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輯義

清 元簡


卷二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証治第十

論一首、脈証十六條、方十三首

趺陽脈微弦。法當腹滿。不滿者必便難。兩 疼痛。此虛寒從下上也。當以溫藥服之。(脈經必下。有下部閉塞大五字。千金同。千金。作此虛寒氣從下向上。趙。脫當字。)

〔尤〕趺陽胃脈也。微弦陰象也。以陰加陽。脾胃受之,則為腹滿。設不滿則陰邪必旁攻 脅,而下閉穀道。為便難為兩 疼痛。然其寒不從外入,而從下上,則病自內生。所謂腎虛則寒動於中也,故不當散而當溫。

〔程〕若寒實,則用後條溫藥下之也。

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痛者為實。可下之。舌黃未下者。下之黃自去。(玉函病者。作傷寒。去下。有宜大承氣湯五字。)

〔沈〕此以手按。辨腹滿虛實也。按之不痛。內無痰食燥屎壅滯,即知虛寒而滿。當以溫藥。若按之痛,乃以外手,而就內結食痰燥屎,則知內實,是可下之,而又以舌黃驗定虛實。若舌有黃苔,即是濕熱內蒸。為未經下過,必須下之,則黃自去,而脹滿自除。舌無黃苔,是近虛寒。又非下法矣!

〔魏〕無形之虛氣作痞塞,則按之無物。何痛之有。倘挾有形之實物為患。如宿食在胃。疝氣在少腹等是也。按之有物。阻礙於臟腑之側。焉有不痛者乎,是於按之痛否。以決其虛實之法也。

張氏傷寒集注云:中胃按之而痛。世醫便謂有食。夫胃為水穀之海。又為倉廩之官。胃果有食。按必不痛。試將飽食之人按之痛否。惟邪氣內結。正氣不能從膈出入。按之則痛。又胃無榖神。臟氣虛而外浮。按之亦痛。若不審邪正虛實。概謂有食。傷人必多。又按者輕虛平按。若不得法。加以手力。未有不痛者。腹滿時減。複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脈經。減下。更有減字。)

〔徐〕腹滿有增減,則非臟真粘著之病。所以得陽即減。得陰加滿,故曰此為寒。當溫藥。

〔程〕腹滿不減,故用承氣下之。此腹滿時減,則寒氣或聚或散。當與溫藥以散其寒。

案金鑒云: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當與溫藥之下。當有宜濃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四字,必是脫簡。閱傷寒論太陰篇自知。此說覺未允焉。

病者痿黃。躁而不渴。胸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死。(徐沈尤金鑒。躁作燥。今從之。)

〔徐〕痿者。黃之黯淡者也。

〔尤〕痿黃。脾虛而色敗也。氣不至故燥。中無陽故不渴。氣竭陽衰。中上已敗,而複寒結於上。臟脫於下。何恃而可以通之止之乎,故死。

案程魏以躁為陰躁,不可從。本條不言腹滿,而徐注以為虛寒腹滿。未詳然否。脈經以此條。列於嘔吐下利篇似是。

寸口脈弦者,即脅下拘急而痛。其人嗇嗇惡寒也。

〔尤〕寸口脈弦,亦陰邪加陽之象,故脅下拘急而痛,而寒從外得。與趺陽脈弦之兩 疼痛有別,故彼兼便難,而此有惡寒也。

夫中寒家善欠。其人清涕出。發熱色和者善嚏。

〔程〕云寒則面慘而不和。今發熱色和,則寒鬱於肺經,而為熱也。

〔鑒〕中寒家。謂素有中寒病之人也。

〔尤〕陽欲上而陰引之則欠。陰欲入而陽拒之則嚏。中寒者。陽氣被抑,故喜欠清涕出。發熱色和,則邪不能留,故善嚏。

〔魏〕此諸証俱為外感寒邪者言也。外感寒邪。于脹滿病何與。以脹滿病。其中亦有內外合邪者,故必明辨乎外中寒之証。所以為內中寒之應也。

案千金。此次一條云:凡覘病者。未脈望之。口燥清涕出喜嚏欠。此人中寒,乃接下條。連此條而為一條。知此條為下條欲嚏不能者發耳。

中寒其人下利。以裡虛也。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原注〕一云:痛。○千金。作腹中痛。)

