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拳 打手要法100則


47. 「欲提先沉」與補手法

太極拳推手和技擊時所用的「提」法,指的是設法「掀」對方的「根」,使其重心浮起,再乘勢而擊之。但是在「提」時,應先以「沉勁」向其腳墜擊,盪搖重心後使其冒升、拔根失重,才可以「提」發。太極拳的「提」法,不是用「拙力」硬提,而是借對方浮起而「提」之。「提」也可稱為一種「勁」。它與「粘黏勁」是不同的。「粘黏勁」多利用對方之來力,或經觸動對方產生反作用力之後而「粘」之。故「提勁」與「粘黏勁」之分別在手法上「提」較「重」而「粘黏」較「輕」。因為「提」用「沉墜」,「粘黏」用「觸動」也。其「勁」屬於一「老」一「嫩」之故。

所以運用「提勁」時,必須「欲提先沉」、「沉而後提」,此亦為太極拳「牽動」對方之法。如果在使用「提」或「粘黏」時不夠輕脆或失效,切記應迅速再做二次「提」或「粘黏」,千萬不要「回」勁。「連發」勁可用,「回」勁不可要。另一方法是用一隻手附於對方的背部,如果「提」或「粘黏」的不脆、可由其背後補手「牽動」之。但是補手一定要與「提」或「粘黏」同時、同向、同速,勿出現雙重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