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燈續焰

清 潘楫

卷十九(補遺)

古有四診,謂望、聞、問、切也。經以神、聖、工、巧配之。正文八十一,第其言非以脈求証,則問証合脈,僅從事於工巧,而望、聞之法,十無一二。豈以後學庸劣,皆不足與語神聖之道乎?今匯輯補入。至若觸類引申,又不止此數條已也。惟同志者屬意焉。

望診

臟腑部分

《靈樞》五色篇曰︰五臟六腑,各有部分。能別部分,萬舉萬當。自額而下闕庭上,屬咽喉之部分也。自闕中循鼻而下鼻端,屬五臟之部分也。自內 挾鼻而下至承漿,屬六腑之部分也。自顴而下頰,屬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車以下頤,屬股膝脛足之部分也。

又曰︰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者是也。

五官

《靈樞》五閱五使篇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

診病新久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征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

面部圖 pt106a1.bmp (缺)

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在女子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

臟腑色見面部圖 pt106a2.bmp (缺)

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 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上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

肢節色見面部圖 pt106a3.bmp (缺)

統論色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素問》五臟生成篇曰︰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青如草滋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又云︰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夫氣由臟發,色隨氣華。如青、黃、赤、白、黑者,色也。如帛裹朱、如鵝羽、如蒼璧之澤、如羅裹雄黃、如重漆色。又云︰如翠羽、如雞冠,如蟹腹,如豕膏,如烏羽。或有鮮明外露,或有光潤內含者,氣也。氣至而後色彰,故曰欲、曰生。若赤如赭、白如鹽、青如藍、黃如土色、黑如地蒼,甚則青如草滋、黃如枳實、黑如、赤如 血、白如枯骨,或晦黯不澤,或悴願不榮。敗色雖呈,氣於何有,故曰不欲,且曰死。由此觀之,則色與氣,固不可須臾離也。然而外露者不如內含。內含則氣藏,外露則氣泄。亦猶脈之弦、鉤、毛、石,欲其微,不欲其甚。下文所云如以縞裹者,正取五色之微見,方是五臟之外榮。否則過於彰露,與弦、鉤、毛、石之獨見而無胃氣,名曰真藏者,何以異乎?

《難經》十三難曰︰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色青為肝。脈得浮澀而短,為肺脈,為金克木;大而緩為脾脈,為木克土,是謂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浮大而散為心脈,為木生火;小而滑為腎脈,為水生木,是謂相生。)玉機真藏論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澤,謂之難治。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五臟生成篇曰︰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鹹。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靈樞》五色篇曰︰五臟六腑之肢節,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和陰陽之盛衰,衰多益寡。和而平之,萬舉萬當矣。)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易位,故曰陰陽。審察澤夭,謂之良工。(左右乃陰陽之道路。而男女從逆不同,故位亦異。位定然後能察其潤澤枯夭也。)沉濁為內,浮澤為外。(內為臟,外為腑,以沉浮別之。然在色上看,非心會不能得。)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浮則病淺,沉則病深。澤則成全,夭則敗亡。散解者新近,摶聚者久遠。上則在上,下則在下,皆以色形知病也。)積神於心,以知往今。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視色之道,必積神屬意,乃知已往來今及新病故疾。)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明澤不粗顯,而但見沉夭,病必甚也。若無沉夭,雖不明澤,病亦不甚。)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駒,小馬也。奔逸不定,言其色散無定所。氣雖聚,痛未成形也。)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臟必自虛,而後賊邪乘之。所見之色,自是勝我者。五臟皆然。)男子色見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陰之屬也。(卵莖、狐 ,乃膀胱、小腸、子處之病也。其部位在於面王上下,故色見於彼。圜直象莖,故以色見之高下,分莖病之本末。俗以鼻之大小,驗前陰之巨細,有以哉。)女子在於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至胝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女子部分亦同,而病亦在下。但所見皆衝、任、帶脈如淫帶、淋濁、瘕聚之類。或有因暴食,濕熱下流而成前証者。若色摶則聚而結,色散者但痛而已。)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病見於色,左右不爽,故隨其色之所指,察聚散而知邪之摶與痛也。)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別鄉赤者,其色赤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五色之正端滿合時日者,是為無邪。
有別鄉者,猶言正色之外,別部又見一色也。如赤見於面王,則非其部。不當見而見,又非其時矣。)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色之侵乘,必視其尖銳處為乘之首。上銳上乘,下銳下乘,左右皆如其法。)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別五色而知五臟,因五臟而知五合。再察在何部,而分生克吉凶,病固無遁情矣。)面上白點,腹中蟲積。
面青白黃色不常,及面上如蟹爪路,一黃一白者,食積。兩顴時赤,虛火上炎。
病患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也。
病患見黃色光澤者,為有胃氣,不死。乾黃者凶。
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冬月面慘,傷寒。紫濁,時病。色白而肥,氣虛多痰。黑而瘦,陰虛火旺。

