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經集注 - 蟲獸上品

作者:(南朝‧梁 陶弘景)


龍骨

味甘,平、微寒,無毒。主治心腹鬼疰,精物老魅,咳逆,泄痢膿血,女子漏下,症瘕堅結,小兒熱氣驚癇。治心腹煩滿,四肢痿枯,汗出,夜臥自驚,恚怒,伏氣在心下,不得喘息,腸癰內疽陰蝕,止汗,小便利,溺血,養精神,定魂魄,安五臟。白龍骨︰治夢寤泄精,小便泄精。 龍齒︰主治小兒大人驚癇,癲疾,狂走,心下結氣,不能喘息,諸痙,殺精物。治小兒五驚,十二癇,身熱不可近人,大人骨間寒熱,又殺蠱毒。(得人參、牛黃,畏石膏。)

角︰主治驚癇,瘈瘲,身熱如火,腹中堅及熱泄。畏干漆、蜀椒、理石。久服輕身,通神明,延年。生晉地川谷,及太山岩水岸土穴石中死龍處,采無時。今多出益州、梁州間,巴中亦有骨,欲得脊腦,作白地錦文,舐之著舌者,良。齒小強,猶有齒形。角強而實。又有龍腦,肥軟,亦斷痢。云皆是龍蛻,非實死也。比來巴中數得龍胞,吾自親見形體具存,云治產難,產後餘疾,正當末服之。(《新修》181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68頁)

牛黃

味苦,平,有小毒。主治驚癇,寒熱,熱盛狂痙,除邪逐鬼。治小兒百病。諸癇熱,口不開,大人狂癲,又墮胎。久服輕身,增年,令人不忘。生晉地平澤,生於牛,得之即陰乾百日,使時燥,無令見日月光。(人參為之使,得牡丹、菖蒲利耳目,惡龍骨、地黃、龍膽、蜚蠊,畏牛膝。)舊云神牛出入鳴吼者有之,伺其出角上,以盆水承而吐之,即墮落水中。今人多皆就膽中得之爾。多出梁、益,一子如雞子黃大相重疊,藥中之貴,莫複過此。一子起二三分,好者直五六千至一萬也。世人多假作,甚相似,唯以磨爪甲舐拭不脫者。是真之。(《新修》183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0頁)

麝香

味辛,溫,無毒。主辟惡氣,殺鬼精物,溫瘧,蠱毒,癇,去三蟲,治諸凶邪鬼氣,中惡,心腹暴痛脹急,痞滿,風毒,婦人產難,墮胎,去面 目中膚翳。久服除邪,不夢寤魘寐,通神仙。生中台川谷及益州、雍州山中。春分取之,生者益良。

麝形似獐,恆食柏葉,又啖蛇,五月得香往往有蛇皮骨,故麝香治蛇毒。今以蛇蛻皮裹麝香彌香,則是相使也。其香正在麝陰莖前皮內,別有膜裹之。今出隨郡義陽晉熙諸蠻中者亞之。

今出其形貌直如粟 人。又云是卵,不然也。香多被破雜蠻,猶差于益州。益州香形扁,仍以皮膜裹之。一子真者,分糅作三、四子,刮取其血膜,亦雜以余物。大都亦有精粗,破看一片,有毛在裹中者為勝,彼人以為志。若于諸羌夷中得者,多真好。燒當門沸起良久亦好。今唯得活者,自看取之,必當全真爾。生香人云是其精溺凝作之,殊不爾麝夏月食蛇蟲多,至寒香滿,入春患急痛,自以腳剔出,著屎溺中覆之,皆有常處。人有遇得,乃至一斗五升也。用此香乃勝殺取者。帶麝非但香,亦辟惡。以真者一子,置頭間枕之,辟惡夢及尸疰鬼氣。(《新修》184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69頁)

人乳汁

主補五臟,令人肥白悅澤。

張倉恆服人乳,故年百歲餘,肥白如瓠。(《新修》186頁,《大觀》卷十五,《政和》364頁)

