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玉機真臟論》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形氣相得(形盛氣盛,形虛氣虛),謂之可治;色澤以浮(明也),謂之易已;形氣相失,謂之難治(形盛氣虛,氣盛形虛);色夭(晦惡也)不澤(枯焦也),謂之難已。
《素問‧三部九候》云︰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靈樞經》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盛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形氣皆邪,調其虛實。
慎庵按︰邪盛正虛,當瀉其邪,以扶正氣。治若輕緩,遷延時日,使病邪日熾,真元日削,病必不治。今人多犯此。經文下一急字,最有關系,讀者須著眼,毋輕看過。
東垣曰︰病來潮作之時,精神增添者,是為病氣有餘;若精神困乏,是為病氣不足。不問形氣有餘不足,只取病氣有餘不足也。夫形氣者,形盛為有餘,消瘦為不足。察口鼻中氣,勞役如故,為氣有餘;若喘息氣促氣短,或不足以息,為不足,當瀉當補,全不在此,只在病勢潮作之時。精神困弱,語言無力,懶語者急補之。
慎庵按︰東垣言雖如此,然予嘗見傷寒熱病,熱甚者,則熱傷氣,亦必精神困倦,語言無力,問之不答,此大實有羸狀也,然必有大實熱之脈証呈見,方是實証。東垣所云,亦必有虛寒之証脈可參。故審形氣,又當以脈証合觀,方得真實病情也。
凡人之大體為形,形之所充者氣。形勝氣者夭(肥白氣不充),氣勝形者壽(修長黑色有神)。
肥人多中風,以形濃氣虛,難以周流,而多鬱滯生痰,痰壅氣塞成火而多暴厥也。
瘦人陰虛,血液衰少,相火易亢,故多勞嗽。
形體充大,而皮膚寬緩者壽;形體充大,而皮膚緊急者夭。
形澀而脈滑,形大脈小,形小脈大,形長脈短,形短脈長,形滑脈澀,肥人脈細小,輕虛如絲;羸人脈躁,俱凶。
血實氣虛則肥,氣實血虛則瘦。肥者能寒不能熱,瘦者能熱不能寒。(能讀耐。)
美髯而長至胸,陽明血氣盈。髯少血氣弱不足則無髯。美髯者,太陽多血。
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
行遲者,痺也。或表強,或腰腳痛,或麻木風疾。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
《內經》云︰陽引而上,陰引而下,則欠;陰陽相引,故曰無病,病亦即愈。
慎庵按︰此只可指初病輕淺者言,若久病虛脫,呼欠連綿不已者,最為危候。服藥後欠漸止者生,進者死,不可與此同日語也。
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掌中寒者,腹中寒;掌中熱者,陰不足,虛火盛。
診時病患叉手捫心,閉目不言,必心虛怔忡。
《經》云︰倉廩不藏者,門戶不要也;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
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
眼胞腫,十指頭微腫者,必久咳。
《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為義。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脈言之,則脈貴有神。脈法曰︰脈中有力,即為有神。夫有力者,非強健之謂,謂中和之力也。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緩,柔軟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脈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脫絕之無力也,若其太過,即弦強真臟之有力也,二者均屬無神,皆危兆也。以形証言之,則目光精采,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氣息如常,大小便不脫,若此者,雖其脈有可疑,尚無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急異常,泄瀉不已;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床;或無邪而言語失倫;或無病而虛空見鬼;或病脹滿,而補瀉皆不可施;或病寒熱,而溫涼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煩躁,昏不知人;或一時卒倒,即眼閉口開,手撒遺尿。若此者,雖其脈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再以治法言之,凡藥食入胃,所以能勝邪者,必須胃氣施布藥力,始能溫吐汗下,以逐其邪。若邪氣勝,胃氣竭者,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化,雖有神丹,其將奈之何哉?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熱不熱者,有發其汗而表不應,行其滯而裡不應者,有虛不受補,實不可攻者,有藥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嘔者。若此者,呼之不應,遣之不動,此以臟氣元神盡去,無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脈証之外,亦死無疑者。雖然脈証之神,若盡乎此。然有脈重証輕,而知其可生者;有脈輕証重,而知其必死者,此取証不取脈也。有証重脈輕,而必其可生者;有証輕脈重而謂其必死者,此取脈不取証也。取舍疑似之間,自有一種玄妙也。(《傳忠錄》。)
