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法師 釋
(淺釋 第一冊 p221)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①思惟說法所有勝利,②發起承事大師及法,③以何意樂加行而說,④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今初﹞
【◎ 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而說法者勝利極大。】
思惟說法的殊勝利益有一點非常重要--不是為了利養、名聞而說,這種動機都是錯誤的、染污的。真正正確、清淨的是要發大菩提心,依法自利利他,也就是前面說的,我們真正要自利利他必須成佛,要成佛必須要發菩提心,不管聽、講都以這樣的意樂去做,好處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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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發增上意樂》中云:「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謂成就念,成就勝慧,成就覺慧,成就堅固,成就智慧,隨順證達出世間慧,貪欲微劣,瞋恚微劣,愚癡微劣,魔羅於彼不能得便,(p222)諸佛世尊而為護念,諸非人等於彼守護,諸天於彼助發威德,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其諸親愛終不破離,言教威重,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得多喜悅,智者稱讚,其行法施是所堪念。」於眾經中所說勝利,皆應至心發起勝解。其中成就堅固者,新譯《集學論》中,譯為成就勝解,諸故譯中,譯為成就勇進。】
世尊特別對彌勒菩薩說:真正純淨的、沒有染污的法施,是有非常大的利益的。怎麼樣才是不染污的呢?就是不是希望得到利養、恭敬,純粹是為了利益他人,為了佛法流傳在世間。如果這樣做,就能得到二十種殊勝利益。第一是成就念,說法者透由一再講述法,能將法的內涵牢牢地記在心裡,比較不容易忘記法的內涵。第二成就勝慧、第三成就覺慧、第四成就堅固,也可以說是聞慧、思慧、修慧。說法者透由說法,能在內心生起聞思修三慧。第五成就智慧,智慧是煩惱的正對治;智慧有兩種,世間的及出世間的。前面這些就是從集聚資糧到加行。成就智慧是指資糧道、加行道時之世間慧。最後能夠隨順證達出世間慧,那是真正見道。這樣真正的做到的話,對生死的根本人法二種我執認識了,也能夠把握得住,那由它生起的貪瞋癡三毒慢慢地就減輕了;所以下面說貪欲、瞋恚、愚癡漸漸地減少,要順著這個次第一步一步來。其中「成(p223)就堅固」這一項,新舊翻譯的名詞不同。除了《勸發增上意樂》外,其它很多經典也都提到說法的殊勝利益,我們對這一些都應該有正確的認識。
思惟聽聞所有的勝利跟思惟說法所有的勝利,諸位好好去思惟、觀察這兩個不同的地方在哪裡,各位同學自己來體驗。當初我看這部分的時候有一個錯誤的感覺,好像聽聞難,說法比較容易,這是絕大的錯誤。其實聽聞容易,說法非常難;原因是假定我們聽法不是為了淨化煩惱,那麼的確聽聞難,講容易,因為我們無始以來習慣就是這樣;假定我們要以佛法淨化自己,那麼聽聞容易,講法是非常難的,但願各位同學把這件事情好好地放在心上。我們現在好像是屬於學教的,其實不是;真正的學佛要教、證具足,為了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所以要修行,因為要修行所以要聽聞。可是我們常常聽聞了懂得很多的道理以後,增長我慢,然後到處講給別人聽;若是沒有機會講,就拿那個法當照妖鏡照別人,因此感覺上好像講很容易,因為我們隨順著習氣都看別人的不是,這是真正的原因。所以把這兩樣在這裡比較一下,當然也沒有一定的定則,只能說是我自己對這件事情的慚愧、懺悔,將它供養各位同學,但願你們不要走上這個錯路,跌這個筋斗。下面第二:
(p224)【◎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如薄伽梵說佛母時,自設座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於法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薄伽梵就是世尊,佛是從法生的,因為一定要聽聞了佛法如理修學才能夠證得佛果,所以法是佛之母,因此稱「般若」(也就是《大般若經》)為佛母。這裡說世尊講法親自設座位,就是出於對法的尊敬。諸佛尚且恭敬法,何況現在我們是凡夫,請問我們除了恭敬以外,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好做?這是我們務必要注意的。 前面講聽聞軌理時,說到要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要恭敬聽聞法,你內心真正很恭敬地去學一件事,跟馬馬虎虎去學的效果完全不一樣。如果我們真正懂得了這一點,自然會生起最相應的恭敬心。所以為什麼要不斷地多去聽聞、思惟、觀察、決擇,原因即在此。觀察跟決擇很重要,必須拿這個道理在自己身心上去看,那時我們才能夠分辨得出來。決擇之後還要進一步去努力做,不努力的話,無始的習氣非常重,還是不能改善。前面雖然如理聽聞了,若不能改過,還是很可惜,等於前功盡棄。所以我們對法應該生起非常大的敬重。而法是從說法師而來,一層一層向上推則是大師、佛,所以他們對我們有最重的(p225)恩,我們要思念這個恩德。藏系佛法很重視這個,平常我們覺得好像要恭敬、供養的只有佛,說法的法師跟我們沒什麼關係,實際上,我們恭敬佛是為了法,法是使我們受用的,那麼請問法哪來的?是不是透過師長傳遞下來的?這是它的特點。這裡邊還有一個很特別的意義,我們稱為加持。等到把《廣論》學完再談這個問題的時候,對我們會有更深切的影響。在我們集資淨罪的過程當中,這也是最重要的。所以聽法的時候對師長要念恩生敬,說法的時候要憶念大師的功德。
【◎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其意樂者,謂應安住《海慧問經》所說五想,謂於自所應起醫想,於法起藥想,於聞法者起病人想,於如來所起善士想,於正法理起久住想;及於徒眾修習慈心。】
正講的時候,心情應該怎麼樣,講的方式又應該怎麼樣呢?內心應該安住在《海慧問經》當中所說的五種想上。實際上這五想跟前面的六想內容是相應的,只不過前面的六想第一個是於自作病想,因為自己是聽法者,所以要把自己看成是病人,現在講給別人聽,則應把自己看成是醫生。這個醫生治的是心病,所以用的是法藥,對象就是聽法的那些人。後面二個跟聽聞軌理時所說的(p226)一樣。
另外,還要「於徒眾修習慈心」,這點很重要。一般世間的醫生為人看病有兩種心情:一種是覺得病人可憐,要把他的病治好;還有一種心情可能是為了賺錢。我們中國古代傳統的醫生,雖然他也一樣要維持生活,可是非常重視醫德。醫德有兩個內涵,一個是憐憫別人的病苦,還有一個是他必須具備專業的技術,盡其所能地把病治好,這兩種都是醫德。有一類醫生他不一定有慈悲心,他的目標也不是賺你的錢,而是希望他所學這個技術要產生效果,把病人治好,雖然並沒有慈心,可是這種敬業的心情也是令人尊敬的。現在我們把佛法講給別人聽,同樣的應該是看見那些人很可憐,所以以慈悲心去講。前面說過為什麼平常我們會講法講得很起勁,而聽法卻不那麼來勁,假定自己是用慈悲心去講,那講再多都是好事,可是我們現在卻很少能有這種心。以我個人來說,我很清楚明白,認真地思惟一下,好像有一點慈悲的影子,可是像佛菩薩那樣的慈悲心,我是絕對沒有,但我想學佛菩薩,這個心是有的,這一點非常重要。但願每一位同學學會了這個道理以後,記住這個重點!我之所以一再強調,把我自己犯的錯誤提出來供養諸位,就是希望各位同學能夠從切磋琢磨當(p227)中,以我這些失敗的經驗來改善自己。所以千萬不可以犯時下的這種錯誤,只看在別人的錢上,這是絕對不可以的。或者講法時拿這個照妖鏡去照別人,自己覺得懂得很多,這個也是千萬不可以的。應該是為了眾生不知道法,不能如法地淨化自己,因此枉受生死的痛苦,而策發起悲心,這樣才真正稱得上以佛法來醫人。
世尊又稱為大醫王,他完全是因為大慈悲心,看見大家患了三毒之病,他不但有最無上、究竟的菩提心,而且懂得怎麼下正確的藥,幫別人治好。我們現在既然向大醫王看齊,是不是也應該在這上面努力?聽說以前的中醫,在學習的時候自己要吃很多藥,親自試試看會有什麼反應。這是治身病,現在我們學的是能治心病的大醫王,要不要自己先吃藥啊?當然要吃,每樣藥都應該嚐過,不但知道這個藥是什麼味道,而且先要把自己的病徹底圓滿地治好,這是非常重要的。
【應斷恐他高勝嫉姤,推延懈怠,數數宣說所生疲厭,讚自功德舉他過失,於法慳悋,顧著財物謂衣食等。】
我們若是覺得自己懂得很多,我慢高漲,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就會批評別(p228)人;如果別人比你強,你心裡難免就會嫉妒。假定你真的是為了憐憫眾生,那這種毛病自然不會有。還有「推延懈怠」,因為講了法以後會很疲倦。還有講的時候,很容易自讚、舉他人過,總覺得自己很好,專門看別人的錯誤。然後真正有人來求法時,卻又很慳悋,覺得講給別人聽,人家知道了,就會強過我了,這種心情萬萬要不得。為了衣食、名聞等而說,這都是不清淨的、染污的。只要內心一染污,就談不到法施了,這一點很重要。
