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匯辨


卷七

小序

望聞問切,古所謂四診也。知切矣而略於三者,猶欲入戶而闔門,其可得哉﹗扁鵲稱聖醫,見齊桓而卻步,先得於望也。予本於經而條晰之,附以仲景之說,四診之法始全。學人尤當熟玩而深味焉。

望診

善診察色,變化相移;得失在望,斷之不疑。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善診者,察色按脈。”《素問•移精變氣論》曰︰“理色脈而通神明,變化相移,以觀其妙。”《素問•玉機真藏論》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已浮,謂之易已;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澤,謂之難已。”大都氣盛形盛,氣虛形虛,是相得也,故可治。氣色明潤,血氣相營,故易已。若形與氣兩不相得,色夭枯而不明潤,何以圖存乎?視色之道,積神屬意;往今新故,可以自必。《靈樞•五色篇》曰︰“積神於心,以知往今,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凡已往來今新病故疾,先本乎視色,不過凝靜精一,扁鵲豈有他技乎。

合色脈之法,聖神所最重,治病之權輿也。色者目之所見,脈者手之所持,而兩合之,下合五行休旺,上副四時往來,要未可與中人以下者道也。合之維何?五臟之色在王時見者,春蒼,夏赤,長夏黃,秋白,冬黑。五臟所主外榮之常,白當肺當皮,赤當心當脈,黃當脾當肉,青當肝當筋,黑當腎當骨。五臟之脈,春弦,夏鉤,秋毛,冬石,強則為太過,弱則為不及。四時有胃曰平,胃少曰病,無胃曰死。有胃而反見所勝之脈,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勝之時而病,此非顯明易推者乎?五臟六腑,各有部分,額至闕庭,上屬咽喉。闕循鼻端,五臟之應。內 挾鼻,下至承漿,屬於六腑。表裡各別。自顴下頰,肩背所主,手之部分。牙車下頤,屬股膝脛,部分在足。

《靈樞•五色篇》曰︰“自額而下闕庭上,屬咽喉之部分也。自闕中循鼻而下鼻端,屬五臟之部分也。

自內 挾鼻而下至承漿,屬六腑之部分也。自顴而下頰,屬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車以下頤,屬股膝足之部分也。”臟腑色見,一一可征。庭者首面。闕上咽喉。闕中者肺。下極為心。直下者肝。肝左為膽。肝下屬脾。方上者胃。中央大腸。挾大腸者,北方之腎。當腎者臍。面王以上,則為小腸。面王以下,膀胱、子處。

《靈樞•五色篇》曰︰“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庭者,顏也,額也,天庭也,位最高危,見於此者,上應首面之疾,闕在眉心,眉心之上,其位亦高,故應咽喉。眉心,中部之最高者,故應肺。下極者,在兩目之間,心居肺之下,故下極應心。下極之下為鼻柱,肝在心之下,故直下應肝。膽附於肝之短葉,故肝左應膽,在鼻柱左右。鼻柱之下,即準頭也,是為面王,亦曰明堂。準頭屬土,居面之中央,故以應脾。準頭兩旁迎香之上,鼻隧是也。脾與胃為表裡,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應胃。面肉之中央,迎香之外,顴骨之下,大腸之應也。挾大腸,頰之上也。四藏皆一,惟腎有兩;四藏居腹,惟腎附脊。故四藏次於中央,而腎獨應於兩頰。腎與臍對,故當腎之下應臍而主鼻準也。小腸為府,應挾兩顴。故面王之上,兩顴之內,小腸之應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為膀胱、子處之應。更有肢節,還須詳察。顴應乎肩。顴後為臂。臂下者手。目內 上,屬於膺乳。挾繩而上,為應乎背。循牙車下,為股之應。中央者膝。膝下為脛。當脛下者,應在於足。巨分者股。巨屈膝臏。

《靈樞•五色篇》曰︰“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 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部分已精,須合色脈。五色外見,為氣之華。如帛裹朱,赤色所尚。若使如赭,其凶難治。白如鵝羽,不欲如鹽。青如蒼璧,藍色可憎。羅裹雄黃,中央正色。設如黃土,敗絕之應。黑如重漆,所慮地蒼。五色吉凶,求之勿失。

