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少陰篇

清.尤怡


辨列少陰條例大意

少陰為太陽之裡,居厥太二陰之間,故有邪在太陽,而已內及少陰者,有寒中少陰,而仍外連太陽者,有邪在少陰,而或兼厥陰,或兼太陰者,大抵連太陰者多發熱。連厥陰者多厥利也。是傳經直中之外。又有不同如此,且也直中之寒。久亦化熱。傳經之熱。極必生陰。茲篇先列脈証於前。次清法。次溫法。又次為生死法。欲學人明辨宜清宜溫之實。不必但泥傳經直中之名也。又其次為少陰病禁,以少陰為汗下之例,亦不得不著汗下之禁雲。凡四十五條,為一卷。

少陰篇 少陰諸法

少陰脈証四條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經脈陽淺而陰深。陽大而陰小。邪傳少陰,則脈之浮者轉為微。大者轉為細也。又多陽者多寤。多陰者多寐。邪傳少陰則目不瞑者,轉而為但欲寐也。夫少陰者,三陰之樞也。陽於是乎入。而陰於是乎出,故雖太陰厥陰同為陰臟,而其為病。實惟少陰為然,而少陰之為病,亦非獨脈微細但欲寐二端。仲景特舉此者,以為從陽入陰之際,其脈証變見有如此。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製水故令色白也,此少陰自受寒邪之証。不從陽經來也。寒初到經。欲受不可。欲卻不能,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而實不能寐也。至五六日。自利而渴,則其邪已入少陰之臟矣。然少陰陰臟也。寒陰邪也。以陰受陰。法當不渴,而渴者,此非有熱,以臟虛故引水自救耳。更審其小便。若色白者,則少陰寒病。全體大露無疑。何以言之。熱傳少陰。自利而渴者,邪熱足以消水,其小便色必赤。寒中少陰。自利而渴者,雖能飲而不能製,其小便色必白也。仲景辨証之精如此。 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陰陽俱緊。太陽傷寒之脈也。法當無汗,而反汗出者,表虛亡陽,其病不屬太陽而屬少陰矣。

少陰之脈。上膈循喉嚨。少陰之臟,為胃之關,為二陰之司。寒邪直入。經臟俱受,故當咽痛而複吐利也,此為寒傷太陽。陽虛不任。因遂轉入少陰之証。蓋太陽者,少陰之表。猶唇齒也。唇亡則齒寒。陽亡則陰及,故曰少陰之邪從太陽飛渡者多也。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此熱傳少陰,而複還入膀胱之証。膀胱者,太陽也。太陽為三陽之表,而多血少氣。熱在膀胱,則一身手足盡熱,而熱氣有餘。血為熱迫。散而下行,則必便血也。    

少陰清法七條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少陰之熱。有從陽經傳入者,有自受寒邪。久而變熱者,曰二三日以上。謂自二三日至五六日,或八九日。寒極而變熱也。至心中煩不得臥,則熱氣內動。盡入血中,而諸陰蒙其害矣。蓋陽經之寒變,則熱歸於氣,或入於血。陰經之寒變,則熱入於血,而不歸於氣,此余歷試之驗也,故用黃連、黃芩之苦。合阿膠、芍藥、雞子黃之甘。並入血中,以生陰氣,而除邪熱。成氏所謂陽有餘,以苦除之。陰不足,以甘補之是也。

黃連阿膠湯方

黃連(四兩) 黃芩(一兩) 芍藥(二兩) 阿膠(三兩) 雞子黃(二枚)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納阿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四肢逆冷也,此非熱厥,亦太陽初受寒邪。未郁為熱,而便入少陰之証。少陰為三陰之樞。猶少陽為三陽之樞也,其進而入則在陰。退而出則就陽。邪氣居之。有可進可退時上時下之勢,故其為病。有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之証。夫邪在外者,可引而散之。在內者,可下而去之,其在外內之間者,則和解而分消之。分消者,半從外半從內之謂也,故用柴胡之辛。揚之使從外出。枳實之苦。抑之使其內消,而其所以能內能外者,則樞機之用為多,故必以芍藥之酸益其陰。甘草之甘養其陽。曰四逆者,因其所治之病而命之名耳,而其製方大意,亦與小柴胡相似。四逆之柴胡、枳實。猶小柴胡之柴胡、黃芩也。四逆之芍藥、甘草。猶小柴胡之人參、甘草也,且枳實兼擅滌飲之長。甘、芍亦備營衛兩和之任。特以為病有陰陽之異,故用藥亦分氣血之殊,而其輔正逐邪。和解表裡,則兩方如一方也。舊謂此為治熱深發厥之藥,非是。夫果熱深發厥,則屬厥應下之之例矣。豈此藥所能治哉。