《經》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
《靈樞‧五色篇》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濁氣方升,而色日增,日增者病日重);其色下行如雲撤散者,病方已(氣散而色漸退,漸退者,病將已)。五色各有藏部,有外部,有內部也。色從外部走淺深;察其澤夭,以知成敗;察其摶散,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粗,顯也。摶音團,聚也。)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征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張路玉曰︰凡暴感客邪之症,不妨昏濁壅滯。病久氣虛,祗宜瘦削清 。若病邪方銳,而清白少神,虛羸久困,而嫵媚鮮澤,咸非正色。五色之中,青黑黯慘,無論病之新久,總屬陽氣不振,惟黃色見於面目,而不至索澤者,皆為向愈之候。
色脈之陰陽,陽舒而陰慘也。色清而明,病在陽分;色濁而暗,病在陰分。
張三錫曰︰五臟六腑之精華,上彰於明堂。而臟腑有偏勝盈虛,若色若脈,亦必隨而應之,但當求其有神,雖困無害,神者色中光澤明亮是也。脈有胃氣,同一理也。
丹溪曰︰肥人濕多,瘦人火多,白者肺氣虛,黑者腎氣足。形色既殊,臟腑亦異。外症雖《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脈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色青者其脈弦,赤者其脈鉤,黃者其脈代,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其色見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靈樞‧五閱五使篇》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故肺病喘息鼻張,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
(此即《五色篇》經文匯辨,編為歌訣
五臟六腑,各有部分︰額主闕庭,上屬咽喉,闕循鼻端,五臟之應。內 挾鼻,下至承漿,屬於六腑,表裡各別。自顴下頰,肩背所主,手之部分。牙車下頤,屬股膝脛,部分在足,臟腑色見,一一可征。庭者首面,闕上咽喉,闕中者肺,下極為心;直下者肝,肝左為膽,肝下屬脾,方上者胃,中央大腸。挾大腸者,北方之腎,當腎者臍,面主以上,則為小腸。面主以下,膀胱子處,更有枝節,還須詳察。顴應乎肩,顴後為臂,臂下者手。
目內○上,屬於膺乳,挾繩(頰之外曰繩)而上,為應乎背。循牙車下,為股之應。中央者膝,膝下為脛,當脛下者,應在於足。巨分者股(口旁大紋處為巨分),巨屈(頰下曲骨)膝臏(膝蓋骨也)。部分精,須合色脈。五色外見,為氣之華。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白則當皮,赤則當脈,青則當筋,黃則當肉,黑則當骨。五臟之色,皆須端滿,如有別鄉,非時之過。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左右如法。
凡邪隨色見,各有所向,而尖銳之處,即其乘處,所進之方。故上銳者,以首面正氣之空虛,而邪即乘之上向也。左右上下,皆同此法。
朱丹溪曰︰容色所見,左右上下,各有其部。脈息所動,寸關尺皆有其位。左頰者,肝之部,以合左手關位;肝膽之分,應於風木,為初之氣。額為心之部,以合於左手寸口;心與小腸之分,應於君火,為二之氣。鼻為脾之部,合於右手關脈;脾胃之分,應於濕土,為四之氣。右頰者,肺之部,合於右手寸口;肺與大腸之分,應於燥金,為五之氣。頤為腎之部,以門三焦之分也。若夫陰陽五行,相生相勝之理,當以合之色脈而推之也。
按︰此所言部分,與《靈樞》微異。然今人論部,皆從此,故備之。
《脈要精微論》曰︰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
《五臟生成篇》曰︰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深青楊赤色);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慎庵按︰縞,素絹也。裹以朱紅紺黃紫之色於內,其光澤淺潤輝映於外,猶面之氣色,由肌肉內而透見於外,有神氣之榮澤,故為平也。總之審視面色之大法,喜鮮明潤澤,而惡暗晦沉滯枯澀不明也。
又曰︰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又曰︰五臟之氣色,見青如草滋者死,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謂其枯澀無神氣也)。
潘碩甫曰︰夫氣由臟發,色隨氣華。如青黃赤白黑者,色也;如鵝羽蒼璧翠羽雞冠等類,或有鮮明外露,或有光潤內含者,氣也。氣至而後色彰,故曰欲曰生。若如赭鹽黃土漆枳實等類,或晦暗不澤,或悴槁不榮,敗色已呈,氣於何有?故曰不欲且曰死。由此觀之,則色與氣,不可須臾離也。然而外露者,不如內含,內含則氣藏,外露則氣泄,亦猶脈之弦鉤毛石,欲其微,不欲其甚。如《經》云︰以縞裹者,正取五色之微見,方是五臟之外榮,否則過於彰露,與弦鉤毛石之獨見而無胃氣,名曰真臟者,何以異乎?