夫氣由臟發,色隨氣華。如青、黃、赤、白、黑者,色也。如帛裹朱,如鵝羽,如蒼璧,如羅裹雄黃,如重漆,或有鮮明外露,或有光潤內含者,皆氣也。氣至而色彰,故曰欲,曰生。若赤如赭,白如鹽,青如藍,黃如土。黑如地蒼;甚則青如草茲,黃如枳實,黑如 ,赤如 血,白如枯骨,或晦黯不澤,或悴願不榮,敗色雜呈,氣於何有?故曰不欲,且曰死。由此觀之,則色與氣固不可須臾離也。然而外露者不如內含,內含則氣藏,外露則氣泄。亦猶脈之弦鉤毛石,欲其微,不欲其甚。故如上文所云,正取五色之微見,方是五臟之外榮。否則過於彰露,與弦鉤毛石之獨見而無胃氣,名曰真藏者,何以異乎﹗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白則當皮,赤則當脈,青則當筋,黃則當肉,黑則當骨。此《五臟生成篇》所載,以五色分發五臟及皮、脈、筋、肉、骨也。白則當皮者,以肺色屬白,肺主皮毛。餘仿此。

五臟之色。皆須端滿;如有別鄉,非時之過。

《靈樞•五色篇》曰︰“青黑赤黃白,皆端滿有別鄉。別鄉赤者,其色赤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此言五色之正端滿合時日者,是謂無邪。有別鄉者,猶言王色之外,別部又見一色也。如赤見於面王,則非其部;不當見而見,又非其時矣。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左右如法。

《靈樞》論從色觀向。凡邪隨色見,各有所向,而尖銳之處,即其乘虛所進之方。故上銳者,以首面正氣之空虛,而邪則乘之上向也。下銳亦然。其在左在右,皆同此法。

五臟五色。皆見於面;相應於脈,寸尺是踐。

《難經•十三難》曰︰“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脈當弦急。如色見赤,浮大而散。色黃緩大。色白之征,浮澀而短。其色黑者,沉濡而滑。

《十三難》曰︰“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澀而滑。”此言見其色而知其脈也。臟位於內,色見於面,脈見於寸口尺內。夫醫者之言診視也,視者視其色,診者診其脈,二者當參相應。

色青浮澀,或大而緩,名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名為相生。

青者,肝色也。浮澀而短者,肺之脈也。大而緩者,脾之脈也。浮大而散者,心之脈也。小而滑者,腎之脈也。

假令肝之色而得肺之脈,脈勝色矣;得脾之脈,色勝脈矣;得心之脈,色生脈矣;得腎之脈,脈生色矣。一臟之色,其相勝相生,有如是夫餘仿此。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

內為臟,外為腑,以沉浮別之。然在色上看,非心領不能得。

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

浮則病淺,沉則病深。澤則成全,夭則敗亡。散解者新近,摶聚者久遠。上則在上,下則在下。皆以色形知病也。

色明不顯,沉夭為甚;若無沉夭,其病不甚。

明澤不粗顯而但見沉夭,病必甚也。若無沉夭,雖不明澤,病亦不甚。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則為寒,黃則為膏,潤則為膿,赤甚為血。

此以五色合病也。然《靈樞•五色篇》曰︰“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蓋言駒為小馬奔逸不定,其色散無定所,氣雖聚而痛未成形。故凡診視者,病之淺深或殊,則色之聚散靡定,萬不可輕視妄言也。

面部

面上白點,腹中蟲積。如蟹爪路,一黃一白,食積何疑。兩顴時赤,虛火上炎。面無血色,又無寒熱,脈見沉弦,將必衄血。病患黃色,時現光澤,為有胃氣,自必不死;干黃少潤,凶災立應。赤現兩顴,大如拇指,病雖小愈,必將卒死。黑色出庭,拇指相似,不病卒亡。冬月面慘,傷寒已至。紫濁時病。色白而肥,氣虛多痰。黑而且瘦,陰虛火旺。