四逆散方

柴胡 枳實(破水漬炙乾) 芍藥 甘草(炙)
上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加減法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
成氏曰、肺寒氣逆則咳。五味子之酸收逆氣。乾薑之辛散肺寒。並主下利者,肺與大腸為表裡。上咳下利。治則頗同。
悸者,加桂枝五分。
悸者寒多。心脈不通則心下鼓也。桂枝辛溫。入心通陽氣。
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小便不利。水聚於下也。茯苓甘淡。利竅滲水。
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勝於裡也。附子辛溫。散寒止痛。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泄利下重。寒滯於下也。薤白辛溫。散寒通陽氣。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少陰中寒。下利至六七日。寒變為熱,而氣複上行,為咳,為嘔,為渴,為心煩不得眠。所謂下行極而上也。夫邪氣自下而上者,仍須從下引而出之。豬苓、茯苓、澤瀉、滑石。並甘淡下行之藥。足勝導水泄熱之用。然以陰病而屬邪熱。設非得阿膠之鹹寒入陰。何以馭諸陽藥而泄陰中之熱。導浮上之氣哉。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陽邪傳入少陰。

下為泄利,上為咽痛,胸滿心煩,熱氣充斥脈中,不特泄傷本臟之氣,亦且消爍心肺之陰矣。豬水蓄而膚甘寒,其氣味先入少陰。益陰除客熱。止咽痛,故以為君,加白蜜之甘以緩急。潤以除燥而煩滿愈。白粉之甘能補中。溫能養臟,而泄利止矣。

豬膚湯方

豬膚一斤,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溫分六服。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少陰熱氣。隨經上沖。咽傷生瘡,不能語言。音聲不出。東垣所謂少陰邪入於裡,上接於心。 與火俱化而克金也,故與半夏之辛,以散結熱止咽痛。雞子白甘寒入肺。清熱氣通聲音。苦酒苦酸。消瘡腫散邪毒也。

苦酒湯方

半夏十四枚。洗。破如棗核大。雞子一枚。去黃。納上苦酒。著雞子殼中。納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劑服之。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此亦熱傳少陰,而上為咽痛之法。甘草湯甘以緩急。寒以除熱也,其甚而不瘥者,則必以辛發之,而以甘緩之。甘草、桔梗。甘辛合用,而甘勝於辛。治陰虛客熱,其法輕重,當如是耳。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少陰咽痛。甘不能緩者,必以辛散之。寒不能除者,必以溫發之。蓋少陰客邪。郁聚咽嗌之間,既不得出。複不得入。設以寒治,則聚益甚。投以辛溫,則郁反通。內經微者逆之。甚者從之之意也。半夏散及湯。甘辛合用,而辛勝於甘,其氣又溫。不特能解客寒之氣,亦能劫散咽喉怫郁之熱也。

半夏散及湯方

半夏(洗) 桂枝(去皮) 甘草(炙各等分)
上三味,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    

少陰下法三條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少陰熱並陽明之証。二三日,為病未久,而便口燥咽乾。熱氣盛而陰氣少矣。蓋陽明、土。少陰、水。熱並陽明,則土實而水虛。不特熱氣傷陰,即土氣亦傷水也,故宜急下,以瀉土而全水。不然。熱盛傷陰。土實亦傷陰,其干槁可立而待。然非心下痛。腹脹不大便。如下二條所云,亦未可以大承氣輕試也。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亦少陰熱並陽明,而氣複下注之証。然雖下注而邪實不去。但水液從旁下轉,為自利清水而已,故心下痛而口乾燥也。色純青者,土受水邪。玄黃合色,而色轉純青也,以大承氣急下,則胃實去而腎病亦已矣。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脹不大便。土實之征也。土實則水乾,故非急下不可。夫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故無論三陽三陰,其邪皆得還入於胃,而成可下之証。然太陰傳陽明。臟邪還腑,為欲愈也。厥陰傳陽明者,木邪歸土,不能複木也。惟少陰則腎邪入胃,而胃實複將消腎,故雖並用下法,而少陰之法。視太陰厥陰為加峻矣。    

