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一首脈証二十七條方二十三首)
夫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衍義〕上卷肺癰証,必先咳而久久吐膿如米粥。桔梗湯白散皆主之,而此不言癰之所在。知其非肺癰可知。經曰:熱聚於胃口而不行。胃脘為壅。胃脘屬陽明經。陽明氣逆則嘔,故膿不自咳出。從嘔而出。膿亦不似肺癰之如米粥者也。出胃脘。從濕化而聚結。若如結痰蛤肉者,謂不可治。不必治其嘔。嘔自膿之瘀。熏蒸穀氣,故嘔。若膿出則嘔自愈。夫癰之在胃脘上口者則然。若過半中。在肺之下者,膿則不從嘔出,而從大便出矣。
先嘔卻渴者,此為欲解。先渴卻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嘔家本渴。今反不渴者,以心下有支飲故也。此屬支飲。
〔衍義〕傷寒言嘔多有因。因熱因寒因水因飲。皆屬胃家病。此獨以水飲者,分三節言之。初一段先嘔卻渴者,為飲而嘔。嘔則飲去。飲去則陽氣回。津液猶未布。故渴耳。雖渴。終以邪去正回而必解也。第二段先渴卻嘔者,即前痰飲條中。小半夏茯苓湯主之。第三段本渴。今反不渴。亦痰飲條中。小半夏茯苓湯主之。
問曰: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何也?師曰:以發其汗。令陽微。膈氣虛。脈乃數。數為客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也。脈弦者虛也。胃氣無餘。朝食暮吐。變為胃反。寒在於上。醫反下。今脈反弦,故名曰虛。
〔衍義〕凡脈以候病。陽盛則數。陰盛則遲。今言陽微而脈數。數而複胃中冷,其理安在。蓋脈病不可以概論也。此數由藥之遺熱所客。胃中冷。由陽不足而致。何也。中焦者陰陽之界。汗劑必用辛溫發散。不當汗而汗。損其中脘陽分。致令陽微。膈氣虛。藥之遺熱。從陰分而變。遂成數脈。古云客熱。非陽盛也。雖有客熱。胃中之陽氣不足,故曰胃中虛冷也。醫反以寒劑瀉之。複損陰分之陽,故脈變弦。上下之陽俱不足。雖當日暮行陰之時。陽亦不能入於下,則糟粕不能輸。大小腸不能輸將。亦不能安於中,必吐而複出也,故曰胃氣無餘。朝入而暮吐也。
寸口脈微而數。微則無氣。無氣則榮虛。榮虛則血不足。血不足則胸中冷。
〔衍義〕此條敘脈不敘証何也?上條以脈數為客熱。此獨言氣血虛又何也?亦承上條而言也。上條以汗下之過而致病脈之若是。此條以上焦榮衛之不逮。亦致反胃之証,故不複敘。惟言脈之本象。陽脈動而健。陰脈靜而翕。兩者和合。不剛不柔。不疾不遲。今微而數。微乃失陽之象。數乃失陰之體。奚止客熱而已。胸中。榮衛之海。榮衛虛而不充於中,故胸中冷矣。夫榮衛之氣。出入臟腑。健運周身。本生於穀。複消其穀。榮衛非穀不實。穀非榮衛不化。所以胸中冷者,亦必致胃不納穀也。王冰釋內經曰:食入反出,是無火也。雖然謂之冷,當以正氣不足論之。正氣者,陰陽之精。非寒非熱。沖和純粹。不宜以之為冷。與寒邪同治。若以熱治寒。不惟反助客熱,且複耗其氣。損其陽矣。所謂客熱者,不獨以上條藥之所遺。若五臟厥陽之火。乘克於中土者,皆足以客之。況多得於七情郁發之所致歟。夫膏粱之變。皆足成客熱。安可複投之以熱乎。吁世人治是病。非丁、附則薑、桂。孰知正氣果何如則複也哉。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為虛。澀則傷脾。脾傷則不能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脈緊而澀,其病難治。
〔衍義〕趺陽者,胃脈之所過,故候胃脈必於是焉。脾與胃以膜相連。皆屬於土。土有陰陽。胃為陽土。脾為陰土。陽主氣。主動。陰主血。主靜。今謂脾傷不能磨。何哉?此陰陽互為體用之義也。蓋陽參於陰,則陰能動而不為凝結。陰參於陽,則陽能固而不為飛揚。斯脾動則脈不澀。胃固則脈不浮。若浮則胃家虛,而谷不能腐熟。澀則脾血傷,而谷不得消磨。所以在朝當陽時食入者,至暮行陰時反出。在暮當陰時食入者,至陽時亦出。以其兩虛不能參合。莫得轉輸於大小腸也。河間云。趺陽脈緊為難治。胃之上脘血亡,則並膈間皆澀不利。食不下入。脾統血。血亡。並大小腸皆枯,而糟粕不化。食雖入,必反出也。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