〔尤〕中寒而下利者。裡氣素虛。無為捍蔽。邪得直侵中臟也。欲嚏不能者。正為邪逼。既不能卻。又不甘受。於是陽欲動而複止。邪欲去而仍留也。

〔沈〕陽和則嚏,而欲嚏不能,乃陰寒凝滯於裡。所以肚中痛也。

夫瘦人繞臍痛,必有風冷。穀氣不行,而反下之。其氣必沖。不沖者。心下則痞。

〔程〕瘦人。虛弱人也。若繞臍作痛,必有風冷。有穀氣著而不行。瘦人未可劇下,而反下之,則風冷之氣必上沖。如不上沖,必乘虛而結於心下為痞也。

〔尤〕此有似裡實,而實為虛冷,是宜溫藥以助脾之行者也,乃反下之。谷出而風冷不與俱出。正乃益虛。邪乃無製。勢必上沖。若不沖者。心下則痞。

病腹滿。發熱十日。脈浮而數。飲食如故。濃朴七物湯主之。(脈經。千金。以此條為濃朴三物湯主療,而本方主療云:治腹滿氣脹。恐是互誤。)

〔徐〕此有表複有裡。但裡挾燥邪,故小承氣為主,而合桂甘薑棗。以和其表。蓋腹之滿。初雖因微寒,乃胃素強,故表寒不入,而飲食如故。但腹滿發熱。且脈浮數。相持十日。此表裡兩病,故兩解之耳。此即大柴胡之法也。但脈浮數。邪尚在太陽,故用桂枝去芍藥。合小承氣耳。

濃朴七物湯方(外台。引千金。名濃朴七味湯。主腹滿氣脹方。)
濃朴(半斤) 甘草 大黃(各三兩) 大棗(十枚) 枳實(五枚) 桂枝(二兩) 生薑(五兩)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溫服八合。日三服。○嘔者。加半夏五合。○下利。去大黃。○寒多者。加生薑。至半斤。(外台不用生薑。用乾薑。云:此本仲景傷寒論方。)

張氏醫通云:較之桂枝加大黃湯。多枳朴,而少芍藥。以枳朴專泄壅滯之氣,故用之。芍藥專收耗散之陰。此腹但滿,而不痛。與陰血無預,故去之。
三因。七物濃朴湯。治腹滿發熱。以陽並陰,則陽實而陰虛。陽盛生外熱。陰虛生內熱。脈必浮數。浮則為虛。數則為熱。陰虛不能宣導。飲食如故。致脹滿者。為熱脹。(即本方。)

腹中寒氣。雷鳴切痛。胸脅逆滿嘔吐。附子粳米湯主之。(千金。作腹中塞氣。脹滿腸鳴切痛。外台。引范汪作腹中寒氣脹雷鳴。)

〔程〕靈樞經曰:邪在脾胃。陽氣不足。陰氣有餘,則寒中腸鳴腹痛。蓋脾胃喜溫,而惡寒。寒氣客於中。奔迫於腸胃之間,故作雷鳴切痛。胸脅逆滿嘔吐也。附子粳米湯。散寒止逆。

張氏醫通云:腹中寒氣。奔迫上攻胸脅。以及於胃,而增嘔逆。頃之胃氣空虛。邪無所砥。輒入陽位則殆矣,是以除患之機。所重全在胃氣。乘其邪初犯胃。尚自能食,而用附子粳米之法。溫飽其胃。胃氣溫飽,則土濃而邪難上越。胸脅逆滿之濁陰。得溫無敢留戀,必還從下竅而出矣!