風則面青,燥則面枯,火則面赤,濕則面黃,寒則面黑,虛則面白。面黑陰寒,面赤陽熱。青黑兼見,為風為寒為痛相值;黃白兼見,為虛為氣,再者為濕;青白兼見,為虛為風為痛三者。
《靈樞經》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故面統屬諸陽。
《中藏經》曰︰胃熱則面赤如醉人。
慎庵按︰此乃足陽明胃經實熱之証,方有此候。然有在經、在腑之分。外候再見身蒸熱,汗大泄,口大渴,鼻燥唇乾,齒無津液,脈必洪大而長,或浮緩,或浮洪而數,此在經熱邪,當用白虎湯治之。若面熱而赤甚,短氣,腹滿而喘,潮熱,手足 然汗出浮而反沉實,或沉數,此熱結在中,為陽明腑証,當下之,看熱邪淺深,三承氣湯選用可也。然胃中虛熱,面亦發赤,第赤與熱甚微,或隱或見,不若前經腑之實熱,常赤不減,並無外証之可察為異耳,即外有身熱亦微,不若前實証之炎 也,脈浮濡而短弱,按之不鼓指,四君六君選用治之。凡一切雜証虛熱面赤,亦必用此消明辨也。
《金匱直解》云︰心主南方,屬火而色赤。赤而為熱,人所易知。有寒郁而赤者,《經》云︰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民病面赤,治以熱劑。
《傷寒論》云︰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不得越,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
慎庵按︰此乃感寒邪重,初郁在表,而先見面赤,按之必冷,以寒邪外束,衛陽亦郁,未能即熱故也。久之從陽而化,身熱面亦熱矣。有如隆冬沖風而行,面如刀劃,初入室時,按其而冷似冰,此即陽為寒郁之征也,稍定陽和一轉,面反發熱,同一理也。當此際,須靜候緩治,勿妄投劑。始郁面赤,身未熱時,宜細審脈証,勿誤作虛治。然亦不難辨也。虛証面赤,必久病方見,不若實証一起便見也。當以麻黃湯發之。若發汗不徹而躁煩,桂枝加葛根。
上熱下寒,面赤而光;下熱上寒,面赤而郁(晦滯也)。
慎庵按︰《醫通》云︰熱發於上,陽中之陽邪也;熱發於下,陰中之陽邪也。寒起於上,陽中之陰子豉湯,吐以升之,陰氣上爭,心腹滿者死;陰乘陽者,腰以上至頭熱,腰以下寒,桂苓丸,利以導之,陽氣上爭,得汗者生。若雜証上熱下寒,既濟湯;兼大便秘,既濟解毒湯;火不歸源,八味丸;上寒下熱,五苓散送滋腎丸;虛陽下陷者,加減八味丸。
裡寒外熱,面戴陽。
陶節庵曰︰有患身熱,頭疼全無,不煩,便作燥悶,面赤,飲水不得入口,庸醫不識,呼為熱証,而用涼藥,誤死者多矣。殊不知元氣虛弱,是無根虛火泛上,名曰戴陽症,以益元湯治之(益元湯中用黃連、知母,尚有可商)。
