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蓮——因果啟示錄

無垢淨光著


第二章 瞋怒的火山

今生今世有著瞋怒習氣的人,前世(業力),也有著瞋怒的習氣。瞋怒,是一種極為強烈的無明情緒;有瞋怒習性的人,就像胸中有一股無明怒火,隨時都準備要發洩,而導致這瞋怒脾氣的,是由“業力”(前世)和“習氣”或“個性”相互招感所致,當“因”“緣”具足,由瞋怒造成的惡報,就加速形成了。

難移的習性

瞋怒,是一種極為強烈的情緒,有瞋怒習性的人,就像胸中有一股怒火,隨時都準備要爆發。

有一個中年男子,耳朵重聽,且有嚴重的耳鳴,他深受耳疾的痛苦,已經有十五年之久了,也就是大概剛三十出頭,他就深受耳疾的困擾,可以想像,重聽和耳鳴,雖然不是一種多麼嚴重的病症,但重聽會嚴重的阻礙他和別人的溝通,讓他無法輕易的隨時聽聞他想聽的,耳鳴,會嚴重的干擾他自己的情緒,讓他隨時都無法躲避他不想聽聞的聲音!

對一個正逢青壯年,事業剛待起步,美好人生正展現在前的人來說,罹患這麼一種不大不小,卻足以令他頹喪與沮喪的病,可以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而巧合的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病症,一種是想聽聽不到,一種是不想聽卻又不得不聽,兩種性質迥異的病象,卻巧合的同時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出現。

這位中年男子,是一個脾氣甚大的人,他的胸中好像有一座瞋怒的火山,隨時都準備要爆發,而導致這種瞋怒脾氣的,不是由於疾病的困擾,而是“習氣”!

“這個今世有著瞋怒習氣的人,前世,同樣也有著瞋怒的習氣。”水蓮齋主說。

在前世,他是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但脾氣極大,頗難侍候,動不動就打人耳光,不止家裡的傭人動則遭殃,在外,也仗著財粗勢大,動不動就打人耳光,因此,在一生中,不知打了多少人的耳光,但除此打人耳光的“嗜好”外,心地並不壞,也頗孝順。

這樣一個前世喜打人耳光,今生罹患耳疾的病症,頗符合因果律的回向性和同質性。

但這個例子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這個中年男子之所以罹患不算輕的耳疾,與其說完全是由“業力”的作用,不如說是由“業力”和“習氣”或“個性”相互招感所致,因為這個男子,前世由於瞋怒的習氣,常打人耳光,當造下這樣的業“因”後,今世由於瞋怒習氣未改這個“緣”,當“因”“緣”具足,耳疾的“果報”,就加速成形了。

因此,可以說,如果這個男子,今生能夠稍改瞋怒的脾氣,那麼,耳疾的程度當可減輕,或做某種程度的轉化。

但如果以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男子在前世因有那麼強烈的瞋怒習氣,當這麼強烈的習氣“遺傳”到今世來時,也就不是那麼輕易的就可改善了,因此,以這個角度來看,今生之所以會得這麼嚴重的耳疾,也是有著某種的“必然”性!

一個人的“命運”也是這樣,因為命運的形成,是由於過去的“業力”和今世的“個性”,交織而成。

很多命運(或業力)上“注定”要發生的事,常常是藉著個性裡的一些特質而顯現,好的命運,常藉著良好的個性特質而顯現,不好的命運,常藉著不良的個性特質而顯現。

因此,與其說,個性造就一個人的命運,不如說,命運藉著個性的特質,而顯現出它欲顯現的面貌。

業力也是一樣,業力要顯現出來,往往需要“緣”的橋梁,而我們個性裡的某些特質,往往是業力顯現的最好橋梁和媒介,也就是說,我們的個性特質,提供了業力成熟最好的環境和條件,是業力最好的“助緣”!

所以說,我們的個性,不只在宿世以來,制造了不同的業力因緣,也為業力的成熟(或命運的形成)提供了理想的環境!

就像前述的中年男子,因為在前世有著那樣瞋怒的習氣,以致造了打人耳光的“業力”,又因為他今世依然強烈的瞋怒習氣,所以這樣強烈的瞋怒習氣,就為他前世所造的“業力”,提供了最佳的成熟條件和“助緣”,所以自然有了得嚴重耳疾的“命運”!

當然,不止我們的個性和習氣,會從今生“遺傳”到來生去,就是我們今生的興趣嗜好、才華、人格特質等,也會隨著今生發展培養的程度而帶到來生去!