《靈樞》論疾診尺篇曰︰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白睛黃淡,脾傷泄痢。黃而濁,兼面如熏,濕盛黃膽。黃如橘子明者,熱多。
黃中兼青紫,脈芤,是瘀血,胸中兩脅必有塊。
眼黑而頰赤者,熱痰也。眼胞上下如煙煤者,痰也。眼黑而行走艱難,呻吟者,入骨痰也。其証遍體骨節酸痛。眼黑,面帶土色,四肢痿痺,屈伸不便者,風痰也。
目黃,大煩,脈大為病進。目黃、心煩、脈和者,為病將愈。目精暈黃,衄未止,平人見黑氣起口、鼻、耳、目者凶。
目睛黃,酒疸。黃白及眼胞上下腫者,穀疸。其人心下必痞脹。
明堂眼下青色,多欲、精神勞傷。不爾,即未睡。
面黃目青,為傷酒。
面無精光,齒黑者,凶。
瘰癧赤脈貫瞳者,凶。一脈,一歲死。一脈半,歲半死。二脈,二歲死。三脈,三歲死。
目間青脈起者,掣痛。(乃少陽膽經之滯也。)瞳子高碩者,太陽不足。
病患面目俱等者,吉。
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皆不死。
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
面目有黃色,是有胃氣,為吉。(前二節,一有胃氣,一無胃氣。)傷寒眼下青色,屬挾陰。挾陰者,俗指房事也。

《金匱要略》曰︰其目正圓者, 不治。(瞪直屬太陽經絕。太陽主筋,故 。一作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小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鮮明者,俗言水汪汪也。俱指白珠。)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氣短促而冷者,陰病。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來,口鼻息長而皆熱者,陽病也。

《金匱要略》曰︰病患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師曰︰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微赤非時者死。
鼻頭色黃,小便必難。(上云︰胸上有寒。寒則水穀不運,故小便難也。)餘處無恙,獨鼻尖青黃者,其人必為淋也。
鼻頭青,腹中痛,舌冷者死。
鼻孔忽仰起者死。
鼻枯願不澤者死。
鼻冷如冰,連兩頤者,多死。
病患鼻頭明,山根亮,目 黃光,起色。
鼻頭微白者,亡血。

血脈

論疾診尺篇曰︰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痺,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寒熱。(血脈即絡脈。肌皮嫩薄者,視之可見。)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臂多青脈曰脫血。(絡中血脫,故不紅而多青。)

毛髮

髮枯生穗,血少火盛。
毛髮不堅,多墮落者,衛氣疏,或有風。
眉墮者,風也。
病患頭毛上逆者,凶。(血枯不榮,如枯草不柔順而勁直。小兒疳病多此,亦主有蟲。)

形體

人之大體為形,形之所充者氣。形勝氣者夭,(肥白氣不充。)氣勝形者壽。(修長黑色有神。)氣實形實,氣虛形虛。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死。
肥人多中風,以形濃氣虛,難以周流,而多鬱滯生痰。
痰壅氣塞成火,而多暴厥也。
瘦人陰虛,血液衰少,相火易亢,故多勞嗽。
病患形脫而氣盛者死。(正虛則形脫,邪實則氣盛。)形體充大而皮膚寬緩者壽。形體充大而皮膚緊急者夭。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形盛氣虛,氣盛形虛,形澀而脈滑,形大脈小,形小脈大,形長脈短,形短脈長,形滑脈澀,肥人脈細小輕虛如絲,羸人脈躁,俱凶。
血實氣虛則肥,氣實血虛則瘦。肥者,能寒不能熱。(能讀耐。)瘦者,能熱不能寒。
美髯而長至胸,陽明血氣盈。髯少血氣弱。不足,則無髯。美髯者,太陽多血。
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
行遲者,痺也。或表強,或腰腳痛,或麻木風疾,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經云︰陽引而上,陰引而下則欠。陰陽相引,故云無病,病亦即愈。)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者死。
掌中寒者,腹中寒。掌中熱者,陰不足,虛火盛。
診時,病患叉手捫心,閉目不言,必心虛怔忡。
倉廩不藏者,門戶不要也。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
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
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眼胞腫,十指頭微腫者,必久咳。