少陰溫法十五條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此寒中少陰之經,而複外連太陽之証,以少陰與太陽為表裡,其氣相通故也。少陰始得本無熱,而外連太陽則反發熱。陽病脈當浮而仍緊。少陰則脈不浮而沉,故與附子、細辛。專溫少陰之經。麻黃兼發太陽之表,乃少陰經溫經散寒。表裡兼治之法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細辛(二兩)
上二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陽証有在經不在腑者,陰病亦有在經不在臟者,太陽篇云:脈浮者,桂枝湯。少陰篇、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及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厥陰篇、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此皆陰病之在經,而未入於臟者,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証,故微發汗也。

少陰中寒二三日,為脈沉惡寒無熱之時,故可與麻黃附子甘草湯,以取微汗而散寒邪。無裡証者,無吐利心煩不得臥等証也,以二三日病未入臟,而寒亦未變熱,故得用溫經散邪之法。如麻黃附子細辛之例。然去細辛之辛,而加甘草之甘。於法為較和矣。所以然者,寒邪不可不發,而陰病又不可過發耳。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去皮) 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口中和者,不燥不渴,為裡無熱也。背惡寒者,背為陽,而陰乘之,不能通於外也。陽不通,故當灸之以通陽。痺陽不足,故主附子湯以補陽虛,非如麻黃附子細辛之屬。徒以溫散為事矣,此陽虛受寒,而虛甚於寒者之治法也。

按元和紀用經云:少陰中寒而背惡寒者,口中則和。陽明受熱而背惡寒者、則口燥而心煩。一為陰寒下乘。陽氣受傷。一為陽熱入裡。津液不足。是以背惡寒雖同,而口中和與燥則異,此辨証之要也。

附子湯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茯苓 芍藥(各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氣虛者,補之必以甘。氣寒者,溫之必以辛。甘辛合用。足以助正氣而散陰邪。人參、白朮、茯苓、附子是也,而病屬陰經,故又須芍藥以和陰氣,且引附子入陰散寒。所謂鄉導之兵也。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身體痛,骨節痛,寒在陰也。手足寒,脈沉,病屬陰也。若脈浮而手足熱,則為太陽傷寒。可與汗解者矣,此為少陰血氣不足,而寒邪侵之之証,故亦宜附子湯。複陽散陰。益精氣也。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少陰中寒,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邪氣遞深而臟受其病矣。臟寒故腹痛,寒勝而陽不行,故小便不利。於是水寒相摶,浸淫內外,為四肢沉重疼痛,為自下利,皆水氣乘寒氣而動之故也。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水寒之氣,或聚或散或上。

真武湯方 方見太陽斡旋法。三服後加減法。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
咳者,水寒射肺。氣逆而不下也。成氏曰。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氣。細辛、乾薑之辛,以散水寒。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者,水已下趨。不必更利其水,故去茯苓。
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
下利者,寒盛於內也,故去芍藥加乾薑。避寒而就溫也。
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斤。
嘔者,氣逆於上也,故去附子,加生薑。二物辛熱則同,而生薑善降逆。附子能行而不能下,則不同也。少陰病,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寒中少陰。陰盛格陽之証。下利清穀。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者,陰盛於內也。身熱不惡寒。

