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鉤玄

元 朱震亨


卷之三 小兒科

小兒食積、痰熱傷乳為病。大概肝與脾病多。
小兒肝病多,及大人亦然。肝只是有餘;腎只是不足。

吐瀉黃膽

三棱 莪朮 陳皮 青皮 神曲 麥芽 甘草 白朮 茯苓 黃連
上為末,水調服。

傷乳吐瀉者加山楂。時氣吐瀉者加滑石。發熱者加薄荷。
吐瀉用益元散。錢氏五補五瀉之藥俱可用。

急慢驚風

發熱、口瘡、手心伏熱、痰熱、痰喘、痰嗽。
並用通法;重則用瓜蒂散,輕則用苦參赤小豆末。須酸齏汁調服。吐之後,用通聖散蜜丸服之。
驚有二証︰一者熱痰,主急驚,當直瀉之;一者脾虛,乃為慢驚,所主多死,當養脾。
東垣云︰慢驚者,先實脾土,後散風邪。
急者,只用降火、下痰、養血。
慢者,只用朱砂安神丸,更於血藥中求之。
黑龍丸牛膽南星 礞石(各一兩,焰硝等分 ) 天竺黃 青黛(各半兩) 蘆薈(二兩半) 朱砂(三錢)

僵蠶(五分) 蜈蚣(二錢半,燒存性)
上為細末,煎甘草湯膏,丸如雞頭大。每服一丸或二丸。急驚薄荷湯下,慢驚桔梗、白朮湯下。
神聖牛黃奪命散檳榔(半兩) 木香(三錢) 大黃(二兩,面裹煨熟為末。) 白牽牛(一兩,一半炒,一半生用)

黑牽牛(粗末,一半生用,一半炒用) 上為一處,研作細末,入輕粉少許。每服二錢,用蜜漿水調下。不拘時候,微利為度。

疳病

胡黃連丸

胡黃連(半錢,去果積) 阿魏(一錢半,醋煮,去肉積) 麝香(四粒) 神曲(二錢半,去食積)

黃連(二錢半,炒,去熱積)
上為末,豬膽汁丸,如黍米大。每服二十丸,白朮湯下。

小兒疳病腹大︰胡黃連丸二十丸,白朮湯下。

痘瘡

(分氣虛、血虛補之。)

氣虛用人參、白朮,加解毒藥。
但見紅點,便忌升麻葛根湯,發得表虛也。
吐瀉、少食、為裡虛。不吐瀉、能食、為實。
裡實而補,則結癰腫。

陷伏、倒靨、灰白、為表虛;或用燒人屎。黑陷甚者,燒人屎,紅、活、綻、凸為表實,而複用表藥,則要潰爛不結痂。二者俱見,為表裡俱虛。
痘瘡,或初出,或未出時,人有患者,宜預服此藥。多者合少,重者合輕。方用絲瓜近蒂三寸連瓜子皮燒 灰存性,為末,砂糖拌吃。入朱砂末亦可。

解痘瘡毒藥

絲瓜 升麻 酒芍藥 甘草(生用) 糖球 黑豆 犀角 赤小豆

解痘瘡法,已出未出皆可用。朱砂為末,以蜜水調服。多者可減,少者可無。

腹脹

蘿卜子(蒸) 紫蘇梗 陳皮 乾薑(各等分) 甘草(減半) 食減者加白朮,煎服。

夜啼

人參(一錢半) 黃連(一錢半,薑汁炒) 甘草(半錢) 竹葉(二十片) 作二服。加薑一片,煎服之。

口糜

戴云︰滿口生瘡者便是。江茶粉草敷之。

又方︰苦參、黃丹、五倍子、青黛各等分,敷之。

脫囊腫大

戴云︰脫囊者,陰囊腫大、墜下、不收上之說。
木通 甘草 黃連 當歸 黃芩 煎服。
脫囊,紫蘇葉為末,水調,敷上。荷葉裹之。

脫肛

戴云︰脫肛者,大腸脫下之說。
東北方陳壁上土,湯泡,先熏後洗。亦可用脫囊藥服之。

木舌

戴云︰木舌者,舌腫硬不和軟也。又言重舌者,亦是此類。二者蓋是熱病。用百草霜、滑石、芒硝、為末,酒調敷。

癮疹

(黑斑、紅斑、瘡癢。)

用通聖散調服。

咯紅

戴云︰咯紅者即唾內有血,非吐血與咳血。
黑豆 甘草 陳皮 煎服。

吃泥

(胃熱故也。)

