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原旨

清 薛雪


卷一 臟象下第三

人之肥瘦大小寒溫,有老壯少小之別。人年五十以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十八以下為少,六歲以下為小。 有肥,有膏,有肉── 肉堅,皮滿者肥; 肉不堅,皮緩者膏;皮肉不相離者肉。( 肉,肉之聚處也。 此言偉壯之人,而有脂、膏、肉三者之異。)
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身熱;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寒。(淖,柔而潤也。膏者肉淖,脂者肉堅,若其寒熱,則粗理者皆寒,細理者 皆熱。淖,音鬧。)
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肉者身體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縱,寬縱也。腴,脂肥也。膏者縱腹垂腴,脂者其身收小,是膏肥於脂也。肉為皮肉連實,自與脂、膏者有 間。縱,去聲。腴,音俞。)
膏者多氣,多氣者熱,熱者耐寒;肉者多血則充形,充形則平;脂 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此別於眾人者也。(膏者多氣,氣為陽,故質熱而耐寒也;肉者多血,血養 形,故形充而氣質平也;脂者血清,而氣滑少,故不能大。若此三者,雖肥盛皆別於眾人,而脂者之氣 血,似不及乎膏、肉也。肥白之人多氣虛,蒼瘦之氣虛者、固不減於肥白,是不可泥也。)
眾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與氣不 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稱其身,命曰“眾人”。(眾人者,言三者之外眾多之常人也。其皮、肉、脂、膏、血、氣各有品格,故不能相加,亦不能相多,而形體大小皆相稱而已。)
必先別其三形,血 之多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治無失常經也。(三形既定,血氣既明,則宜補宜瀉,自可勿失常經矣。)
十二經脈,以應十二經水,清濁不同。(經脈經水,各有清、濁之異。)
受谷者濁,受氣者清。(人身之氣有二,濁氣者,穀氣也,故曰“受谷者濁”;清氣者,天氣也,故曰“受氣者清”。二者總稱真氣,所受於天者,與穀氣並而充身也。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是又入者為天氣,出者為穀氣也。)
清者注陰,濁者注陽。(喉主天氣,故清氣自喉而注陰,陰者五臟也;咽 主地氣,故濁氣自咽而注陽,陽者六腑也。)
濁而清者上出於咽,清而濁者則下行。清濁相干,命曰亂 氣。(濁之清者自內而出,故上行;清之濁者自外而入,故下行。一上一下,氣必交並,二者相合,一有不 正,則亂氣出乎其中矣。)
夫陰清而陽濁,濁者有清,清者有濁。氣之大別,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 走於胃。胃之清氣上出於口,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大別,言大概之分別也。清者上升,故 注於肺;濁者下降,故走於胃。然而濁中有清,故胃之清氣上出於口,以通呼吸津液;清中有濁,故肺之濁 氣下注於經,以為血脈營衛,而其積氣之所,乃在氣海間也。上氣海在膻中,下氣海在丹田。)
諸陽皆濁,手太陽獨受陽之濁,手太陰獨受陰之清。(手太陽,小腸也。小腸居胃之下,承受胃中水穀,清濁未 分,穢污所出,雖諸陽皆濁,而此其濁之濁者也,故曰“獨受陽之濁”。手太陰,肺也。肺者,五臟六 腑之蓋也,為清氣之所注,雖諸陰皆清,而此其清之清者也,故曰“獨受陰之清”。)
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 其濁。(足太陰,脾也。胃司受納水穀,而脾受其氣以為運化,所以獨受其濁,而為“清中之濁”也。)
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此氣之常也。故 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清濁相乾者,以數調之也。(此以針下之氣言清、濁、陰、陽也。清 者氣滑,針利於速;濁者氣澀,針利於遲;陰者在裡,故宜深而留之;陽者在表,故宜淺而疾 之。其或清中有濁,濁中有清,乃為清濁相干,當察其孰微孰甚,而酌其數以調之也。)
首面與身,屬骨連 筋,同血合氣。天寒地裂,手足懈惰,其面不衣。(人之頭面身形,本同一氣。嚴寒地裂,肢體凜 栗,面獨不懼。)
蓋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頭面為人之首,凡周身陰陽經 絡無所不聚,故其血氣皆上行於面而走諸竅。空、孔同。)
其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精陽氣者,陽氣之精華也。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別氣者,旁行之氣也。氣 自兩側上行於耳,氣達則竅聰,所以能聽。)
