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拳 打手要法100則


15. 打「根」法

根者,我與對方之重心也。保持身體平衡與穩定,皆在於腳。「其根在於腳」即此義也。在推手和散打技擊時,對方無論變換何種拳勢,總是先要紮好根而後發手。故打手時雙方部必須在重心穩定之後,始可以談攻守。故當與他人應對之際,我必須先察明對方之「根」的所在位置,再以有效之技術擊之,其人必不能自保。

經驗證明,如對方在推手或技擊時,其重心在前腳,如:弓步、我應擊其前腳;對方重心在後腳,如:坐步、虛丁步,我應擊其後腳;其重心在兩腳,如:馬步,我應擊其雙腳之中間。打「根」法所難者,乃對方於變換重心之際、移動步法之時。我應審明、聽準其重心之所在,於一剎那間擊準其「根」。以求一擊即中、擊則立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