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世保元 | 明 龔廷賢 |
(徑而直者為經支而橫者為絡)
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 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次注手陽明。
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 入肘外廉。上 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下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次注足陽明。
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 中。旁約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循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次注足太陰。
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 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複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次注手少陰。
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系。其直者複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下循 內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次注手太陽。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筋之間。上循 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斜絡於顴。次注足太陽。
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顛。其支者,從顛至耳上角。其直者。從顛入絡腦。 還中。其支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 中。以下貫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次注足少陰。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出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次注手厥陰。
手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鬲。歷絡三焦。其支者,從胸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 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循臂內,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從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次主手少陽。
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外上肩。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下鬲,循屬三焦。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系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抵。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 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次注足少陽。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 後。其支者,別銳,下大迎。合於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歧骨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次注足厥陰。
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 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顛。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其支者,複從肝別貫鬲。上注肺。次注手太陰。
督脈者,起於下極之。並於脊裡。上至風府,入屬於腦。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絡舌。
沖脈者,起於氣街。並足陽明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身一周。
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沖脈。
陽維起於諸陽之會。
陰維起於諸陰之交。
皇極經云:人之四肢。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一脈三部。寸關尺也一部三候。浮中沉也。所以應之九數也。愚謂脈之理亦微矣。人有四時之正脈。有平生之常脈。有內傷之變脈。有外感之邪脈。有重陰之脈。有重陽之脈。有陽虛而陰乘之脈。有陰虛而陽乘之脈。有陽極而陰生之脈。有陰極而陽生之脈。有獨見之脈。有兼見之脈。有初病之脈。有久病之脈。有可治之脈。有不治之脈。其左右上下表裡之間。有餘不足。惟在乎分別陰陽。能分別陰陽。斯可以識脈之體。劉複真曰。昔王叔和以七表八裡脈。決人之生死。然又文理浩繁。今撮其樞要。以浮沉遲數四脈為宗。知風氣冷熱主病。且浮而有力者為風。
浮而無力為虛。沉而有力為積。沉而無力為氣。遲而有力為痛。遲而無力為冷。數而有力為熱。數而無力為瘡。更分三部。在何部得之。若在寸部。主上焦頭面胸膈之疾。關部。主中焦肚腹脾胃之疾。尺部。主下焦小腹腰足之疾。診其五臟。何臟得之。六腑亦然。學人又當以意會而加精別。庶不致按寸握尺之誚云。
浮脈屬陽主表。舉指輕按而得之曰浮。浮而有力曰洪。浮而無力為芤。浮而長大為實。
沉脈屬陰主裡。舉指重按而得之曰沉。沉而有力曰滑。沉而無力為弱。沉而似有似無為微。沉而至骨為伏。
遲脈屬陰在臟。舉指半重按之在內。再按乃見。一息三至曰遲。遲而有力為澀。遲而無力為濡。遲而似有似無為緩。
數脈屬陽在腑。舉指輕按而極急。一息六至曰數。數而有力為弦。數而無力為緊。
寸部主上焦頭面之疾。(凡診脈按至骨而見者謂之有力。按至骨而無者謂之無力。餘皆仿此。)
浮而有力主風。無力主虛。主頭面眼目。虛浮體重。風寒齒痛。口眼喎斜。
沉而有力主積。無力主氣。主胸膈痞滿。咳嗽氣急。膈氣翻胃。胸滿不食。
遲而有力主痛。無力主冷。主嘔吐痞滿。不入水穀。虛汗拘急。疼痛不已。
數而有力主熱。無力主瘡。主吐食煩躁。口苦咽乾。客熱煩渴。頭痛口瘡。
關部主中焦胸腹之疾。
浮而有力主風。無力主虛。主兩臂拘攣。不能舉運。背脊筋疼。身體麻木。
沉而有力主積。無力主氣。主膨脹虛鳴。心腹疼痛。上下關格。不思飲食。
遲而有力主痛。無力主冷。主 癖腹痛。游走不定。上下攻刺。反胃吐食。
數而有力主熱。無力主瘡。主口熱作渴。嘔吐霍亂。怔忡煩躁。寒熱交爭。
尺部主下焦腰足之疾。
浮而有力主風。無力主虛。主寒邪腰痛。腿膝麻木。陰莖腫痛。大小便不利。
沉而有力主積。無力主氣。主臍下腫痛。腳膝酸痛,下虛盜汗。小便頻數。
遲而有力主痛。無力主冷。主小腹急痛。外腎偏墜。小便頻數。大便泄瀉。
數而有力主熱。無力主瘡。主小便不通。大便閉塞。或作腎癰。煩渴不止。
五臟見浮脈。主風虛之病。
心脈浮。主心虛。觸事易驚。神不守舍。舌強不語。語言錯亂。
肝脈浮。主中風癱瘓。筋脈攣搐。面腫牙疼。腸風下血。
脾脈浮。主脾虛作膨。飲食不進。上氣喘急。嘔逆泄瀉。
肺脈浮。主咳嗽氣急。大便風秘。面浮面瘡。吐血吐膿。
腎脈浮。主腰疼牙痛。小腹氣痛。腿足生瘡。足膝無力。
五臟見沉脈。主積氣之病。
心脈沉。主小便淋瀝。咯血尿血。小便不通。寤而不寐。心驚。
肝脈沉。主怒氣傷肝。脅痛肥氣。眼目昏痛。肚腹脹滿。
脾脈沉。主中滿不食。痞氣色黃。手足不仁。嘔吐泄瀉。貪睡。
肺脈沉。主咳嗽多痰。上氣喘急。嘔血失聲。息賁肺癰。
腎脈沉。主風滯腰疼。小便不利。陰癩作脹。奔豚腹滿。
五臟見遲脈。主冷痛之病。
心脈遲。主小便頻數。心疼嘔水。怔忡多悸。伏梁臍痛。
肝脈遲。主筋攣骨痛。目昏多淚。觸事易驚。轉筋麻木。
脾脈遲。主咳嗽泄瀉。腹中有蟲。痰涎多壅。飲食不化。
肺脈遲。主寒嗽喘滿。大便溏瀉。皮膚燥澀。夢涉大水。
腎脈遲。主小便頻數。滑精不禁。膝脛酸痛。陰濕盜汗。
五臟見數脈。主瘡熱之病。
心脈數。主煩躁狂言。舌上生瘡。小便赤澀。眼目昏花。
肝脈數。主眼痛翳膜。目昏多淚。頭風眩暈。婦人血熱骨蒸及中風。
脾脈數。主口臭胃翻。齒痛牙宣。多食不飽。四肢不舉。
肺脈數。主咳嗽吐血。喉腥目赤。大便閉結。面生痤痱。
腎脈數。主消渴不止。小便血淋,下疳生瘡。陰囊濕癢。
左寸心部。
浮數頭疼熱夢驚。浮遲腹冷胃虛真。沉數狂言並舌強。沉遲氣短力難成。(主氣不相接續)
左關肝部。
浮數患風筋即抽。浮遲冷眼淚難收。沉數背瘡常怒氣。沉遲不睡損雙眸。
左尺腎部。
浮數勞熱小便赤。浮遲陰腫濁來侵。沉數腰疼生赤濁。沉遲白濁耳虛鳴。
右寸肺部。
浮數中風喉熱閉。浮遲冷氣瀉難禁。沉數風痰並氣喘。沉遲氣弱冷涎停。
右關脾部。
浮數齦宣並益汗。浮遲胃冷氣虛膨。沉數熱多並口臭。沉遲腹滿脹堅生。
