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系筋病故匯為篇論一首脈証一條方五首)
師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卻。刺 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補注〕 名承筋。在上股起肉處。腳跟上七寸。 之中陷者是。法不可刺。或刺轉深。遂傷其經。以致能前而不能卻。此仲景自注已詳。
病患常以手指臂腫動,其人身體 者,藜蘆甘草湯主之。
〔補注〕凡動皆屬風,而腫屬濕,故肝木主風。血虛則風生。氣虛則濕襲。手臂腫且動。知其血不足之養筋。陽亦不能以自固,而身體之 。勢不得已矣。豈非有痰氣在筋節間乎。夫見於外者,未有不因於內者也。窺仲景有吐之法。惜乎方缺焉耳。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屎白散主之。
雞屎白散
雞屎白一味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補注〕轉筋者,脾胃土衰。肝木自盛。風火燥爍於筋,則筋攣而痛,故風氣甚急,則肝血失養。筋失其柔和之性。乖其屈伸之節,故臂腳直。至脈直上下行者,乃督沖之為病。何者,督脈循陰器。陰器者,宗筋所主也。沖脈為肝之幕。肝木多風,則沖亦病矣。若微弦則轉入於內。為病較重。因以雞屎白投之,其肝邪外出耳。
陰狐疝氣者,偏有小大。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兩)
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衍義〕厥陰之筋病也。狐、陰獸。善變化而藏。睪丸上下。有若狐之出入無時也。足厥陰之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筋結,故偏有大小。氣病,故時時上下也。蜘蛛布網取物,其絲右繞。從外而內。大風不壞。得干金旋轉之義,故主治風木之妖狐。配桂枝以宣散厥陰之氣結。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蟲。
〔衍義〕腹痛。中焦濕土之為病也。腹為陰。痛為陰類,故脈當沉。若脈弦,是見厥陰風木之象矣。反洪大者,風木盛而生火。風木之邪。賊傷中土。濕熱不攘則生蟲。故曰諸蟲皆生於風也。東方生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風傷筋。此因風傷而生蟲,故蟲乃厥陰肝筋之為病也,是以傷寒蛔厥。在厥陰篇內。此章蛔痛。列於筋病篇中。
蛔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甘草粉蜜湯主之。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 胡粉(一兩) 白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瘥即止。
〔衍義〕夫飲食入胃。胃中有熱,則蟲動。蟲動則胃緩。胃緩則廉泉開,故吐涎。蛔上入膈,故心痛。蛔聞食臭出。得飲則安,故發作有時也。毒藥不止者,蛔惡之不食也。蛔喜甘,故用甘草蜜之甘。隨所欲而攻之。胡粉甘寒。主殺三蟲。蛔得甘則頭向上而喜食。食之即死。此反佐以取之也。
蛔厥者,當吐蛔。今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臭出,其人當自吐蛔。
〔衍義〕蛔厥者,病蛔而手足厥冷也。蛔厥者當吐蛔。病者靜而複時煩。此因肝臟寒而蛔上入膈,故煩。蓋言蛔生於肝。因臟寒而上入於膈也。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此蛔聞食臭而出於胃,故其人常自吐蛔。蓋言蛔因風而生於肝。臟寒則上入膈。聞食臭則出於胃也。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附子(六兩炮) 川椒(四兩去汗) 當歸(四兩) 桂枝(去皮) 人參 黃柏(各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衍義〕烏梅味酸入肝。梅得先春之氣。主助生陽而殺陰類。細辛發少陽之初陽,以助厥陰之化,當歸啟少陰之血液。以資肝臟所藏之榮。黃連配蜀椒。助心火以殺蛔。益子氣也。附子配黃柏。資腎氣以回厥。助母氣也。乾薑佐人參。補中焦而止嘔。桂枝製風木。疏肝郁。陰陽和而厥逆回。風邪散而氣血足。治蛔厥之法備已。蛔之化生。有若蜒蚰。生長極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