附子粳米湯方

附子(一枚炮) 半夏(半升) 甘草(一兩) 大棗(十枚) 粳米(半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外台。作以水八升煮米取熟。去米內藥。
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飲之。與仲景傷寒論同。集驗。加乾薑二兩。案本條煮法,必有脫文。)

〔程〕療寒以熱藥。腹中寒氣。非附子辛熱。不足以溫之。雷鳴切痛。非甘草大棗粳米之甘。不足以和之。逆滿嘔吐。非半夏之辛。不足以散之。五物相需,而為佐使。

外台。仲景論。霍亂四逆。吐少嘔多者。附子粳米湯主之。
方與本條同。(千金同。)
又刪繁。附子湯。療肺虛勞損。腹中寒鳴切痛。胸脅逆滿氣喘。
於本方內。加宿薑白朮。(粳米。作倉米。)
又短劇。解急蜀椒湯。主寒疝氣心痛如刺。繞臍腹中盡痛。白汗出欲絕。又療心腹痛。困急欲死。解結逐寒。上下痛良。
於本方內。加蜀椒乾薑。
三因脹滿門。附子粳米湯。治憂怒相乘。神志不守。思慮兼並擾亂。臟氣不主傳導。使諸陽不舒。反順為逆。中寒氣脹。腸鳴切痛。胸脅逆滿。嘔吐不食,即於本方。加乾薑。
百一選方。附子粳米湯。補虛生胃氣。逐冷痰和五臟。快胸膈止瀉利。
於本方內。加人參 黃耆 白朮 川薑 木香。去大棗。用陳倉米。(活人事証方。名附子倉廩湯。)
証治要訣。翻胃門。若胃寒甚。服藥而翻者,宜附子粳米湯。加丁香十粒。砂仁半錢。大便秘者。更加枳殼半錢。

又呃逆門。若胃中寒甚。呃逆不已,或複嘔吐。輕劑不能取效,宜附子粳米湯。加炒川椒丁香。每服各三十五粒。

痛而閉者。濃朴三物湯主之。(痛而閉。脈經作腹滿痛。)

〔魏〕閉者,即胃脹便難之証也。

〔尤〕痛而閉。六腑之氣不行矣!濃朴三物湯。與小承氣同。但承氣意在蕩實,故君大黃。三物意在行氣,故君濃朴。

濃朴三物湯方

濃朴(八兩) 大黃(四兩) 枳實(五枚)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二味。取五升。內大黃。
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以利為度。(三升下。千金。有去滓二字。)
千金云:腹中轉動者勿服。不動者更服。

按之心下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柴胡湯。(脈經。無宜大柴胡湯五字。接前七物湯三物湯為一條。傷寒論可下編。作病腹中滿痛者,宜下有大承氣三字。)

〔尤〕按之而滿痛者。為有形之實。邪實則可下,而心下滿痛,則結處尚高。與腹中滿痛不同,故不宜大承氣,而宜大柴胡。

〔魏〕此為邪實,而且挾熱者言也。仲景已敘之傷寒論中太陽篇矣!云:傷寒十餘日。

熱結在裡者。與大柴胡湯主之,宜下之,而不用大承氣,乃出大柴胡者。正與傷寒論篇中所言相符也。

張氏醫通云:邪從胸脅而入於陽位。合用大柴胡兩解之。與臍腹硬痛。承氣証不同。○案數說如是,而金鑒謂滿痛之下。當有有潮熱之三字。若無此三字,則不當與大柴胡湯。此尤有理。然今據脈經,而味經旨。此亦濃朴三物湯之証,宜大柴胡湯五字。恐是衍文。其方亦錯出。

大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 黃芩(二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 枳實(四枚炙) 大黃(二兩) 大棗(十二枚) 生薑(五兩)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須下之,宜大承氣湯。(不足言。千金。作不驚人。)

〔鑒〕腹滿時減時滿。虛滿也。腹滿常常而滿。實滿也。腹滿不減。雖減不過稍減。不足言減也。虛滿當溫。實滿當下,故宜大承氣湯下之。

〔尤〕減不足言。謂雖減,而不足云減。所以形其滿之至也,故宜大下。以上三方。雖緩急不同,而攻泄則一。所謂中滿者。瀉之於內也。

大承氣湯方(見前 病中。)

心胸中大寒痛。嘔不能飲食。腹中寒上沖皮起。出見有頭足。上下痛而不可觸近。大建中湯主之。(千金。作心脅中大寒大痛。嘔不能飲食。飲食下咽。自知偏從一面下流。有聲決決然。若腹中寒氣上沖。皮起出見。有頭足上下,而痛。其頭不可觸近。程本金鑒。無痛而之而。)