慎庵按︰有一等稟賦陰虛,兼之酒色過度,平居或遇微勞,或行走急速,或飲食過熱,面即發赤戴陽。戴陽者,謂陽氣寒黃耆建中湯加丹皮,或玉屏風散合桂枝湯、參蘇飲等方,審証輕重選用。先哲有云︰虛人感冒不任發散者,用補中益氣湯,加羌活、防風,治之無誤。予常用逍遙散以代之,累效。此輔正驅邪之正法,前人言養正邪自除,正指此等証候而言,未可概執此言,以泛治他証也。再按︰以上數方內,皆用耆、朮,然宜生用,不必製炒。或問其義何居?曰︰觀諸家本草,耆、朮皆云有汗能止,無汗能發。不知者,以為既能止,又何能發?殊不知生宣熟補,此用藥之準則,又何疑焉。《經》云︰辛甘發散為陽。二藥味兼辛甘,生用亦能助陽升散,然終是甘勝於辛,其力以解膚腠之虛邪。邪隨藥散,正亦無傷,豈不兩得。若專用發表之劑,罔顧元氣之虛,邪氣雖去表,自有三陽表証可察,隨經用藥解散,不必顧慮其虛,又未可與此例同日而語也。因論前方用藥之義,故附見於此,並質宇內高賢。《素問‧刺熱篇》曰︰肝熱病,左頰先赤;肺熱病,右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腎熱病者,兩頤先赤。陳月坡曰︰環目鼻而青,而兩頰微紅者,外畏寒內有熱,筋骨酸疼也,肌肉之內,火邪抽掣而疼也。
又曰︰炎暑令行,濃被蓋臥,而微紅汗出,口不渴者,虛寒為本,而熱為假象也。
張路玉曰︰赤屬心,主三焦,深赤色堅,素稟多火也。赤而 堅,營血之充;微赤而鮮,氣盛有火;赤而索澤,血虛火旺。赤為火炎之色,祗慮津枯血竭,亦無虛寒之患。大抵火形之人,從未有肥盛多濕者,即有痰嗽,亦燥氣耳。
又曰︰面赤多熱,而有表裡虛實之殊。午《脈鑒》云︰兩顴時赤,虛火上炎,骨蒸勞瘵,鬼疰傳尸,陰火炎頰,赤如桃花,名桃花疰。
此條勞瘵証中,方有此候,証在不治。
喬岳云︰心經絕者,虛陽上發,面赤如脂,不久居也。
王叔和云︰面赤如妝不久居,脂與妝同一訓義,久病虛勞將壞之候,不治。與上戴陽症不同,戴陽面赤猶可治也。
《經》云︰赤見兩顴,大如拇指,病雖小愈,必將卒死。(此指暴病者而言。)肺病見赤,心火刑金,証為難治。
準頭印堂,有赤氣,枯夭者死,明潤者生。
赤而黃,赤而青,為相生則吉;赤而黑,為相克則凶。
(見《脈鑒》。)顴上赤青唇帶白,中風之疾恐難釋。
赤蟲游於目窠下,婦人產內定遭刑。(孕婦目下赤色似蟲形,必患產難。)年壽眼堂橫絳氣,須知疝氣與腸疼。
蘭台庭畔有紅絲,定是遺精白濁人。
孕婦準頭若發火,產中之厄必難逃。
妊娠溝洫常青色,雙生之喜可預決。
肝王東方,屬木色青。風寒與痛,三者主病。怒亦色青,驚色相同。青而黑者,青色兼紅,相生則喜;青而枯白,相克則凶。如脾病見青色,為木來克土,難治。
青為克賊之色,諸病皆忌單見,脾土部分,尤忌單見,其証必凶。
《脈經》曰︰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一曰肝腎絕也