〔衍義〕欲吐。以其邪在陽也。若下。不惟逆其治陽。又反傷其無過之陰。豈獨反胃而已,其為害可勝言哉。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補注〕噦者,無物有聲之謂也。腹滿為實。實則氣上逆而作噦,故必審其証。視其前後何部以利之,則滿去而噦自止矣。
嘔而胸滿者,茱萸湯主之。
茱萸湯方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衍義〕傷寒以是方治食穀欲嘔陽明証。以中焦反寒也。吳茱萸能治內寒降逆。人參補益陽氣。大棗緩脾。生薑發越胃氣,且散逆止嘔。逆氣降。胃之陽行,則腹痛消矣。此脾臟陰盛逆胃。與夫腎肝下焦之寒。上逆於中焦而致者,即用是方治之。若不於中焦,其臟久寒者,則以本臟藥化之。如厥陰手足厥冷。脈細欲絕。內有久寒者,於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是也。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茱萸湯主之。
〔衍義〕此証傷寒厥陰証中。成注乾嘔吐涎沫者,裡寒是也。頭痛者,寒氣上攻也。用是溫裡散寒。與上條嘔而腹滿者,病異藥同。蓋同是厥陰乘於土故也。
嘔而腸鳴。心下痞者,半夏瀉心湯主之。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半升) 黃連(一兩) 人參(三兩) 乾薑 甘草(各三兩) 黃芩(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衍義〕傷寒論。嘔而心下痞者,有屬半表半裡。亦有屬裡。半表半裡者,瀉心湯治屬裡者,則以十棗湯大柴胡湯。如心下痞。腹中鳴。有水氣不利,則以生薑瀉心湯治。有下利完穀不化,則以甘草瀉心湯治。治痞惡寒汗出者,用附子。關上脈浮者,用大黃。心下痞又不獨瀉心湯治。或用解表。或用和裡。或吐或下。或調虛氣。隨所宜而施治。自今觀之,是証由陰陽不分。塞而不通。留結心下為痞。於是胃中空虛。客氣上逆為嘔。下走則為腸鳴,故用是湯分陰陽。水升火降,而留者去。虛者實。成注,是方連、芩之苦寒入心。以降陽而升陰也。半夏、乾薑之辛熱。以走氣而分陰行陽也。甘草、參、棗之甘溫。補中而交陰陽。通上下也。
乾嘔而利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
黃芩(三兩) 甘草 芍藥(各二兩) 半夏(半升)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衍義〕傷寒論。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若嘔。有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成注。
太陽陽明合病。自下利。為在表。與葛根湯發汗。陽明少陽合病自下利。為在裡。可與承氣湯下之。太陽少陽合病。為半表半裡,則以是湯和解之。論方藥主治,則曰黃芩之苦。芍藥之酸。以斂腸胃之氣。甘草、大棗之甘。以補腸胃之弱。半夏、生薑散逆也。
諸嘔吐。穀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
〔衍義〕嘔吐穀不得下者,有寒有熱不可概論也。屬熱者,王冰所謂穀不得入,是有火也。此則非寒非熱。由中焦停飲氣結而逆,故用小半夏湯。嘔吐而病在膈上。後思水者解。急與之。思水者,豬苓散主之。
豬苓散方
豬苓 茯苓 白朮(各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衍義〕傷寒論。太陽病。發汗後。胃中乾。欲得水者,少少與之。令胃中和則愈。若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不可與。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蓋嘔吐猶汗之走津液。膈上猶表也。何用藥不同。蓋二方以邪內連下焦,故不用澤瀉、滑石、阿膠、豬苓之味淡。從膈上肺部滲其積飲。又防水入停腹。白朮和中益津。使水精四布。去故就新。奚必味多。但用之得其當爾。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四逆湯方