〔鑒〕心胸中大寒痛。謂腹中上連心胸大痛也,而名大寒痛者。以有厥逆脈伏等。大寒証之意也。嘔逆不能飲食者,是寒甚。拒格於中也。上沖皮起。出見頭足者,是寒甚聚堅於外也。上下痛不可觸近,是內而臟腑。外而經絡。痛之甚,亦由寒之甚也。主之以大建中湯。蜀椒乾薑。大散寒邪。人參膠飴。大建中虛。服後溫覆。令有微汗,則寒去而痛止。此治心胸中寒之法也。

〔程〕寒氣搏於腸胃之外。沖突出見於皮膚膜原之分。如有頭足。其痛則近於外,故不可以手觸近也。

大建中湯方

蜀椒(二合去汗) 乾薑(四兩) 人參(二兩)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膠飴一升。微火煎。取一升半。分溫再服。如一炊頃。如飲粥二升。後更服。當一日食糜溫覆之。(一炊頃。千金。作炊三升米。)
張氏千金衍義云:虛寒積聚之治。此方最力。其方中人參輔椒薑。溫散之法。人皆得之。至於膠飴。為助滿之首。列而反用。以治痛嘔不能食,是專用助滿之味。引領椒薑人參。為泄滿之通使也。

千金大建中湯 治虛勞。寒 飲在脅下。決決有聲。
飲已如從一邊下。決決然也。有頭並沖皮起。引兩乳內痛。裡急善夢。失精氣短。目KT KT 惚惚多忘。
蜀椒(二合) 半夏(一升) 生薑(一斤) 甘草(二兩) 人參(三兩) 飴糖(八兩)
上六味 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內糖。溫服七合。裡急拘引。加芍藥桂心各三兩。手足厥。腰背冷。加附子一枚。勞者加黃 一兩。

脅下偏痛發熱。其脈緊弦。此寒也。以溫藥下之,宜大黃附子湯。(脈經。無發熱二字。)

〔尤〕脅下偏痛,而脈緊弦。陰寒成聚。偏著一處。雖有發熱,亦是陽氣被郁所致,是以非溫不能已其寒。非下不能去其結,故曰宜以溫藥下之。程氏曰:大黃苦寒。走而不守。得附子細辛之大熱,則寒性散,而走泄之性存是也。

〔魏〕此發熱,或有形之物。積於腸胃,而皮膚熱作,故在可下之例。未必為假熱症。

〔徐〕附子細辛與大黃。今用並行,而不倍。此即傷寒論大黃附子瀉心湯之法也。

千金衍義云: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以治太陽少陰之兩感。此治脅下偏痛。發熱脈緊。變表法為下法。立大黃附子湯。以治寒從下上之瘕積。賴附子把守真陽。不隨汗下亡脫。設無發熱外証。豈不可變大黃附子甘草之治乎。況治食已則吐之大黃甘草湯。具有成法。始知權變之方。不在規矩之外也。

張氏醫通云:色癉者。身黃額上微黃。小便利。大便黑。此因房事過傷。血蓄小腹,而發黃,故小腹連腰下痛。大黃附子湯。去細辛。加肉桂。

案篇首第一條云:不滿者,必便難兩 疼痛。此虛寒從下上也。當以溫藥服之。大黃附子湯。蓋其方也。金鑒。改偏痛。作滿痛,不可從。

大黃附子湯方

大黃(三兩) 附子(三枚炮) 細辛(二兩)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若強人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服後如人行四五里。進一服。(外台。引短劇云:仲景同。)

寒氣厥逆。赤丸主之。(此條。脈經無。)

〔鑒〕此條之文之方,必有簡脫。難以為後世法。不釋。

〔程〕溫經散寒。無非辛熱之劑。四逆湯輩。可選用之。不必拘泥。

赤丸方(千金。載痼冷積熱門。主療同。)
茯苓(四兩) 半夏(四兩洗一方用桂○案千金用桂枝不用半夏) 烏頭(二兩炮)細辛(一兩千金作人參○案今考千金用細辛不用人參更有附子二兩射罔一兩凡六味)
上四味。末之。內真朱為色。煉蜜丸。如麻子大。先食。酒飲下三丸。日再夜一服。不知。稍增之。以知為度。(四味。原本作六味。今依趙本改之。)

