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一 生氣通天論篇第三

夫自古通天者 王注六節臟象云。通天者。謂元氣。即天真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賦。故奉生之氣。通系於天。稟於陰陽。而為根本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四氣調神大論曰。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此其義也。簡按此解頗明備。

生之本本於陰陽 志云:凡人有生。受氣於天。故通乎天者。乃所生之本。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

故生之本本乎陰陽也。簡按吳以生字接上句。未穩貼。

六合 高誘注淮南云。孟春與孟秋為合。仲春與仲秋為合。季春與季秋為合。孟夏與孟冬為合。仲夏與仲冬為合。季夏與季冬為合。故曰六合。一曰。四方上下為六合。

九州 淮南墜形訓云。神農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等是也。至黃帝以來。德不及遠。惟于神州之內。分為九州。王注所載九州。見書禹貢。

十二節 志云:骨節也。兩手兩足。各三大節。簡按王注為十二經。非也。春秋繁露云。天數之微。莫若於人。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節。三四十二。十二節相待。而形體立矣。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六節臟象論。無五臟十二節五字。此節之義。當考靈邪客篇。淮南天文訓。

其氣三 高云:凡人之生。各具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簡按六節臟象論云。故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此其氣三。成三才。則高注難從。而王馬吳並云。天氣地氣運氣。張則云。三陰三陽。俱未允焉。太平經云。元氣有三名。太陽太陰中和。出後漢書襄楷傳注。其氣三。或此之謂與。楊上善太素注云:太素分為萬物。以為造化。故在天為陽。在人為和。在地為陰。(出弘決外典鈔。)三十一難楊玄操注云:天有三元之氣。所以生成萬物。人法天地。所以亦有三元之氣。以養身形。六十六難虞庶注云:在天則三元五運。相因而成。在人則三焦五臟。相因而成也。素問曰。其氣三。其生五。此之謂也。

數犯此者 志云:人稟五行之氣而生。犯此五行之氣而死。有如水之所以載舟。而亦能覆舟。故曰此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 張云:天色深玄。故曰蒼天。簡按詩。彼蒼者天。王為春天誤。

傳精神 張吳並云。傳。受也。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馬吳諸注。傷下句。簡按據王注。八字一句為是。

陽氣者若天與日 馬云:本篇所重。在人衛氣。但人之衛氣。本於天之陽氣。惟人得此陽氣以有生。故曰生氣通天。惟聖人全此陽氣。苛疾不起。常人則反是焉。靈樞禁服篇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者。信哉。本篇凡言陽氣者七。諄諄示人以當全此陽氣也。

不彰 高云:若失其所。則營運者不周于通體。旋轉者不循於經脈。故短折其壽。而不彰著於人世矣。簡按史記五帝本紀。帝摯立。不善崩。索隱曰。古本。作不著。音張慮反。猶不著明。