而這種興趣嗜好、才華、人格特質等等不同的顯現,在小孩子身上尤其明顯,但傳統的主流派學者卻認為,在一個人身上所顯現的一切,不管是人格特質,興趣嗜好等,都完全的可以用“基因”和“環境”的影響來解釋。

“基因理論”對習性的解釋

基因學者告訴我們,一個人所顯現的某種獨特的特質,縱使在家庭中沒有其他人有相同的性質或傾向,但仍可把這種獨特的特質,解釋為是我們極遠的、或甚至“想都想不出來”的祖先的“基因”所遺傳的!

因此,以這種基因理論來看,我們每個人所顯現的某種獨特的特質,都決定於孕育我們的受精卵,而受精卵卻是由精子和卵子的染色體“隨機配對”而成的,由此類推,我們的父母所具有的染色體,也是由他們各自的父母在受孕時(或受孕前),其精子和卵子的染色體“隨機配對”而來的!

所以,依照此種理論,一個人所具有的“獨特性”,是由父母的染色體的“隨機配對”所造成的,而父母的獨特性和染色體,也是由他們各自的父母的染色體“隨機配對”而成的,以此可以類推至無窮遠的世代。

所以,一個人之所以有“獨特性”,按照基因理論,那完全是一種“機運”(Chance),一種“基因重新洗牌的機運”(Thechanceshufflingofgenes),就好像牌局上,重新洗牌後,我們手上所分配到的一組牌!

基因理論,確實精密有條理,但當任何一個“被洗牌洗出來”且有著“獨特性”的個人,當在思索這個問題時,恐怕在理解中還會帶點“惘然”吧!

“環境理論”對習性的解釋

另一種主流派學者用以解釋人的獨特性,或人格塑成的影響因素的就是“環境”,長久以來,不管是“精神分析”或“行為主義理論”的擁護者,盡管彼此在理論上有嚴重的沖突或歧異,但他們都一致同意,在一個人出生的前幾年裡,所受到的外在環境影響,將會對一個人的人格塑成或以後的一生有著決定性的作用。

就像發展心理學者所主張的那樣,他們認為,每一階段的發展,都將影響次一階段的發展,而在人生中,最重要的“定形”階段,大約在三歲左右就已發展完成,最遲也不會超過六歲,也就是說,大約在三至六歲時,一個人的“獨特性”,包括氣質、體質、智慧等就大致發展塑造完成,往後,只是小幅度的變動或修正而已。

但隨著研究的深入,令發展心理學者極為震驚的是,盡管他們已經將人的“定形期”,遠遠的往前推至出生後的幾周或幾天內所受的影響,但仍不足以解釋每個人所具有的“獨特性”,因為他們發現,即使在剛出生的嬰兒身上,也有著各自不同的行為模式,而他們卻無法解釋這些不同行為模式出現的緣由,所以只好再往前推進,甚至現時已將重點放在嬰兒在母體時所受外在環境的影響,和嬰兒出生後行為模式間的關聯性的研究!

發展心理學的這種進展是必然的,代表研究方向的正確,但往後的“阻礙”也是必然的,因為只在“今生”上做研究,“今生”就是最大的阻礙!

同樣,以基因理論來解釋人的所有特質的來源,是極盡物質科學研究的極至,但基因理論就好像一個盾牌,把人類所有可以解釋和所有無法解釋的一切行為,都推向盾牌的背後,那就是基因理論的基礎—“基因重新洗牌”的“假設”理論上,但我們卻不禁要問,是“誰”在讓基因重新洗牌的,或決定基因要洗成什麼牌的那隻“手”究竟是什麼?

當然,以前世今生的習性遺傳,來解釋每個人不同於父母或祖先的“獨特性”,並不是要用以否定“基因理論”或“環境理論”的一無是處,因為基因或環境理論,在解釋人的行為上,仍有著不可否認與抹煞的“現實”優勢。

而我們以前世今生的習性遺傳,來解釋一些此兩種理論難以解釋,或無法解釋的行為或現象,正好是對此兩種理論的一種“超現實”的補充,而不是欲對上述兩種理論的完全否定或代替!

難以解釋的“天份”

在許多小孩子身上,尤其可以看到一些難以解釋的才華或特質,而此種似乎“天生”的才華或特質,如果以“現實”的基因或環境理論來解釋,是極為牽強或絲毫不通的,因為從這個小孩子的家人或環境方面來看,都難以找到足以造成此種才華或特質的影響因素,但如果以“超現實”的前世今生來看,就可輕而易舉的理解了!