〔徐〕真朱,即朱砂也。

案千金傷寒神丹丸。治傷寒敕澀。惡寒發熱體疼者,即本方。用人參。不用細辛。更有附子。並朱砂凡六味。徐釋本條云:此即傷寒論。直中之類也。蓋據于千金與。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不欲食。邪正相搏,即為寒疝。寒疝繞臍痛。若發則白汗出。手足厥逆。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腹痛。脈經千金作寸口。至即為寒疝。為別條。外台不載腹痛以下二十八字,即為寒疝下。脈經有跗陽脈浮而遲。浮則為風虛。遲則為寒疝十六字。明是寒疝繞臍以下。為別作矣!原本。若發。作苦發。白汗。作白津。今依程本及千金外台。改定。其脈沉緊。趙本脈經千金外台。程徐諸本。作其脈沉弦。)

〔尤〕弦緊脈皆陰也,而弦之陰從內生。緊之陰從外得。弦則衛氣不行,而惡寒者。陰出而痺其外之陽也。緊則不欲食者。陰入而痺其胃之陽也。衛陽與胃陽並衰,而外寒與內寒交盛。由是陰反無畏而上沖。陽反不治而下伏。所謂邪正相搏,即為寒疝者也。

〔鑒〕疝病犯寒即發,故謂之寒疝也。

〔魏〕平素陽虛陰盛。積寒在裡。以召外寒。夾雜於表裡,而為患者也。表裡之寒邪既盛,而正陽與之相搏。寒邪從下起。結聚於至陰之分,而寒疝成矣!寒疝既成。伏於少腹。繞臍痛。發止有時。發則白津出。此汗本下部虛寒。陰邪逼迫外越故也。及陰寒積久而發。四肢厥冷。脈得沉緊。何非寒厥之氣為害也耶。

案素長刺節論云: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王氏注大奇論云:疝者。寒氣結聚之所為也。急就篇。顏師古注云:疝。腹中氣疾。上下引也。樓氏綱目云:疝名雖七。寒疝即疝之總名也。巢源云:疝者。痛也。此由陰氣積於內。寒氣結搏而不散。腑臟虛弱。風冷邪氣相擊,則腹痛裡急,故云寒疝腹痛也。

案陰陽別論。白汗王氏釋為流汗。淮南修務訓云:奉一爵酒。不知於色。挈一石之尊,則白汗交流。此云白汗出者。蓋不堪痛苦之甚,而汗出也。程云:冷汗也。徐沈尤魏仍原文。作白津,而解之。趙本作自汗。並非。

烏頭煎方(千金注云:仲景名二物烏頭煎。三因。名大烏頭湯。)

烏頭(大者五枚。熬去皮。不 咀。○千金。作十五枚。外台引仲景傷寒論,亦作十五枚。千金。熬下。有黑字。三因云:大烏頭。五個。洗淨。細沙炒令黑。不 咀。)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二升。煎令水氣盡。取二升。強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瘥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二升。千金外台。作二斤。)

〔程〕烏頭。大熱大毒。破積聚寒熱。治臍間痛不可俯仰,故用之以治繞臍寒疝痛苦。治下焦之藥味。不宜多。多則氣不專。此沉寒痼冷,故以一味單行,則其力大而濃。甘能解藥毒,故內蜜以製烏頭之大熱大毒。

王冰至真要注云:夫大寒內結。 聚疝瘕。以熱攻除。寒格熱反縱。反縱之則痛發尤甚。攻之則熱不得前。方以蜜煎烏頭。佐之以熱蜜。多其藥服。已便消,是則張公從此,而以熱因寒用也。

寒疝腹中痛。及脅痛裡急者。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外台。仲景傷寒論。作腹中痛。引脅痛及腹裡急。