附子(一枚生用) 乾薑(一兩半) 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衍義〕穀入於胃。長養於陽。脈道乃行。今胃不安於谷。以致嘔,故其氣不充於脈,則脈弱。下焦虛,則小便自利。迫陽於表則微熱。經脈虛則寒厥。夫陽者,一身之主。內外三焦虛寒如此。誠難治矣。苟有可回之意,必以四逆回陽卻陰也。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衍義〕傷寒論。出太陽証。又出厥陰証。小柴胡湯。本少陽半表半裡藥也。何為太陽厥陰亦治之。蓋太陽傳裡而未盡入。厥陰受傳而未盡受。二者俱在半表半裡之間,故嘔而發熱。病同方亦同也。自此而言。病之半表半裡。豈獨傷寒有哉。故更集要略。
胃反嘔吐者,大半夏湯主之。
大半夏湯方
半夏(二升洗) 人參(三兩) 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揚之二百四十遍。煮取二升半。分溫再服。
〔衍義〕陽明燥金也。與太陰濕土為合。腑臟不和,則濕自內聚。為痰為飲。燥自外款。為胃脘癰。玄府乾涸,而胃之上脘尤燥,故食難入。雖食亦反出也。半夏解濕飲之聚結。分陰陽。散氣逆。人參補正。蜜潤燥。以揚水之者,內經云。清上補下。治之以緩。水性走下,故揚以緩之。佐蜜以潤上脘之燥也。
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
大黃甘草湯方
大黃(四兩) 甘草(一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論曰:胃氣生熱,其陽則絕。蓋胃強則與脾陰相絕。絕則無轉運之機,故食入即吐也。用大黃瀉大熱。甘草和中耳。
王宇泰先生曰: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又用大黃、甘草。治食已即吐何也?曰欲吐者,其病在上。因而越之可也,而逆之使下,則必抑塞憤亂而益以甚,故禁之。若既已吐矣。吐而不已。有升無降,則當逆而折之。引令下行。無速於大黃,故取之也。
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
茯苓澤瀉湯方
茯苓(半斤) 澤瀉(四兩) 白朮(三兩) 甘草(二兩) 桂枝(二兩) 生薑(四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內澤瀉再煮。去滓。二升半。溫服八合。日三服。
〔衍義〕胃反吐。津液竭而渴矣。斯欲飲水以潤之。更無小便不利,而用此湯何哉?蓋陽絕者,水雖入而不散於脈。何以滋潤表寒解其燥郁乎。惟茯苓之淡行其上。澤瀉之鹹行其下。白朮、甘草之甘和其中。桂枝、生薑之辛通其氣。用布水精於諸經。開陽存陰,而洽榮衛也。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
文蛤湯方
文蛤(五兩) 麻黃 甘草 生薑(各三兩) 石膏(五兩) 杏仁(五十枚)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汗出即愈。
〔衍義〕是湯即大青龍去桂枝蓋文蛤也。大青龍主發散風寒兩受。此証初無外邪而用之何哉。夫天地之氣。人之飲食之氣。分之雖殊。合之總屬風寒濕熱之氣化耳。足太陽膀胱。本寒水之經也。先因胃熱而吐。用竭其津。遂渴欲飲水。飲多則水氣內凝,其寒外應,而腠理閉矣,故將文蛤散水寒。麻黃、杏仁開腠理。利肺氣。甘草、薑、棗發榮衛。石膏解肌表內外之郁熱也,而又謂主微風脈緊頭痛者何?蓋風熱循膀胱。上入巔。覆其清陽,則為頭痛,而腎邪亦從而泛溢,故同一主治也。
乾嘔吐逆。吐涎沫。半夏乾薑散主之。
半夏乾薑散方
半夏 乾薑(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取方寸匕。漿水一升半。煮取七合。頓服之。