目部

目赤色者,其病在心。白病在肺。青病在肝。黃病在脾。黑病在腎。黃而難名,病在胸中。白睛黃淡,脾傷泄痢。黃而且濁,或似煙熏,濕盛黃膽。黃如橘明,則為熱多。黃兼青紫,脈來必芤,血瘀胸中。眼黑頰赤,乃系熱痰。眼胞上下,有如姻煤,亦為痰病。眼黑步艱,呻吟不已,痰已入骨,遍體酸痛。眼黑面黃,四肢痿痺,聚沫風痰,隨在皆有。目黃心煩,脈大病進;目黃心煩,脈和病愈。目睛暈黃,衄則未止。目睛黃者,酒疸已成。黃白及面,眼胞上下,皆覺腫者,指為穀疸,心下必脹。明堂眼下,青色多欲,精神勞傷,不爾未睡。面黃目青,必為傷酒。面無精光,齒黑者危。瘰癧赤脈,貫瞳者凶;一脈一歲,死期已終。目間青脈,膽滯掣痛。瞳子高碩,太陽不足。病患面目,俱等無 。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此有胃氣,理皆不死。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此無胃氣,皆死何辭。眼下青色,傷寒挾陰。目正圓者,太陽經絕, 病不治。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溺難。鮮明留飲。(鮮明者,俗言水汪汪也。俱指白珠。)目睛皆鈍,不能了了,鼻呼不出,吸而不入,氣促而冷,則為陰病。目睛了了,呼吸出入,能往能來,息長而熱,則為陽病。

鼻部

鼻頭微黑,為有水氣。色見黃者,胸上有寒。色白亡血。微赤非時,見之者死。

察色精微,莫先於目下之精明,鼻間之明堂。經謂“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是五臟之精華,上見為五色,變化於精明之間,某色為善,某色為惡,可先知也。仲景更出精微,尤要在中央鼻準,毋亦以鼻準在天為鎮星,在地為中獄,木金水火四藏,氣必歸並於中土耶﹗其謂“鼻頭色青,腹中苦冷者死”,此一語獨創千古。後人每恨《卒病論》亡,莫由仰溯淵源,不知此語正其大者。蓋厥陰肝木之青色,挾腎水之寒威,上征於鼻,下征于腹,是為暴病,頃之亡陽而卒死耳。其謂“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又亙上句之意,見黑雖為腎陰之色,微黑且無腹病,但主水氣而非暴病也。謂“色黃者胸上有寒”,寒字《傷寒論》中多指為痰,言胸有積痰也。謂“色白者亡血”,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營衛,營不充則鼻色白,故知亡血也。謂“設微赤非時者死”,火之色歸於土,何遽主死?然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火非生土之火,乃克金之火,又主臟燥而死矣。

鼻頭色黃,小便必難。(鼻頭黃色,又主胸中有寒,寒則水穀不運,故小便難。)餘處無恙,鼻尖青黃,其人必淋。

鼻青腹痛,舌冷者死。鼻孔忽仰,可決短期。鼻色枯願,死亡將及。鼻冷連頤,十無一生。(鼻者屬土,而為肺氣之所出入。肺胃之神機已絕,故枯願而冷,顧其能活乎﹗)

血脈

診血脈者,多亦多熱;多青多痛;多黑久痺;赤黑青色,皆見寒熱。(血脈即絡脈,肌皮嫩薄者,視之可見。)臂多青脈,則曰脫血。(絡中血脫,故不紅而多青。)

毛髮

髮枯生穗,血少火盛。毛髮墮落,衛疏有風;若還眉墮,風証難愈。頭毛上逆,久病必凶。(血枯不榮,如枯草不柔順而勁直,小兒疳病多此,亦主有蟲。)