〔尤〕此治寒多而血虛者之法。血虛則脈不榮。寒多則脈絀急,故腹脅痛而裡急也。當歸生薑。溫血散寒。羊肉。補虛益血也。

〔鑒〕李 云:疝屬肝病。肝藏血。其經布脅肋。腹脅並痛者。血氣寒而凝泣也。當歸通經活血。生薑溫中散寒。裡急者內虛也。用羊肉補之。內經云: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是也。

當歸生薑羊肉湯方(千金。婦人門名當歸湯。注云:胡洽名小羊肉湯。)

當歸(三兩) 生薑(五兩) 羊肉(一斤○外台云去脂)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者。加生薑成一斤。痛多而嘔者。加橘皮二兩。白朮一兩。加生薑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千金。用芍藥二兩。注云:子母秘錄有甘草。)

王氏古方選注云:寒疝為沉寒在下。由陰虛得之。陰虛則不得用辛烈熱燥之藥。重劫其陰,故仲景另立一法。以當歸羊肉。辛甘重濁。溫暖下元,而不傷陰。佐以生薑五兩。加至一斤。隨血肉有情之品。引入下焦。溫散冱寒。若痛多而嘔。加陳皮白水。奠安中氣。以御寒逆。本方三味。非但治疝氣逆沖。移治產後下焦虛寒,亦稱神劑。

張氏千金衍義云:凡少腹 痛。用桂心等藥不應者。用之輒效。

寇氏本草衍義云:張仲景治寒疝。用生薑羊肉湯服之。無不應驗。有一婦人。產當寒月。寒氣入產門。腹臍以下脹滿。手不敢犯。此寒疝也。師將治之以抵當湯。謂有瘀血。非其治也。可服張仲景羊肉湯。二服遂愈。

外台。短劇。寒疝氣腹中虛痛。及諸脅痛裡急。當歸生薑等四味主之。
於本方內。加芍藥。
聖濟總錄。四味當歸湯。治卒疝腹痛裡急。(即本方。)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千金。程本無抵當二字。)

〔徐〕起於寒疝腹痛,而至逆冷手足不仁,則陽氣大痺。加以身疼痛。榮衛俱不和。更灸刺諸藥不能治。是或攻其內,或攻其外。邪氣牽製不服,故以烏頭攻寒為主,而合桂枝全湯。以和榮衛。所謂七分治裡。三分治表也。如醉狀,則榮衛得溫而氣勝,故曰知。得吐則陰邪不為陽所客,故上出,而為中病。

〔程〕寒淫於內,則腹中痛。寒勝於外,則手足逆冷。甚則至於不仁,而身疼痛。此內外有寒也。

〔鑒〕抵當二字。衍文也。

烏頭桂枝湯方

烏頭(案千金云:秋干烏頭實中者五枚除去角。外台作實中大者十枚。知本文脫枚數)
上一味。以蜜二斤。煎減半。去滓。以桂枝湯五合解之。令得一升。後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

又不知。複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二斤。千金。作一斤。外台引仲景傷寒論作二斤。云:一方。一斤。用桂心四兩云:上三味先以蜜。微火煎烏頭。減半去烏頭。別一處以水二升半。煮桂。取一升。去滓以桂汁和前蜜。合煎之。得一升許。初服二合。不知更服。至三合云云:范汪同,而又出五味桂枝湯方云:仲景傷寒論。千金同。其既用單味桂心而合煎。又出五味桂枝湯恐誤。沈云:解之。恐是煎之。非也。金鑒。刪後字。)

〔程〕烏頭煎。熱藥也。能散腹中寒痛。桂枝湯表藥也。能解外証身腹。二方相合,則能達臟腑,而利榮衛和血氣,而播陰陽。其藥勢翕翕。行於肌肉之間。恍如醉狀。如此則外之凝寒已行。得吐則內之冷結將去,故為中病。

〔徐〕解之。恐是合煎。

〔鑒〕以桂枝湯五合解之者。溶化也。令得一升。謂以烏頭所煎之蜜五合。加桂枝湯五合。溶化令得一升也。不知。不效也。其知者。已效也。如醉狀。外寒方散。得吐者。內寒已伸,故為中病也。