脾王中央,屬土而色黃。黃為濕為熱為虛,而有明暗之分。挾熱則色鮮明,挾則色昏滯,女勞酒疸,則色昏黑。張路玉曰︰黃屬脾胃,若黃而肥盛,胃中有痰濕也;黃而枯,胃中有火也;黃而色淡,胃本虛也;黃而色暗,津液久耗也。其虛實寒熱之機,又當以飲食便溺消息之。
張三錫曰︰黃白無澤,脾肺氣虛;淡黃脾胃傷,四肢痿弱腹脹。
準頭、印堂、年壽,有黃氣明潤者,病退,及目瞼黃,皆為欲愈。若黃而白,黃而紅,相生則吉;若黃而青,相克則凶。長夏見黃則吉,若黃青則凶也。
《脈經》曰︰病患面無精光若土色,不受飲食者,四日死。
陳月坡曰︰面色黃者,此久病也。面黃唇白,病必虛瀉,面黃唇紅,脾之火也;面黃能食,病久內熱;黃白而腫,食少虛極;天庭黃赤,上焦之熱。
慎庵按︰前人云︰黃色枯燥而夭,其症必死。此專指雜症久病者而言。若傷寒溫熱病愈後,因火熱爍陰,燥火發黃,色亦枯澀,治以涼潤,因而得愈者多矣,又未可遽斷以為死也。
肺王西方,屬金而色白。白為虛為寒,有悲愁不樂,則色白;有脫血奪氣脫津液張路玉曰︰白而淖澤,肺胃之充也;肥白而按之綿軟,氣虛有痰也;白而消瘦,爪甲鮮赤,氣虛有火也;白而夭然不澤,爪甲色淡,肺胃虛寒也;白而微青,或臂多青脈,氣不能統血也。若兼爪甲色青,則為陰寒之証矣。白為氣虛之象,縱有火色發熱,皆為虛火,斷無實熱之理。
面白少神,手足冷者,虛瀉胃弱。面色青白,寒勝兼虛,服藥漸紅,寒邪漸去,而變熱也。面將則為吉。白而兼黃,相生亦吉;白而兼赤,相克則凶也。
腎王北方,屬水色黑。《經》云︰腎病面黑如柴。究其主病,為寒、為痛,恐懼與寒也。冬月面慘,傷寒已至。紫濁時病,面色黑慘,帶紫色者,邪氣方甚,寒多熱少,夜不挾虛者,合脈與証,細為詳別。面色黑滯,服藥漸光,病邪已退,將欲愈也。危惡之候,亦須明白︰少陰終者,其面必黑;太陰終者,皮毛及面,亦皆焦黑。黑色出庭,大如拇指,不病卒死。病患黑色,出於天中,下至年上,並及顴上,見則主死。《脈經》有云︰病患首部,耳目鼻口,有黑氣起,入於口者,為入門戶,其病主死。準頭、年壽、印堂三處,黑色枯夭,其病主死。心病見黑,亦主死也。大抵黑色見面多凶,凶則主死;黃色見面,多吉不死。
戴同甫曰︰按明堂察色,入門戶為凶。所謂門戶者,闕庭肺門戶,目肝門戶,耳腎門戶,口心脾門戶。若有氣色入者,皆死。白色見沖眉上,肺有病,入闕庭夏死;黃色見鼻上,脾有病,入口者,春夏死;青色見人中,肝有病,入目者,秋死;黑色見顴上者,腎有病,入耳者,六日死;赤色見頤者,心有病,入口者,冬死。蓋五臟五色,各入本臟門戶,至被克之《脈經》云︰病患卒腫,其面蒼黑者死。
張路玉曰︰蒼黑屬肝與腎。蒼而理粗,筋骨勞 也,蒼而枯槁,營血之涸也;黑而肥澤,骨髓之充也;黑而瘦削,陰火內戕也。蒼黑為下焦氣旺,鄒丹源曰︰凡人病見青黑諸色者,多凶,惟黃為吉。王注云︰黃為胃氣,故面黃者不死,然亦必黃而有神,乃可。若久病枯黃,寧有生乎?