陽因而上 高云:天氣清淨。明德惟藏。故天之默運於上也。當以日光明。是故人身之陽氣。因之而上。陽因而上。其體如天。衛外者也。其體如日。此陽氣之若天與日也。

因於暑汗 王注云:此則不能靜慎。傷於寒毒。至夏而變暑病也。此說非也。朱震亨詳辨之。當考格致余論。

煩則喘喝靜則多言 張云:暑有陰陽二証。陽証因於中熱。陰証因於中寒。此節所言。言暑之陽者也。

故為汗出煩躁。為喘。為大聲呼喝。若其靜者。亦不免於多言。蓋邪熱傷陰。精神內亂。故言無倫次也。

汗出而散 張云:熱病篇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此之謂也。簡按張云:此言暑之陰者。非也。志云。天之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故體如燔炭。陽熱之邪。得吾身之陰液而解。故汗出而散也。高云:若傷暑無汗。則病燥火之氣。故體如燔炭。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 朱氏格致余論云。濕者土濁之氣。首為諸陽之會。其位高而氣清。其體虛。濁氣熏蒸。清道不通。沉重而不爽利。似乎有物以蒙冒之。失而不治。濕鬱為熱。熱留不去。大筋 短者。熱傷血不能養筋。故為拘攣。小筋弛長者。濕傷筋不能束骨。故為痿弱。因於濕。首如裹。各三字為句。文正而意明。高云。大筋連於骨內。 短則屈而不伸。小筋絡於骨外。弛長則伸而不屈。○朱氏新定章句。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因於濕。(句)首如裹。(句)濕熱不攘。(句)大筋 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因於氣為腫云云。簡按馬張志高並循原文而釋。吳及九達。薛氏原旨等。從朱氏改定。

弛長 弛。宋本。作 。按弛。 同。說文。弓解也。張璐曰。先搐瓜蒂散。次與羌活勝濕湯。

因於氣為腫 張云:衛氣營氣臟腑之氣。皆氣也。一有不調。皆能致病。因氣為腫。氣道不行也。

簡按高云:氣猶風也。陰陽應象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故不言風而言氣。因於氣為腫者。風淫末疾。四肢腫也。此注難從。震亨云。脫簡。誤。

四維相代 高云:四維相代者。四肢行動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簡按馬張並以四維為四肢。是也。王注筋骨血肉。未允。志聰汪昂並云。四時也。亦未詳何據。痺論云。尻以代踵。脊以代頭。四維相代。與此同義。震亨以為衍文。誤。

陽氣者煩勞則張 王氏溯洄集云。夫陽氣者。人身和平之氣也。煩勞者。凡過於動作皆是也。張。主也。謂亢極也。精。陰氣也。辟積。猶積疊。謂怫郁也。衣褶謂之襞積者。亦取積疊之義也。積水之奔散曰潰。都。猶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於身者。一氣而已。本無異類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於是乎始有異名耳。故平則為正。亢則為邪。陽氣則因其和以養人而名之。及其過動而張。亦即陽氣亢極而成火耳。陽盛則陰衰。故精絕。水不製火。故亢火鬱積之甚。又當夏月火旺之時。故使人煩熱之極。若煎迫然。氣逆上也。火炎氣逆。故目盲耳閉。而無所用。此陽極欲絕。故其精敗神去。不可複生。若堤防之崩壞。而所儲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於此。是壞之極矣。王氏乃因不曉都字之義。遂略去此字。而謂之若壞。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純為房患。以脹為筋脈 脹。以 為煩悶。皆非是也。簡按聖濟總錄。載人參散。治煎厥氣逆。頭目昏憒。聽不聞目不明。七氣善怒。(人參。遠志。赤茯苓。防風。各二兩。芍藥。麥門冬。陳皮。白朮。各一兩。上為末。每服三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滓溫服。不計時候。日再服。)

辟積 辟與襞同。司馬相如傳。襞積褰縐。師古注。襞積。即今之裙褶。高云:重複也。汪昂云。如衣襞積。並本於王履之解。張云:病也。誤。

潰潰乎若壞都 馬云:都所以坊水。簡按禮檀弓。 其宮而豬焉。鄭玄注。豬。都也。南人謂都為豬。酈道元水經注。水澤所聚。謂之都。亦曰瀦。張高為都城之都。誤。

。考韻書。音聿。從子曰之曰。水流也。又奔 。疾貌。卷末釋音。古沒切。音骨。煩悶不止也。此從日月之日。書洪范。 陳其五行。注。 。亂也。義蓋取於此。又考韻書。 。波浪聲。又湧波也。由此觀之。 義不太遠。然于壞都。則 字似襯。

大怒則形氣絕 馬云:形氣經絡。阻絕不通。奇病論云。胞之絡脈絕。亦阻絕之義。非斷絕之謂。高本形下句。注云:形者。悻悻然見於其面也。氣絕者。怒則氣上不接於下也。簡按高注誤。