【應作是念:為令自他得成佛故,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
這個才是真正重要的,應該這樣想:「我是為了自己和他人都能成佛而說法的,這個功德正是我要的資糧。」這樣的發心才對。因為看見大家輪迴生死的痛苦,所以要成佛,要以這樣的心情說法,而不可以以前面所說應斷的那種心情。以上是意樂,下面是加行。
【其加行者,謂先沐浴具足潔淨,著鮮淨服,於其清潔悅意處所,坐於座已,若能誦持伏魔真言,《海慧經》說則其周匝百踰繕那,魔羅及其魔眾諸天所不能至,縱使其來亦不能障,故應誦咒。】
加行就是在講說之前的準備工作。第一是要先沐浴淨身,這是恭敬法。然(p229)後著比較乾淨的、好的衣服,當然如果沒有新的、好的,那麼舊的洗乾淨也可以,這是對自己而言。講說的地方應該清理乾淨,這個是事前的準備。上了法座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要誦伏魔真言,也就是伏魔的咒。「踰繕那」是印度計算距離的單位,也叫「由旬」,念了伏魔咒之後,在一百由旬之內,魔跟魔眾就不能來,即使來了也不能障礙我們。由旬有大、中、小三種差別,小的一由旬是二十里,中的四十里,大的是六十里。我們現在取中的來說,一由旬是四十里,一百由旬就是四千里。那我們在這裡一念的話,全台灣魔都不能來了。即使來,也沒辦法障礙我們。一般來說真的要念,自己要有相當的功力。不過即使是我們凡夫,只要很至誠恭敬地念,它就有這個力量,經咒本身就有無限的威力,真正重要的是至少我們要以恭敬至誠的心念。如果嘴巴上唸而心裡卻胡思亂想,那是沒有用的!其實就像我們做早晚課一樣,別小看早晚課喔!平常我們對它好像沒什麼興趣,可是如果內心專一去念的話,早晚課是有非常大的功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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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以舒顏,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為宣說。】
前面是正講之前必要的作法。正講的時候要「舒顏」,心情很寬敞很高興。(p230)講的內涵是「具足審定義理」(就是內容要很明確無誤)的宗、因、喻--你要提出來的中心是什麼、為什麼是這樣,再舉出很多比喻來說明。除了這些之外還要用「至教」(就是佛說的經教)來印證。也就是先把重要的中心概念、義理,以及它的因跟喻提出來,然後以經教(包括經、律、論三藏)來印證它。下面大師也以三藏或祖師的語錄來證明:
【《妙法白蓮經》云:「智者常應無嫉姤,說具眾義和美言,復應遠離諸懈怠,不應起發厭患想。智者應離一切慼,應於徒眾修慈力,晝夜善修最勝法,智以俱胝阿庾喻,令眾愛樂生歡喜。於彼終無少希欲,亦不思欲諸飲食,噉嚼衣服及臥具,法衣病緣醫藥等,於諸徒眾悉無求。餘則智者恆願自,及諸有情當成佛,為利世故而說法,思彼即我安樂具。」】
最後用《妙法蓮華經》來印證前面所說的那些內涵。「智以俱胝阿庾喻」中的俱胝和阿庾都是印度的數目。印度的數目有小、中、大三種,小數就是一、二、三、四,到十,十到百,百到千,都是每十進一個位;但中數不是十進位,而是百進位;大數的進位就非常大、非常大了。在《華嚴經》裡有講數字的進位方法。俱胝、阿庾都是屬於大數,拿我們常說的話就是無量無邊。無量無邊(p231)有兩種意義:第一種就是多得讓你沒辦法去數它;另外一種無量無數是印度數目當中的兩種大數。實際上在佛經裡面有所謂的「十大數」,最後那一個大數就叫「不可說不可說轉」,就是把不可說再乘上不可說倍。比如我們把一千乘一千就是一百萬;假定說是百萬,就是百萬乘百萬;這個最大的大數就是不可說再乘一個不可說,不可說已經是大得無法想像了,然後這一個「不可說」再自乘一次叫「不可說不可說轉」,那都是非常大的數字。我曾經請一位同學用電腦算,結果算出來他告訴我,那是一個天文數字還要再乘上十的一百多少次方。當然用數字很容易表達,可是假定我們要把那個數字的大小想出來,根本無法想像。我當時覺得好玩就試試看,平常寫個壹,後面多畫幾個零,就很大了,那個數字,你畫零畫了個半天還差一大截。這種境界只有佛用佛眼才能看得到,非我們凡夫心量所能體會。「智以俱胝阿庾喻」,真正的智者說法,會用各式各樣不同的比喻來說明。道理容易說,說完了以後怎麼使我們內心當中真正相應,這就比較不容易。於是他用各式各樣的比喻(就是我們周圍能夠遇得見的這些事情),讓我們領會它的內涵。以上就是說法軌理當中的「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下面是第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講法的法師對於所對(p232)的境(也就是聽眾),哪一些人應該對他講,哪一些人不應該對他講,這還要觀察。
