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外遇问题

◎ 简春安


● 外遇好玩吗?

  外遇的问题,在理论上可以说是夫妻中的一方与第三者有性行为的关系。一般人都以为一定是夫妻两人个性不合或相处不来才容易有这种现象,事实却不尽然,台湾的外遇问题,经常有下列一些基本过程:

  1.有些人以为外遇很好玩,认为外遇是一件光采的事。或许是由于传统文化中大男人主义的影响,很多人以为外遇很刺激,所以跃跃欲试,一旦有机会,很快就自愿上钩了。

  2.当人有外遇时,开始常以保护者或怜悯者的角色出现。由于已经有婚姻的经验,加上事业上已小有成就,所以出手大方,动作稳重,很容易得到不懂世故的女人的青睬。
  事业失败的男人有时也会以外遇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没有成就”感。此时他可能以弱者的身份出现,取得女人的同情。他的基本心态大致上是,虽然我事业失败了,但是我还是有能力得到女人的欢心,所以我仍然是个“大丈夫”。

  3.外遇关系的形成不是三天两日骤然而成的,经常都带有一些“保护色”与“自然法则”。例如:

  4.外遇真的好玩吗?从辅导的角度与经验来分析,事实却不尽然,外遇其实祸害无穷:

  a 外遇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夫妻间有一方若有了外遇,必然引起连续不断的争吵与纷争。争吵时对人的心境平衡影响相当的大。两人的关系充满“敌意”,不断的处在警戒状态或“备战”状况中,随时处于火山爆发边缘,对夫妻双方伤害性都很大。就是太太怕先跟先生吵,先生也免不了会有冲突感或愧疚感。

  b 外遇带来生理上的危害。

  冲突与争吵已经对身体有不良的影响,外遇者由于要应付两个女人的要求,生理上容易透支。理论上分析,外遇者为了处理关系的不确定感(如他与这女人还不是夫妻),必须藉更多的性行为来安慰对方,以肉体关系来肯定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c 外遇也会带来事业上的危机。

  外遇极耗心神,常使人在事业上分心,收入难免减少。加上两个家庭的开支与需求,支出加倍,使外遇者经常心劳力瘁。此时若有试探,外遇者容易贪污渎职,在事业上的表现也大不如昔,报纸中的社会新闻不乏有这些例子。

  d 外遇毕竟对名节有损。

  纵使有些人以为“那个男人不偷腥”,事实上旁人有时不便批评,只用开玩笑的口气挖苦一番,其实心里面难免会有看笑话或轻视的心态。

  e 外遇对子女有最恶劣的影响

  纵使有人能克服上述的种种难题,他亦不能否认,他不希望他的儿女跟他一样,他更不愿意他的子女在长大成人后成为外遇的受害者。然而外遇本身就是最不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而言,是最不好的“身教”。另一方面,由于外遇带来家庭中的激荡,夫妻的冲突,对子女心理的影响更是可怕。年幼时也许不显著,等孩子长大成人后,经常会对婚姻产生恐惧感,在人际关系中有自卑感,角色认同过程中也容易有混淆不清的现象。有些外遇者一直等到十几年后孩子们出现困境时才悔不当初。

  f 外遇关系经常以“恨”收场

有些人以为外遇是为了寻求理想中的爱,为了爱可以不惜冒天下之不讳。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外遇者在开始阶段固然有爱的欢愉与享受,但为期甚短,很少不以冲突或恨收场的。

  美满婚姻在积极方面固然需要夫妻双方不断的努力与付出,在消极方面,也需要双方在观念上知道去避免不良的诱惑与试探。外遇问题对家庭危害甚巨,值得大家警惕。

● 幸福是夫妻共同追求的

  婚姻幸福与否不能由笼统的离婚率来代表。离婚率较欧美为低并不意味着国人的婚姻较欧美各国的婚姻幸福。婚姻幸福不幸福,或是婚姻如何能维持幸福,要看夫妻双方的成长能力而定。

  以前我们已稍微谈过,国内的婚姻有三个普遍的现象:⑴枯竭的婚姻:夫妻双方相敬如“冰”,夫妻两个人谈不上话,别提水乳交融,更别希望两人亲密相爱。刚结婚时的相爱情形只是在争吵时才被引出来做为指控对方的记录。⑵义务型的婚姻:夫妻双方鉴于传统文化的束缚,两人极力扮演好夫妻的角色,各尽应尽的义务。⑶受苦型的婚姻:两人已是水火不容,但是碍于情面,只好维持着貌合神离的关系,彼此都知道对方已另有对象,但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为了家庭的传统,两人不敢离异,情愿在这种关系中痛苦的生存。

  这些婚姻的现象使一个家庭虽然没有激烈的争吵与冲突,但是家庭的气氛却是一片死寂;虽然使夫妻两人维持着婚姻关系,却是无可奈何的相聚;虽然全家大小日夜均可见面,但每个人却巴不得早日可以离开家庭而得到“自由”。

  夫妻之间的误解与冲突永远存在,两人却无法去克服,最后只好以逃避的方法来处理。这些现象最基本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与家庭丝毫没有成长。如何使婚姻成长呢?