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宗氣,大氣也。宗氣積於胸中,上 通於鼻而行呼吸,所以能臭。)
其濁氣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濁氣,穀氣也。穀入於胃,氣達於唇舌,所以知味。)
其氣之津液皆上熏於面,(凡諸氣之津液,皆上熏於面︰肺氣通於鼻,心氣通於舌,肝氣 通於目,脾氣通於口,腎氣通於耳。此五臟之氣,皆上通乎七竅,不獨諸陽經絡乃得上頭也。)
而皮又濃,其肉堅,故天氣甚寒,不能勝之也。(一身血氣,既皆聚於頭面,故其皮濃肉堅,異於他處,而寒氣不 能勝之也。蓋頭為諸陽之會,言為陽聚之處,非曰無陰也,如傷寒止言足經,而手在其中,非無手經也。 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義明矣。手少陰上挾咽,走喉嚨,系舌本,出於面,系目系,合目內 。手厥陰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手足太陰、少陰,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太陰循喉嚨,足少陰循喉嚨,系舌本,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足太陰合於陽明上行,結 於咽,連舌本。支者結舌本,貫舌中,散舌下。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絡於 舌本,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
人有並行並立,年之長少等,衣之濃薄均,卒遇烈風豪雨,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卒,音猝。)
少俞曰︰春青風,夏陽風,秋涼風,冬寒風,此四時之風者,其所病各不同形︰(四時之風,各有所王。 有所王則有所製,故其所病各不同形也。)
黃色薄皮弱肉者,不勝春之虛風;(黃者,土之色。黃色薄皮弱肉 者,脾氣不足也,故不勝春木之虛風。虛風,虛邪賊風也。)
白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夏之虛風;(白者,金 之色,白色薄皮弱肉者,肺氣不足也,故不勝夏火之虛風。)
青色薄皮弱肉者,不勝秋之虛風; (青者,木之色。青色薄皮弱肉者,肝氣不足也,故不勝秋金之虛風。)
赤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冬之虛風也。 (赤色,火之色。赤色薄皮弱肉者,心氣不足也,故不勝冬水之虛風。)
黑色而皮濃肉堅,固不傷於 四時之風,其皮薄而肉不堅、色不一者,長夏至而有虛風者病矣。(黑者,水之色。黑色而皮薄肉不堅,及色 時變而不一者,腎氣不足也,故不勝長夏土令之虛風。)
其皮濃而肌肉堅者,長夏至而有虛風不病矣;其皮 濃而肌肉堅者,必重感於寒,外內皆然乃病。(若黑色而皮濃肉堅者,雖遇長夏之虛風,亦不能病。但既感 於風,又感於寒,是為重感,既傷於內,又傷於外,是為外內俱傷,乃不免於病也。然則黑色而皮肉堅者,誠 有異於他色之薄弱易病者矣。)
人之忍痛與不忍痛者,皮膚之薄、濃,肌肉之堅脆、緩急之分,非勇怯 之謂也。(此性質之當辨也。)
勇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三焦理橫,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堅,其膽滿以旁; 怒則氣盛而胸張,肝舉而膽橫, 裂而目揚,毛起而面蒼。(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目深以固,臟氣之堅也。長衡,闊大也,即從衡之意。直揚,視直而光露也。三焦理橫,凡剛急者肉必橫,柔緩者肉必縱也。其心 端直者,剛勇之氣也。大以堅,滿以旁者,旁即旁開之謂,過於人之常度也。怒則氣盛而胸張, 裂而目揚,勇者之肝膽強,肝氣上沖也。毛起者,肝 血外溢也。面蒼者,肝色外見也。勇怯之異,由於肝膽,故肝曰將軍之官而取決於膽。)
怯者目大而不減,陰陽相失,其焦理縱, KT 短而小,肝系緩,其膽不滿而縱,腸胃挺,脅下空,雖方大 怒,氣不能滿其胸,肝肺雖舉,氣衰複下,故不能久怒。(減,當作緘,封藏之謂。目大不緘者,神氣不堅也。陰陽相失者,血氣易亂也,即轉盼驚顧之意。其焦理縱者,肉理不橫也。 KT 短小者,其心卑 小而甘出人下也。肝系緩者,不急也。膽不滿而縱者,汁少形畏也。腸胃挺者,曲折少也。脅下空者,肝氣不 實也。此其肝膽下充,氣不能滿,以故旋怒旋衰,怯之由然。勇者剛之氣,怯者懦之質,然勇有二︰曰血氣之 勇,曰禮義之勇。若臨難不恐,遇痛不動,此其資稟過人,然隨觸而發,未必皆能中節也。若夫禮義之勇,固亦不恐不動,而其從容有度,自非血氣之勇所可並言者。蓋血氣之勇出於肝,禮義之勇出乎心,苟能守之以 禮,製之以義,則血氣之勇可自有而無;充之以學,擴之以見,則禮義之勇可自無而有。昔人謂勇可學人,在明理養性而已。然則勇與不勇,雖由肝膽,而其為之主者,則仍在乎心耳。縱,平聲。 KT ,音結於。)
