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清 張志聰


卷四 寶命全形論篇第二十五

黃帝問曰:天覆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王冰曰:天以德流。地以氣化。德氣相合。而乃生焉。易曰:天地 。萬物化醇。此之謂也。則假以溫涼寒暑。生長收藏。四時營運。而方成立。
君王眾庶。盡欲全形。(王冰曰:貴賤雖殊。然其寶命一矣。故好生惡死者。貴賤之常情也。
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私慮之。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王冰曰:虛邪之中人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有形無形。故莫知其情狀也。留而不去。淫衍日深。邪氣襲虛。故著於骨髓。帝矜不度。故請行其針。

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弦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人有此三者。是謂壞腑。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此言臟腑經絡。皆由胃氣之所資生。如胃氣已敗。雖毒藥無所用其功。針石無所施其力。欲寶命全形者。當先養其胃氣焉。夫鹽之味鹹者。性本潤下。如置之器中。其氣上升。令津泄澤于器之上。如弦欲絕者。其音必先嘶敗。如木氣敷散。其葉早發生。此三者。以喻有諸內而形諸外。以比噦之腑壞而後發於音聲。夫噦有三因。如因肺氣逆而欲複出於胃者。橘皮竹茹湯主之。此噦之逆証也。如噦而腹滿。當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而愈者。此噦之實証也。如有此三者之比。而其聲噦者。噦之敗証也。此因病深而胃腑已壞。雖毒藥無可治其內。短針無可取其外。此皆皮毛焦絕。肌肉損傷。而氣血爭為腐敗矣。黑者。腐之色也。朱永言曰:金匱要略云。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禁。手足不仁。此噦之壞証也。所謂壞腑者。言病深。而五臟六腑。血氣皮肉。俱已敗壞。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更代、更易時月也。殘賊、殘忍其死。而賊害不仁也。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王冰曰:形假物成。故生於地。命惟天賦。故懸於天。德氣同歸。故謂之人也。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氣。德流氣薄而生者也。然德者道之用。氣者生之母也。
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王冰曰:人能應四時和氣而養生者。天地恆畜養之。故為父母。四氣調神大論曰: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于生長之門。
知萬物者。謂之天子。(吳 曰:知萬物。則能參天地。贊化育。是謂天之子也。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邪客篇曰:歲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節。生氣通天論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十二節者。手足之十二大節也。蓋天有陰陽寒暑以成歲。人有十二節以合手足之三陰三陽。十二經脈以應天之十二月也。
天有寒暑。人有虛實。(寒暑者。天之陰陽消長也。虛實者。人之陰陽消長也。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言能經理天地陰陽之造化者。不失四時之營運。知十二經脈之理。而合於天之陰陽。惟聖智者能之。又何欺之有。
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吟至微。秋毫在目。( 音區。存、存心也。八動、八風之變也。五勝、五行之勝克也。更立者。言五行之有勝製。勝則賊害。製則生化。萬物盡然。不可勝竭也。獨出獨入者。言能存心于八動五勝。明達於虛實之數。而出入補瀉之有獨見也。 、臥聲。口張而不合。氣之虛也。呻吟之聲。氣之實也。言其 吟之至微。而虛實之秋毫。皆在吾目矣。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 吟。敢問其方。(人秉天地陰陽之氣而生此形。是以與天地合氣而成九候也。別為九野者。以身形之應九野也。分為四時者。左足應立春。左脅應春分。左手應立夏。膺喉頭首應夏至。右手應立秋。右脅應秋分。右足應立冬。腰尻下竅應冬至也。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言氣候之有盈虛。人與天地萬物之氣皆然。而不可勝量也。虛實 吟者。以 吟之至微。而知其虛實也。欲法天則地而為針刺之法。敢問其方。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伯言針石之道。必先定五臟。備九候。而後乃存針。然五臟五行之氣。有相勝更立。不可不知。如木得金則伐。火得水則滅。金得火則缺。水得土則絕。此所勝之氣而為賊害也。如土得木而達。此得所勝之氣而為製化也。萬物之理皆然。而不可勝竭。
故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余食。莫之知也。(共供同。黔首、黎民也。懸布天下者。先立針經以示人。而百姓只可力田以供租稅。有餘粟以供養。其於治針之道。莫之知也。針經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余愍其不給而屬有疾病。欲助微針通其經脈。
一曰治神。(神在秋毫。屬意病者。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二曰知養身。(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故當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工候救之。勿能傷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毒藥、所以攻邪者也。如知之不真。用之不當。則反傷其正氣矣。故帝曰:余欲弗使被毒藥。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
四曰製砭石小大。(上古之世。未有冶鑄。以砭石為針。製有大小。隨病所宜。其後始造九針。以代 石。經曰:小之則無內。大之則無外。蓋治外者。製小其針。治內者。製其大也。
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腑為陽。臟為陰。氣為陽。血為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故必先知臟腑氣血之虛實。而後可以行針。
五法俱立。各有所先。(言上古之世。立此五法。而各有所宜先者。
今末世之刺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共知也。(只知瀉有餘。補不足。此粗工之所共知。
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法天則地者。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隨氣應而用其針。是因天地之時而調和氣血也。迎之隨之。以意和之。如附應聲。如影隨形。得心應手。取效若神。而離合出入。自有獨見。不與眾聞。徐公遐曰:來者為陽。往者為陰。鬼神者。陰陽之氣也。言道在純一。而若無鬼神矣。朱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跡也。帝曰:願聞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真者。真一無妄。神者。陰陽不測之謂。言刺之道。雖有陰陽虛實之分。而必先歸於治神。
五臟已定。(凡刺之道。畢于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
九候已備。後乃存針。(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後存針以治之。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按九針十二原篇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 。故曰:眾脈不見。眾凶弗聞。言不可以濫取也。臟腑在內。皮膚筋脈在外。外內之相應者。貴在得神。而無以形先。蓋言上守神。粗守形也。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言知機之道。而後乃施於人。九針十二原篇曰: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淨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為與之期。
人有虛實。五虛弗近。五實弗遠。(五虛者。五臟之精氣奪也。五實者。五脈之邪氣盛也。夫用針者。觀察病患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故曰五虛弗近。邪實者。急取而瀉之。故曰五實弗遠。
至其當發。間不容 。( 音舜與瞬同。刺之微在遲速。知其可取。有如發機。間不容于瞬息也。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動、用針也。務、專一也。耀、光淨也。勻、均勻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適、至也。靜己之意。視針之義。以觀氣至之變。
是謂冥冥。莫知其形。(冥冥者。視之無形也。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張介賓曰:此形容用針之象有如此者。烏烏、言氣至如烏之集也。稷稷、言氣盛如稷之繁也。從見其飛。言氣之或往或來。如烏之飛也。然此皆無中之有。莫知其誰為之也。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王冰曰:血氣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速。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複問治虛實之法。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言刺虛者。須俟其氣至而實。刺實者。須俟其氣泄而虛。
經氣已至。慎守弗失。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按針解論云。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弗失者。勿變更也。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遠近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