薄厥 吳云:薄。雷風相薄之薄。汪云。薄。迫也。簡按聖濟總錄。赤茯苓湯。治薄厥暴怒。怒則傷肝。氣逆胸中不和。甚則嘔血鼽衄。(赤茯苓。人參。桔梗。陳皮。各一兩。芍藥。麥門冬。檳榔。各半兩。上為末。每服三錢。水一盞。生薑五片。同煎至八分。去滓溫服。不計時候。)

其若不容 馬云:胸腹 脹。真若有不能容物者矣。吳云:縱而不收。其若不能為容止矣。志云:筋傷而弛縱。則四體若不容我所用也。簡按吳志似是。王意亦當如此。

汗出偏沮 馬云:人當汗出之時。或左或右。一偏阻塞而無汗。則無汗之半體。他日必有偏枯之患。

吳云:沮。止也。張云:沮。傷也。壞也。志高並云。濕也。簡按沮。王為沮泄之義。諸注不一。考千金作袒。

又養生門云。凡大汗勿偏脫衣。喜得偏風半身不遂。(巢源。引養生方同。)靈刺節真邪云。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榮衛。榮衛稍衰。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乃其作袒似是。下文曰汗出見濕。曰高粱之變。曰勞汗當風。皆有為而發疾者。其義可見也。

痤痱 說文。痤。小腫也。玉篇。癤也。韓非子。彈痤者痛。巢源云。腫一寸至二寸。癤也。痱。玉篇。熱生小瘡。巢源云。人皮膚虛。為風邪所折。則起隱疹。寒多則色赤。風多則色白。甚者癢痛。搔之則成瘡。又巢源。有夏月沸瘡。蓋痱。即沸。從 者。痤。詳下文王注。

高粱 孟子。膏粱之味。趙岐注。細粱如膏者也。朱注。膏。肥肉。粱。美谷。簡按山海經。都廣之野。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郭璞注。言味好皆滑如膏。外傳曰。膏粱之子。劉會孟云。嘉谷之米。炊之皆有膏。蓋趙注較優。王注與趙同。

足生大丁 足。新校正讀為饒。吳為能。張為多。潘楫醫燈續焰云。足生者。必生也。並為是。春秋繁露云。陰陽之動。使人足病喉痺。足字用法。正與此同。巢源云。丁瘡初作時。突起如丁蓋。故謂之丁瘡。令人惡寒。四肢強痛。兼忉忉然牽疼。一二日瘡便變焦黑色。腫大光起。根強。全不得近。酸痛。皆其候也。

受如持虛 張云:熱侵陽分。感發最易。如持空虛之器以受物。

王注。俗曰粉刺。粉刺見肘後。千金作粉滓。巢源云。嗣面者。面皮上有滓如米粉者。是也。又外台有粉 。玉篇。 。與 同。字書。 。並是查字。巢源又云:查疽。隱脈赤起。如今楂樹子形。亦是風邪客於皮膚。血氣之所變生也。是即外台所謂面 。其時生鼻上者。謂之酒 。與王注粉刺之 自異。

志云:面鼻赤瘰也。此亦面 。與王注異。(王注按豆。即豌豆。見唐六典注。)

柔則養筋 高云:上文大怒氣絕。至血菀而傷筋。故曰:陽氣者。精則養筋。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柔。而筋無所養也。

大僂 吳云:為寒所襲。則不能柔養乎筋。而筋拘急。形容僂俯矣。此陽氣被傷。不能柔筋之驗。

簡按脈要精微曰。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附。筋將憊矣。大僂義正同。高云:背突胸窩。乃生大僂。此乃龜背。恐非是。

馬云:鼠 之屬。志云:金匱所謂馬刀俠癭。簡按說文。頸腫也。慧琳藏經音義。引考聲云。。久瘡不瘥曰 。巢源。有九 三十六 。李 入門云。 。即漏也。經年成漏者。與痔漏之漏相同。但在頸則曰瘰漏。在痔則曰痔漏。又云:凡癰疽久則膿流出。如缸瓮之有漏。