味苦,溫、小寒,無毒。主治五癃,關格不得小便,利水道,治小兒癇,大人 。仍自還神化。合雞子黃煎之,消為水,治小兒驚熱,下痢。

李云是童男髮。神化之事,未見別方。今世中嫗母為小兒作雞子煎,用發雜熬良久得汁,與兒服去痰熱。治百病而用發,皆用其父梳頭亂者爾。不知此發 審取是何物?且字書記所無,或作算音,人今呼斑發為算發。書家亦呼亂髮為,恐 即是 音也。童男之理,未或全明。(《新修》186頁,《大觀》卷十五,《政和》363頁)

亂髮

微溫。主治咳嗽,五淋,大小便不通,小兒驚癇,止血,鼻衄,燒之吹內立已。

此常人頭髮爾,術家用已亂髮及爪燒,山人飲之相親愛。此與發 治體相似。(《新修》187頁,《大觀》卷十,《政和》363頁)

頭垢

主治淋閉不通。

術云頭垢浮針,以肥膩故爾。今當用悅澤人者。其垢可丸,亦主噎,又治勞複也。(《新修》188頁,《大觀》卷十五,《政和》364頁)

人屎

寒。主治時行大熱狂走,解諸毒,宜用絕乾者,搗末,沸湯沃服之。人溺,治寒熱,頭痛,溫氣,童男者尤良。溺白,治鼻衄,湯火灼瘡。東向圊廁溺坑中青泥,治喉痺,消癰腫,若已有膿即潰。

交廣俚人用焦銅為箭鏃,射人才傷皮便死,惟飲糞汁即瘥。而射豬狗不死,以其食糞故也時行大熱,飲糞汁亦愈。今近城寺,別塞空罌口,納糞倉中,積年得汁甚黑而苦,名為黃龍湯,治溫病垂死飲皆瘥。若人初得頭痛,直飲溺數升,亦多愈,合蔥豉作湯彌佳。溺及青泥為治並如所說。又婦人月水亦解毒箭並女勞複,浣 汁亦善。扶南國舊有奇術,能禁令刀斫人不入,惟以月水塗刀便死,此是污穢壞神氣也;又人合藥,所以忌觸之。皮既一種物,故從屎溺之例,又人精和鷹屎,亦滅瘢。(《新修》188頁,《大觀》卷十五,《政和》364頁)

馬乳

止渴。

今人不甚服,當緣難得也。(《新修》190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3頁)

牛乳

微寒。主補虛羸,止渴,下氣。

牛為佳,不用新被飲竟者。(《新修》190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3頁)

羊乳

溫。補寒冷虛乏。

牛乳、羊乳實為補潤,故北人皆多肥健。(《新修》190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2頁)

酪酥

微寒。主補五臟,利大腸,主治口瘡。

酥出外國,亦從益州來,本是牛羊乳所為,作之自有法。佛經稱乳成酪,酪成酥。酥成醍醐。醍醐色黃白作餅甚甘肥,亦時至江南。(《新修》191頁,《大觀》卷十六,《政和》)三七

熊脂

味甘,微寒、微溫、無毒。主治風痺不仁,筋急,五臟腹中積聚,寒熱,羸瘦。頭瘍白禿,面 食飲嘔吐。久服強志,不飢,輕身,長年。生雍州山谷。十一月取。

此脂即是熊白,是背上膏,寒月則有,夏月則無。其腹中肪及身中膏,煎取可作藥,而不

(《新修》191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0頁)

石蜜

味甘,平,微溫,無毒。主治心腹邪氣,諸驚癇,安五臟,諸不足,益氣。補中,止痛,解毒,除眾病,和百藥。養脾氣,除心煩,食飲不下,止腸,肌中疼痛,口瘡,明耳目。久服強志,輕身,不飢,不老,延年神仙。一名石飴。生武都山谷、河源山谷及諸山石中,色白如膏者良。