怯士得酒,怒不避勇。酒者,水穀之精,熟谷之液也,其氣 悍,其入於胃中,則胃脹,氣上逆滿於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比於勇士,氣衰則悔,名曰酒悖。( ,急也。悍,猛也。酒之性熱氣悍。故能脹胃浮 肝,上氣壯膽。方其醉也,則神為之惑,性為之亂,自比於勇,及其氣散肝平,乃知自悔,是因酒之所使,作 為悖逆,故曰“酒悖”。夫酒為水穀之液,血為水穀之精,酒入中焦,必求同類,故先歸血分,凡飲酒者身 面皆赤,即其征也。然血屬陰而性和,酒屬陽而氣悍,血欲靜而酒動之,血欲藏而酒亂之,血無氣不行,故血 亂氣亦亂,氣散血亦散,擾亂一番,而血氣能無耗損者,未之有也。又若人之稟賦,臟有陰陽,而酒之氣質,亦 有陰陽,蓋酒成於釀,其性則熱,汁化於水,其質則寒,故陽臟者得之則愈熱,陰臟者得之則愈寒,所以縱酒 不節者,無論陰陽,均能為害。凡熱盛而過飲者,陽日盛則陰日消,每成風癉腫脹;寒盛而過飲者,熱性去 而寒質留,多至傷腎敗脾。當其少壯。則旋耗旋生,固無所覺;及乎中衰,而力有不勝,則宿孽為殃,莫能御 矣。然則酒悖之為害也,所關於壽夭非細,其可不知節乎? ,音飄。悍,音旱。)
骨強筋弱,肉緩皮膚濃 者耐痛,其於針石火 亦然。黑色而美骨者耐,堅肉而薄皮者不耐。(美骨者,骨強之謂。)
病或同時,或易已,或難已︰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指外邪致病為言也。多熱者病在陽分,故易已,多寒者病 在陰分,故難已。)
胃濃色黑,大骨及肥者勝毒,瘦而薄胃者不勝毒也。(胃濃者臟堅,色黑者表固,骨大者 體強,肉肥者血盛,故能勝峻毒之物;若肉瘦而胃薄者,血氣本屬不足,安能勝毒藥也?勝,平聲。)
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凡此六者,原非六腑之數,以其藏蓄陰精,故曰“地氣所生”,皆稱為腑。然膽居六腑之一,獨其藏而不 瀉,與他腑之傳化者為異。女子之胞,子宮是也,亦以出納精氣而成胎孕者為奇,故此六者,均稱為“奇恆 之府”。奇,異也。恆,常也。)
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 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凡此五者,是名六腑。膽稱奇 恆,則此為五矣。若此五腑,包藏諸物而屬陽,故曰天氣所生;傳化濁氣而不留,故曰瀉而不藏;因其轉輸 運動,故曰象天之氣。)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魄門,肛門也。大腸與肺為表裡,肺藏魄而主 氣,肛門失守則氣陷而神去,故曰“魄門”。不獨是也,雖諸腑糟粕,固由其瀉,而臟氣升降,亦賴以調,故 亦為五臟使。)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五臟主藏精氣,六腑主傳化物。精氣質清,藏而不瀉,故但 有充滿而無所積實;水穀質濁,傳化不藏,故雖有積實而不能充滿。)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未下也。)
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水穀下也。)
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五臟受氣於 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凡五臟 病氣,有所受,有所傳,有所舍,有所死。舍,留止也。受氣所生者,受於己之所生者也。傳所勝者,傳於己 之所克者也。氣舍所生者,舍於生己者也;死所不勝者,死於克己者也。)
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不勝則逆,故曰“逆行”。逆則當死。)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 (此詳言一臟之氣,皆能遍及諸臟也。肝氣受於心,心者肝之子,受氣於其所生也;脾者肝之克,傳其所 勝也;腎者肝之母,氣舍所生也;肺者肝之畏,死所不勝也。)
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 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逆死之義如此,下言順傳之序也。)
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五分者,朝主甲乙,晝主丙丁,四季土主戊己,晡主庚辛,夜主壬癸。此 一日五行之次,而臟有不勝,即其死生之期也。)
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傳其所勝者,風入於肺為肺痺;弗治,則肺傳之肝為肝痺;弗治,則肝傳之脾為脾風;弗治,則脾傳之腎曰 疝瘕;弗治,則腎傳之心曰螈;弗治,則心複反傳而行之肺,法當死也。)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病不早治,必至相傳,遠則三月、六月,近則三日、六日。五臟傳遍,於 法當死。所謂三、六者,蓋天地之氣,以六為節。如三陰、三陽,是為六氣,六陰、六陽,是為十二月。故 五臟相傳之數,亦以三、六為盡。若三月而傳遍,一氣一臟也;六月而傳遍,一月一臟也。三日者,晝夜各一臟 也;六日者,一日一臟也。臟惟五而傳遍以六者,假令病始於肺,一也,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心複傳肺,是為六傳。六傳已盡,不可再傳,有七日而病退得生者,以真元未至大傷,故六傳畢而經盡氣複,乃得生也。)
是順傳所勝之次。(上言逆者,言臟之氣。蓋五臟受克,其氣必逆,故曰逆行。此言順者,言病之傳,凡傳所勝,必循次序,故曰“順傳”。是順傳者,即氣之逆也,故五臟傳遍者當死。)