面赤色者,格陽於外也。真陽之氣。被陰寒所迫。不安其處,而游散於外,故顯諸熱象。實非熱也。通脈四逆,即四逆加乾薑一倍,為陰內陽外。脈絕不通,故增辛熱以逐寒邪。寒去則陽複反,而脈複出,故曰其脈即出者愈。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加減法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
面色赤。陽格於上也。蔥中空。味辛,能通陽氣。
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
腹中痛。陰滯於裡也。芍藥味酸,能利陰氣止腹痛,故加之。蔥通陽而不利陰,故去之。
嘔者,加生薑二兩。
嘔者,陰氣上逆也。生薑之辛,可散陰而降逆。
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
咽痛者,陽氣上結也。桔梗之辛,可開陽結。去芍藥者,惡其收也。
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利止脈不出。亡血也,故不利桔硬之散,而利人參之甘而能補也。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

腎者,胃之關也。關門受邪。上逆於胃,則飲食入口即吐,或心中溫溫欲吐,而複不能吐也。
夫下氣上逆而為吐者,原有可下之例。如本論之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者而利之。金匱之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是也。若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胸中邪實而陽氣不布也。

則其病不在下而在上,其治法不可下而可吐。所謂因其高者而越之也。若膈上有寒飲而致乾嘔者,則複不可吐而可溫。所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也,故實可下,而胸中實則不可下。飲可吐,而寒飲則不可吐。仲景立法。明辨詳審如此。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此不詳何証,而但憑脈以論治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然苟無厥逆惡寒下利不渴等証。未可急與溫法。愚謂學人當從全書會通,不可拘於一文一字之間者,此又其一也。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陰傷於下也。嘔而汗出。陽虛於上也。陰虛並傷。法必上下並溫矣。若更衣雖數。

而所下無多。尤為陰亡之驗。是但當溫其上而不可溫其下,即溫上之法,亦不可以藥傷其陰,而但宜灸以引其陽也。灸法未詳。

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此寒中少陰,而複上攻陽明之証。吐利厥冷。煩躁欲死者,陰邪盛極而陽氣不勝也,故以吳茱萸溫裡散寒為主,而既吐且利。中氣必傷,故以人參、大棗。益虛安中為輔也。然後條云:少陰病,

吐利煩躁。四逆者死,此複以吳茱萸湯主之者,彼為陰極而陽欲絕,此為陰盛而陽來爭也。病証則同,而辨之於爭與絕之間。蓋亦微矣,或云:先厥冷而後煩躁者,陽欲複而來爭也。先煩躁而四逆者,陽不勝而欲絕也,亦通。郭曰雲云:四逆而煩躁者,不問其餘証。先宜服吳茱萸湯。四逆而不煩躁者,先宜服四逆湯。四逆下利脈不出者,先宜服通脈四逆湯,此三者,治少陰之大法也。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寒邪直中。陽氣暴虛,既不能固其內。複不能通於脈,故宜薑附之辛而溫者,破陰固裡。蔥白之辛而通者,入脈引陽也。若服湯已。下利不止,而反厥逆無脈。乾嘔煩者,非藥之不中病也。陰寒太甚。上為格拒。王太仆所謂甚大寒熱,必能與違性者爭雄。異氣者相格也,故即於白通湯中加人尿之鹹寒。豬膽汁之苦寒。反其佐,以同其氣。使不相格而適相成。內經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是也。脈暴出者,無根之陽。發露不遺,故死。脈微續者,被抑之陽。來複有漸,故生。

白通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白通加豬膽汁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豬膽汁(一合) 人尿(五合) 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人尿豬膽汁。和令相得。分溫再服。若無膽,亦可用。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臟病在陰,而寒複傷血也。血傷故腹痛。陰病故小便不利,與陽經挾熱下利不同,故以赤石脂理血固脫。乾薑溫裡散寒。粳米安中益氣。用刺法者,以邪陷血中。刺之以行血散邪耳。刺法未詳。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餘勿服。    

少陰生死法十二條

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少陰中風者,少陰之經自中風邪。不從陽經傳入者也。脈陽微者,邪氣微。陰浮者,邪氣淺而裡氣和,故為欲愈,亦陰病得陽脈則生也。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少陰、水臟也。少陰之病、陰邪也。水王於子,而陽長於寅。少陰病欲解。從子至寅上者,陰氣待子則王,而陰邪得陽則解也。