〔衍義〕乾嘔吐涎沫者,由客邪逆於肺。肺主收引。津液不布。遂聚為涎沫也。用半夏乾薑之辛熱。溫中燥濕。漿水之寒。收而行之。以下其逆,則其病自愈矣。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徹心中憒憒然無奈者,生薑半夏湯主之。
生薑半夏湯方
生薑汁(一升) 半夏(半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內生薑。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夜一。嘔止停後服。
〔衍義〕夫陽受氣於胸中。布氣息為呼吸。胸中心肺之分。清氣之道也。陰邪閉之,則阻其呼吸往來。令氣或促或搏或逆。有似喘嘔與噦也,且心舍神者也。聚飲停痰,則神不寧,故徹心憒憒然無奈也。用半夏之辛溫燥其濕飲。生薑之辛熱散寒折逆,則陽得以布。氣得以調。斯病可愈耳。○按此方與小半夏湯相同,而取意少別。小半夏湯宣陽明之氣上達,故用半夏為君。生薑為佐。半夏湯通陽明之經,故用薑汁為君。半夏為佐。取其行於經絡,故用汁也。
乾嘔噦。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橘皮湯方
橘皮(四兩) 生薑(半斤)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下咽即愈。
噦逆者,橘皮竹茹湯主之。
橘皮竹茹湯方
橘皮(二升) 竹茹(二升) 大棗(三十枚) 生薑(半斤) 甘草(五兩) 人參(一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衍義〕中焦者,脾胃也。土虛則在下之木得以乘之,而穀氣因之不宣。變為噦逆。用橘皮理中氣而升降之。人參、甘草。補土之不足。生薑、大棗。宣發穀氣。更散其逆。竹茹性涼。得金之正。用之以降膽木之風熱耳。
夫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衍義〕六腑主表為陽。五臟主裡為陰。陽為衛。陰為榮。六腑絕。衛先不行於外,故手足寒。陽主升、在息為呼。外絕則氣上出。出而不返,則下絕。下絕則筋急,故腳蜷縮也。五臟絕。榮先不行於內,則陰氣去。大便屬陰,故下利不禁。甚則血離於外,故手足不仁。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衍義〕仲景傷寒論厥陰証中注云。沉為在裡。弦為拘急。裡氣不足主下重。脈大則病進。為利未止。脈弱數者,邪氣微而陽氣複。為欲自止。雖發熱。正由陽勝。非邪逆也。成注如此。然弱陰不敵所回之陽。發熱甚者,亦必治之。但不死而已。恐亦不宜大熱。內經曰:下利發熱者死。雖然。不惟厥陰。少陰下利亦然。傷寒論謂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溫。利自愈。又謂下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是皆少陰下利者說也。非滯下之利。滯下則多熱。若更發熱,必難治。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衍義〕手足諸陽之本。十二經脈之所由起也。論曰:脈者血之府。氣主煦之。血主濡之,是氣司脈之動息。血充脈之形體也。血不自至,必氣以運之。氣即陽也。火也。若陰寒之氣盛,則陽火之氣衰。不能布散通於經脈。津液亦不行。聚而下利。所以脈無而手足冷矣。若殘陽尚根於中。未竭於臟者,則以艾灸接引孤宿之火。布散經脈。手足溫則生,其陽已絕於臟。止息呼吸之息。用艾灸之。無根之陽。反從艾火上炎。奔迫為喘而脫矣,故死。夫趺陽胃脈。土也。少陰腎脈。水也。負者,克也。若少陰受負於趺陽,是後天之陽尚存。陰寒猶可回也。仲景謂下利脈不出者屬少陰。灸少陰穴。此雖不言所灸之處。系厥陰証中,則必當灸厥陰之穴也。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衍義〕此條亦在厥陰証中。以上條發熱下利觀之。若同而異。以脈弱數為陽複而陽勝。惟言不死耳。此脈獨弱。乃陰退陽複。在表作微熱。在裡作渴。終不與熱甚更勝者同,故曰自愈。雖然。病在乎審察毫厘。不惟熱有微甚。渴亦不可一途論也。如少陰傷寒五六日。自利而渴。小便白者,則為腎虛。引水自救。病之變端。豈一言可盡乎。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脈緊。為未解。