故曰別於 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陽者言表,謂外候也。陰者言裡,為臟氣也。察其外,即知病 在何經,故“別於陽者,知病從來”。病傷臟氣,必敗真陰,察其本,即可知危在何日,故“別於陰者,知 死生之期”。此以表裡言陰陽也。)
言知至其所困而死。(至其所困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凡年、月、日、時,其候皆然。)
精、氣、津、液、血、脈一氣,辨為六名。(六者之分,總由氣化,故曰“一氣”。 形不同而名則異,故當辨之。)
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兩神,陰陽也。搏,交也。精,天一之水也。凡陰陽合而萬形成,無不先從精始,故曰“常先身生,是謂精”。按“兩精相搏謂之神”,“ 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蓋明陰陽之互用,即合一之道也。)
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上焦,胸中也。開發,通達也。宣,布散也,氣者,人身之 大氣,名曰“宗氣”,亦名為“真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也。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故能熏膚,充身,澤毛,若霧 露之溫潤而溉養萬物者為氣也。)
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津者陽之液,汗者津之泄也。腠理者,皮膚之隙。溱溱,滋澤貌。溱,音臻。)
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 液;(淖澤,濡潤也。液者陰之精,穀入於胃,其氣滿而化液,故淖澤而注於骨。凡骨屬舉動屈 伸,則經脈流行而泄其澤,故內而補益腦髓,外而潤澤皮膚,皆謂之液。 夫津液本為同類,亦有陰陽之分,蓋津者液之清,液者津之濁,津為汗而走腠理屬陽,液注骨而補腦髓屬 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津,其留而不行者為液,正此義也。 、泄同。)
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中焦者,並胃中,出上焦之下,凡水穀之入,必先歸胃,故中焦受谷之氣,取谷之味,輸脾達臟,由黃白而漸變為赤,以奉生身者,是謂之血。)
壅遏營氣,令無 所避,是謂脈。(壅遏者,堤防之謂,猶道路之有封疆,江河之有崖岸,俾營氣無所回避而必行其中者,是謂 之脈。然則脈者,非氣非血,而所以通乎氣血者也。)
精脫者耳聾,(腎藏精,耳者腎之竅,故精脫則耳聾。)
氣脫者目不明,(五臟六腑精陽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精,故陽氣脫則目不明。)
津脫者腠理開,汗大 泄,(汗,陽津也。汗大泄者津必脫,故曰亡陽。)
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酸,耳數鳴,(液所以注骨益腦而澤皮膚者,液脫則骨髓無以充,故屈伸不利而腦消脛酸;皮膚無以滋,故色枯而夭; 液脫則陰虛,故耳鳴也。)
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血之榮在色,故血脫者色白如鹽。夭然不澤,謂枯願 無神也。)
其脈空虛,此其候也。(脈貴有神,其脈空虛,即六脫之候。)
六氣者,各有部主也。其貴賤 善惡,可為常主,然五穀與胃為大海也。(一氣辨為六名,故云“六氣”。言六者,無非一氣之所化也。部 主,謂各部所主也,如腎主精,肺主氣,脾主津液,肝主血,心主脈也。貴賤善惡,以衰旺邪正言,如春 夏則木火為貴,秋冬則金水為貴,而失時者為賤也;六氣之得正者為善,而太過不及者為惡也。貴賤善惡,主各有時,故皆可為常主。然六氣資於五穀,五穀運化於胃,是為水穀之海,故胃氣為臟腑之本。)
谷所從出 入,淺深、遠近、長短有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長,深也。廣,闊也。)
齒以後至會厭深三 寸半,大容五合;(會厭在喉嚨之上,乃所以分水穀,司呼吸,而不容其相混者也。)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 寸;(咽門,即食喉也,其名曰“咽”,至胃長一尺六寸,乃並胃脘而言。)
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紆曲,曲折也。大言周遭之數,徑言直過之數。其中之谷常留 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紆,音於。)
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疊積,其注於回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運環 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小腸居胃之下,在臍上二寸所,後附於脊,左旋而環,其下口注於回腸者,外附近於臍上一寸,當水分穴處是也。八分分之少半,言八分之外,尚有如一分之少半也。)