石蜜即崖蜜也。高山岩石間作之,色青、赤,味小,食之心煩。其蜂黑色似虻。又木蜜,呼為食蜜,懸樹枝作之,色青白,樹空及人家養作之者,亦白而濃濃,味美。凡蜂作蜜,皆須人小便以釀諸花,乃得和熟,狀似作飴須 也。又有土蜜,于土中作之,色青白,味 。

今出晉安檀崖者,多土蜜,云最勝。出東陽臨海諸處多木蜜;出於潛、懷安諸縣多崖蜜,亦有雜木蜜及人家養者,例皆被添,殆無淳者,必須親自看取之,乃無雜爾,且又多被煎煮。

其江南向西諸蜜,皆是木蜜,添雜最多,不可為藥用。道家丸餌,莫不須之。仙方亦單煉服之。致長生不老也。(《大觀》卷二十,《政和》410頁)

蜜蠟

味甘,微溫,無毒。主治下痢膿血,補中,續絕傷,金瘡,益氣,不飢,耐老。白蠟,治久泄,後重,見白膿,補絕傷,利小兒。久服輕身,不飢。生武都山谷。生於蜜房木石間。惡芫花、齊蛤。

此蜜蠟爾,生於蜜中,故謂蜜蠟。蜂皆先以此為蜜,煎蜜亦得之。初時極香軟,人更煮日許自然白;卒用之,亦可烊納水中十餘過亦白。世方惟以合治下丸,而《仙經》斷谷最為要用,今人但嚼食方寸者,亦一日不飢也。(《大觀》卷二十,《政和》412頁)

蜂子

味甘,平、微寒,無毒。主治風頭,除蠱毒,補虛羸,傷中。

治心腹痛,大人小兒腹中五蟲口吐出者,面目黃。久服令人光澤,好顏色,不老。輕身益氣。

大黃蜂子︰主治心腹脹滿痛,乾嘔,輕身益氣。

土蜂子︰主治癰腫,嗌痛。一名蜚零。生武都山谷。(畏黃芩、芍藥、牡蠣。)

前直云蜂子,即應是蜜蜂子也,取其未成頭足時炒食之;又酒漬以敷面,令面悅白。黃蜂

白膠

味甘,平、溫,無毒。主治傷中,勞絕,腰痛,羸瘦,補中益氣,婦人血閉無子。止痛,安胎。治吐血,下血,崩中不止,四肢酸疼,多汗,淋露,折跌傷損。久服輕身,延年。

一名鹿角膠。

生云中,煮鹿角作之。(得火良,畏大黃。)今人少複煮作,惟合角弓,猶言用此膠爾。方藥用亦稀,道家時又須之。作白膠法,先以米 汁,漬七日令軟,然後煮煎之,如作阿膠法爾。又一法即細銼角,與一片干牛皮,角即消爛矣,不爾相厭,百年無一熟也。(《新修》192頁,《大觀》卷十六,《政和》371頁)

阿膠

味甘,平、微溫,無毒。主治心腹內崩,勞極洒洒如瘧狀,腰腹痛,四肢酸疼,女子下血,安胎。丈夫少腹痛,虛勞羸瘦,陰氣不足,腳酸不能久立,養肝氣。久服輕身,益氣。

一名傅致膠。

生東平郡,煮牛皮作之。(出東阿。惡大黃,得火良。)出東阿,故曰阿膠。今都下能作之,用皮亦有老少,膠則有清濁。凡三種︰清薄者,書畫用;濃而清者,名為盆覆膠,作藥用之,用之皆火炙,丸散須極燥,入湯微炙爾;濁黑者,可六,《政和》三七二頁)

白鵝膏

主治耳猝聾,以灌之。毛︰主射工、水毒。肉︰平,利五臟。

東川多溪毒,養鵝以辟之,毛羽亦佳,中射工毒者,飲血又以塗身。鵝未必食射工,特以威相製爾,乃言鵝不食生蟲,今鵝子亦啖蚯蚓輩。(《新修》229頁,《大觀》卷十九,《政和》399頁)