〔衍義〕厥陰証中。注謂下利陰証也。脈數陽病也。陰病見陽脈者生。微熱汗出。陰氣得通也。雖然。本經亦自有陰陽退複之義,何也?內經曰:厥陰之下。中見少陰厥陰者,兩陰交盡而陽乃複。陰是其本。陽是其標。從本則寒。從標則熱。所以厥陰不治標本。從乎中治。此下利者,是其本之陰寒過也。微熱是其標之陽火複也。複則內之陰邪。從而之表。發熱汗出而散。散則標本和。不治自愈。設脈緊。為寒勝,故未解。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衍義〕仲景少陰証中下利便膿血者,悉屬虛寒。以桃花湯主治。留聚者刺之。此厥陰圊膿血者何?蓋為脈數而有熱也。少陰桃花主者,脈必不數也。此數非先有熱。初因陰盛而後陽複勝之,故數。脈數而渴。令自愈。以陽複而可退其陰寒也。更不瘥,則是複之過。更勝其陰。逐陽熱而圊膿血也。非若上條微熱而渴。脈弱者,脈弱則熱不甚。不甚則不能更勝。惟與陰和而已。脈數下利又不止,故成協熱也。
下利脈反弦。發熱身汗者自愈。
〔衍義〕此脈初不弦。後乃弦,故曰脈反弦。弦者,必輕虛。春脈也。見少陽之氣升發矣。陽氣久為陰寒所覆。下陷聚液成利。一旦得升發之。攻其陰邪。從而之表。發汗而散,故利自愈。與上條脈數微熱汗出不同,其自表而解之義則同也。
下利氣者,當利其小便。
〔衍義〕下利氣者,氣與邪俱下也。由氣不化。以致水穀不分。並於下焦而成利。然陰前通則陽氣行。氣行則水穀分而利止矣。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圊膿血。
〔衍義〕此証傷寒厥陰篇中云。寸以候陽。尺以候陰。陽為氣。陰為血。下利本屬陰寒之病,當脈沉。今反寸脈浮數,則是陽盛於上,而下不與陰和。陰血也。血不得與氣和,則不榮經。不藏於肝,則散入腸胃,故尺脈澀。血積為膿也。須用利而出之。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衍義〕成注下利者,屬胃虛也。胃為津液之府。發汗亡液,故胃愈虛,必脹滿。固也。何仲景不敘陽明太陽病中,而敘於厥陰証。蓋有說焉。清穀非飧泄歟。內經曰: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清陽之氣。即蒼天之氣。自肝木而生。少陽主生氣者也,其氣當升發於上。若反入於下,則穀氣升轉不得舉矣,故食入則完出。清陽下陷。即少陽伏於厥陰之中。今不從厥陰起其少陽。乃反攻無辜之表。強發胃中穀氣之津液,故虛其胃而作脹滿也。
〔補辯〕厥陰下利。與竟下利有別。何以名厥陰。以邪傳是經耳。經何以下利。以厥陰經雖非藏。由裡行,故厥陰必下利也。厥陰下利。有本經現証。何謂不敘於太陽陽明病中。如二陽經亦有下利。此為協熱。乃先救裡之說在。何先生亦昧此。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衍義〕成注。下利清穀。脈沉而遲。裡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熱。表未解也。病患以下虛漸厥。表邪欲解。臨汗之時。以裡氣先虛,必郁冒然後汗出而解。以余觀之。仲景敘六經形証。未嘗不由表而入裡。豈可便以身微熱為表邪未解乎。寧知不因邪入厥陰也。厥陰氣化為裡寒。格陽於外而然也。裡寒則下利清穀,必微厥。陽格於外,則身微熱。格於上則面赤,故曰面戴陽而下虛。下虛者,為下無陽也。然陽欲複,必深入與陰爭。陰雖不得拒格。然猶散走發其陽,而陽不得宣通。怫熱神昏,故為郁冒。郁冒然後陽勝,而陰出為汗矣。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 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衍義〕亦在厥陰証中。脈者氣血之候。