回腸當臍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 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回腸,大腸也。葉積,如葉之積,亦疊積之義。大腸上口,即小腸下口,當臍左旋 而下,接廣腸也。)
廣腸傳脊,以受回腸,左環,葉脊上下,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廣腸,大腸下節也,亦名直腸。直腸居後,繞脊而下,故曰傳脊。傳,布也。葉脊上下,言 疊於脊之上下而至尾 也。辟、 同。以其最廣,故云“辟大八寸”。)
腸胃初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也。(此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數。三十二曲,合小腸、大腸而言也。)
人不食七日則死。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 悍滑疾,下焦下溉諸腸。(精微 悍滑疾,言水穀之精氣也。下溉 諸腸,言水穀之質粕也。)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二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 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廣腸大八寸,徑二寸 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 半,此腸胃所受水 谷之數也。(五丈八尺四寸,乃止合腸胃之數,非總計唇口咽門而言也。)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 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受水穀九 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者,乃言腸胃能容之總數也。若平人常數,則不皆然。蓋胃中滿則腸中虛,腸中滿 則胃中虛,有滿有虛,則上下之氣得以通達,五臟血脈得以和調,而精神乃生,故神為水穀之精氣也。)
故腸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也。(平人腸胃之中所存水穀,惟三斗 五升而已,然人之二便,大約日去五升,當七日而盡,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也。古今量數不同,非若今之 升斗尺寸也。)
人之血、氣、精、神,以奉生而周於性命。(奉,養也。周,給也。血、氣為本,精、神為用,合 是四者以奉生,而性命周全矣。)
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經脈 者,即營氣之道。營,運也。濡,潤也。營行脈中,故主於裡而利筋骨。)
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關闔者也。(肉有分理,故云分肉。衛行脈外,故主表而司皮毛之關闔。)
志意者,所以 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御,統御也。適,調燮也。)
是故血和則經脈流行,營覆陰陽,筋骨勁強,關節清利矣。(覆,包藏也。)
衛氣和則分肉解利,皮膚調柔,腠理致密矣。 (,音致。)
志意和則精神專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臟不受邪矣。(專直,其靜也專,其動也直,言其專一而正也。)
寒溫和則六腑化谷,風痺不作,經脈通利,肢節得安矣。此人之常平也。 (凡此是皆常人之平者也。)
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 液者也。此人之所以具受於 天也,無愚智賢不肖,無以相倚也。(倚,偏也。)
然有其獨盡天壽而無邪僻之病,百年不衰,雖犯風雨卒 寒大暑,猶有弗能害。(此言天稟有出常之強者。)
有其不離屏蔽室內,無怵惕之恐,然猶不免於病也。(此言天稟有出常之弱者。)
蓋謂五臟者,所以參天地,副陰陽,而連四時,化五節者 也;(參、 同。副,配也。連,通也。化五節者,應五行之節序而為之變化也。)
固有小大、高下、堅脆、端正、偏傾者。六腑亦有小大、長短、濃薄、結直、緩急。凡此二十五者各不同,或善或惡,或吉或 凶。(五臟化五節,五五二十五也,言所以為強弱者,皆由臟腑之氣致然也。)
心小則安,邪弗能傷,易傷以 憂;心大則憂不能傷,易傷於邪。心高則滿於肺,中 而善忘,難開以言;心下則臟 外,易傷 於寒,易恐以言。心堅則臟安守固,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心端正則和利難傷,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 司也。(心小則祛,故必多憂;大則不固,故邪易傷之。高則滿於肺而竅多不利,下則陽 氣抑而神必不揚,堅則安固。心脆者火必易動,端正則悔吝不侵,偏傾者不得其中,此其所以各有病也。 ,悶也。消癉,內熱病也。)