形體

大體為形,形充者氣。形勝氣者,必主夭亡。(肥白而氣不充。)氣勝形者,壽考之征。(修長黑色有神。)氣實形實,氣虛形虛。形盛脈細,氣難布息,已瀕於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可斷其死。肥人中風,形濃氣虛;痰壅氣塞,火沖暴厥。瘦人陰虛,血液衰少;相火易亢,故多勞嗽。病患形脫,氣盛者死。(正虛則形脫,邪實則氣盛。)形體充大,皮膚寬緩,定臻耄耋;形體充大,皮膚緊急,當為夭折。形盛氣虛,氣盛形虛,形澀脈滑,形大脈小,形小脈大,形長脈短,形短脈長,形滑脈澀,肥人脈細,羸人脈躁,俱為凶候。(言反常也。)血實氣虛,則體易肥;氣實血虛,則體易瘦。肥者能寒,(能讀耐。)瘦者能熱。美髯及胸,陽明有餘;髯少而短,陽明不足。坐垂一腳,因有腰痛。行遲者痺,或表素強,或腰腳痛,或有麻木,漸成風疾。裡實護腹,如懷卵物,心痛之証。持脈而欠,知其無病。(經云,陽引而上,陰引而下,則欠。陰陽相引,故云無病,病亦即愈。)息搖肩者,心中堅急。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而張口,必乃短氣,肺痿吐沫。掌寒腹寒,掌熱陰虛。診時病人,叉手捫心,閉目不言,心虛怔忡。倉廩不藏,門戶不要。水泉不止,膀胱不藏。頭傾視深,精神將奪。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難轉搖,腎將憊矣。膝為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筋將憊矣。骨為髓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眼胞十指,腫必久咳。

死証

尸臭舌卷,囊縮肝絕。口閉脾絕。肌肉不滑,唇反胃絕。髮直齒枯,遺尿腎絕。毛焦面黑,直視目瞑,陰氣已絕。眶陷系傾,汗出如珠,陽氣已絕。病後喘瀉,脾脈將絕。目若正圓,手撒戴眼,太陽已絕。聲如鼾睡,吐沫面赤,面黑唇青,人中腫滿,唇反出外,髮眉沖起,爪甲肉黑,手掌無紋,臍凸跗腫,面青欲眠,目視不見,汗出如油,肝絕之期,在於八日。眉傾膽死,手足甲青,或漸脫落,呼罵不休,筋絕之期,亦如於肝。肩息直視,心絕立死。髮直如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小腸絕也,六日而死。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無時,乃為脾絕,五日而死。脊痛身重,不可反覆,乃為胃絕,五日而死。耳干背腫,溺血屎赤,乃為肉絕,九日而死。口張氣出,不能複返,乃為肺絕,三日而死。泄利無度,為大腸絕。齒枯面黑,目黃腰折,自汗不休,乃為腎絕,四日而死。齒黃枯落,乃為骨絕。

五臟絕証

五臟已奪,神明不守,故作聲嘶。循衣摸床,譫語不休,陽明已絕。妄語錯亂,不語失音,則為熱病,猶或可生。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乃為肺絕。(汗膩不流,脈洪而喘不休,真氣外散。)陽反獨留,形如煙熏,直視搖頭,乃為心絕。(心為火藏,故陽熱獨存。煙熏,火極焦灼之象。)唇吻反青, 汗出,乃為肝絕。(唇吻屬脾,而青色屬木,木乘土,故曰反。)環口黎黑,柔汗髮黃,乃為脾絕。(水色凌土,冷汗身黃,脾真散越。)溲便遺失,狂言直視,乃為腎絕。(溲便,二陰腎臟所司。遺失則門戶不閉,水精敗絕,目背瞳人。)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臨死之時,身面必赤,腋溫心熱。(陰先脫,陰絕於後,故赤色見。餘陽未即盡,故腋溫心熱。)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乃為胃絕。(胃納水穀,合肌肉故。)六腑氣絕,足冷腳縮。五臟氣絕,便利不禁,手足不仁。手太陰絕則皮毛焦。

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而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手少陰絕,則脈不通。

手少陰,心也。心主脈,故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足太陰絕,口唇不榮。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肉滿,肉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少陰絕,則骨髓枯。

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于骨髓。故骨髓不溫,則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則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潤澤,無潤澤者則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足厥陰絕,筋縮引卵,漸及於舌。

厥陰者,肝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則筋縮急,筋縮急則引卵與舌,故舌卷囊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三陰俱絕,眩轉蒙目。

蒙者為失志,失志則志先死,死則目蒙也。

六陽俱絕,陰陽相離;腠理泄絕,汗出如珠;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診病新久

診其脈小,色不奪者,乃為新病。其脈不奪。其色奪者,乃為久病。脈色俱奪,乃為久病。俱不奪者,乃為新病。

詐病

向壁而臥,聞醫驚起,而目 視,三言三止,脈之咽唾,此為詐病。(若脈和平,當言此病須針灸數處,服吐下藥,然後可愈。欲以嚇其詐,使彼畏懼,不敢言病耳。)