下利脈絕。不惟無陽。亦且無陰。氣血養神者也。氣血亡,其脈亦絕。 時複還。手足溫。此可見氣血暫息耳,故生。脈不還,則亡矣,故死。所謂生者非不治自生。救其氣血。止其利也。如前條無脈而厥。灸之者,亦是治之而生。又少陰下利清穀。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者,以通脈四逆治。利止脈不出。加人參補正。以救其亡血。病有二經之異。然厥而無脈則一。此証利止。手足溫。脈還。始可治。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衍義〕出厥陰証中。蓋內有虛寒,故下利腹脹滿。表邪未解,故身體疼痛。以下利為重。先治其裡。後治其表者,若傷寒論。太陽証。以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身疼痛者,當先以四逆治其裡。清便自調。然後以桂枝救其表。即此意。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堅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衍義〕傷寒論。堅作硬。注曰:下利脈當微。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下利三部脈平。此非和平之平。氣下泄矣。或有宿食寒熱結於中焦,故硬則邪甚也。宜大承氣下之。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行義〕成注。脈遲者,食乾物得之。滑者穀氣實。脾胃不消水穀。以致下利者,與大承氣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脈反滑者,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衍義〕下利、虛証也。脈滑、實証也。以下利而反見滑脈者,當有所去也。上章以內實而阻經氣,故兼遲。此乃滑動而欲去,故惟見滑。然皆有形之實証,故並用大承氣。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時複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衍義〕因四時之氣所感而為積者,必有所合之臟蓄之。病下利已。去不盡。非其時,則所感之臟氣不旺,故積伏而不動。再遇其時,則乘旺而動。動則下利自作。腸胃病積聚不盡,故當下之。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
〔衍義〕傷寒論。凡譫語燥屎。悉在陽明。此獨出厥陰病。成注譫語燥屎為胃實。下利為腸虛。不言厥陰之由何也?嘗考陽明証無下利論。惟與少陽合病者有之。少陽木克土而下利也。若自利,則為陽陷下,必死。然則傷寒以陽明無下利者,陽明乃兩陽合明屬熱,其手經更屬之燥金。經主合。於是燥熱易於閉結。津液易於耗竭。更遇邪熱入腑。熱甚為譫語。燥甚為屎結,故陽明無下利病也。今下利多出厥陰者,乃兩陰交盡之極而複升。如邪熱傳入於陰。屈而未得伸者,遂從其陰降而為下利矣,故下利証多少陰厥陰也。蓋陽明燥金屈其木。不得升。遂為厥陰下利之証。厥陰盡而變升者,又是蒼天之氣清淨。清氣貴乎發越。內經清氣在下,則飧泄也。在傷寒邪熱所傳言之。陽明無下利証。若經氣可屬者言之,則陽明病下利亦多矣。陽明與太陰為表裡。盡屬於濕。經曰:濕勝則濡泄。陽明又屬燥金。一臟一腑。亦常更勝。太陰勝則內外俱濕,故身重而瀉。陽明勝則燥熱郁甚。亦宜有燥屎焉。不必外之傳熱而後有也,故宜下。豈獨傷寒已哉。
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半篩半銼)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渣。內方寸匕。日三服。一服愈。止後服。