肺小則少飲,不病喘喝;肺大則多飲,善病胸痺、喉痺、逆氣。肺高 則上氣肩息咳,肺下則苦賁迫,善脅下痛。肺堅則不病咳上氣,肺脆則苦病消癉易傷,肺端正則和利難傷,肺偏傾則胸偏痛也。(喘喝,氣喘聲急也。肩息咳,聳肩喘息而咳也。肺下則氣道不 利,故苦於賁迫而脅下痛也。賁,奔、秘二音。)
肝小則臟安,無脅下之病;肝大則逼胃迫咽,迫咽則苦膈中 且脅下痛。肝高則上支賁切,脅 為息賁;肝下則逼胃脅下空,脅下空則易受邪。肝堅則臟安難傷,肝脆 則善病消癉易傷,肝端正則和利難傷,肝偏傾則脅下痛也。(上支賁切,謂肝經上行之支脈賁壅迫 切,故脅為 悶,為息賁喘急也。左右兩脅,皆肝膽之經,所以肝病者多 見於脅。)
脾小則臟安,難傷於邪也;脾大則苦湊 而痛,不能疾行。脾高則 引季脅而痛,脾下則下加於 大腸,下加於大腸則臟苦受邪。脾堅則臟安難傷,脾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脾端正則和利難傷,脾偏傾則善滿善 脹也。(湊,塞也。 ,脅下軟肉處也。季脅,小肋也。 ,音秒。)
腎小則臟安難傷,腎大則善 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易傷以邪。腎高則苦背膂痛,不可以俯仰;腎下則腰尻痛,不可以俯仰,為狐疝。腎 堅則不病腰背痛,腎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腎端正則和利難傷,腎偏傾則苦腰尻痛也。(膂,音呂,夾脊肉也。 尻,開高切,尾 骨也。)
凡此二十五變者,人之所苦常病。(五變者,曰小大,曰高下,曰堅脆,曰 端正,曰偏傾也。人有五臟,臟有五變,是為二十五變,人所苦於常病也。)
赤色小理者心小,粗理者心大,無KT 者心高, KT 小短舉者心下, KT 長者心堅, KT 弱小以薄者心脆, KT 直下不舉者心端正,KT倚 一方者心偏傾也。(理,肉理上。 KT ,鳩尾骨也。)
白色小理者肺小,粗理者肺大,巨肩反膺陷喉者肺 高,合腋張脅者肺下,好肩背濃者肺堅,肩背薄者肺脆,背膺濃者肺端正,脅偏疏者肺偏傾也。(胸前兩旁為 膺。胸突而向外者,是為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縮,是為陷喉。合腋張脅者,腋斂脅開也。脅偏疏者,脅骨欹斜而不密也。)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廣胸反 者肝高,合脅兔 者肝下,胸 脅好者肝堅,脅骨弱者肝脆,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脅骨偏舉者肝偏傾也。(脛骨近足之細處曰 ,今詳反、兔 以候肝,似以脅下之骨為 也。反 者,脅骨高而張也。兔 者,脅骨低合如兔也。 ,音敲。)
黃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唇揭者脾高,唇下縱者脾下,唇堅者脾堅,唇大而不堅者脾脆,唇上下好者 脾端正,唇偏舉者脾偏傾也。(脾氣通於口,其榮在唇,故脾之善惡,驗於唇而可知也。)
黑 色小理者腎小,粗理者腎大,高耳者腎高,耳後陷者腎下,耳堅者腎堅,耳薄不堅者腎脆,耳好前居牙車者 腎端正,耳偏高者腎偏傾也。(腎氣通於耳,故腎之善惡,驗於耳而可知也。)
凡此諸變者,持則安,減則病也。(以上諸變,使能因其偏而善為持守,則可獲安,若少有損減,則不免於病矣。)
五臟六腑,邪 之舍也。若五臟皆小者少病苦, 心,大愁憂;五臟皆大者緩於事,難使以憂。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五臟 皆下者好出人下,五臟皆堅者無病,五臟皆脆者不離於病,五臟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五臟皆偏傾者邪心而善 盜。(五臟六腑,所以藏精神、水穀者也,一有不和,邪乃居之,故曰邪之舍也。)
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腎 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肺本合皮,而大腸亦應之,心本合脈,而小腸亦應之,膽胃 皆然,故表裡之氣相同也。惟是腎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應腠 理毫毛也。)
肺應皮,皮濃者大腸濃,皮薄者大腸薄,皮緩腹裡大者大腸大而長,皮急者大腸急而短,皮滑 者大腸直,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此言六腑之應,肺與大腸為表裡,肺應皮,故大腸腑狀亦可因 皮而知也。不相離者,堅實之謂。)
心應脈,皮濃者脈濃,脈濃者小腸濃,皮薄者脈薄,脈薄者小腸薄,皮 緩者脈緩,脈緩者小腸大而長,皮薄而脈波小者小腸小而短,諸陽經脈皆多紆屈者小腸結。(心與小腸為表 裡,心應脈,故小腸腑狀亦可因脈而知也。然脈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濃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沖,虛也。諸陽經脈,言脈之浮淺而外見者也。紆屈,盤曲不舒之謂。)
脾應肉,肉 堅大者胃濃,肉 么 者胃薄,肉 小而么者胃不堅,肉 不稱身者胃下,胃下者下管約不利,肉 不堅者胃緩,肉 無小 裡累者胃急。肉 多少裡累者胃結,胃結者上管約不利也。(脾與胃為表裡,脾應肉,故胃腑之狀亦可因肉而知也。 ,肉之聚處也。么,細薄也。約,不舒也。少裡累之義未詳,或云揣其 肉,少有累然結 實之謂。稱,去聲。)
