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安教授編著
一、前言
研究二詞之間的範圍和關係,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四句的分析。將任何二詞(例如甲與乙)拿出來配合「是」或「不是」就形成四句:
第一句:又是甲,又是乙。
第二句:是甲,不是乙。
第三句:不是甲,是乙。
第四句:不是甲,又不是乙。
例如,以「白馬」與「馬」二者為例:
第一句:又是白馬,又是馬―成立,如美洲白馬。
第二句:是白馬,而不是馬―不成立,無此狀況。
第三句:不是白馬,而是馬―成立,如黑馬。
第四句:不是白馬,又不是馬―成立,如牛。
在這例子中,「只有三句成立」,第二句並不成立。所以,藉著「是」與「不是」的劃分四句,可以使得我們的思考更加精密、清晰。當我們對於二事件的關係不清楚時,以「四句」來做分析,可以釐清範圍,避免以偏概全。
二、由範圍大小和交集來看四句
例如,以「孔子」與「中國人」二者差別為例:
第一句:又是孔子,又是中國人―成立,如孔子。
第二句:是孔子,而不是中國人―不成立,無此狀況。
第三句:不是孔子,而是中國人―成立,如孟子。
第四句:不是孔子,又不是中國人―成立,如林肯。
在這例子中,「只有三句成立」,第二句並不成立。
【A 與 B 二詞間的四種體性相屬關係】
若 A 與 B 是同義字,則只有二句存在。
若 A 與 B 是整體與部分的相屬關係,則有三句存在。
若 A 與 B 是相違,則有三句存在。
若 A 與 B 是部分重疊,則有四句存在。
三、何時四句都成立?
例如,以「中國人」與「男人」二者差別為例:
第一句:又是中國人,又是男人―成立,如孔子。
第二句:是中國人,而不是男人―成立,如武則天。
第三句:不是中國人,而是男人―成立,如林肯。
第四句:不是中國人,又不是男人―成立,如居禮夫人。
在這例子中,「有四句成立」。
四、結語
仔細追索可以看出,四句都成立時,是來至對某一法的不同分類。上述例子是對「人」的不同分類,依據性別有男人、女人等,依據地區有中國人、外國人等。將其中的「男人」與「中國人」組合就會四句都成立。四句都成立時,這二詞之間必有部分的交集。
問:何謂四句?有何重要性?
答: 當我們對於二詞之間的關係不清楚時,以「四句」來做分析,可以釐清範圍,避免以偏概全。利用四句可以使得我們的思考更加精密、清晰。將二詞(例如甲與乙)配合「是」或「不是」而成四句。
譬如:「有為法」與「有漏法」,應只有「三句成立」,因為:如「苦諦」,是「又是有為法,又是有漏法」(第一句);如「道諦」,是「是有為法,而不是有漏法」(第二句);
如「虛空」,是「不是有為法,也不是有漏法」(第四句)故。原則:若甲與乙是同義字,則只有二句存在。
若甲與乙是整體與部分的相屬關係,則有三句存在。若甲與乙是相違,則有三句存在。
若甲與乙是部分交叉重疊,則有四句存在。
問:「人」和「非男人」有幾句成立?請問如何迅速得出明確而不模糊的結果呢?
答:首先,要釐清「非男人」的意義。意義不清時,不可能有明確的答案。意義要清楚,這是印度因明和西洋邏輯的基本要求。
(1)若「非男人」是指「男人以外的人」,那麼:此時的「非男人」是「人」的部分。
這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可以立刻得知有三句存在,舉出例子如下:
(2)若「非男人」是指「不是男人」,也就是指「男人以外的一切」,那麼要注意「不是男人」所涵蓋的範圍非常廣:女人、瓶子、感受、虛空都不是男人,甚至龜毛、兔角也不是男人。此時「不是男人」和「人」分成三區(形成特殊交集)而有三句存在,舉出例子如下:
要仔細分清上述(1)(2)中 c、d 的差異。
(3)從印度因明和西洋邏輯都可以得出上述的結果。總之,這都是有關範圍的問題,看清二者之間的範圍,立刻就知道幾句成立,例如,「男人」和「不是男人」有幾句成立呢?
小結:印度因明和西洋邏輯的實際效用,就是依據公設(定理),針對意義明確的論題,能夠迅速推知正確的結果。
問:因明和邏輯的實際效用,是依據哪些公設或定理來推出結果呢?關於四句,有哪些定理呢?
