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輯義

清 元簡


卷四 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証並治第十八

論一首、脈証三條方、六首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辨脈法。無反字。處下。有飲食如常者五字。當發其癰。作蓄積有膿也。)

〔尤〕浮數脈,皆陽也。陽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者。衛氣有所遏,而不出也。夫衛主行榮氣者也,而榮過實者。反能阻遏其衛。若有痛處,則榮之實者已兆,故曰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膿無間。脈經。有與字。)

〔程〕靈樞經曰:榮衛稽留於經脈之中,則血澀而不行。不行則衛氣從之而不通。壅遏而不得行,故熱。大熱不止。熱勝則肉腐。腐則為膿,故知熱聚者則作膿。熱未聚者但腫,而未作膿也,皆以手掩知之。

巢源云:凡癰經久不複可消者。若按之都牢硬者。未有膿也。按之半硬半軟者。有膿也。又以手掩腫上不熱者為無膿。若熱甚者為有膿。

陳氏三因方引原文云:此亦大略說也。若脈不數不熱而疼者。蓋發於陰也。不疼尤是惡証,不可不知。

陳氏外科精要云:伍氏方論曰。凡瘡腫以手指從瘡旁按。至四畔上赤黑者。按之色不變。膿已結成。又按之隨手赤色。此亦有膿。按之白。良久方赤。游毒已息。

陳氏外科正宗云:輕按熱甚便痛者。有膿且淺且稠。重按微熱方痛者。有膿且深且稀。按之陷而不起者膿未成。按之軟而複起者。膿已成。按之都硬不痛者無膿。非是膿,即瘀血也。按之都軟不痛者有膿。非是膿,即濕水也。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尤〕甲錯。肌皮干起。如鱗甲之交錯。由榮滯於中,故血燥於外也。腹皮急按之濡。氣雖外鼓,而病不在皮間也。積聚為腫脹之根。脈數為身熱之候。今腹如腫狀,而中無積聚。身不發熱,而脈反見數。非腸內有癰。榮郁成熱而何。薏苡。破毒腫利腸胃為君。敗醬。一名苦菜。治暴熱火瘡。排膿破血為臣。附子則假其辛熱。以行鬱滯之氣爾。

巢源云:腸癰者。由寒溫不適喜怒無度。使邪氣與榮衛相干。在於腸內。遇熱加之。血氣蘊積。結聚成癰。熱積不散。血肉腐壞。化而為膿。其病之狀。小腹重而微強。抑之即痛。小便數似淋。時時汗出。複惡寒。其身皮膚甲錯。腹皮急如腫狀。診其脈。洪數者已有膿也。其脈遲緊者。未有膿也。甚者腹脹大。轉側聞水聲,或繞臍生瘡。穿而膿出,或膿自臍中出,或大便去膿血。惟宜急治之。又云:大便膿血。似赤白下而實非者,是腸癰也。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敗醬(五分)
上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魏〕薏仁。下氣則能泄膿。附子。微用。意在直走腸中屈曲之處可達。加以敗醬之鹹寒。以清積熱。服後以小便下為度者。小便者氣化也。氣通則癰膿結者可開。滯者可行,而大便必泄污穢膿血。腸癰可已矣!頓服者。取其快捷之力也。

千金腸癰湯

薏苡仁(一升) 牡丹皮 桃仁(各三兩) 瓜瓣仁(二升)
上四味 咀。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再服。

張氏衍義云,即金匱薏苡附子敗醬散之變方也。
聖惠方。治腸癰皮肉狀如蛇皮。及如錯。小腹堅。心腹急方,即本方。用敗醬二兩。附子半兩。薏苡仁二兩半。
上搗粗羅為散。每服三錢。以水中盞。入生薑半分。煎至六分。去滓溫服。案本方。僅用方寸匕。似甚少。聖惠為是。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複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腸。原本。作腫。今據趙程沈金鑒。及脈經改之。脈經無痞字。巢源。作小便數如淋。無小便自調四字。)