案如醉狀也。得吐也,乃烏頭之瞑眩使然。程注是。

桂枝湯方(程尤金鑒。並不載。)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銼。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
三因。大烏頭桂枝湯。治風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身體疼痛。灸刺諸藥不能療。及賊風入腹。攻刺五臟。拘急不得轉側。發作叫呼陰縮悉主之,即本方。一法。用附子一個。不使烏頭。為蜜附湯。(易簡云:疝氣發作。當於附子建中湯。煎時加蜜一箸頭許。名蜜附子湯。)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當下其寒。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其脈數。脈經。作其脈浮。案可下篇。緊大。作雙弦。可下之下。有宜大承氣湯五字。不載其脈數以下二十三字。知是別為一條。)

〔尤〕脈數為陽。緊弦為陰。陰陽參見,是寒熱交至也。然就寒疝言,則數反從弦,故其數為陰。疑於陽之數。非陽氣生熱之數矣!如就風瘧言,則弦反從數,故其弦為風。從熱發之弦,而非陰氣生寒之弦者。與此適相發明也,故曰:脈數弦者。當下其寒。緊而遲。大而緊亦然。大雖陽脈。不得為熱。正以形其陰之實也,故曰:陽中有陰可下之。

案辨脈法云: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是與脈經合,則此條數作浮為是。金鑒自其脈數至脈弦數者十九字為衍文。以當下其寒之四字。移必心下堅之下。未知是否。

附方

外台。烏頭湯。治寒疝腹中絞痛。賊風入攻五臟。拘急不得轉惻。發作有時。使人陰縮。手足厥逆。(方見上○案此本出於千金賊風門。轉側下。有叫呼二字。外台。引千金即烏頭桂枝湯也。徐沈魏尤。以為大烏頭煎何不檢之於外台。誤甚。)

外台柴胡桂枝湯方 治心腹卒中痛者。(外台。引仲景傷寒論。無卒字。)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芍藥 桂枝 生薑(各一兩半) 甘草(一兩) 半夏(二合半) 大棗(六枚)
上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魏〕有表邪而挾內寒者。烏頭桂枝湯証也。有表邪而挾內熱者。柴胡桂枝湯証也。以柴胡桂枝生薑。升陽透表。人參半夏甘草大棗。補中開鬱。黃芩芍藥。治寒中有熱。雜合此表裡兩解。寒熱兼除之法也。

〔沈〕予以此方。每於四時加減。治胃脘心腹疼痛。功效如神。

仁齋直指云:柴胡桂枝湯。治腎氣冷熱不調証。案腎氣,即疝也。

外台。走馬湯。治中惡心痛腹脹。大便不通。

巴豆(二枚去皮心熬) 杏仁(二枚)
上二味。以綿纏捶令碎。熱湯二合。捻取白汁飲之。當下。老小量之。通治飛尸鬼擊病。

〔沈〕中惡之証。俗謂絞腸烏痧,即臭穢惡毒之氣。直從口鼻。入於心胸。腸胃臟腑壅塞。正氣不行,故心痛腹脹。大便不通,是為實証。非似六淫侵入,而有表裡虛實清濁之分,故用巴豆極熱大毒。峻猛之劑。急攻其邪。佐杏仁以利肺與大腸之氣。使邪從後陰。一掃盡除,則病得愈。若緩須臾。正氣不通。營衛陰陽。機息則死,是取通則不痛之義也。肘後。飛尸走馬湯。通治諸飛尸鬼擊。(即本方。)
外台。文仲。療卒得諸疝。少腹及陰中。相引絞痛。白汗出欲死。此名寒疝,亦名陰疝。張仲景飛尸走馬湯。方同。案此為治寒疝。附於本篇之末者,而主療與外台異者何。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有宿食。大承氣湯主之。

〔尤〕寸口脈浮大者。穀氣多也。谷多不能益脾,而反傷脾。按之脈反澀者。脾傷而滯。血氣為之不利也。尺中亦微而澀者。中氣阻滯,而水穀之精氣。不能逮下也,是因宿食為病,則宜大承氣。下其宿食。

案金鑒云:按尺中亦微而澀之微字。當按傷寒論作大字是。今考傷寒論可下編,亦作微字,而金鑒又云: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當下之理。彼注如此。今引以為証。誤也。