聲診

肝呼應角,心言應徵,脾歌應宮,肺哭應商,腎呻應羽。五臟五聲,以合五音。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蓋病苦於中,聲發於外,有不可誣者也。故

《難經•六十一難》曰︰“聞其五音以別其病。”此之謂也。 大笑不止,乃為心病。喘氣太息,乃為肺病。怒而罵詈,乃為肝病。氣不足息,乃為脾病。欲言不言語輕多畏,乃為腎病。前輕後重,壯厲有力,乃為外感。倦不欲言,聲怯而低,內傷不足。攢眉呻吟,必苦頭痛。叫喊呻吟,以手捫心,為中脘痛。呻吟身重,轉即作楚,乃為腰痛。呻吟搖頭,攢眉捫腮,乃為齒痛。呻吟不起,為腰腳痛。診時吁氣,為屬鬱結。(凡人吁則氣鬱得以少伸也。)搖頭而言,乃為裡痛。喉中有聲,謂之肺鳴;火來乘金,不得其平。形羸聲啞,咽中有瘡,肺被火囚。(肺主聲故耳。)聲音暴啞,風痰伏火;曾系喊傷,不可斷病。聲嘶色敗,久病不治。氣促喉聲,痰火哮喘。中年聲濁,痰火之殃。獨言獨語,言談無緒,思神他寄,思慮傷神。傷寒壞証,啞為狐惑,上唇有瘡,蟲食其臟;下唇有瘡蟲食其肛。

風滯於氣,機關不利。出言蹇澀乃為風病。氣短不續,言止複言,乃為奪氣。衣被不斂罵詈親疏,神明之亂,風狂之類;若在熱病,又不必論。欲言複寂,忽又驚呼病深入骨。語聲寂寂然者,不欲語而欲默也。則病本緘默,而何以忽又驚呼,知其專系厥陰所主,何也?靜默統屬之陰,而厥陰在志為驚,在聲為呼,況骨節中屬大筋,筋為肝合,非深入骨節之病,不如此也。

聲音低渺,聽不明徹,必心膈間有所阻礙。

空能傳聲,氣無阻礙,礙則聲出不揚,必其胸中大氣不轉,出入升降之機艱而且遲,可知病在胸膈間矣。細心靜聽,其情乃得。

啾然細長,頭中之病。

啾啾然細而長者,謂其聲自下焦陰分而上,緣足太陽主氣,與足少陰為表裡,所以腎邪不劑頸而還,得從太陽部分達於巔頂。腎之本病為呻吟,腎氣從太陽經脈直攻於上,則腎之呻並從太陽變動而啾唧細長,為頭中病也。大都濕氣混其清陽之氣所致耳。仲景只此三段而上中下三焦受病之處,妙義可徹。蓋聲者,氣之從喉舌而宣於口者也。新病之人聲不變,小病之人聲不變,惟久病苛病其聲乃變。古人間隔垣之呻吟而知其病,覺無法乎?

桑榆子曰︰“精化為氣,氣化而神集焉。故曰,神能御氣,則鼻不失息。”譚紫霄曰︰“神猶母也,氣猶子也。以神召氣,如以母召子。凡呼吸有聲者,風也,非息也。守風則散。雖無聲而鼻中澀滯者,喘也,非息也。守喘則結。不聲不滯,而往來有跡者,氣也,非息也。守氣則勞。所謂息者,不出不入之義。綿綿密密,若存若亡,心不著境,無我無人,更有何息可調?至此則神自返,息自定,心息相依,水火相媾,息息歸根,金丹之母。”丘長春云︰“息有一毫之未定,命非己有。”以此言之。息之所關於人大矣哉﹗故較之於聲,尤所當辨也。