留連肉腠 王注。久瘀內攻。結於肉理。知肉腠即肉理。金匱云。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注。奏。謂皮膚之理也。又鄉飲酒禮。皆右體進腠。注。腠理也。陰陽應象大論王注。腠理。謂滲泄之門。高云: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嶁。而難愈也。汪以四字接下句。而釋之云。寒氣留連於肉腠之間。由俞穴傳化。而薄於臟腑。則為恐畏驚駭。此陽氣被傷。不能養神也。此說恐非是。

俞氣化薄 吳云:俞。輸同。有傳送之義。馬云:各經皆有俞穴。(此非井滎輸經合之輸。凡一身之穴。皆可曰俞。)邪氣變化依薄。傳為善畏及驚駭之疾。畏主心腎。(陰陽應象云。喜傷心。恐勝喜。又恐傷腎。思勝恐。)駭主肝言。(金匱真言云。其病發驚駭。)簡按王以俞為背俞。恐非也。

營氣不從 馬云:唯陽氣不固。則營氣者。陰氣也。營氣不能與衛氣相順。而衛氣逆於各經分肉之間。

亦生癰腫之疾矣。吳云:不從。不順也。肉理。腠理也。簡按樓氏綱目改定。乃生大僂。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陷脈為 。留連肉腠。俞氣化薄。傳為善畏。樓云。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十二字。舊本元誤在及驚駭之下。夫陽氣因失衛。而寒氣從之為僂。然後營氣逆而為癰腫。癰腫失治。然後陷脈為 。而陷留連於肉腠焉。蓋其所改定。雖不知古文果然否。其說則頗明備。故附存於此。

魄汗 吳云:魄。陰也。陰汗不止。張云:汗由陰液。故曰魄。馬云:肺主藏魄。外主皮膚。故所出之汗。亦可謂之魄汗也。簡按數說並誤。魄白古通。禮記內則。白膜作魄膜。淮南修務訓云。奉一爵酒。不知於色。挈一石之尊。則白汗交流。戰國策鮑彪注。白汗。不緣暑而汗也。(楚策)陰陽別論。魄汗未藏。王注流汗未止。

形弱而氣爍 馬云:魄汗未盡。穴 未閉。形體弱而氣消爍。乃外感風寒。致穴 已閉。當發為風瘧。

瘧論。言瘧之為証。非獨至秋有之。四時皆能成瘧也。簡按王注有至於秋秋陽複收之言。故論及之。

風瘧 此即瘧耳。必非有一種風瘧者。金匱真言云。秋善病風瘧。又云: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刺瘧云:風瘧。發則汗出惡風。瘧論云。夫 瘧皆生於風。俱可証也。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 張云:凡邪傷衛氣。如上文寒暑濕氣風者。莫不緣風氣以入。故風為百病之始。

上下不並 吳云:陽謂之上。陰謂之下。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謂之並。言風寒為病之久。則邪氣傳變。陽自上而陰自下。謂之不並。是水火不相濟。陰陽相離。簡按王解並字為交通。與吳之意符焉。

良醫 王充論衡云。醫能治一病。謂之巧。能治百病。謂之良。故良醫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

陽氣當隔 馬云:隔者。乖隔不通之謂也。簡按隔。非噎隔之隔。王馬並引三陽結謂之隔。恐非也。

反此三時 志云:平旦日中日西也。

形乃困薄 馬云:未免困窘而衰薄矣。

起亟也 吳。改為守也。馬云:營氣藏五臟之精。隨宗氣以營運於經脈中。而外與衛氣相表裡。衛氣有所應於外。營氣即隨之而起。夫是之謂起亟也。張云:亟。即氣也。陰陽應象曰。精化為氣。即此藏精起氣之謂。亟。音氣。志云:陰者主藏精。而陰中之氣。亟起以外應。陽者主衛外。而為陰之固也。汪云。起者。起而應也。外有所召。則內數起以應也。如外以順召。則心以喜起而應之。外以逆召。則肝以怒起而應之之類也。簡按數說未知孰是。汪解似易曉焉。且王意亦似當然。