巢源。宿食不消候云:宿谷未消。新谷又入。脾氣既弱故不能磨之,則經宿而不消也。令人腹脹氣急。噫氣醋臭。時複憎寒壯熱是也。

程知云:滑為有食結滯。經宿則脈澀矣!尺以候內。沉以候裡,故宿食之脈。按之反澀。尺中亦大而澀也。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鑒〕腹滿而痛。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故當下之。李 曰。滑者水穀之氣勝也。若滑而兼數,則實熱已入胃腑矣,故云有宿食可下之。

〔魏〕滑與澀相反。何以俱為實宜下。滑者澀之淺,而實邪欲成未成者。澀者滑之深,而實邪已成者,故不論為滑為澀。兼大而見,則有物積聚,宜施攻治無二理也。
陽明篇云: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尤〕谷多則傷脾,而水穀不分。谷停則傷胃,而惡聞食臭,故下利不欲食者。知其有宿食。當下也。夫脾胃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氣,不可或止者也。谷止則化絕。氣止則機息。化絕機息。人事不其頓乎,故必大承氣。速去其停谷。谷去則氣行。氣行則化續,而生以全矣!若徒事消克。將宿食未去,而生氣已消。豈徒無益而已哉。

〔沈〕驟傷宿食停滯。胃中壅遏。升降之機不轉。腸中水穀不分,而下奔則利。宿食在胃,故不欲食,必當攻去宿食。

程應旄云:傷食惡食,故不欲食。與不能食者自別。下利有此。更無別樣虛証。知非三陰之下利,而為宿食之下利也,故當下之。

大承氣湯方(見前 病中。)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宜瓜蒂散。

〔鑒〕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膈間痛而吐。可吐,不可下也。在中脘者。心中痛而吐,或痛不吐。可吐可下也。在下脘者。臍上痛而不吐,不可吐。可下也。今食在上脘,故當以瓜蒂散吐之也。

千金云:凡病宿食。在上脘。當吐之。脈數而滑者實也。有宿食不消。下之愈。胃中有 食冷物,即痛不能食。有熱物即欲食。大腹有宿食。寒栗發熱如瘧。宿食在小腹者。當暮發熱。明旦複止。

瓜蒂散方

瓜蒂(一分熬黃) 赤小豆(一分煮○案煮字據傷寒論當刪)
上二味。杵為散。以香豉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錢匕。溫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為度而止。亡血及虛者,不可與之。(亡血以下九字。原本作細注。今據傷寒論大書。傷寒論。作杵為散。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溫頓服之。此當改補。)

東垣試效方云:若有宿食而煩者。仲景以梔子大黃湯主之。氣口三盛,則食傷太陰。填塞悶亂。極則心胃大疼。兀兀欲吐。得吐則已。俗呼食迷風是也。經云: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宜瓜蒂散之類吐之。經云:高者因而越之。此之謂也。

案宿食在上脘。心腹●痛。頓悶欲絕。倉猝之際。藥不及辦。以極咸鹽湯一盞頓服。立吐。此千金。療乾霍亂之法也。
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脈經。索下。有左右二字。)

〔尤〕脈緊如轉索無常者。緊中兼有滑象。不似風寒外感之緊。為緊而帶弦也,故寒氣所束者。緊而不移。食氣所發者。乍緊乍滑。如以指轉索之狀,故曰無常。

〔魏〕轉索。宿食中阻。氣道艱於順行。曲屈傍行之象。

案據脈經。有左右二字。魏注極是。徐沈以轉索無常。為緊脈之象。此襲辨脈法之謬,不可証也。脈緊。頭痛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原注〕一云:寸口脈緊。○脈經。作寸口脈緊頭上有即字。腹上有或字。)

〔鑒〕脈緊頭痛,是外傷風寒病也。脈緊腹痛,是內傷宿食病也。李 曰。按此脈與証似傷寒,而非傷寒者。以身不疼腰脊不強故也。然脈緊亦有辨。浮而緊者為傷寒。沉而緊者為傷食。

案頭痛。雖有宿食不化。鬱滯之氣上為頭痛者。此則屬外傷於風寒。與腹中有宿食。自是兩截。脈經。腹上有或字。義尤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