〔衍義〕此少陰証。少陰腎水也。腎寒則水盛。與血相搏。滲入腸間。積久化腐。遂成便膿。成注。下焦不約而裡寒。用赤石脂寸匕。日三服。一服愈。即止。澀以固腸胃虛脫。乾薑散寒。粳米補胃。然赤石脂在血理血。在水理水。在脫則固。在澀則行。所以知其行泣也。本草用治難產。胎衣不下。乾薑非惟散寒,且能益寒止血。欲諸藥入腸胃,必粳米引之也。雖然。有不可固者,如云便膿血者可利。利非行氣血乎。然氣血欲行者不可溫。溫者不可行。二者實相反。仲景兩出之。後人不可不審也。若成注陽明下利便膿血者,協熱也。豈陰經病盡屬臟寒,而不有其邪熱蓄之者乎。病邪相乘。不可一言窮矣。仲景不過互相舉例。以俟後人之消息處治耳。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 黃連 黃柏 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再服。
〔衍義〕此亦厥陰証中。成注。熱傷氣。氣虛不利,則後重。下焦虛。以絕苦之味堅之。雖然。後重不可概論。前條有下利沉弦者,下重。為氣虛寒不能升舉也。然亦有熱傷為氣滯閉塞者,有血虛者,有血泣者,大孔痛亦然。不獨氣虛不能升也。大率皆固燥氣外郁束斂所致。劉河間謂下利。由燥郁腸胃之外。濕聚腸胃之內。又謂血行則糞自止。氣行則後重除。解燥郁必分寒熱之微甚。熱微用辛溫以行氣。熱甚用苦寒以治熱。張子和歌曰:休治風。休治燥。治得火時風燥了。血虛補之。泣者行之。血調則氣和。氣和則郁解。用苦寒以治燥。寧獨堅其下焦之虛乎。要略。於下利一証。獨引傷寒少陰厥陰二論為多。然其論中又先指何經。今則去其經與各部所病之原。將謂傷寒有傳變之故。雜病則不問其傳否。隨所病處而云故耳。產後下利虛極。亦用白頭翁湯者,可概見矣。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豉湯主之。
梔子豉湯方
梔子(十四枚炒)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湯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進一服。得吐則止。
〔衍義〕傷寒論。太陽病。用藥下後而虛煩者,仍敘太陽証中。此必自下利虛煩。不由他故。注故敘厥陰証中。雖有二經之異。然熱乘虛入客。病煩則一。皆用梔豉湯之苦。吐其客熱也。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 乾薑(三兩) 附子(一枚生用) 蔥白(四莖)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衍義〕裡寒外熱。格陽於外也。陽不得內和,故下利清穀。陰不得外和,故發身熱。凡汗出於陰。陽氣和則熱解。此出於相格,故熱不去而陽氣反虛。不能布於手足,而厥不止者死。發熱汗不止者亦死。此二証兼之。猶可治者,為其厥未至陽絕。汗未至陰脫也。方見解明理論矣。然尚有可言者,附子之熱。走而不止。通行經脈。自裡達表。以至手足。汗止治厥也。乾薑之熱。止而不走。內守腑臟。消穀養正。溫補中氣。以和陰陽。解其拒格。更調二藥之走止。合適其用也。
下利肺痛。紫參湯主之。
紫參湯方
紫參(半斤) 甘草(三兩)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參取二升。內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溫三服。
〔衍義〕下利。腸胃病也。乃云肺病何哉。此大腸與肺合故也。大抵腸中積聚,則肺氣不行。肺有所積。大腸亦不固。二害互為病。大腸病,而氣塞於肺者痛。肺有積者亦痛。痛必通用。紫參。本草謂主心腹積聚。療腸胃中熱積。九竅可通。大小腸可利。逐其陳。開其道。佐以甘草。和其中外。氣通則愈。積去則利止。注云非仲景方。以紫參非仲景常用也。
氣利。訶黎勒散主之。
訶黎勒方
訶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為散。粥飲和,頓服。
〔衍義〕治病有輕重。前言氣利。惟通小便。此乃通大便。蓋氣結處。陰陽不同。舉此二者為例。六經皆得結而為利。各有陰陽也。訶黎勒有通有澀。通以下涎。消宿食。破結氣。澀以固腸脫。佐以粥飲引腸胃。更補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