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皆不死也。
凡此色脈之不死者,皆兼面黃,蓋五行於土為本,而胃氣之猶在也,故生。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此脈色之皆死也,以無黃色。若無黃色,則胃氣已竭,故死。
《脈經》云︰病患面青目黃,五日死。又云︰病患面黃目青者,九日死。是為亂經,飲酒當風,邪入腎經,膽氣泄,目則為青,雖有天救,不可複生。
喻嘉言曰︰《內經》舉面目為望色之要,蓋以為中央上色。病患面目顯黃色,而不受他色所侵者,則吉;面目無黃色,而惟受他色所侵者,則凶。雖目色之黃,濕深熱熾,要未可論於死生之際也。
慎庵按︰《脈經》二條,與經文相左,豈經文專指暴病者言,抑《脈經》責在久病
張路玉曰︰婦女深居閨閣,密護屏幃,不能望見顏色,但須驗其手腕之色澤、蒼白肥瘠,已見一班。至若肌之滑澀、理之疏密、肉之堅軟、筋之粗細、骨之大小、爪之剛柔、指之肥瘦、掌之濃薄、尺之寒熱,及乎動靜之安危,氣息之微盛,更合之以脈,參之以証,則血氣之虛實,情性之剛柔,形體之勞逸,服食之精粗,病苦之順逆,皆了然心目矣。
又曰︰肌以征津液之盛衰,理以征營衛之強弱,肉以征胃氣之虛實,筋以征肝血之充餒,骨以征腎之勇怯,爪以征膽液之淳清,指以征經氣之榮枯,掌以征臟氣之豐歉,尺以征表裡之陰陽。
《脈鑒》云︰色與脈,猶須分別生克。色脈相克者凶,色脈相生者吉。然猶有要焉,色克脈者,其死速;脈克色者,其死遲;色生脈者,其愈速;脈生色者,其愈遲。
《五法》云︰目者至陰也,五臟精華之所系,熱則昏暗,水足則明察秋毫。如常而然者,邪未傳裡也;若赤若黃,邪已入裡矣;若昏暗不明,邪熱乃在裡燒灼,腎水枯涸,故目無精華,不能朗照,急用大承氣湯下之,蓋寒則目清,未有寒甚而目不見者也,是以曰急下。凡開目欲見人者陽症也,閉目不欲見人者陰症也,目瞑者,將衄血也。(《經》云︰陽氣盛則 目,陰氣盛則瞑目也)。白睛黃者,將發黃也;至於目反上視,瞪目直視,及眼胞忽然陷下者,為五臟已絕之症,不治。
慎庵按︰《內經》云︰目內陷者死。喬岳曰︰肺主眼胞,肺絕則眼胞陷。總之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目陷,為五臟六腑之精氣皆脫,又何必專指於肺耶?再按︰閉目不欲陰也。《經》云︰陽明是動,病至則惡人與火,欲獨閉戶牖而處是也。予嘗閱歷,二者皆應,臨診之際,必審察脈症,詳辨虛實,庶無遁情,故不拘傷寒雜症,凡見直視、上視、斜視、眼如盲、眼小、目瞪等候,皆系五臟內敗,陰陽絕竭,而征於外者,必死,不可輕許以治也。
少,則不能運精華以敵陽光,故見明則怯也。
目不紅不腫,但沙澀昏痛,乃氣分隱伏之火,脾肺絡有濕熱,秋時多有此患,俗謂之稻芒赤目,亦曰赤眼。通用桑白皮散、玄參丸、瀉肺湯、大黃丸。
《靈樞》曰︰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診視也,赤脈赤筋也。)喬岳曰︰肝絕,則目澀欲睡。
張子和曰︰目不因火則不病。白輪變赤,火乘肺也;肉輪赤腫,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與腎也;赤脈貫目,火自甚也。
又曰︰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太過,則脈壅塞而發痛;不及,則目耗竭而失明。
《脈經》云︰病患肝絕,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視而不見人,泣出如水不止。
王海藏曰︰目能遠視,責其有火;不能近視,責其無水,法當補腎,地黃、天冬、山萸。