死証

尸臭,舌卷,囊縮(肝絕)。口不合(脾絕)。肌肉不滑,唇反(胃絕。)發直,齒枯,及遺尿(腎絕)。毛焦,面黑,直視,目瞑不見(陰氣絕)。目眶陷,目系傾,汗出如珠(陽系絕)。病後喘瀉(脾脈將絕)。目正圓,手撒,戴眼(太陽絕)。吐沫。聲如鼾睡。面赤。面青黑,唇青。人中滿,唇反。發與眉沖起。爪甲下肉黑。手掌無紋,臍凸,足跗腫。面青,但欲伏眠,目視不見,汗出如油,肝絕,八日死。眉傾者膽死。手足爪甲青,或脫落,呼罵不休,筋絕,八日死。肩息,直視,心絕,立死。發直如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小腸絕,六日死。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無時不覺,脾絕,五日死。脊痛腫,身重不可反覆,胃絕,五日死。耳乾,舌背腫,溺血,大便赤泄,肉絕,九日死。口張氣出不返,肺絕,三日死。泄利無度,大腸絕。齒枯,面黑,目黃,腰欲折,自汗,腎絕,四日死。齒黃枯落,骨絕。

五臟絕証

五臟已奪,神明不守,聲嘶。

循衣摸床,譫語,陽明絕;妄語錯亂,及不語失音,熱病猶可生。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肺絕。(汗膩不流,脈洪而喘不休,真氣外散。)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心絕。(心為火臟,故陽熱獨存。煙熏,火極焦灼之象。)唇吻反青,四肢 汗出,肝絕。(唇吻屬脾,而青色屬木。木乘土,故曰反。)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脾絕。(水色凌土。冷汗、身黃,脾真散越。)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腎絕。(溲、便,二陰腎臟所司。遺失則門戶不閉,水精敗絕,目背瞳人。)陽氣先絕,陰氣後竭者,死時身面必青。(陽先脫,陰絕於後,故青色存也。)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者,死時身面、手足必赤,腋下溫,心下熱。(陰先脫,陽絕於後,故赤色見。餘陽未即盡,故腋溫、心熱。)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胃絕。(胃納水穀,合肌肉故。)六腑氣絕,足冷腳縮。五臟氣絕,便利不禁,手足不仁。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

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而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上之紋。)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津液去而皮節平,毛無潤養而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火克金。餘仿此。)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肉滿。肉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於骨髓。故骨髓不溫,則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則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垢,(齒齦肉退卻,而齒則長垢也。)發無潤澤。無潤澤者,則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足厥陰氣絕,則筋縮引卵與舌。厥陰者,肝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則筋縮急。筋縮急,則引卵與舌,故舌卷囊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三陰氣俱絕,則目眩轉,目 。目 者,為失志。失志則志先死,死即目 也。

(目不見也。脫陰者目 。)六陽氣俱絕,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詐病

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目盼視,若二言三止,脈之咽唾者,此詐病也。若脈和平,當言此病太甚,須針灸數十處,服吐下藥乃愈。(嚇其詐也。)

聞診

《難經》六十一難曰︰聞其五音以別其病。以五臟有五聲,以合於五音。謂肝呼應角,心言應徵,脾歌應宮,肺哭應商,腎呻應羽是也。然此義深奧,非尋常所可仿佛者。今惟以名賢簡易之法,匯著於下。
脈之呻者,痛也。(為彼診時,有呻吟之聲。)言遲者,風也。(風滯於氣,機關不利,出言遲吃而蹇澀。)聲如從室中言,此中氣之濕也。(濕濁淆氣,言不清亮。)言而微,終乃複言者,此奪氣也。(謂氣短弱不相接,言未已,停止半晌複言。)衣被不斂,言語罵詈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即風狂之類。熱病不論。)出言懶怯,先輕後重者,內傷不足。
出言壯厲,先重後輕者,外感有邪。
攢眉呻吟者,苦頭痛。
叫喊,或呻吟,以手捫心下者,中脘痛。
呻吟不能轉身,或轉而作楚態者,腰痛。
呻吟搖頭,或攢眉以手捫腮唇者,齒痛。
呻吟不能行起者,腰腳痛。
為彼診時,數吁氣者,屬鬱結。(吁則氣鬱少伸。)搖頭言者,裡痛。
形羸聲啞,勞瘵不治。(此必咽中有瘡,肺金火克。肺主聲故耳。)暴啞者,風痰,伏火或忿怒叫喊所致。
聲嘶色敗,久病不治。
坐而氣促喉聲者,痰火哮喘。
言語蹇澀者,風痰。
中年人聲濁,痰火。
診時獨言獨語、言談無緒者,思慮傷神。(心神他寄故耳。)傷寒壞証,聲啞為狐惑。上唇有瘡,蟲食其臟。下唇有瘡,蟲食其肛。
雖病而聲音響如故者,吉。