〔程〕腫則形於外。痞則著於內。少腹既已痞腫,則腸癰已成,故按之即痛也。如淋者。以小腹為厥陰經脈所過。厥陰脈循陰器,故按少腹而痛引陰莖。有如淋狀,而小便則自調也。靈樞經曰:有所結氣歸之。內既有癰,則榮衛稽留於內,而不衛外,故令有發熱汗出惡寒也。脈遲緊者,則熱未聚,而肉未腐,故宜大黃牡丹湯下之。以消其腫瘍。若脈洪數,則膿已成。將成潰瘍,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在當有血句下。以古人為文法所拘,故綴于條末。傷寒論中多有之。按上証癰在小腸。以小腸在上。癰近於腹,則位深。但腹皮急而按之有如腫形,故用前湯。導其毒從小便而出。此証癰在大腸。以大腸在下。癰隱少腹。其位淺則有痞腫之形。其跡易見。其按即痛,故用大黃牡丹湯。排其膿血從大便而下也。

〔尤〕云不可下者,謂雖下之,而亦不能消之也。大黃牡丹湯。腸癰已成未成,皆得主之,故曰有膿當下。無膿當下血。

大黃牡丹湯方(千金云:肘後名瓜子湯。案今本肘後無考。)

大黃(四兩) 牡丹(一兩○千金用三兩) 桃仁(五十個) 瓜子(半斤○千金用一斤) 芒硝(三合?
上五味C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程〕諸瘡瘍痛皆屬心火。大黃芒硝。用以下實熱。血敗肉腐,則為膿。牡丹桃仁。用以下膿血。瓜子。(當是甜瓜子)味甘寒。神農經不載主治。考之雷公曰。血泛經過。飲調瓜子,則瓜子亦腸中血分藥也,故別錄。主潰膿血。為脾胃腸中。內壅要藥。想亦本諸此方。(案瓜子。沈以為冬瓜子。蓋依時珍治腸癰之說。然古本草無所考。程注為是。)

張氏千金方衍義云:大黃下瘀血血閉。牡丹治瘀血留舍。芒硝治五臟積熱。滌去蓄結。推陳致新之功。較大黃尤銳。桃仁治疝瘕邪氣。下瘀血血閉之功,亦與大黃不異。甜瓜瓣。

別錄。治腹內結聚。破潰膿血。專於開痰利氣。為內癰脈遲緊膿未成之專藥。

張氏醫通云:腸癰下血。腹中 痛。其始發熱惡寒。欲驗其証,必小腹滿痛。小便淋澀。反側不便,即為腸癰之確候。無論已成未成。俱用大黃牡丹湯。加犀角急服之。

劉涓子鬼遺方云:治腸癰大黃湯。癰之為病。診小腹腫痞堅。按之則痛,或在膀胱左右。其色或赤或白色。堅大如掌熱。小便欲調。時白汗出。時複惡寒。其脈遲堅者。未成膿也。可下之。當有血。脈數膿成,不可服此方,即本方。唯不用瓜子。用芥子。(案千金。引劉涓子不用芥子,必後世傳寫之訛,而聖濟總錄。及外科正宗等,亦用芥子。得效方,則用栝蔞子。並誤。)

聖惠。牡丹散。治產後血運。腹滿欲野狼狽。(出婦人產後門。)
即本方。不用瓜子。用冬瓜子。加生薑。產育寶慶集同。

云若口噤,則拗開灌之,必效。欲產先煎下。以備緩急。但不用生薑。

又牡丹散。治腸癰未成膿。腹中痛不可忍。(出腸癰門。下同。)
即本方。加木香芍藥敗醬。用甜瓜子。

又甜瓜子散。治腸癰腫痛。如悶氣欲絕。
於本方中。加薏苡敗醬當歸檳榔。

又赤茯苓散。治腸癰小腹牢強。按之痛。小便不利。時有汗出惡寒。脈遲未成膿。
於本方中。加赤茯苓。
奇效良方。梅仁散。治腸癰。裡急隱痛。大便閉澀。
於本方。桃仁。代梅仁。加犀角。
問曰:寸口脈浮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脈經。無浮字。斧。作器。趙本。法。作然。)

〔尤〕血與汗皆陰也。陰亡則血流不行,而氣亦無輔,故脈浮微而澀也。經云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茲不汗出,而身有瘡,則知其被刀斧所傷,而亡其血。與汗出不止者。跡雖異,而理則同也。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沈〕此金刃所傷。皮肉筋骨,故為金瘡,乃屬不內外因。