肝應爪,爪濃色黃者膽濃,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爪直 色白無約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也。(肝與膽為表裡,肝應爪,故膽腑之狀亦可因爪而知也。結者,膽氣不舒之謂。)
腎應骨,密理濃皮者三焦、膀胱濃,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緩,皮急而無毫毛者三焦、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結也。(腎與膀胱 為表裡,而三焦亦合於腎,所以三焦、膀胱之狀可因腠理毫毛而知也。)
視其外應,以知 其五內,則知所病矣。(外形既明,五內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
身形支節者,臟腑之蓋也,非面部之閱也。五臟者肺為之蓋,巨肩陷咽,候見其外。(肺為五臟六腑之蓋,觀巨肩陷咽者,即其外候,而肺之大小、高下、堅脆、偏正俱可知矣。)
心為之主,缺盆為之道,骷骨有餘,以候 KT 。(缺盆居肩之前骨之上,五臟 六腑皆稟命於心,故為之主,而脈皆上出於缺盆,故為之道。骷,●KT 也,●KT 即膝 骨之名, KT ,蔽心之骨,亦名鳩尾。觀乎此而心之小大、高下、堅脆、偏正可知矣。骷,音枯。)
肝者主為 將,使之候外,欲知堅固,視目小大。(肝者將軍之官,目者肝之外候,故察於目則可知肝之狀矣。)
脾 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凶吉。(脾主運化水穀,肌肉臟腑皆賴其養,故為衛、為倉廩之官,職在轉輸,故曰“使之迎糧”。察其飲食及唇舌之善惡,則脾之吉凶可知也。)
腎者主為外,使 之遠聽,視耳好惡,以知其性。(腎為作強之官,伎巧所出。主於外,其竅為耳,試遠聽,察耳之善惡,則腎臟之象可因而知之矣。)
六腑者胃之為海,廣骸、大頸、張胸,五穀乃容。(骸,骸骨也。廣 骸者,言骨骼之大。骸,音鞋。)
鼻隧以長,以候大腸;唇濃,人中長,以候小腸;目下果大,其膽乃橫; 鼻孔在外,膀胱漏泄;鼻柱中央起,三焦乃約。此所以候六腑者也。上下三等,臟且安良矣。(果、裹同。 目下囊,裹也。橫,剛強也。在外,掀露也。約,固密也。臟居於中,形見於外,故舉身面之外狀,而可以候內 之六腑。然或身或面,又必上中下三停相等,庶臟腑相安而得其善矣。以五臟之皮、脈、肉、爪、骨而候六腑,義當互求。)
人有陰陽,有陰人,有陽人。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也。蓋 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氣血各不等。 少師曰︰太陰之人,貪而不仁,下齊湛湛,(此言五人之情性也。下齊,謙下整齊也。湛湛,水澄貌。亦卑下自明之意。)
好內而惡出,心和而不發,(心和者,陰性柔也。不發者,陰多藏也。內、納 同。)
不務於時,(知有已也。)
動而後之,(不先發也。)
此太陰之人也;(此其深情濃貌、狡猾不露者,是 為太陰之人。)
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貪小利而心殘賊也。)
見人有亡,常若有得,(見他人之有失,為自己之得志,即幸災樂禍之謂。)
好傷好害,(陰性殘忍也。)
見人有榮,乃反慍怒,(心多忌刻,憂人 富貴也。)
心疾而無恩,(心存嫉妒,故無恩也。)
此少陰之人也;(陰險貪殘,小人之品,此少陰之人也。)
太陽之人,居處於於,(於於,自足貌。)
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喜夸張而無實際也。)
志發於四野,(心妄好強也。)
舉措罔顧是非,(粗疏不精也。)
為事如常,自用事,雖敗而常無悔,(為事庸常,而喜自 用,雖至於敗,而自是不移,故無反悔之心。)
此太陽之人也;(有始無終,虎皮羊質,此太陽之人也。)
少 陽之人, 諦好自貴,( 諦,審而又審也。小有聰明,因而自貴。 ,音是。諦,音帝。)
有小小官,則高自宜,(局量褊淺,易盈滿也。)
好為外交,而不內附,(務虛文也。)
此少陽之人也;(妄自尊貴,不知大體,此少陽之人也。)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安靜處順,無妄動也。)
無為懼懼,(心有所主,乃能不動。貧賤不能移,威武 不能屈,是無懼懼也。懼,平聲。)
無為欣欣,(利欲不能入,富貴不能淫,是無欣欣也。)
婉然從物,(君子之接人也,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是婉然從物也。婉,音苑。)
或與不爭,(聖人之道,為而不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爭之。)
與時變化,(時移則事變,世更則俗易,惟聖人隨世以為法,因時而致宜,故能陰能陽,能弱能強,隨機動靜,而與化推移也。夫冰炭鉤繩,何時能合?若以聖人為之中,則兼覆而並之,未有可是非者也。)
尊則謙謙,(位尊而志謙也。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譚而不治,是謂至治。 (譚而不治,無為而治也。無為而治,治之至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其陰陽和平之人之謂乎?)
