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方集解 殺蟲之劑第十八

清 汪昂


關尹子曰:人之一身,內包蟯蛔,外蒸蟣虱,萬物有依人身以為生者,是吾身一小天地也。蛔為人所常有之蟲,倘寒侵火迫,則不安其位,亦能為病;若飲食不慎,氣血虛衰,又能變生諸蟲,不可名狀,如發症、鱉瘕、勞瘵、傳屍之類,至於殺身滅門。蟲之為患,若斯其酷也。是以先賢以法殺之,苟人不能殺蟲,則蟲必且殺人矣。

烏梅丸

蛔厥 (仲景)

治傷寒厥陰證,寒厥吐蚘。〈傷寒臟厥者死。臟厥者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發躁,無暫安時也。蛔厥者,蛔上入膈則煩,須臾復止,得食則嘔而又煩,蛔聞食臭復出也。此為臟寒,當自吐蚘,與鳥梅丸溫臟安蚘。〉亦治胃腑發咳,咳而嘔,嘔甚則長蟲出;亦主久痢。

烏梅(三百個) 細辛 桂枝 人參 附子(炮) 黃柏(六兩) 黃連(一斤) 乾薑(十兩) 川椒(去汗) 當歸(四兩。)苦酒(醋也)浸烏梅一宿,去核,蒸熟,和藥蜜丸。

此足陽明、厥陰藥也。蛔得酸則伏,故以烏梅之酸伏之;蛔得苦則安,故以連柏之苦安之;蛔因寒而動,故以桂附薑椒溫其中臟,而以細辛當歸潤其肝腎;人參用以助脾,烏梅兼以斂肺(吐蛔為胃寒之故,則成蛔厥,宜理中湯加炒川椒五粒、檳榔五分,吞烏梅丸。程郊倩曰︰烏梅丸於辛酸入肝藥中微加苦寒,納上逆之陽邪而順之使下也,名曰安蛔,實是安胃,故並主久痢,見陰陽不相順接而下利之証,皆可以此方括之也。經曰︰凡陰陽不相順接,便為厥。方中行曰︰經曰手之三陰從腹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是三陰三陽俱相接於手足者也。陽氣內陷,不與陰氣相順接,故手足逆冷也)。

集效丸

蟲痛(《三因》)

治蟲嚙腹痛,作止有時,或耕起來往(腹痛有作止者,蟲嚙則痛,不嚙則止也。氣耕往來者,蟲不安於胃也。

大黃(炒,兩半) 鶴虱(炒) 檳榔 訶子皮 蕪荑(炒) 木香 乾薑(炒) 附子(七錢五分)
蜜丸。食前烏梅湯下;婦人醋湯下。

此足陽明藥也。蟲喜溫惡酸而畏苦,故用薑、附之熱以溫之,烏梅、訶子皮之酸以伏之,大黃、檳榔、蕪荑、鶴虱之苦以殺之,木香辛溫以順其氣也。

雄檳丸

蟲痛

治腹痛胃痛,乾痛有時(乾痛者,不吐不瀉而但痛也;有時者,淡食而飢則痛,厚味而飽則否,此為蟲也)。

雄黃 檳榔 白礬,
等分。飯丸。每五分,食遠服。

此手足陽明藥也。雄黃之辛毒,檳榔之苦降,白礬之酸澀,皆殺蟲之品也,故合用以治之。

化蟲丸

腸胃諸蟲

治腸胃諸蟲為患(腸胃之中無物不容,所以變生諸蟲者,緣正氣虛衰,或誤食生蟲之物,或濕熱蒸鬱而成,亦猶物必先腐而後蟲生之義也)。

鶴虱 胡粉(炒) 苦楝根(東引未出土者) 檳榔(一兩)蕪荑 使君子(五錢) 枯礬(二錢五分)
為末,酒煮麵糊作丸。量人大小服之,一歲兒可五分。

此手足陽明藥也。數藥皆殺蟲之品也,單用尚可治之,類萃為丸,而蟲焉有不死者乎(吳鶴皋曰︰古方殺蟲,如雷丸、貫眾、干漆、蠟礬、百部、鉛灰之類,皆其所常用者也。有加附子、乾薑者,壯正氣也;加苦參、黃連者,蟲得苦而伏也;加烏梅、訶子者,蟲得酸而軟也;加藜蘆、瓜蒂者,欲其帶蟲吐出也;加芫花、黑丑者,欲其帶蟲瀉下也;用雄黃、川椒、蛇床、樟腦、水銀、檳榔者,治瘡疥之蟲也;用胡桐淚、莨菪子、韭子、蟾酥者,治齲齒之蟲也;用川槿皮、海桐皮者,治風癬之蟲也;用青葙子、覆盆葉者,治九竅□蝕之蟲也;用敗鼓心;桃符板、虎糞骨、死人枕、獺爪、鶴骨者驅勞瘵之蟲也)。

使君子丸

蟲積

治蟲脹腹痛,及食勞發黃,喜食茶米炭土等物。(飲食停滯、濕熱蒸鬱則生諸蟲,至脹滿嚙痛,或發黃身腫;喜食生米茶葉土炭者,蟲之所嗜也。

使君子(去殼,二兩) 南星(薑製) 檳榔(一兩)
諸藥合炒。如喜食生米,用麥芽一斤炒;喜食茶葉,用茶葉炒;喜食炭土,用炭土炒。取藥為末蜜丸。每晨砂糖水下。

此手足陽明藥也。使君子之甘,南星之毒,檳榔之苦,皆能殺蟲。炒以諸物,因其所嗜;引以砂糖,誘之以甘也。

獺肝丸

傳尸勞蟲 (《肘後》)

治鬼疰傳尸勞瘵(此五疰之一。其証使人寒熱,沉沉默默,不知所苦,而無處不惡,死後傳人,乃至滅門。

獺肝一具(須從獺身取下,不爾多偽)。陰乾,為末。水服三錢,日三次。

此三陰藥也。吳鶴皋曰︰獺肝治鬼疰,此何以故?凡物惡人而僻處、晝伏而夜出者,皆陰類也,故假之以治陰疾。獨用其肝者,肝為厥陰,藏魂之臟也(昂按︰物之惡人僻處,晝伏夜出者,狐鼠皆然,不獨獺也。《本草》云︰諸肝皆有葉數,惟獺一月一葉,其間又有退葉,獨異於他獸,此其所以能治鬼證也歟。

消渴殺蟲方

消渴有蟲(《夷堅志》)

治消渴有蟲。

苦楝根。取新白皮一握,切焙,入麝香少許,煎。空心服。雖困頓不妨,取下蟲三四條 ,類蛔而色紅,其渴乃止。

此陽明藥也。消渴一証,有蟲耗其精液而成者,蓋飲醇食炙,積成胃熱,濕熱生蟲,理固有之,臨病宜諦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