〔尤〕金瘡金刃所傷,而成瘡者。經脈斬絕。榮衛沮弛。治之者必使經脈複行。營衛相貫而後已。王不留行散,則行氣血和陰陽之良劑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採) 蒴 細葉(十分七月七日採) 桑東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採) 甘草(十八分○趙本無八字) 川椒(三分除目及閉口去汗) 黃芩(二分) 乾薑(二分) 芍藥(二分) 濃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魏〕王不留行為君。專走血分。止血收痛,而且除風散痺,是收而兼行之藥。於血分最宜也。佐以蒴 葉。與王不留行。性共甘平。入血釐清火毒。祛惡氣。倍用甘草。以益胃解毒。芍藥黃芩。助清血熱。川椒乾薑。助行血瘀。濃朴行中帶破。惟恐血乃凝滯之物,故不憚周詳也。桑根白皮。性寒。同王不留行蒴 細葉。燒灰存性者。灰能入血分止血也。為金瘡血流不止者設也。小瘡則合諸藥為粉。以敷之。大瘡則服之。治內以安外也。產後亦可服者。行瘀血也。風寒之日。桑根勿取者。恐過於寒也。前三物皆陰乾百日。存其陰性,不可日曝及火炙也。此金瘡家之聖方。奏效如神者也。

〔沈〕金瘡。當取生氣為本,故用桑東南根,乃得生氣而生氣血。燒灰存性。取黑色而能止血。

案徐云:若風寒。此屬經絡邪。桑皮止利肺氣。不能逐外邪,故勿取。沈及金鑒義同。此解似不允當。王不留行。本經云:治金瘡。止血逐痛。蒴 。本草不載治金瘡,而接骨木一名木蒴 。唐本草云:治折傷續筋骨。蓋其功亦同。桑根白皮。本經云:治絕脈。別錄云,可以縫金瘡。知是三物為金瘡之要藥。

排膿散方

枳實(十六枚) 芍藥(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以藥散。與雞黃相等。揉和令相得。飲和服之。日一服。

〔尤〕枳實。苦寒除熱破滯為君。得芍藥則通血。得桔梗則利氣,而尤賴雞子黃之甘潤。以為排膿化毒之本也。

排膿湯方

甘草(二兩) 桔梗(三兩) 生薑(一兩) 大棗(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溫服五合。日再服。

〔尤〕此亦行氣血和營衛之劑。

案以上二方。徐注為瘡癰概治之方。沈云:此兩方。專治軀殼之內腸胃之癰而設。魏云:排膿散。為瘡癰將成未成治理之法也。排膿湯。甘草桔梗,即桔梗湯。蓋上部胸喉之間。有欲成瘡癰之機,即當急服也。數說未知孰是。程本。金鑒。並不載此兩方。似有所見矣!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鑒〕浸淫瘡者。浸謂浸浸。淫謂不已。謂此瘡浸淫。留連不已也。從口流向四肢者輕。以從內走外也,故曰可治。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從外走內也,故曰不可治。

〔魏〕不可治者。難治之義。非當委之不治也。

案玉機真臟論。身熱膚痛而為浸淫。漢書五王傳。師古注。浸淫猶漸染也。巢源浸淫瘡候云:浸淫瘡,是心家有風熱。發於肌膚。初生甚小。先癢後痛,而成瘡汁出。侵潰肌肉。浸淫漸闊,乃遍體。其瘡若從口出。流散四肢者輕。若從四肢生。然後入口者則重。以其漸漸增長。因名浸淫也。千金云:浸淫瘡者。淺搔之蔓延長不止。瘙癢者初如疥。搔之轉生汁相連著是也。又云:瘡表裡相當。名浸淫瘡,乃知此疥濕瘡之屬。沈云:脫疽游丹之類。金鑒云:猶今之癩癘之類,皆非。(外台。載七方。可參考。)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原注〕方未見。)

〔尤〕方未見。大意以此為濕熱浸淫之病,故取黃連一味為粉。粉之。苦以燥濕。寒以除熱也。

〔魏〕按外科精義。以一味黃柏散調塗。本此。(徐沈並為黃連一味為粉之方。)

千金。黃連胡粉散

黃連(二兩) 胡粉(十分) 水銀(一兩)
上三味。黃連為末相和。軟皮裹熟 之。自能和合。縱不得成。一家亦得水銀。細散入粉中也。以傅乳瘡諸濕瘡黃爛肥瘡等。若乾著甲。煎為膏。案外台刪繁。療 瘡多汁方同。黃連粉蓋此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