能近視,責其有水;不能遠視,責其無火,法當補心,人參,茯神,遠志。
又能曉視,不能晚視,日出則明,日入則暗(俗名雞盲),此元陽不足,而胃氣不升也,宜大補而升舉其陽。舊方只用地膚蒼朮之屬,恐無益也。
凡無故而忽有此三病者,多喪明,不可輕也。
目病有惡毒者,為瘀血貫眼,初起不過赤腫,漸則紫脹,白珠皆變成血,黑珠深陷而隱小,此必於初起時,急針內脾、迎香、上星、太陽諸穴,以開導之;內服宣明丸、分珠丸、通血丸,遲必失明矣。
又有瞳神內,不見黑瑩,但見一點鮮紅或紫濁者,此為血貫瞳神,不但目不可治,恐其人亦不久也;又有白輪自平,而青輪忽泛起突出者,此木邪鬱滯,隨火脹起也,瀉火必先伐木。
又有白輪連黑珠一齊突出者,或凝定不動,或漸出脫落,此風毒也,急於迎香上星等處針之,失治必死。然予亦見有兩目俱脫而不死者。
目有無故忽失明,此為氣脫,非佳兆也。大劑參、 主之。然《難經》云︰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是又未可專恃參、 也。然又有不同者,丹溪治一男子,忽目盲,其脈澀,謂有死血在胃以四物加蘇木、桃仁、紅花、陳皮煎,調人參末,數服愈。
又一男子,忽目盲不見物,脈緩大,四至之上,重按則散而無力,此為受濕。用白朮為君,黃 、茯苓、陳皮為臣,稍佐以附子,十餘劑愈。人能察其脈,而辨其因,斯上工矣。
病在脾;黑,病在腎。黃而難名,病在胸中;白睛黃淡,肺傷泄痢;黃而且濁,或如煙熏,濕甚黃膽;黃如橘明,則為熱多;黃兼青紫,脈來必芤,血瘀胸中。眼黑頰赤,乃系熱痰,眼胞上下,有如煙煤,亦為痰病;眼黑步艱,呻吟不已,痰已入骨,遍體 疼;眼黑而黃,四肢痿痺,聚沫風痰,隨在皆有。目黃大煩,脈大病進;目黃心煩,脈和病愈。目睛暈黃,衄則未止;目睛黃者,酒疸已成。(故先哲云︰目睛黃,非疸即衄,目黃而頭汗,將欲發黃)。黃白及面,眼胞上下,皆覺腫者,指為穀疸,心下必脹。明堂眼下,青色多欲,精神勞傷,不爾未睡,目無精光,齒黑者,瘰癧。血脈貫瞳者,凶。一脈一歲,死期已終。目間青脈,膽滯掣痛。瞳子高碩,太陽不足。病患面目,俱等無,眼下青色,傷寒挾陰,目正圓者,太陽經絕, 病不治。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溺難,鮮明留飲(鮮明者,俗名水汪汪也,俱指白珠)。目睛皆鈍,不能了了,鼻呼不出,吸而不入,氣促而冷,則為陰病;目睛了了,呼吸出入,能往能來,息長而熱,則為陽病。
《素問‧評熱論》云︰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靈樞‧水脹篇》云︰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之狀。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頸脈動,喘疾咳,曰水;目內微腫,如臥蠶起之狀,曰水。(目窠,目之下胞。)《脈鑒》云︰青若針橫於目下(青色如針),赤連耳目死須知,目下五色玄珠曰︰上下瞼腫者,脾氣熱也。一曰脾之候在瞼,瞼動,則知脾能消化也,脾病,則瞼澀嗜臥矣。
又曰︰脾虛則瞼腫。
朱丹溪曰︰陽明經有風熱,則為爛眼眶。(瞼音檢,俗呼為眼胞,又名眼眶。霍亂大吐瀉後,目陷,上下兩瞼,青如磕傷,此土敗木賊,不治
《五法》云︰若傷寒鼻孔乾燥者,乃邪熱入於陽明肌肉之中,久之,必將衄血也。鼻孔乾燥,黑如煙煤者,陽毒熱深也。鼻孔出冷氣,滑而黑者,陰毒冷極也。鼻息鼾睡者,風溫也。鼻塞濁涕者,風熱也。若病中見鼻煽張,為肺絕不治。一云︰鼻孔扇張為肺風。
慎庵按︰鼻扇有虛實新久之分,不可概為肺絕也。若初病即鼻扇,多有邪熱風火。壅塞肺氣使然,實熱居多;若久病鼻扇喘汗,是為肺絕不治。