一些傑出偉大的音樂家,如巴哈、莫札特、貝多芬等,對於他們傑出的才華,不需以“前世今生”來解釋就可理解,因為他們的父親都是音樂家,“基因”與“環境”加努力的現實解釋,就足以讓他們展露出偉大的才華了。

但也有一些偉大的音樂家,是無法以基因和環境來解釋的,像德布札克的父親是個屠夫,孟德爾頌的父親是個銀行業者,至於韓德爾的父親則是一個理發匠,上述的音樂家不只先天的基因不足,而且後天的環境也失調,能夠讓他們出人頭地的,光是“努力”一項,實難以解釋他們的成就。

其中,尤其是韓德爾,更具有啟示性,因為韓德爾的父親,不只沒有音樂細胞,而且當韓德爾在兒童時期顯露出他在音樂方面的才華和興趣時,不只沒有加以啟迪,反而百般加以阻撓,至於韓德爾的母親,雖然沒有反對,但也沒有給予太多的協助,韓德爾身在這麼惡劣的啟蒙時期,以後還能成其“偉大”者,其非“天份”,又能如何解釋呢?

而“天份”者,不在今生,是在前世!

書到今生讀已遲

宋朝的黃庭堅,就是一個典型的故事。

黃庭堅,字山谷,江西省修水縣人,他的詩書畫號稱“三絕”,與當時的蘇東坡齊名,人稱“蘇黃”,黃山谷不止有文名,秉性也至孝,他常親自為母洗滌溺器,就是後來做了官,也不改其孝行,由於他的孝行,被後人選入二十四孝中。

相傳黃山谷在中進士後,被朝廷任命為蕪湖地方的知州,就任時他才二十六歲。

有一天,當他正在午寐時,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走出州衙大門,直來到某處村莊,看見一個老婆婆站在某門外的供案前,手持清香,口中喃喃自語,類似呼喊某人的姓名,黃山谷趨前一看,看見供桌上擺著一碗煮好的芹萊面,香味飄溢,黃山谷不自覺的端起來便吃,吃完後就走回衙府,等一覺醒來,夢境仍甚為清晰,尤其奇怪的是,嘴裡還留有芹菜的香味,他心中雖然納悶,但並不以為意,只覺得是做了一場夢。

等到次日午寐時,夢境又和昨日完全相似,而且齒頰還是留有芹香味,黃山谷不禁甚感訝異,於是他遂起身步出衙門,循著夢中記憶的道路行去,令他詫異的是,一路行來,道路的景致竟然和夢中的情景完全一樣,最後終於來到一處人家門前,但門扉緊閉,黃山谷便前去叩門,一位白發的老婆婆出來應門,黃山谷問她,這兩天是否有人在門外喊人吃面之事。

老婆婆回答說:“昨天是我女兒的忌日,因為她生前非常喜歡吃芹菜面,所以每年在她忌日時,我都會供奉一碗芹菜面,呼喊她來食用!”

黃山谷問:“你女兒去世多久了?”

老婆婆回答說:“已經二十六年了!”黃山谷心想,自己不也正是二十六歲嗎?而昨天也正好是自己的生辰,於是更進一步問這婆婆,有關她女兒在生時的種種情形。

老婆婆說,她只有這麼一個女兒,女兒在生時非常喜歡讀書,而且信佛茹素,非常孝順,但就是不肯嫁人,後來在二十六歲時,生了一場病死了,當死的時候,還告訴她說一定會回來看她!

等黃山谷進到屋裡,老婆婆指著一個大木櫃告訴他說,她女兒平生所看的書全鎖在裡頭,只是不知鎖匙放到哪裡去了,所以一直無法打開。

奇怪的是,黃山谷那時突然記起了放鎖匙的位置,依記憶果然找出鎖匙,等打開木櫃,在裡面發現了許多文稿,黃山谷細閱之下,大吃一驚,原來他每次參加考試所寫的文章,竟然全在這些文稿裡,而且一字不差。

至此,黃山谷心中已完全明了,這老婆婆就是他前生的母親,於是將老婆婆迎回州衙,奉養餘年。

後來黃山谷在衙州後園,建造一座亭園,亭中有他自己的刻像,並且自題石碑像贊曰:“似僧有發,似俗脫塵,做夢中夢,悟身外身。”

從這首像贊,似乎可以證實這個轉世故事,可能確有其事。

而明朝的進士袁枚,也在聽聞這個故事後,不禁發出:“書到今生讀已遲”的感歎。

當然,袁枚“書到今生讀已遲”的感歎,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一個人對事物的興趣、技藝、才能、才華,如果培養到某一種強烈或優越的程度,在來生,常常能秉持前世的基礎,而能有著較為優勢的“延續”作用,但如果只是秉持前世的基礎,而不再繼續學習開發或自我突破,那麼,今生大概只有“已遲”的感歎了!