軟石膏 甘草 黃芩 陳皮 茯苓 白朮 煎服。

痢疾食積

黃芩 黃連 陳皮 甘草 煎服。
赤痢加紅花桃仁。白痢加滑石末。
食積痢 炒曲 蒼朮 滑石 芍藥 黃芩 白朮 甘草 陳皮 茯苓 上 咀煎,下保和丸。

解顱

乃是母氣虛與熱多耳。
戴云︰即初生小兒頭上骨未合而開者。上以四君子湯、四物湯。有熱加酒芩、炒黃連、生甘草,煎服。
外以帛束緊,用白蘞末敷之。

蛔蟲

楝樹根為君,佐以二陳湯,煎服。

口噤

郁金 藜蘆 瓜蒂
為末,搐鼻。

風痰

南星(半兩,切) 白礬(半兩入器中,水高一指浸,晒乾研細末) 白附子(一兩) 用飛白面為丸,如雞頭大。每服一丸或二丸,薑蜜薄荷湯化下服之。

癩頭

用紅炭 長流水令熱,洗之。又服酒製通聖散。除大黃酒炒外,以胡荽子伏龍肝懸龍尾黃連白礬為末,調敷。

又方︰松樹濃皮(一兩,燒灰。) 白膠香(二兩,熬沸傾石上。) 黃丹(一兩,飛。) 白礬(半兩,火飛。) 軟石膏(一兩) 黃連(半兩) 大黃(五錢) 輕粉(四厘。)

上極細末,熬熟油調敷瘡上。須先洗了瘡口,敷乃佳。

赤瘤

生地黃 木通 荊芥 苦藥帶表之類。用巴蕉油塗患處。

鼻赤

雄黃、黃丹、同敷。
一小兒好吃粽,成腹痛。黃連、白酒藥、為末,調服乃愈。

附錄

一、火豈君相五志俱有論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於物,莫能御之。游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於常,以稟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故凡動者皆屬火。龍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君相之外,又有厥陰、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丹溪又啟︰火出五臟主病。曰︰諸風掉眩,屬於肝火之動也。諸痛瘡瘍,屬於心火之用也。諸氣憤郁,屬於肺火之升也。諸濕腫滿,屬於脾火之勝也。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又考內經病機一十九條內舉屬火者五︰諸熱瞀 ,皆屬於火;諸驚禁 ,如喪神守,皆屬於火;諸氣逆上,皆屬於火;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致病者甚多,深契內經之意。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鼻衄、血溢、血泄、淋閉、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譫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若瞀 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沖、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啞、耳鳴,及聾、嘔涌溢、食不下、目 不明、暴注、、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是皆火之變見於諸病也。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藥之所主,各因其屬。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製之。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以臟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 人參甘草之屬。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若心火亢極,郁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製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郁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干葛柴胡防風之屬。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依據。故於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二、氣屬陽動作火論

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複行於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源出中焦,總統於肺氣,曷嘗病於人也。及其七情之交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之為濁,行者抑遏而反止,表失衛護而不和,內失健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妄動不已,五志厥陽之火起焉;上燔於肺氣乃病焉。何者?氣本屬陽,反勝則為火矣。
河間曰︰五志過極,則為火也。何後世不本此議,而一概類聚香辛燥熱之劑。氣作寒治,所據何理?且言七氣湯製作︰其用青皮、陳皮、三棱、蓬朮、益智、官桂、甘草,遂以為平和可常用,通治七情所傷,混同一意,未喻其藥。以治真氣以下諸氣,尤有甚焉者,茲不複敘。況所居之情,各各不同。且夫經言九氣之變,未嘗略而不詳。如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熱則氣泄,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其言治法︰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驚者平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喜者以恐升之;悲者以喜勝之。九氣之治,各有分別,何嘗混作寒治論,而類聚香熱之藥,通言而治諸氣,豈理之謂歟。
若香辛燥熱之劑,但可劫滯氣,沖快於一時;以其氣久抑滯,借此暫行開發之意。藥中無佐使製服所起之氣,服之,甚則增熾郁火,蒸熏氣液而成積,自積滋長而成痰,一飲下膈,氣乃氤氳,清虛之象,若霧露之著物,雖滯易散,內挾痰積,開而複結,服之日久,安有虛實而不動,氣動而不散者乎。此皆人所受誤之由,習俗已久,相沿而化,卒莫能救。升發太過,香辛散氣,燥熱傷氣,真氣耗散,濁氣上騰,猶曰腎虛不能攝氣歸原,遂與蘇子降氣湯四磨湯下,黑鉛丹、養氣丹、鎮墜上升之氣;且硫黃黑錫佐以香熱,又無補養之性,借此果能生氣而補腎乎。請熟詳之︰夫濕痰盛甚者,亦或當之,初服未顯增變,由其喜墜、而愈進,形質弱者,何以收救。不悟肺受火炎,子氣亦弱,降令不行,火無以製,相扇而動,本勢空虛,命絕如縷,積而至深,丹毒濟火,一旦火氣狂散,喘息奔急而死。所以有形丹石瓦藥,重墜無形之氣,其氣將何抵受隨而降之乎。譬以石投水,水固未嘗沉也,豈不死歟。丹溪有曰︰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愈甚,自覺無冷,非真冷也。火熱似水,積熱之甚,陽亢陰微,故有此証。認假作真,似是之禍可勝言哉。內經雖云百病皆生於氣,以正氣受邪之不一也。今七情傷氣,郁結不舒,痞悶壅塞,發為諸病。當詳所起之因,滯於何經,有上下部分藏氣之不同。隨經用藥,有寒熱溫涼之同異。若枳殼利肺氣,多服損胸中至高之氣;青皮瀉肝氣,多服損真氣。與夫木香之行中下焦氣、香附之快滯氣、陳皮之泄氣、藿香之馨香上行胃氣、紫蘇之散表氣、濃朴之瀉衛氣、檳榔之瀉至高之氣、沉香之升降其氣、腦麝之散真氣,若此之類,氣實可宜。其中有行散者,有損泄者,其過劑乎,用之,能卻氣之標,而不能治氣之本。豈可又佐以燥熱之藥,以火濟火,混同謂治諸氣,使之常服多服可乎?氣之與火,一理而已,動靜之變,反化為二。氣作火論,治與病情相得。丹溪發揮論云︰冷生氣者,出於高陽生之謬言也。自非身受寒氣,口食寒物,而足論寒者,吾恐十之無一二也。