《經絡全書》云︰其在小兒,面部謂之明堂。
《靈樞經》曰︰脈見於氣口,色見於明堂。明也。明堂廣大者壽,小者殆,況加疾哉?按︰此語即相家貴隆準之說,然須視其面部何如耳。嘗見明堂雖小,與面部相稱者,壽可八十,不可執一論也。
病患鼻頭明,山根亮,目 黃,起色。
鼻頭微黑,為有水氣。色見黃者,胸上有寒;色白亡血;微赤非時,見之者死。鼻頭色黃,小便必難(鼻頭黃者,又主胸中有寒,寒則水穀不進,故主小便難也。);餘處無恙,鼻尖青黃,其人必淋;鼻青腹痛,舌冷者死。鼻孔忽仰,可決短期。鼻色枯槁,死亡將及;鼻冷連頤,十無一生。(鼻者屬土,而為肺氣之所出入,肺胃之神機喬岳曰︰肺絕則無涕,鼻孔黑燥,肝逆乘之而色青。鼻塞涕流清者,邪未解也。痰清涕清,寒未去也。痰膠鼻塞,火之來也。
喻嘉言曰︰仲景出精微一法,其要在中央鼻準,毋亦以鼻準,在天為鎮星,在地為中岳,木水火,四臟病氣,必歸於中土耶。其謂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此一語,獨刊千古。 蓋厥陰肝木之青色,挾腎水之寒威,上征於鼻,下征於腹,是為暴病,頃之,亡陽而死矣。 謂設微赤非時者死,火之色歸於土,何遽主死?然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火非生土之火,乃克金之火,又主臟燥而死矣。
赤腫為熱,青黑為陰寒,鮮紅為陰虛火旺,淡白為血虛。
《五法》云︰唇者,肌肉之本,脾之華也。故視其唇之色澤,可以知病之淺深。干而焦者,為在肌肉;焦而紅者吉,焦而黑者凶;唇口俱赤腫者,肌肉熱甚也;唇口俱青黑者,冷極也。
《靈樞》曰︰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故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舉者,脾偏傾;揭唇者,脾高;唇下縱者,脾下;唇堅者,脾堅;唇大而不堅者,脾脆。脾病者,唇黃;脾絕者,唇白而腫。
又曰︰唇舌者,肌肉之本。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舌萎、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又曰︰足陽明所生病者,口 唇疹。
又曰︰陽明氣至,則嚙唇。
《中藏經》曰︰胃中熱,則唇黑。唇色紫者,胃氣虛寒也。
《玄珠》曰︰上下唇皆赤者,心熱也。上唇赤下唇白者,腎虛而心火不降也。
錢仲陽曰︰肺主唇白,白而澤者吉,白如枯骨者死。唇白當補脾肺,蓋脾者,肺之母也,母子皆虛,不能相榮,是名曰怯,故當補。若深紅色,則當散肺虛熱。
《脈鑒》云︰久病唇紅定難療。
《脈經》曰︰病患唇腫齒焦者死。
又曰︰病患唇青,人中反,三日死。
《鑒》云︰唇青體冷及遺尿,背向飲食四日死。
《五法》云︰口燥咽乾者,腎熱也。口噤難言者,風痙也。若病重,見唇口卷,環口黧黑,口張氣直,或如魚口,不能複閉。若頭搖不止,氣出不返者,皆不治也。
《中藏經》曰︰小腸實則熱,熱則口瘡。
《素問》曰︰膀胱移熱於小腸,膈腸不便,上為口糜(口生瘡而糜爛也)。凡病唇口瘡者,邪之出也;凡瘧久,環口生瘡者,邪將解而火邪外散也。
《脈鑒》云︰五色口邊繞巡死,惡候相侵命必亡,產母口邊有白色,近期七五日中間。又云︰口角白干病將至。
《經》云︰耳間青脈起者,掣痛。
《五法》云︰耳者,腎之竅也。察耳之好惡,知腎之強弱。腎為人之根本,腎絕者,未有不死者色解之。若耳聾舌卷唇青,此屬足厥陰,為難治也。
《脈鑒》云︰命門(耳之下垂)枯黑骨中熱,白肺黃脾紫腎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