或急為 。或緩為 。高云:手足抽掣也。簡按 又作螈。玉機真藏論曰。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脈受熱。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熊音。尺世反。 同。說文。螈。小兒 病也。

又●。引縱曰●。別作 。漢藝文志。有金創螈 方。王符潛夫論。掣縱。皆與此同義。明理論云。 者。筋脈急也。 者。筋脈緩也。急者則引而縮。緩者則縱而伸。或縮或伸。動而不止者。名曰 。俗謂之搐者。

是也。此說得之。

其色白 吳本。白。作黑。志云:色白者。亡血也。津液外脫。則血內亡矣。張云:靈終始篇曰。

其色白絕皮。乃絕汗。

目●絕系 馬云:目●者。猶俗云眼圈也。其所謂系者。即大惑篇之所謂系也。吳。●。作環。注云:目環。轉旁視也。高作寰。注云:謂目之寰字。與眼系相絕。不相維系也。簡按●。音釋。音瓊。

說文作●。目驚視也。(韻會。葵營切。音瓊。)張志並依王注。為是。

先青白 高云:刺禁論云。刺中膽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見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口目動作 張云:牽引歪斜也。志高同。簡按王注。目 。(字典晶熒貌。韓愈東方半明詩。太白 。)而鼓頷也。未詳何義。

善驚 陽明脈解篇云。陽明之病。聞木音則惕然驚。

不仁 吳云:不知疼痛。若不仁愛其身者。高云:不仁者。身冷膚硬。馬云:不知痛癢也。簡按王注痺論云。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程氏遺書云。醫家以不認痛癢。謂之不仁。人以不知覺。不認義理。為不仁。

譬最近。馬注本於程子。

上下不通 吳云:腎開竅於二陰。故令閉。既脹且閉,則上不得食。下不得便。上下不通。心腎隔絕而終矣。高云:手經足經。不相貫通。則上下不通。簡按當從吳義。

腹脹閉 張云:足太陰脈。入腹屬脾。故為腹脹閉。手太陰脈。上膈屬肺。而主呼吸。故為不得息。

脹閉則升降難。不得息則氣道滯。故為噫為嘔。嘔則氣逆於上。故為面赤。不逆則痞塞於中。故為上下不通。

不逆則上下不通 張云:不逆則痞塞於中。故為上下不通。脾氣敗則無以製水。故黑色見於面。

中熱 據王注。謂胸熱也。

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張云:手足六經。各分表裡。是十二經也。靈終始篇文與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