答:
(1)例如,a 是 b 的定義,則凡是 a 都是 b;凡是 b 都是 a。這就是公設或定理。
例如,a 小於 b,b 小於 c,則 a 小於 c。這就是公設或定理。
例如,「a 是 b」,或「a 不是 b」,這二者有一為正確。這就是公設或定理。
(2)又如下棋,有其遊戲規則,這也是公設的一種。雙方在規則下,進行邏輯推理。
(3)關於四句,也有定理可以找出來,例如:任何一法 a,以性質分類成 a1 和 a2,則:
a 和 a1 之間,必只有三句存在。(整體和部分的關係)
a 和 a2 之間,必只有三句存在。(整體和部分的關係)
a1 和 a2 之間,必只有三句存在。(相違的關係)
任何一法 a,其定義是 d,其同義詞是 s,則:
a 和 a 之間,必只有二句存在。
a 和 d 之間,必只有二句存在。
a 和 s 之間,必只有二句存在。
d 和 s 之間,必只有二句存在。
所以,應用印度因明和西洋邏輯,針對意義明確的論題,依據公設或定理,能夠迅速推知正確的結果。
問:計算「甲」和「乙」之間有幾句成立,以及計算「不是甲」和「乙」之間有幾句成立,有無簡便的原則或方法?
答:
(1)將「甲」與「乙」二法,配合「是」或「不是」而有:
第一句:是甲,又是乙。
第二句:是甲,不是乙。
第三句:不是甲,是乙。
第四句:不是甲,又不是乙。
(2)再將「不是甲」與「乙」,配合「是」或「不是」而有:
第一句:是「不是甲」,又是乙。→同上第三句。
第二句:是「不是甲」,不是乙。→同上第四句。
第三句:不是「不是甲」,是乙。→同上第一句。
第四句:不是「不是甲」,又不是乙。→同上第二句。
由上(1)和(2)比對可知:
(3)「甲」和「乙」之間有幾句成立,相同於「不是甲」和「乙」之間有幾句成立,只是次序移動而已。同理,「甲」和「不是乙」之間有幾句成立,以及「不是甲」和「不是乙」之間有幾句成立,都是一樣的,只是次序移動而已。
(4)簡言之,「甲」和「乙」之間、「不是甲」和「乙」之間、「甲」和「不是乙」之間、「不是甲」和「不是乙」之間有幾句成立,都是一樣的,只是次序移動而已。
(5)更簡言之,計算有幾句成立時,「不是」一詞可以暫省,直接算
「甲」和「乙」之間有幾句成立就對了。
○例如,「不是人」和「不是男人」之間,「人」和「不是男人」之間,「不是人」和「是男人」之間,完全相同於「人」和「男人」之間,都是有三句存在。不存在的一句是:「不是人、是男人」。
(6)有一特例是「甲」和「不是甲」之間有幾句成立?此時猶如計算「甲」和「甲」之間有幾句成立,可知只有二句存在。
問:有的因明書上認為「青色和布色(布的顏色)」有四句,請問如何得到的?其理由為何呢?
答:依據藏傳因明書上的例子,「青色和布色」的四句是:
(1)青布的顏色:又是青色又是布色。
(2)天空青的顏色:是青色而不是布色。
(3)黃布的顏色:不是青色而是布色。
(4)紅寶石的顏色:不是青色又不是布色。
其理由是:
(1a)青布的顏色,應是青色,因為是堪為青色故。(定義)
(1b)青布的顏色,應是布色,因為是布色的部分故。(部分)
(2a)天空青的顏色,應是青色,因為是堪為青色故。(定義)
(2b)天空青的顏色,應不是布色,因為是天空的顏色故。(相違)
(3a)黃布的顏色,應不是青色,因為是黃色故。(相違)
(3b)黃布的顏色,應是布色,因為堪為布色故。(定義)
(4a)紅寶石的顏色,應不是青色,因為是紅色故。(相違)
(4b)紅寶石的顏色,應不是布色,因為是寶石的顏色故。(相違)
【評析】:
◎「青色和布色」只有三句成立:
(1)青布的顏色:又是青色又是布色。
(2)是青色而不是布色:不成立。
(3)黃布的顏色:不是青色而是布色。
(4)形狀:不是青色又不是布色。
其成立的理由(因明論式):
(1a)青布的顏色,應是青色,因為是堪為青色故。(定義)
(1b)青布的顏色,應是布色,因為是布色的部分故。(部分)
(3a)黃布的顏色,應不是青色,因為是黃色故。(相違)
(3b)黃布的顏色,應是布色,因為堪為布色故。(定義)
(4a)形狀,應不是青色,因為不是顏色故。(部分)(青色是顏色的部分)
(4b)形狀,應不是布色,因為不是顏色故。(部分)(布色是顏色的部分)
◆【建議】:
有關顏色的問題,今日科學有其共識,討論四句時,最好改舉其他一些淺顯的例子,才不會把簡單的變得很困難。
○四句的例子,舉「男人」和「商人」,就很容易理解。
○三句的例子,舉「人」和「男人」,就很容易理解。舉「物質」和「知覺」,也很容易理解。
○二句的例子,舉「色蘊」和「物質」,就很容易理解(註:色蘊和物質是同義詞)。
◆這些會了,四句這一論題就算被掌握了。
◆生活實例:
以「交通工具」為主題,找出其同義詞、定義、分類、例子等來掌握四句。
還可依據顏色、輪子、製造地區等來分類。將有四句的不同狀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