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止。

寒傷少陰之經。手足厥冷而脈緊。至七八日。邪氣自經入臟。自下利而脈微,其病為較深矣。乃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陽氣內充,而陰邪不能自容也,故為欲解。雖煩下利,必自止者,邪氣轉從下出,與太陰之穢腐當去而下利者同意。設邪氣盡,則煩與利亦必自止耳。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寒中少陰,或下利,或惡寒而蜷臥,或吐利交作,而脈不至。陰邪盛而陽氣衰之候也。若利自止。手足溫,或自煩欲去衣被,或反發熱,則陽氣已複,而陰邪將退,故皆得不死而可治。脈不至者,吐利交作。元氣暴虛。脈乍不至也。灸少陰以引陽氣。脈必自至。總之傳經之病,以陰氣之存亡為生死。直中之病,以陽氣之消長為生死也。

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陰氣太盛。陽氣不振,與前利止手足溫等証正相反。蓋手足溫時。

自煩發熱者,陽道長陰道消也。手足逆冷。不煩而躁者,陰氣長陽氣消也,且四逆而脈不至,與手足溫而脈不至者不同。彼則陽氣乍厥。引之即出,此則陽氣已絕。招之不返也,而煩與躁又不同。

煩者,熱而煩也。躁者,亂而不必熱也。煩而躁者,陽怒而與陰爭。期在必勝,則生。不煩而躁者,陽不能戰。複不能安而欲散去,則死也。

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寒中少陰。吐利交作。陰邪已太盛矣。然或自煩發熱,或手足不逆冷,則陽氣猶在。陰邪雖盛。猶或可治。所謂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也。若更煩躁四逆,則陽氣有散亡之象。陰邪無退舍之期。雖欲不死。烏可得耶。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下利止,非利自愈也。臟陰盡也。眩、目黑而轉也。冒、昏冒也。陰氣既盡。孤陽無附,而浮亂於上,故頭眩時時自冒也,而陰氣難以卒複。孤陽且易上散。雖有良藥,亦無及矣。是以少陰病陽複利止則生。陰盡利止則死也。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息高、氣高而喘也。少陰為真氣之源。呼吸之根。六七日病不愈而息高者,邪氣不去體,而真氣已離根也,故死。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複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脈微細沉但欲臥。邪傳少陰之本証。如本篇第一條所云也。汗出不煩者,氣外泄而邪不與俱泄也。自欲吐。繼後自利者,邪上下行而氣不能驅而出之也。至煩躁不得臥寐,則陰陽盡虛。邪氣獨盛。正不勝邪。躁擾不寧。頃之離散而死矣。所謂病勝臟者死是也。

少陰病禁四條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少陰與太陽為表裡,而少陰亦自有表裡。經病為在表。臟病為在裡也。浮沉而身發熱,為病在表。脈細沉數。身不發熱,為病在裡。病在表者可發汗。如麻黃附子細辛湯之例是也。病在裡而汗之。是竭其陰而動其血也,故曰不可發汗。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澀者,複不可下之。

少陰雖為陰臟,而元陽寓焉,故其病有亡陽亡陰之異。脈微者為亡陽。脈弱澀者為亡陰。發汗則傷陽,故脈微者,不可發汗。下則傷陰,故陽已虛而尺脈弱澀者,非特不可發汗,亦複不可下之也。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少陰中寒。但厥無汗。邪方內淫而氣不外達,非可得汗愈者而強發之,則汗必不出,而血反自動,或口鼻,或目。隨其所攻之道而外出也。蓋發汗之藥,其氣上行,而性多 悍,不得於氣,則去而之血,必盡其性而後止耳。然既臟虛邪入,以致下厥而複迫血妄動,以致上竭。上下交征,而血氣之存者無幾矣。尚何以御邪而卻疾耶,故曰難治。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之邪上逆而咳,下注而利矣,而又複譫語,此非少陰本病,乃被火氣劫奪津液所致。火劫即溫針灼艾之屬,少陰不當發汗,而強以火劫之。不特竭其腎陰,亦並耗其胃液。胃乾則譫語,腎燥則小便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