三、血屬陰難成易虧論

《內經》曰︰榮者水穀之精也。和調五臟,洒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源源而來,生化於脾,總統於心,藏於脾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灌溉一身。目得之而能視、耳得之而能聽、手得之而能攝、掌得之而能握、足得之而能步、藏得之而能液、腑得之而能氣、是以出入升降濡潤宣通者,由此使然也。注之於脈,少則澀,充則實。常以飲食日滋,故能陽生陰長,液汗變化而赤為血也。生化旺,則諸經恃此而長養;衰耗竭,則百脈由此而空虛。可不謹養哉。故曰︰血者,神氣也。持之則存,失之則亡。是知血盛則形盛,血弱則形衰;神靜則陰生,形役則陽亢;陽盛則陰必衰,又何言陽旺而生陰血也。蓋謂血氣之常,陰從乎陽,隨氣營運於內,而無陰以羈束,則氣何以樹立?故其致病也易,而調治也難。以其比陽常虧,而又損之,則陽易亢陰易乏之論,可以見矣。諸經有云︰陽道實,陰道虛。陽道常饒,陰道常乏。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以人之生也,年至十四而經行,至四十九而經斷,可見陰血之難成易虧。知此陰氣一虧傷所變之証︰妄行於上則吐衄;衰涸於外則虛勞;妄返於下,則便紅;稍血熱則膀胱癃閉;溺血滲透腸間則為腸風;陰虛陽搏,則為崩中;濕蒸熱瘀,則為滯下;熱極腐化則為膿血。火極似水。血色紫黑;熱盛於陰,發於瘡瘍;濕滯於血,則為痛癢癮疹,皮膚則為冷痺。蓄之在上,則人喜忘;蓄之在下,則為喜狂。墮恐跌仆,則瘀惡內凝。若分部位︰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此特舉其所顯之証者。治血必血屬之藥,欲求血藥,其四物之謂乎。河間謂隨証輔佐謂之六合湯者,詳言之矣。余故陳其氣味專司之要,不可不察。夫川芎血中之氣藥也,通肝經,性味辛散,能行血滯於氣也。地黃血中血藥也,通腎經,性味甘寒,能生真陰之虛也。當歸分三,治血中主藥。通腎經,性味辛溫,全用能活血各歸其經也。
芍藥陰分藥也,通脾經,性味酸寒,能和血氣腹痛也。若求陰藥之屬,必於此而取則焉。《脾胃論》有云︰若善治者,隨經損益,損其一二味之所宜為主治可也。此特論血病而求血藥之屬者也。若氣虛血弱,又當從長沙。
血虛以人參補之,陽旺則生陰血也,若四物者,獨能主血分受傷,為氣不虛也。輔佐之屬︰若桃仁、紅花、蘇子、血竭、牡丹皮者,血滯所宜;蒲黃、阿膠、地榆、百草霜、櫚灰者,血崩所宜;乳香、沒藥、五靈脂、凌霄花者,血痛所宜;蓯蓉、鎖陽、牛膝、枸杞子、益母草、夏枯草、敗龜板者,血虛所宜;乳酪血液之物,血燥所宜;乾薑桂者,血寒所宜;生地黃、苦參,血熱所宜;此特取其正治之大略耳。以其觸類而長,可謂無窮之應變矣。