氣來短促,不足以息,呼吸難應,乃為虛甚。素無寒熱,短氣難續,知其為實。

無寒熱則陰陽和平,而亦短氣不能布息,此中焦有礙,或痰火為害。

吸而微數,病在中焦。

中實吸不得入,還出複入,故脈來微數,亦系實証,非痰即食,可以攻下。

實則可生,虛者不治。

實則可下。中虛吸不盡入而微數者,肝腎欲絕,焉能救乎?上焦吸促,下焦吸遠,上下暌違,何以施療?病在上焦,氣宜通下;病在下焦,氣宜達上。上下交通,病斯愈矣。今上焦者吸促而不能通下,下焦者吸遠而不能達上,上下不交通,病豈易治乎﹗至於呼吸動搖,振振而氣不載形者,必死之証矣。

天積氣耳,地積形耳,人氣以成形耳。惟氣以成形,氣聚則形存,氣散則形亡,氣之關於形也,豈不巨哉﹗然而身形之中,有營氣,有衛氣,有宗氣,有臟腑之氣,有經絡之氣,各為區分。其所以統攝營衛臟腑經絡,而令充周無間,環流不息,通體皆靈者,全賴胸中大氣主持。夫臟腑大經小絡,晝夜循環不息,必賴胸中大氣斡旋其間。大氣一衰,則出入廢,升降息,神機化滅,氣立孤危矣。若夫息出於鼻,其氣布于膻中。膻中宗氣主上焦息道。恆與肺胃關通,或清而徐,或短而促,足以占宗氣之盛衰。所以《素問•平人氣象論》曰︰“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人顧可奔迫無度,令宗氣盛喘數急,有餘反成不足耶﹗此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其謂“起居如故,而息有音,此肺之絡脈逆也。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蓋見布息之氣,關通肺胃,又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呼出心肺主之;吸入腎肝主之;呼吸之中,脾胃主之。故惟脾胃所主中焦為呼吸之總持。設氣積賁門不散,兩阻其出入,則危急存亡非常之候。善養生者,使賁門之氣傳入幽門,幽門之氣傳二陰之竅而出,乃不為害。其上焦下焦,各分呼出吸入,未可以息之一字統言其病矣。此義惟仲景知之。謂“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分其息專主乎呼而不與吸並言,似乎創說。不知仲景以述為作,無不本之

《內經》,即前所擬呼出為息,二端不足盡之。蓋心火乘肺,呼氣奔促,勢有必至。呼出為心肺之陽,自不得以肝腎之陰混之耳。息搖肩者,肩隨息動,惟火故動也。息引胸中上氣咳者,肺金收降之令不行,上逆而咳,惟火故咳也。張口短氣、肺痿唾沫,又金受火刑不治之証。均以出氣之粗名為息耳。然則曷不徑以呼名之耶?曰,呼中有吸,吸中有呼,剖而中分,聖神所不出也。但以息之出者主呼之病,而息之入者主吸之病,不待言矣。《素問•通評虛實論》謂︰“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以及息有音者不一而足,惟其不與吸並言,而吸之病轉易辨識。然尚恐後人未悉,複補其義云︰“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見吸微且數,吸氣之往返於中焦者速,此必實者下之,通其中焦之壅而即愈。若虛則肝腎之本不固,其氣輕浮,脫之於陽,不可治矣。前所指賁門幽門不下通,為危急存亡非常之候者,此也。在上焦者其吸促,以心肺之道近,其真陰之虛者,則從陽火而升,不入於下,故吸促。是上焦未嘗不可候其吸也。下焦者其吸遠,肝腎之道遠,其元陽之衰者,則因於陰邪所伏,卒難升上,故吸遠。此真陰元陽受病,故皆難治。若呼吸往來振振動搖,則營衛往返之氣已索,所存呼吸一線耳,尚可為哉﹗學人先分息之出入,以求病情。既得其情,合之不爽。若但統論呼吸,其何以分上中下三焦所主乎?意微矣。

問診

入國問俗,何況治病?本末之因,了然胸臆;然後投劑,百無一失。

醫,仁術也。仁人篤于情,則視人猶己,問其所苦,自無不到之處。《靈樞•師傳篇》曰︰“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患問所便。”使其受病本末,胸中洞然,而後或攻或補,何愁不中乎﹗