右尺命門部。
浮數泄精三焦熱。浮遲冷氣濁時臨。沉數渴來小便數。沉遲虛冷小便頻。
(喜怒憂思悲恐驚內應氣口) 喜怒傷心脈必虛。思傷脾脈結中居。因憂傷肺脈必澀。怒氣傷肝脈便濡。恐傷於腎脈沉是。緣驚傷膽動相須。脈緊因悲傷胞絡。七情氣口內因之。
(風寒暑濕燥火外應人迎) 緊則傷寒腎不移。虛因傷暑向胞推。澀緣傷燥須觀肺。細緩傷濕要觀脾。浮則傷風肝部應。弱為傷火察心知。六邪合脈須當審。免使將寒作熱醫。
勞神役慮定傷心。虛澀之中仔細尋。勞役陰陽傷腎部。忽然緊脈必相侵。房帷任意傷心絡。
微澀之中宜忖度。疲極筋力便傷肝。指下尋之脈弦弱。飲食飢飽定傷脾。未可輕將一例推。
飢則緩弦當別議。若然滑實飽無疑。叫呼損氣因傷氣。燥弱脈中宜熟記。能通不內外中因生死吉凶都在是。
指上如湯沸涌時。旦占夕死定無疑。尾掉搖搖頭不動。魚翔腎絕亦如期。去疾來遲勢劈劈。
命絕脈來如彈石。三陽穀氣久虛空。胃氣分明屋漏滴。散亂還同解索形。髓竭骨枯見兩尺。
蝦游狀如蝦蟆游。魂去行尸定生憂。雀啄連連來數急。脾無穀氣定難留。欲知心絕並榮絕。
如刀壓力細推求。更有肺枯並胃乏。如麻蹙促至無休。指下渾然如轉豆。三光正氣已漂流。
洞虛子曰。蝦游雀啄代止之脈。故名死症。須知痰氣關格者。時複有之。若非諳練數歷未免依經斷病。而貽笑於大方也。蓋病勢消鑠殆盡者。其氣不能相續。如蝦游水動。屋漏滴點而無至者。死脈也。其或痰凝氣滯。關格不通。則其脈固有不動者。有三兩路亂動。時有時無者。或尺寸亦有亦無者。有關脈絕骨不見者。或時動而大小不常者。有平居之人。忽然而然者。有素稟痰病。而不時而然者。有僵仆卒中而然者。皆非死脈也。
五十不止身無病。數內有止皆知定。 止猶代脈也。脈來五十動而不見一止者。無病也。五十配天地造化之數。易系辭曰。大衍之數五十。五十乃備。一乃數之始。十乃數之極。人之脈息。晝夜循環。五臟脈一動循一臟。五動循環五臟。遍五十動。是十次五數,循環遍則數皆極處。而不見止者。五臟皆平。故無病也。四十一止一臟絕。卻後四年多沒命。三十一止即三年。二十一止二年應。十五一止一年殂。以下有止看暴病。四十動而見一止者。是一臟欠動脈之極數。故知一臟絕也。先絕腎經。何以言之。夫天一生水。腎屬水。生成之一數也。人之五臟所生。先生乎腎。腎水主肝脈。肝木生心火。命門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所以先絕腎。期應四年而死。三十動而見止者。兩臟欠動脈之極數。是知腎與肝二經無氣。期應三年而死。二十動而止者。三臟欠動脈之極數。是腎肝心三臟無氣。期應二年而死。十五動而一止者。知腎脾肝心四臟皆無氣。期應一年而絕也。
新注云。上言脈之動止。未知診切何部而取據。謹按素問難經云:每於平旦寅時。日未出。飲食未進。血氣未亂。醫者可以存神定意。心無外馳。診於指下。右手寸口。默數脈息至止以決之。夫寸口者。右手氣口也。內經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變現於氣口。又曰。脈會太淵。寸口是太淵穴也。是知寸口為脈大會之處。故能決斷五臟六腑生死吉凶矣。
兩動一止或三四。三動一止六七死。四動一止即八朝。以此推排但依次。池氏曰。暴病者。喜怒驚恐。其氣暴逆。致風寒暑濕所侵。病生卒暴。損動胃氣而絕即死。不過十日也。脈兩動而一止乃胃氣將絕。猶得三四日方死。三動一止。而胃氣將盡。猶得六七日死。穀氣絕盡方死。仿此而推。若至十五動而一止者。乃死期在一年矣。
又歌曰 寸平無病何謂死。尺澤原來脈不存。君知此理是何物。猶如草木已無根。
中風宜浮遲。忌急實。傷寒熱病宜洪大。忌沉細。主有變。
傷寒已得汗。脈沉小生。浮大者死。咳嗽宜浮濡。忌伏沉。
心腹痛宜沉細遲。忌浮大弦長堅疾。腹脹宜浮大。忌虛小。
頭痛宜浮滑。忌澀短,下痢宜微小。忌大浮洪。
喘急宜浮滑。忌澀。溫病穰穰大熱。其脈細小者死。
心腹積聚。脈堅強急者生。虛弱者死。癲病脈虛可治。實則死。又云脈堅實者生。沉細小者死。
狂病宜實大。忌沉細。吐血宜沉弱忌實大。
霍亂宜浮洪。忌微遲。上氣浮腫。宜沉滑。忌微細。
鼻衄宜細沉。忌浮大。中惡宜緊細。忌浮大。
金瘡宜微細。忌緊數。中毒宜洪大。忌細微。
腸癖下膿血。宜小沉遲。忌數疾大。吐血宜沉小弱。忌實大。
墜墮內傷。宜緊弦。忌小弱。風痺痿軟。宜虛濡。忌數。
腹中有積。忌虛弱。病熱脈靜者危。
血脫而脈實者危。泄而脈大者危。
病在中。脈虛者危。病在外。脈澀者危。
癰疽膿血大泄。脈滑數者危。婦人帶下。宜遲滑。忌浮虛急疾。
婦人妊六七個月。宜實大弦緊。忌沉細虛弱。婦人產前。脈細小者危。
婦人虛勞。右寸數者危。婦人已產。宜小實沉細。緩滑微小。忌浮虛實大弦急牢緊。
頭痛目痛。卒視無所見者死。腸癖下血。身熱則死。寒則生。
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膿血。脈微小遲者生。緊急者死。咳嗽羸瘦。脈形堅大者死消渴脈數大者生。細小浮短者死。水病脈洪大者可治。微細者不可治。
厥逆汗出。脈堅強急者生。虛緩者死。病風不仁痿。脈虛者生。堅疾者死。
上氣喘急低昂。其脈滑。手足溫者生。脈澀四肢寒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