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証方論

卷之十 - 五絕


五絕治法

凡魘寐、產乳、自縊、壓、溺五者,令人卒死,謂之五絕。

半夏散

治魘寐卒死,及為牆壁竹木所壓,水溺金瘡,卒致悶絕;產婦惡血沖心,諸暴絕証。

半夏(七次湯洗去滑,不拘多少)
上為末。每一大豆許,吹鼻中即活。但心頭溫者,一日可治。

牡丹散 治產乳血暈,悶絕野狼狽。若口噤,則拗開灌之必效。(方見婦人門)

救自縊法

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常弦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據胸上,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若已強,但漸屈之,並按其腹。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勿苦勞之。須臾,可少桂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咽,乃稍稍止。耳內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彌好。此法最善,無不活者。自旦至暮,雖冷亦可;暮至旦,少難。

救壓死方

以死人安著,將手袖掩其口鼻眼上。一食頃活,眼開,仍與熱小便;若初覺氣絕,而不能言,可急劈口開,以熱小便灌之。打撲悶絕者,亦用此。夫壓死折傷,唯禮法君子,守岩牆垂堂之戒,固無是事。然安車良馬,時有跌足奔輪; 步砌臨流,未免虛舟飄瓦。況行商征賈,捕獵魚人,歷涉既多,不測尤甚;其如冤讎加害,凶險劫持,打撲金瘡,皆致枉夭,治之不可不急也。

雞鳴散 治從高墜下,及木石所迮。凡是傷損,血瘀凝積,氣絕欲死;並久積瘀血,煩 躁疼腫,叫呼不得,並以此藥利去瘀血即愈。此藥能推陳致新。(方見折傷門)

太岳活血丹

治男子婦人,外傷內損,狗咬蟲傷,驢馬撲墜,手足傷折,一切疼痛,腹中瘀血,刺脅築心,及左攤右緩,走注疼痛,癰腫痔漏;婦人冷氣入腹,血脈不通,產後敗 血灌注四肢,吹奶腫痛,並宜服之。

花桑枝(取如臂大者,以炭火 赤煙盡,淬于米醋中,取出焙乾,一斤栗 (一斤, 栗蒲中心扁薄者,薄切曬乾) 皂角刺(一斤,燒通赤,米醋內淬殺,焙乾) 細墨(半斤,一半 用蓖麻三兩乳缽內細研,塗墨上,塗盡用薄紙裹黃泥固濟令乾,以火五七斤 通赤,冷地上 盆蓋兩炊久;一半用醋化 砂二兩塗盡炙乾) 大黑豆(一斤,濕布揩去垢黑皮,焙乾秤) 亂髮(二斤,皂角水淨洗,用油二斤炒,頻捻看脆即止) 乳香(四兩,須滴乳通明者,細研入米醋 一碗熬熟)
上六味為末,入乳香膏內和,杵三千下,丸如彈子大;如乳香少,更入醋糊。
痛者一服 一丸,輕者半丸,以無灰酒一盞、乳香一豆大,先磨香盡,次磨藥盡,煎三五沸,臨臥時溫服,以痛處就床臥;
如欲出汗,以衣被覆,仍用藥塗摩損處。忌一切動風物。應婦人諸疾,服者更用當歸末一錢,依法煎服;有孕不得服。

接骨散

治跌撲腳手,脛骨脆折。 水蛭(不拘多少)
上于新瓦上熬令香熟,勿令太過,為末。每服一錢,熱酒調,仍入麝香半錢服。折處不可手觸,藥行良久,覺痛,折處漸癢,如蟻 之,遂要人捻揉骨折處相接,即用杉木皮 夾縛,兩三日去之,骨全矣。

花蕊石散 治一切金瘡,打撲傷損,貓犬咬傷。(方見失血門)

救溺死法

灶中灰(兩石)
上以灰堆聚,急將溺者埋灰中,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