人品起居

凡診病者,先問何人,或男或女。
男女有陰陽之殊,脈色有逆順之別,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
或老或幼。
年長則求之於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臟。
或為仆外家。
在人下者,動靜不能自由。
寡婦師尼。
遭逢不偶,情多鬱滯。
形之肥瘦。
肥人多濕,瘦人多火之類,此宜在望條。然富貴之家,多處重幃,故須詳問。若不以衣帛覆手,則醫者見其手,亦可得其形之大略矣。
次問得病起於何日。
病之新者可攻,病之久者可補。
飲食胃氣。
肝病好酸,心病好苦,脾病好甘,肺病好辛,腎病好咸。內熱好冷,內寒好溫。安穀則昌,絕穀則亡。
夢寐有無。
陰盛則夢大水恐懼,陽盛則夢大火燔灼,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墮。甚飽則夢予,甚飢則夢取。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哭。短蟲多則夢聚眾,長蟲多則夢自擊毀傷。

嗜欲苦藥

問其嗜欲,以知其病。
物性不齊,各有嗜欲。聲色臭味,各有相宜。
好食某味,病在某歲。當分順逆,以辨吉凶。
清陽化氣出乎天,故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入肝,焦氣入心,香氣入脾,腥氣入肺,腐氣入腎也。濁陰成味出乎地,故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也。凡臟虛必求助于味,如肝虛者欲食酸是也。此謂之順應者,易治。若心病而受咸,肺病而欲苦,脾弱而喜酸,肝病而好辣,腎病而嗜甘,此謂之逆候;病輕必危重者必死。
心喜熱者,知其為寒;心喜冷者知其為熱。好靜惡動,知其為虛;煩躁不寧,知其為實。傷食惡食,傷風惡風,傷寒惡寒。此顯然可証者,尤須詳問。惟煩躁不寧者亦有屬虛,然必脈來無神,再以他証參之。或常縱酒。

縱酒者不惟內有濕熱,而且防其乘醉入房。或久齋素。清虛固保壽之道,然亦有太枯願而致病者。或齋素而偏嗜一物,如面筋、熟栗之類,最為難化,故須詳察。
始終境遇須辨三常。

《素問•疏五過論》曰︰“診有三常。”謂常貴賤、常貧富、常苦樂也。
封君敗傷,及欲侯王。
封君敗傷者,追悔已往。及欲侯王者,妄想將來。皆致病之因也。
常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
常貴後賤者,其心屈辱,神氣不伸,雖不中邪,而病生於內。營者,陰氣也。營行脈中,心之所主。心志不舒,則血無以生,脈日以竭,故為脫營。
常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流連,病有所並。
常富後貧者,憂煎日切,奉養日廉,故其五臟之精,日加消敗,是謂失精。精失則氣衰,氣衰則不運,故為留聚而病有所並矣。
常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複行,令澤不息。
大傷,謂甚勞甚苦也。故其筋如斬,脈如絕,以耗傷之故也。雖身體猶能複舊而行,然令澤不息矣。澤,精液也。息,生長也。
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
故,舊也。言舊之所傷,有所敗結,血氣留薄不散,則郁而成熟,歸於陽分,故膿血蓄積,令人寒熱交作也。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亦尋敗。
樂則喜,喜則氣緩。苦則悲,悲則氣消。故苦樂失常,皆失精氣,甚至竭絕而形體毀阻矣。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傷肝,肝藏血,故傷陰。喜傷心,心藏神,故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氣也。凡喜怒過度而傷其精氣者,皆能令人氣厥逆而上行。氣逆於脈故滿脈,精脫於中故去形。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以灸刺。
形樂者身無勞,志苦者心多慮。心主脈,深思過慮,則脈病矣。脈病者當治結絡,故當隨其宜而灸刺之。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以針石。
形樂者逸,志樂者閑。飽食終日,無所運動,多傷於脾。脾主肌肉,故病生焉。肉病者或為衛氣留,或為膿血聚,故當用針石取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以熨引。
形苦者身多勞,志樂者心無慮。勞則傷筋,故病生於筋。熨以藥熨,引謂導引。
形苦志苦,病生咽嗌,調以甘藥。
形苦志苦,必多憂思。憂則傷肺,思則傷脾。脾肺氣傷,則虛而不行,氣必滯矣。脾肺之脈上循咽嗌,故病生焉。如人之悲憂過度,則喉嚨咽哽,食飲難進;思慮過度,則上焦否隔,咽中核塞;即其征也。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調以甘藥”。《終始篇》曰︰“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若《素問•血氣形志篇》則曰“治之以甘藥”者,誤也。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不仁,按摩醪藥。
形體勞苦,數受驚恐,則亦不樂,其經絡不通,而不仁之病生,如 重不知寒熱痛癢也。當治以按摩,及飲之酒藥,使血氣宣暢。
起居何似?起居,凡一切房室之燥濕,坐臥之動靜,所包者廣。如肺病好曲,脾病好歌,腎病好吟,肝病好叫,心病好妄言之類,當一一審之。
曾問損傷。
或飲食不當,或勞欲不時,或為庸醫攻補失宜。
便利何如?熱則小便黃赤,大便硬塞;寒則小便澄白,下利清穀之類。
曾服何藥?如服寒不驗,服熱不靈,察証與脈,思當變計。
有無脹悶?胸腹脹悶,或氣,或血,或食,或寒、或虛,皆當以脈合之。
性情常變,一一詳明。
病者大都喜怒改常。