至於,故事中所說,黃山谷今生所寫的文章,和前世“完全一樣”或“一字不差”的描述,大概是傳聞的言過其實了,只能說,以文章的架構,或思想、觀念方面來看,可能有著極為高度的類似性而已罷了!

當然,就像我們之前所說的,不只一個人的興趣嗜好、才華,如果培養到某種的程度,會延續到來生去,就是一個人的個性、人格特質、觀念思想或信仰,如果培養到某種強烈的程度,也同樣的會延續到來生去,就像黃山谷學佛和孝順的本性,顯然就和他的前生有著極大的關聯性。

小女孩的報復

對一般平凡的人來說,很少有人在一生中沒有做錯事的,也很少有人在一生中完全沒有做過所謂好事的,所以,人的行為常常就在善善惡惡中交纏著,極難去劃分所謂完全的“好”與“壞”,雖然如此,因果律卻是條理分明,絲毫不紊亂的,不管是極細微的所謂“善行”或“惡行”,因緣成熟了,都將得到它應有的報償!

水蓮齋主,就告訴我們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天,有一個中年婦女來找她,這婦女身材中等,個性稍強,但人很誠懇,也有很虔誠的宗教信仰。

她來找水蓮齋主,並不是為了她面臨到多麼重大的情緒上的痛苦,也不是為了她身體帶有什麼重大的疾病,她來,是因為她的腳長期浮腫,膝蓋腫痛,且腳筋不時的抽痛著,這樣的小病,雖然不至帶來太大的痛苦,但使得她的行動遲緩不便,尤其在膝蓋處,每當要做跪拜動作時,總是常常痛得讓她無法再進行下去,雖然看遍了醫生,做過各種治療,不只沒有起色,情形反而愈來愈嚴重。

她在宗教上有著極為虔誠的信仰,因此,她相信,一定是在某個前世,她做了什麼錯事,才會導致今天的報應。

當水蓮齋主凝觀她的腿部時,漸漸的,在她的膝蓋處浮起了幾張臉,幾個十七、八歲小女孩的臉,她們顯然有著很強的怨氣。

當一個人有著某種因果的纏繞,而顯現某種的病症或病象時,這些病症常常並非可以靠病理上的治療而痊癒的。

水蓮齋主說,因果是有期限的,而在這因果纏繞的期限裡,除非是從因果或心靈的層面來解,不然,病理的治療只是表象,而不是根本,表象的治療不是無效就是短暫的有效,好了一定還會再復發!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那麼這樁腿疾的冤債從何而起呢?

水蓮齋主說,這樁冤債要遠溯到元朝時,那時她是一個男子,在一個官宦人家當管家,因為非常的盡忠職守,很博得主人的信任,但不免為求好心切而嚴厲過度,有時下屬或僕人偶有過失,就予以打罵處罰,絕不寬貸。

有一次,幾個小婢女做錯事,這位管家憤怒異常,就施予嚴厲的體罰,因此導致這幾個小婢女手腳嚴重的受傷,甚至腳都被打跛了而無法行走。

因為長期嚴厲的管教和那次導致終身傷害的體罰,讓她們一生懷恨在心,而這股懷恨的怨氣,是那麼的強烈,以致當因緣成熟時,該討的還是要討,該受報的還是要受報!

以因果律的回向性來說:“當你怎麼做,你就會如你所做的那樣。”這位婦人,因為在前世讓別人遭受行動的不便和痛苦,因此今世也要遭受同樣的不便和痛苦!

以受害者的痛苦記憶意識來說,一股強烈懷恨的怨氣,讓她們必須報復腿瘸的痛苦,也因此造成了這位婦人相同部位的不便和痛苦!

如果撇開小女孩前世的怨氣和婦人此世的無辜,單從婦人前世身為管家的“瞋怒”,和她此生仍然“愛發脾氣”的習氣來看,我們,對於我們這個個體的“習氣”,究竟了解了有多少,又盡了多少應盡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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