並乃狂 張云:並者。陽邪入於陽分。謂重陽也。簡按與王注異義同意。

陽不勝其陰 高云:陰寒盛也。陰寒盛則五臟氣爭。爭。彼此不和也。

陳陰陽 張云:猶言鋪設得所。不使偏勝也。吳云:陳。設也。簡按王陳讀循。未詳所據。

氣立如故 張云:人受天地之氣以立命。故曰氣立。然必陰陽調和。而後氣立如故。首節所謂生之本於陰陽者。正此兩節之謂。簡按王云。真氣獨立。似明切焉。

風客淫氣 王注痺論云。淫氣。謂氣之妄行者。簡按說文。淫。浸淫隨理也。徐云。隨其脈理。而浸漬也。馬云:風來客之。浸淫以亂營衛之氣。則風薄而熱起。似不妥貼。

因而飽食 張云:此下三節。皆兼上文風客淫氣而言也。風氣既淫於外。因而飽食。則隨客陽明云云。簡按下文有三因字。故有此說。

腸 為痔 吳云:腸中 沫。壅而為痔。簡按續字匯。 。腸間水。蓋本於本篇而釋者。竊考 本是癖。以其腸間辟積之水。故從水作 。外台癖飲。或作 飲。與莊子 之 義迥別。腸 二字。素靈中凡十見。多指赤白滯痢而言。唯本篇云。腸 為痔。蓋古腸垢膿血。出從穀道之總稱。王下一而字。雲腸 而為痔。吳乃擴其意以釋之。固是也。張云:為腸 為痔。而下痢膿血也。此似鹵莽讀去者。馬云:其腸日常 積。漸出肛門而為痔。此豈以 為襞之義乎。難從。

因而強力 吳張並從王注。而為強力入房。馬志高則為強用其力。簡按下文云。腎氣乃傷。則王注似為得矣。

陽密乃固 巢源。作陰密陽固。(出十二卷冷熱病候)考下文云。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則巢源誤。志云:此總結上文之義。而歸重於陽焉。

是謂聖度 高云:上文云。聖人陳陰陽。內外調和。故複言因而和之。志云:是謂聖人調養之法度。

因於露風 馬云:此上文見霧露之謂。王注以露為裸體者。非。志云:露。陰邪也。風。陽邪也。在天陰陽之邪。傷吾身之陰陽。而為寒熱病矣。張云:因露於風者。寒邪外侵。陽氣內拒。陰陽相薄。故生寒熱。簡按張注與王意稍同。

洞泄 陰陽應象。作飧泄。論疾診尺。作後泄腸 。知洞泄即是飧泄。邪氣臟腑病形云。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甲乙作洞泄。蓋洞筒同。說文。筒。通簫也。徐云。通洞無底。漢元帝吹洞簫。注。與筒同。水穀不化。如空洞無底。故謂之洞泄。巢源。洞泄者。痢無度也。水穀痢候。引本篇文詳論之。當參考。又見小兒洞泄下利候。王氏準繩云。餐泄。水穀不化而完出。是也。史記倉公傳。 風。(太平御覽。作洞風。)即此也。或飲食太過。腸胃所傷。亦致米谷不化。此俗呼水穀利也。邪氣留連。蓋至夏之謂。高云:邪氣留連。至夏乃為洞泄。