病証

問病不答,必系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不則病久,或經汗下,過傷元氣。問而懶答,唯點頭者,是中氣虛。昏憒不知,問是暴厥,抑是久病。婦女僵厥,多是中氣,須問怒否。婦人凡病,當問月水,或前或後。師尼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言胎,室女亦同。心腹脹痛,須問舊新。產後須問,坐草難易,惡露多少,飲食遲早,生子存亡,飲食失節。若問病處,按之而痛止者為虛。

按之而痛甚者為實。痛而不易,知為死血。痛無定者,知其為氣。凡問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氣病血否;夜則增劇,晝則安靜,血病氣否。晝熱夜靜,陽氣獨旺,入於陽分;晝靜夜熱,陽氣下陷,入於陰中。晝夜俱熱,重陽無陰,亟瀉其陽,而補其陰;晝夜俱寒,重陰無陽,亟瀉其陰,而補其陽。四肢作痛,天陰轉甚,必問以前,患霉瘡否?

附辨舌

張三錫曰︰“《金鏡錄》載三十六舌,辨傷寒之深淺吉凶,可稱詳備。然細討究,不過陰陽、表裡、寒熱、虛實而已。”陶節庵曰︰“傷寒邪在表,則舌無胎。熱邪在表,則胎漸生,自白而黃,黃而黑,甚則黑裂矣。黑胎多凶。若根黑或中黑或尖黑,或屬裡熱,全黑則熱極而難治。常見白胎燥渴,虛而微熱,或不得汗,或胃中少有飲而不行,宜溫解。”

白滑胎 虛寒冒寒,陽氣不振,宜溫。

白胎起芒刺 津液不足,胃中有物,宜運動。

黃胎 微熱,熱漸入裡,或燥渴之象,宜清解。

灰色胎 胃中有物,中氣虛熱,渴而不能消飲者,宜溫解。

黑色胎 熱入裡實燥濃者,宜下。滑潤者,水困火,宜溫。雖黑而潤,所謂水極似火也,不燥為異。

凡傷寒辨舌者,以舌屬心而主火,寒為水也。水寒凌火,外感挾內傷,宿食重而結於心下者,五六日舌漸黃,或中乾而邊潤,名中焙舌。此則裡熱尚淺。若全乾,無論黃黑,皆屬裡証,分輕重下之。若曾經下或屢下不減,乃宿滯結於中宮也。詢其脈之虛實,及中氣何如。實者潤而下之。虛人神氣不足,當生津固中氣,有用生脈散對解毒湯而愈者,有用附子理中湯冷服而愈者。一則陰極似陽,一則陽極似陰,不可不辨。

白胎屬寒,外証煩躁,欲坐臥于泥水中,乃陰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而然。脈大不鼓,當從陰証治。若不大躁,嘔吐者,從食陰治之。

產後辨舌者,以心主血也。經云︰“少陰氣絕,則血不行。”故舌紫黑者,為血先死。

凡見黑舌,要問曾食酸甜鹹物否?能染成黑色。凡視舌色,雖有成見,亦必細審兼証,及脈之虛實。不爾,恐有毫厘千里之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