雁肪

味甘,平,無毒。主治風擊,拘急,偏枯,氣不通利。久服長毛髮鬚眉,益氣,不飢,輕身,耐老。

一名 肪。生江南池澤。取無時。

詩云︰大曰鴻,小曰雁。今雁類亦有大小,皆同一形又別有野鵝大於雁,猶似家倉鵝,謂之駕鵝。雁肪自不多食,其肉應亦好。 作木音,云是野鴨。今此一名 肪,則雁、 皆相類爾。此後又有鴨事別注在後。夫雁乃住江湖,而夏應產伏皆往北,恐雁門北人不食此鳥故也,中原亦重之爾。雖采無時,以冬月為好。(《新修》230頁,《大觀》卷十九,《政和》400頁)

丹雄雞

味甘,微溫、微寒,無毒。主治女人崩中漏下。赤白沃,補虛,溫中,止血。不傷之瘡,通神,殺毒,辟不祥。頭︰主殺鬼,東門上者彌良。白雄雞肉︰味酸,微溫,主下氣,治狂邪,安五臟,傷中,消渴。烏雄雞肉︰微溫。主補中,止痛。膽︰微寒,主治目不明,肌瘡。

心︰主治五邪。血︰主 折,骨痛及痿痺。肪︰主治耳聾。雞腸︰平,主治遺尿,小便數不禁。肝及左翅毛︰主起陰。冠血︰主治乳難。 裡黃皮︰微寒,主治泄痢,小便利,遺溺,除熱,止煩。屎白︰微寒。主消渴,傷寒,寒熱,破石淋及轉筋,利小便,止遺溺,滅瘢痕。

黑雌雞︰主治風寒濕痺,五緩六急,安胎。其血︰無毒,平。主治中惡腹痛,及 折骨痛,乳難。翮羽︰主下血閉。黃雌雞︰味酸、甘,平。主治傷中,消渴,小便數不禁,腸 泄痢,補益五臟,續絕傷,治虛勞,益氣力。肋骨︰主治小兒羸瘦,食不生肌。雞子︰主除熱火瘡,治癇,可作虎魄神物。卵白︰微寒,治目熱赤痛,除心下伏熱,止煩滿,咳逆,小兒下泄,婦人產難,胞衣不出。醯漬之一宿,治黃膽,破大煩熱。卵中白皮︰主久咳結氣,得麻黃、紫菀和服之立已。雞白蠹︰能肥脂。生朝鮮平澤。

雞此例又甚多,云雞子作虎魄者,用欲 卵黃白,混雜煮作之,亦極相似,惟不拾芥爾。

又煮白合銀,口含須臾,色如金。雞子不可合葫、蒜及李子食之。烏雞肉,不可合犬肝、腎食之。小兒食雞肉,好生蛔蟲。又雞不可合芥葉蒸食之。朝鮮乃在玄兔樂浪,不應總是雞所出。今云白蠹,不知是何物,恐此別一種爾。(《新修》225頁,《大觀》卷十九,《政和》397頁)

味甘,無毒。主治風虛,寒熱。

白鴨屎︰名鴨通。主殺石藥毒,解結縛,散蓄熱。肉︰補虛,除熱,和臟腑,利水道。

即是鴨,鴨有家、有野,前《本經》云雁肪,一名 肪其治小異,此說則專是家鴨爾。 黃

修》230頁,《大觀》卷十九,《政和》400頁)

牡蠣

味鹹,平、微寒,無毒。主治傷寒,寒熱,溫瘧洒洒,驚恚怒氣,除拘緩,鼠,女子帶下赤白。除留熱在關節、榮衛虛熱去來不定,煩滿,止汗,心痛氣結,止渴,除老血,澀大小腸,止大小便,治泄精,喉痺,咳嗽,心脅下痞熱。久服強骨節,殺邪鬼,延年。