千金。作●瘧。(說具于瘧論。)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 張云:濕土用事于長夏之末。故秋傷於濕也。秋氣通於肺。濕鬱成熱。則上乘肺金。故氣逆而為咳嗽。簡按溯洄集云。濕乃長夏之令。何於秋言。蓋春夏冬。每一時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時而行也。若長夏則寄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雖亦有三月。然長夏之濕令。每侵過於秋而行。故曰秋傷於濕。(秋令為燥。然秋之三月。前近於長夏。其不及則為濕所勝。其太過則同於火化。其平氣則又不傷人。此經所以於傷人。止言風暑濕寒。而不言燥也。或問余曰。五運六氣七篇所敘。燥之為病甚多。何哉。余曰。運氣七篇。與素問諸篇。自是兩書。作于二人之手。其立意各有所主。不可混言。王冰以為七篇參入素問中。本非素問元文也。余今所推之義。乃是素問本旨。當自作一意看。)此當只以秋發病為論。濕從下受。故於肺為咳。謂之上逆。夫肺為諸氣之主。今既有病。則氣不外運。又濕滯經絡。故四肢痿弱無力。而或厥冷也。陰陽應象大論。所謂冬生咳嗽。既言過時。則與本篇之義。頗不同矣。(簡按安道此論極精。茲揭其要。當熟玩全篇。)

痿厥 張云:太陰陽明論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上文言因於濕者。大筋 短。小筋 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所以濕氣在下。則為痿為厥。痿多屬熱。厥則因寒也。

溫病 論疾診尺。作癉熱。溯洄集云。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發。而至春其身中之陽。雖始為寒邪所郁。不得順其漸升之性。然亦必欲應時而出。故發為溫病也。又云:春為溫病者。蓋因寒毒中人肌膚。陽受所郁。至春天地之陽氣外發。其人身受郁之陽。亦不能出。故病作也。(韓祗和曰。冬時感寒鬱陽。至春時再有感。而後發。余謂此止可論溫病之有惡寒者耳。其不惡寒者。則亦不為再感而論發也。故仲景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是也。)馬云:熱論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者。為病暑。陰陽應象大論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傷寒論云。冬感於寒。至春變為溫病。則溫之為義明矣。楊玄操釋五十八難之溫病。以為是疫癘之氣者。非也。

肝氣以津 馬云:肝氣津淫而木盛。張云:津。溢也。

脾氣乃絕 志云:肝多津液。津溢於肝。則脾氣乃絕其轉輸矣。簡按即是本王注意。

大骨氣雀襂 馬云:即上節之所謂高骨也。玉機真藏論。亦謂之大骨。汪昂云。高骨。腰間命門穴上有骨高起。張云:勞困劇也。

喘滿 漢石顯傳。憂滿不食。注。滿。懣同。王注。令人心悶。蓋滿讀為懣也。

胃氣乃濃 簡按王注。脾氣不濡。胃氣強濃。此蓋脾約証。傷寒論曰。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是也。張云:脾氣不濡。則胃氣留滯。故曰乃濃。濃者。脹滿之謂。已覺欠理。汪昂云。按酸鹹甘辛。言其害。而不及其利也。味苦。言其利。而未及其害也。古文不拘一例。不必穿鑿強解。是以胃氣濃為利。甚誤。

沮弛 張云:沮。壞也。志云:遏抑也。簡按王訓潤。恐非是。

精神乃央 新校正云。央。乃殃也。馬云:央者。半也。四氣調神論。有未央絕滅。此言精神僅可至半也。簡按二說並通。王訓久。恐誤。又按五味偏過生疾。其例不一。言脾氣者二。言心氣者亦二。肝氣。腎氣。胃氣。各一。而不及肺氣。未詳何理。抑古文誤邪。

湊理 廣雅。湊。聚也。汲塚周書。周於中土。以為天下之大湊。蓋會聚元真之處。故謂之湊。以其在肌肉中。又從肉作腠。文心雕龍。湊理無滯。吳注舉痛論云。腠。汗孔也。理。肉紋也。瘧論。汗空疏腠理開。知是以腠為汗孔者誤。

氣骨以精 宋本。作骨氣。高云:五味和。則腎主之骨以正。肝主之筋以柔。肺主之氣。心主之血以流。脾主之湊理以密。誠如是也。則有形之骨。無形之氣。皆以精粹。可謂謹道如法。生氣通天。而長有天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