《金匱要略》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欲言複寂,忽又驚呼,非深入骨節之病,不如此也。況骨節中屬大筋。筋為肝合,骨乃膽主,驚呼亦出於肝膽故耳。)喑喑,低渺之聲,聽不明徹,必心膈間有所阻礙。
啾啾,細長之聲,所謂如室中、瓮中出者。頭中有濕,混其清陽,故鼻窒發聲如此也。

氣短促不足以息,虛甚(氣不能應呼吸)。

平人無寒熱,短氣不足以息者,實也(中焦有礙或痰火。)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中實,吸不得入,還出複入,故微數也。)虛者不治(實則可下。中虛,吸不盡入而微數者,肝腎欲絕。)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病在上焦,氣宜通下。病在下焦,氣宜達上。上下交通,病斯愈矣。今上焦者吸促而不能通下,下焦者吸遠而不能達上。上下不交通,病豈易治乎?動搖振振,氣不載形也。)

問診

人品起居

凡診病,必先問所看何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童仆,或婢外家。次問得病之日,受病之原,及飲食胃氣如何?便利如何?曾服何藥?日間何如?夜間何如或寐或寤,有無脹悶痛處?

病証

問病不答,必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不則病久,或汗下過傷虛聾。
問而懶言答,惟點頭者,是中氣虛。
昏憒不知人,問是暴厥,抑是久病?婦女僵厥,多是中氣,亦須問其曾大怒否?婦女當問其月水如何?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誤斷為胎。室女同。
心腹脹痛,問其舊病、新病。

嗜欲苦樂

問其所欲何味,所嗜何物?或縱酒,或齋素。喜酸者,則知肝虛。喜甘,脾虛。他味準此。頭身臂膊作痛,必問曾病惡瘡否?臨病必審形志。或形勞志苦,或抑郁傷中,故貴脫勢,眷戀於心。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謂脫散營氣。)嘗富後貧,悲憂內結,名曰失精。(謂精神喪失。)二者皮焦筋屈,痿痺為攣。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良工診之,必知病情。

再問飲食起居,暴樂暴苦,始樂後苦。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形體毀沮,精華日脫,邪氣內並。(邪乘虛而襲。)

附︰辨舌

張三錫曰︰金鏡錄載三十六舌,辨傷寒之深淺吉凶,可稱詳備。然細討究,不過陰陽、表裡、寒熱、虛實而已。陶節 曰︰傷寒邪在表,則舌無苔。熱邪在表,則苔漸生。自白而黃,黃而黑甚則黑裂矣。黑苔多凶。若根黑或中黑,或尖黑,皆屬裡熱。全黑,則熱極而難治。常見外感挾內傷,宿食重而結於心下者。五六日,舌漸黃,或中乾而邊潤,名中焙舌。此則裡熱尚淺。若全乾,無論黃黑,皆屬裡証,分輕重下之。若曾經下,或屢下不減,乃宿滯結於中宮也。詢其脈之虛實,及中氣何如。實者潤而下之。虛人神氣不足,當生津固中氣。有用生脈散,對解毒湯而愈者。有用附子理中湯,冷服而愈者。一則陰極似陽,一則陽極似陰,不可不辨。

白苔屬寒。外証煩躁,欲坐臥於泥水中,乃陰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而然。脈大不鼓,當從陰証治。若不大躁,嘔吐者,從食陰治之。
白苔燥 虛而微熱,或不得汗,或胃中少有飲而不行,宜溫解。
白滑苔 虛寒胃寒,陽氣不振,宜溫。
白苔起芒刺 津液不足,胃中有物,宜運動。
黃苔 微熱,熱漸入裡,或燥渴之象。宜清解。
灰色苔 胃中有物,中氣虛熱,渴而不能消飲者,宜溫解。
黑色苔 熱入裡實。燥濃者,宜下。滑潤者,水困火,宜溫。雖黑而潤,所謂水極似火也。不燥為異。

凡傷寒辨舌者,以舌屬心而主火。寒為水也,水寒凌火,舌受其困。
產後辨舌者,以心主血也。經云︰少陰氣絕,則血不流。故舌紫黑者,為血先死。

凡見黑舌,要問曾食酸甜鹹物否?能染成黑色。凡視舌色,雖有成見,亦必細審兼証,及脈之虛實。不爾,恐有毫厘千里之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