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集注

明 王九思


二十六難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然。有陽絡。有陰絡。有脾之大絡。陽絡者、陽蹺之 絡也。陰絡者、陰蹺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丁曰:十二經十五絡者。謂每一經各有一絡。其肝、心、腎。經在左即絡右。其脾、肺、心包。經在右即絡左。其陽蹺。經在左足外踝。絡在右足外踝。其陰蹺。經在右足內踝。絡在左足內踝。此者是陰蹺陽蹺之絡也。脾之大絡者。脾象土。主中宮。王四季。分養四臟。故曰脾之大絡。是名大包穴。在淵液下三寸。布胸中。出九肋間是也。

楊曰:十二經各有一絡。為十二絡耳。今云十五絡者。有陰陽之二絡。脾之大絡。合為十五絡也。人有陰陽兩蹺。在兩足內外。男子以足外者為經。足內者為絡。女子以足內者為經。足外者為絡。故有陰陽蹺二絡也。經云: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此之謂也。脾之大絡。名曰大包。此則脾有二絡也。凡經脈為裡。(按為下原衍表字。依靈樞脈度篇刪。)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