一名蠣蛤,一名牡蛤。

生東海池澤。采無時。(貝母為之使,得甘草、牛膝、遠志、蛇床良,惡麻黃、吳茱萸、辛夷。)是百歲雕所化,以十一月採為好,去肉,二百日成。今出東海,永嘉、晉安皆好,道家方以左顧者是雄,故名牡蠣;右顧則牝蠣爾。生著石,皆以口在上,舉以腹向南視之,口邪向東則是。或云以尖頭為左顧者,未詳孰是?例以大者為好。又出廣州,南海亦如此,但多右顧不用爾。丹方以泥釜,皆除其甲口,止取 如粉處爾。世用亦如之,彼海人皆以泥煮鹽釜,耐水火而不破漏。(《大觀》卷二十,《政和》412頁)

魁蛤

味甘,平,無毒。主治痿痺,泄痢,便膿血。一名魁陸,一名活東。生東海,正圓兩頭空,表有文,取無時。

形似紡,小狹長,外有縱橫文理,云是老蝙蝠化為,用之至少。而《本經》海蛤,一名

石決明

味鹹,平,無毒。主治目障翳痛,青盲。久服益精,輕身,生南海。

世云是紫貝,定小異,亦難得。又云是鰒魚甲,附石生,大者如手,明耀五色,內亦含珠。人今皆水漬紫貝,以熨眼,頗能明。此一種,本亦附見在決明條,甲既是異類,今為副品也。(《大觀》卷二十,《政和》415頁)

秦龜

味苦,無毒。主除濕痺氣,身重,四肢關節不可動搖。生山之陰土中,二月、八月取此即山中龜,不入水者,形大小無定,方藥不甚用龜類雖多,入藥只有兩種爾,又有鴦龜,小狹長尾,乃言治蛇毒,以其食蛇故也,用以卜則吉凶正反。帶秦龜前 骨,令人入山不迷。廣州有,其血甚治俚人毒箭傷。(《大觀》卷二十,《政和》413頁)

鮑魚

味辛、臭,溫,無毒。主治墜墮, 蹶, 折,瘀血、血痺在四肢不散者,女子崩中血不止。勿令中鹹。

所謂鮑魚之肆,言其臭也,世人呼為 魚,字似鮑,又言鹽 之以成故也。作藥當用少鹽臭者,不知正何種魚爾?乃言穿貫者亦入藥,方家自少用之。今此鮑魚乃是 魚,長尺許。

合頁)

味甘,無毒。主治百病。

此是 也,今人皆呼慈音,即是 魚,作 食之云補;又有 魚相似而大;又有 魚亦相似,黃而美,益人,其合鹿肉及赤目赤須無鰓者,食之並殺人;又有人魚,似 而有四足,聲如小兒,食之治瘕疾,其膏燃之不消耗,始皇驪山塚中用之,謂之人膏也。荊州、臨沮、青溪至多此魚。(《大觀》卷二十,《政和》417頁)

鱔魚

味甘,大溫,無毒。主補中,益血,治瀋唇。五月五日取頭骨燒之,止痢。

鱔是荇芩根化作之,又云是人發所化,今其腹中自有子,不必盡是變化也。性熱,作食之亦補。而時行病起,食之多複,又喜令人霍亂。凡此水族魚 之類甚多,其有名者,已注在前條,雖皆可食,而甚損人,故不入藥用。

又有食之反能致病者,今條注如後說︰凡魚頭有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腹中無膽者,頭中無鰓者,並殺人。魚汁不可合鸕 肉食之。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鰍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鯉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鯽魚亦爾。青魚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並麥醬食之。 無須及腹下通黑,及煮之反白,皆不可食。生 不可合雞肉食之,亦損人。又有 亦益人,尾有毒,治齒痛。又有 魚,至能醒酒。

魚有毒,不可食。(《大觀》卷二十,《政和》4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