四、滯下辯論

滯下之病,嘗見世方以赤白而分寒熱,妄用兜澀燥劑止之。或言積滯,而用巴KT 丸藥攻之;或指濕熱,而與淡滲之劑利之;一偏之誤,可不明辯乎。謹按原病式所論,赤白同於一理,反複陳喻,但不熟察耳。果腸胃積滯不行,法當辛苦寒涼藥,推陳致新,蕩滌而去,不宜巴KT 毒熱下之。否則郁結轉甚,而病變危者有之矣。若瀉痢不分兩証,混言濕熱,不利小便,非其治也。夫泄者,水穀濕之象。滯下者,垢瘀之物同於濕熱而成。治分兩岐,而藥亦異。若淡滲之劑,功能散利水道,濁流得快,使泄自止。此有無之形,豈可與滯下混同論治而用導滯行積可乎。其下痢出於大腸,傳送之道,了不干於腎氣。所下有形之物,或如魚腦、或下如豆汁、或便白膿、或下純血、或赤或白、或赤白相雜、若此者,豈可與瀉混同論治而用淡滲利之可乎。嘗原其本,皆由腸胃日受飲食之積,餘不盡行,留滯於內,濕蒸熱瘀,郁結日深,伏而不作;時逢炎暑,不行相火司令,又調攝失宜,複感酷熱之毒;至秋陽(氣)始收,火氣下降,蒸發蓄積,而滯下之証作矣以其積滯之滯行,故名之曰滯下。其濕熱瘀積干於血分則赤;干於氣分則白;赤白兼下,氣血俱受邪矣。久而不愈,氣血不運,脾積不磨,陳積脫滑下凝,猶若魚腦矣。甚則腸胃空虛,關司失守,濁液並流,色非一類,錯雜混下注出,狀如豆汁矣。若脾氣下陷,虛坐努責,便出色如白膿矣。其熱傷血深,濕毒相瘀,粘結紫色,則紫黑矣。其污濁積而欲出,氣滯而不與之出,所以下迫窘痛,後重裡急,至圊而不能便,總行頻並亦少,乍起乍止而不安,此皆大腸經有所壅遏窒礙,氣液不得宣通故也。眾言難處,何法則可求之?長沙論云︰利之可下者,悉用大黃之劑。可溫者,悉用薑附之類。何嘗以巴KT 熱毒下之,緊澀重藥兜之。又觀河間立言︰後重則宜下、腹痛則宜和、身重則宜溫、脈弦則去風、膿血粘稠以重藥竭之,身冷自汗以重藥溫之,風邪內束宜汗之,溏為痢當溫之,在表者汗之,在裡者下之,在上者涌之,在下者竭之,身表熱者內疏之,小便澀者分利之。
用藥輕重之別,又加詳載。行血則便膿自愈,調氣則後重自除,治實治虛之要論。而丹溪又謂大虛大寒者,其治驗備載《局方發揮》。觀此治法,豈可膠柱而調瑟。又有胃弱而閉不食,此名禁口痢,病七方未有詳論者。
以《內經》大法推之,內格嘔逆火起炎上之象。究乎此,則胃虛木火乘之,是土敗木賊也,見此多成危候。