  1.夫妻之间必须“设立”共同的目标

  (注意:不是“有”“没有”共目标,而是“设立”共同目标。)所谓目标,一般人马上会想到是指着买房子、买电气设备,或贵重首饰等物质目标。这些当然可以,不过,难免会有一些副作用,造成很肤浅的夫妻关系。目标的设立最好有其对紧张关系的解冻性或美满关系的增进性。例如两人可以设立一年后一起参加国内的豪华旅游,三年后的日本之旅,或几年后的美西之旅。有了这些目标后,两人不妨谈谈具体可行的方案,包括如何存钱、孩子到时如何托人照顾、旅游资料的开始收集与整理等。这些事情可使夫妻两人有较愉快的“未来观”,也可使彼此之间的误解或不满在准备这些目标时,有较佳的机会与环境去化解。

  若夫妻有共同的信仰或共同的生活观,则在生活当中不妨设定一些信仰目标,例如:

  .一年当中全家一起去孤儿院探望孤儿几次。
  .每个星期,夫妻最好有两次共同祷告的时刻。
  .两人在一年内对那些朋友应再多予关怀。

  理论告诉我们:生活最好是朝着目标走,而不是被现实所逼。是 FOR THE SAKE OF (为了未来的目标),而不是 BECAUSE OF (因为过去的因素),前者使生活充满着主动性,使夫妻生活有活力,后者使人被推着走,容易使婚姻枯竭。

  当然目标的设定不要忘了可行性(目标不能定得太高),也必须有规划性,使夫妻两人清楚知道,目标是如何完成的。

  2.夫妻生活中,不妨每个礼拜有一固定时间为配偶做一件事。

  有个先生体谅到太太做家事的烦杂与无聊,对太太说,每个礼拜六下午放太太四小时假,由先生(或请人)来看小孩,而太太可在四小时当中逛街、洗头、看书、探望同学朋友等任何她高兴做的事情。

  这个先生真是聪明,不光是他有体谅太太的心(不认为女人活该,必须做永远做不完的家事),他更体会到让配偶高兴也就是使自己快乐最好的方法。太太有了每周四小时的自由时间来调剂,平时家事做得更顺心与尽力,对先生的体贴更是满怀感激与爱意。家庭并没有因太太放假而大乱,反而更有效率、更有气氛。更重要的,夫妻之间是一个主动关怀,彼此为对方着想的绝佳状况,这种婚姻当然会成长。为对方做一件事,当然自己会受点苦,或需花一些钱,但这是最小的投资,而且必然有最好的报酬。(注意:这是一种主动的付出与关怀,而不是经由谈判、争吵、革命得来的,两者境界完全不同。)

  3.设法恢复婚前的约会活动

  绝大部份的夫妻在结婚后都会埋怨对方“失去起初的爱心”,因为结婚以后,两人虽然日夜生活在一起,但是却只是“履行同居的义务”住在一起而已。加上孩子生下来后,事业繁忙时,夫妻两人不知不觉就都以为为事业牺牲、为儿女奉献一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遗憾的是,两人都以夫妻的甜蜜关系──这最需要保护与小心维持的爱当作第一件贡品,来献给事业与儿女,难怪生活充满了牺牲与义务,夫妻之间的关系愈来愈冰冷。严重者冲突四起,甚至离异分飞。

  事业与儿女固然重要,但夫妻之间在为他们竭力付出时,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运用一点点技巧,就可以事业、儿女兼顾而且夫妻依然保持甜美的关系,这个方法就是夫妻两人必须设法“约会”。

  回想一下婚前两人最喜欢什么活动,而婚后已经很久没做了,不妨设法重温旧梦。在繁忙的事业与做不完的家事里,两人偶而抽三、四个钟头在外面逍遥一下,绝对不会影响事业,子女也不至于变坏。如果真放心不下的话,花点钱,托人代管一下也未尝不可。两人一起看场电影,喝杯咖啡,一起吃饭,但是味道全然不同。婚后的约会千万不要等到两人均有空,杂事一概处理完毕后才提起兴致去做,婚后的约会必须由夫妻两人安排、设定,排除万难,事先约定的去做,可以提升夫妻两人的情感品质。

  4.满足对方,不要控制对方。改变自己,了解配偶;不是改变配偶,要求他了解你自己。

  婚姻最常见的冲突来自配偶有强烈的改变对方,以使对方合乎自己要求的这种举动,会弄得两人平日便争吵不休、怒目以视。因为他们以为只要对方改变,两人的感情必然有所进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成长的婚姻需要当事人有成熟的性格,而成熟性格的主要特征(从夫妻关系而言),却是当事者了解自己,愿意改变自己,而且有能力改变自己。相反的,不成熟的配偶却是不仅无法改变自己,甚至于要求改变对方。(当然这里所谓的改变自己是指有关夫妻之间的适应型态,而不是不良的习性或犯罪的行为。)

  总而言之,在人与人相处之间若要维持和谐、愉快,当事者必须是个成长的个体。同样的,夫妻相处若要能白首偕老,而且相处情深,恩爱日常,更需要夫妻两人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充实,了解配偶、满足配偶,方可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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