【◎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者。如《毘奈耶經》云:「未請不應說。」謂未啟請不應為說,雖其請白亦應觀器,若知是器,縱未勸請,亦可為說。】
「未請不應說」是一個軌則。毘奈耶就是律藏,律藏裡面主要告訴我們的就是軌則。「經」主要是講宗,以道理為主,「論」是詳細地說明原因,「律」主要就是告訴我們如何行持。在修學的過程當中只有律剛開始不必談很多道理,因為真正的道理要做了才能體會。如果我們信心夠的話,就應該遵照著規矩去做才重要。戒經上面特別說,講法一定先要有人請,如果沒有人請就不應該講。進一步來說,就是有人來請求了,還是要觀察他夠不夠條件。如果不夠條件,就算他來請求,也不應該說。反過來,如果他條件夠了,是個法器,就是沒有來勸請,也可以說。這樣看來好像沒有一個定則可循了,實際上,宣講佛法並不是聽懂了隨便就可以講,即使沒有高深的證量,至少理論上面要有相當的經驗,那才能夠判斷。這個情況也可以用世間的一個常態來說明,我們可以回想自己小的時候,或者看見弟妹或幼輩的小孩,通常都很歡喜學大人,實(p233)際上夠不夠條件?不夠,像這種情況是世間我們看得見的。佛法更是深遠,但我們同樣有這種心情,總希望很快地要學高深的道理。所以很多情況下,雖然很好樂,可是實際上條件不夠,這是一般的狀態。所以應不應說的判斷,完全在講的人自己的體驗。
【如《三摩地王經》云:「若為法施故,請白於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於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
經論上告訴我們這個原則。前面說過,說法純粹是為了法施而講,但是要說法之前應該先這樣說:「我學得不廣博,實際上你們才是真正善巧的大師、大菩薩,我怎麼能夠在你們面前班門弄斧呢!」表示自己很謙虛、很客氣。你應該這樣說,不可以馬馬虎虎、不仔細觀察就說。要先觀察他是不是法器,如果是法器,就是他沒有請法也要說。這一段是引經告訴我們道理,下面再用律告訴我們儀軌。先決定對象該講不該講,講的時候還有一個規矩應該照著做。
【復次《毘奈耶經》云:「立為坐者不應說法,坐為臥者不應說法,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p234)法,為諸覆頭、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為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為乘象馬坐輦餘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為手執杖、傘、器、劍、鉞,及被甲者,不應說法。」返是應說,依無病也。】
你站著,聽法的人坐著,那不可以為他說法;你坐著,聽法的人躺著,也不可以說;同樣地坐著,你坐得低,聽法的人坐得高,也不可以為他說。總之,講的人應該比聽的人來得好,為什麼?尊重法。前面所講的道理,都是我們內心中對法的尊重。單單內心還不夠,外面的形象也要依這樣去做。實際上外在也就是內心的表露,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內外應該一致。除了講法者跟聽法者之間應該有高下之別以外,覆頭、抄衣、抱項,那都是不恭敬。平常在家人走路的時候勾肩搭背,我們出家人不可以;就算是跟在家人講法,如果對方這樣的話,那表示很輕浮不敬法,就不應講。還有,手執器、杖、劍、鉞,這是武器,這也不應講。反過來,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那就應該講。前面講的有個條件--「依無病也」,就是在正常狀態是這樣。可是假定你去為一位病人開示,他躺在床上,他的確非常需要你,那個時候不受此限,這在戒經都有很明確的說明。所以,真正要認真地依正法住世時最嚴密地去做的話,內心固然(p235)要相應,外面的形象也一樣要做得恰到好處。以上是講法者應該具足的幾個條件。最後講完了、聽完了,結束的時候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