五、三消之疾燥熱勝陰

嘗讀劉河間先生三消之論,始言天地六氣五味,以配養人身六味五臟,而究乎萬物之源;終引《內經》論渴諸証,以辯乎世方熱藥之誤。此比物立象,反複詳明,非深達陰陽造化之機者,孰能如是邪。請陳其略︰夫經中有言心肺氣厥而渴者,有腎熱而渴者,有言胃與大腸結熱而渴者,有言脾痺而渴者,有因小腸痺熱而渴者,有因傷飽肥甘而食渴者,有因醉飽入房而渴者,有因遠行勞倦遇天熱而渴者,有因傷害胃干而渴者,有因腎熱而渴者,有因痛風而渴者。雖五臟之部分不同,而病之所遇各異,其為燥熱之疾一也。三消之熱,本濕寒之陰氣衰,燥熱之陽氣大甚,皆因乎飲食之餌失節,腸胃乾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郁甚;或因久嗜鹹物,恣食炙爆,飲食過度;亦有年少服金石丸散,積久實熱結於下焦,虛熱血氣不能製,實熱燥甚於腎,故渴而不飲。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若飲食多而不甚渴,小便數而消瘦者,名曰消中。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此三消者,其燥熱同也。故治疾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豈不以滋潤之劑,養陰以製燥,滋水而充液哉。何故?泄漏消渴,多者不知其書,謂因下部腎水虛,不能製其上焦心火,使上實熱而多煩渴,下虛冷而多小便。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尤難治也。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焦心火,則自然渴止,小便如常,而病愈也。吁﹗若此未明陰陽虛實之道也。夫腎水屬陰而本寒,虛則為熱。心火屬陽而本熱,虛則為寒。若腎水陰虛,則心火陽實,是謂陽實陰虛,而上下俱熱矣。以彼人言,但見消渴數溲,妄言為下部寒爾,豈知腸胃燥熱怫郁使之然也。且夫寒物屬陰,能養水而瀉心;熱物屬陽,能養火而耗水。今腎水既不能勝心火,則上下俱熱,奈何以熱養腎水欲令勝心火,豈不暗哉。彼不謂水氣實者必能製火,虛則不能製火。故陽實陰虛,而熱燥其液,小便淋而常少。陰實陽虛,不能製水,小便利而常多。此又不知消渴小便多者,蓋燥熱太甚,而三焦腸胃之腠理怫郁結滯,致密壅塞,而水液不能滲泄浸潤於外,以養乎百骸。故腸胃之外燥熱太甚,雖多飲水入於腸胃之內,終不能浸潤於外,故渴不止而小便多。水液既不能滲泄浸潤於外,則陰燥竭而無以自養,故久而多變為聾盲瘡瘍痤痱之類而危殆。其為燥熱傷陰也,明矣。

六、泄瀉從濕治有多法

泄瀉者,水瀉所為也。由濕本土,土乃脾胃之氣也。得此証者,或因於內傷,或感於外邪,皆能動乎脾濕。
脾病則升舉之氣下陷,濕變注並出大腸之道,以胃與大腸同乎陽明一經也。雲濕可成泄,垂教治濕大意而言。
後世方論泥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故凡泄瀉之藥,多用淡滲之劑利之。下久不止,不分所得之因,遽以為寒,而用緊澀熱藥兜之。夫泄有五飧。泄者,水穀不化而完出,濕兼風也;溏泄者,所下汁積粘垢,濕兼熱也; 泄者,所下澄澈清冷,小便清白,濕兼寒也;濡泄者,體重軟弱,泄下多水,濕自甚也;滑泄者,久下不能禁固,濕勝氣脫也。若此有寒熱虛實之不同,舉治不可執一而言。謹書數法於後︰夫泄有宜汗解者。經言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又云︰久風為飧泄,若保命集雲,用蒼朮、麻黃、防風之屬是也。有宜下而保安者。
若長沙言,下痢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下利已瘥至其時複發者,此為下未盡更下之安,悉用大承氣東加減之劑。有宜化而得安者。格致余論,夏月患泄,百方不效,視之,久病而神亦瘁,小便少而赤,脈滑而頗弦,格悶食減。因悟此久積所為,積濕成痰留於肺中,宜大腸之不固也。清其源則流自清。以茱萸等作湯,溫服一碗許,探喉中,一吐痰半升,如利減半,次早晨飲,吐半升而利止。有以補養而愈者,若脾胃論,言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大便泄瀉,從黃耆建中湯。有宜調和脾濕而得止者,若潔古言曰︰四肢懶倦,小便不利,大便走泄,沉困,飲食減少,以白朮、芍藥、茯苓,加減治之。有宜升舉而安者,若試效方言︰胃中濕脾弱,不能營運,食下則為泄,助甲膽風勝以克之。以升陽之藥羌活、獨活、升麻、防風、炙甘草之屬。有宜燥濕而後除者,若脾胃論言︰上濕有餘,脈緩,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泄瀉,從平胃散。有宜寒涼而愈者,若長沙言︰協熱自利者,黃芩湯主之。舉其濕熱之相宜者,若長沙言,下利脈遲緊痛未欲止當溫之;下利心痛急當救裡;下利清白水液澄澈,可與理中四逆湯輩。究其利小便之相宜者,河間言濕勝則濡泄。小便不利者,可與五苓散、益元散分導之。以其收斂之相宜者,東垣言︰寒滑氣泄不固,製訶子散澀之。以上諸法,各有所主,宜獨利小便而濕動也。豈獨病因寒,必待龍骨、石脂緊重燥毒之屬澀之。治者又當審擇其說,一途取利,約而不博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