故善用針灸者,視人五態乃治之,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澀,陰陽不和,緩筋而濃皮,不之疾瀉,不能移之。(無陽則氣少,故血濁不清而衛氣澀滯也。曰陰陽不和者,四態之人無不然,於此而首言之,他可概見矣。氣少不行,故其筋緩。陰體重濁,故其皮濃。皮濃血濁,非 疾瀉之。不能移易也。)
少陰之人,多陰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必審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也。(小胃,故足陽明之胃脈亦小。大腸,故手太陽之小腸脈亦大。此其多陰少 陽者,以陽明為五臟六腑之海,小腸為傳送之府,胃小則藏貯少而氣必微,小腸大則傳送速而氣不蓄,陽 氣既少,而又不蓄,則多陰少陽矣。必當審察而善調之,然其氣少不能攝血,故多致血易脫而氣易敗也。)
太陽 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陽重脫者易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太陽 之人,少陰者也。 陰氣既少,而複瀉之,其陰少脫,故曰“無脫其陰”,而但可瀉其陽耳。然陰不足者,陽亦無根,若瀉之 太過,則陽氣重脫,而脫陽者狂,甚至陰陽俱脫,則暴死不知人也。)
少陽之人,多陽少陰,經小而絡大,血 在中而氣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不足,病不起也。(經脈深而屬陰,絡脈淺而屬 陽,故少陽之人多陽而絡大,少陰而經小也。血脈在中,氣絡在外,所當實其陰經而瀉其陽 絡,則身強矣。惟是少陽之人,尤以氣為主,若瀉之太過,以致氣脫而疾,則中氣乏而難於起矣。)
陰陽和 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不幸而病,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 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者也。(不盛不虛,以經取之者,言本無盛虛之 可據,而或有邪正之不調者,但求所在之經以取其病也。)
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態之人不與焉,五態之人尤不 合於眾也。太陰之人,其狀 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 然未僂,此太陰之人也。( ,色黑 不明也。念然下意,意念不揚也,即下齊之謂。臨臨然,臨下貌。 然未僂,言膝 若屈而實非傴僂之疾也。 蓋以太陰之人,稟質陰濁,故其形色志意,有如此者。 ,萏、探二音,僂,音呂。)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 然,固以陰賊,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陰之人也。(清然者,言似清也。竊然者,行如鼠雀也。 固以陰賊者,殘賊之心堅不可破也。堅立而躁 者,陰 之性,時多躁暴也,出沒無常,行而似伏,此則少 陰人之態度。 、險同。)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 ,此太陽之人也。(軒軒,高碩貌,猶俗 謂軒昂也。儲儲,蓄積貌,盈盈自得也。反身折 ,言仰腰挺腹,其 似折也。是皆妄自尊大之狀,此則太 陽人之態度。儲,音除。)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其兩臂兩肘,則常出於背,此少 陽之人也。(立則好仰,志務高也。行則好搖,性多動也,兩臂兩肘出於 背,喜露而不喜藏也。此則少陽人之態度。)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委委然,隨隨然, 然,愉愉然,●●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此陰陽和平之人也。(委委,雍容自得也。隨隨,和光同塵也。 ,尊嚴謹慎也。愉愉,悅樂也。●●,周旋也。豆豆,磊落不亂也。若人者,人人得而敬愛之,故眾人皆曰君子。君子者,其得天地之正氣者也。 ,魚容切。愉,音余。●,音旋。)
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陰陽之人不與焉,其態又不合於眾者五也。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以知內。(五行之 中,又各有五,如五形之人而又分左之上下,右之上下,是為五矣。五而五之,計有 二十五人也。然此言五形之詳,非止五態而已,故曰“陰陽之人不與焉”,“又不合於眾者五也”。別而以候,別其外而知其內也。與,去聲。別,入聲。)
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形 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似於蒼帝,(比,屬也。角為木音,蒼為木色。木形之人,言稟木氣之全者也。音比上角,而象類東方之蒼帝。)
其為人蒼色小頭,(象木之巔也。)
長面,(木形長也。)
大肩背,(木身大也。)
直身,(木體直也。)
小手足,(木枝細也,比以體象而言。)
好有才,(隨斫成材,木之用也。)
勞心,(發生無窮,木之化也。)
少力,(木性柔也。)
多憂,勞於事,(木不能靜也。)
能春夏不能秋冬,(木得陽而生長,得陰而凋落,此以性而言也。)
感而病生,足厥陰佗佗然。(足厥陰,肝木之經也。肝主筋,為罷極之木,故曰“佗佗然”。佗佗,筋柔遲重之貌。足厥陰為木之臟,足少陽為木之腑,此言臟而下言腑者,蓋以厥陰、少陽為表裡,而腑為腑之主耳,故首云上 角厥陰者,總言木形之全也;後云大角、左角、 角、判角少陽者,分言木形之詳也。茲於上角而分左右,左右而又分上下,正以明陰陽之中複有陰陽也。佗,音駝。)
大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 (稟五形之偏者各四,曰左之上下,右之上下,而此言木形之左上者,是謂 大角之人也。其形之見於外者,屬於左足少陽之經,如下文所謂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以及血氣 多少等辨,正合此大角之人也。遺遺,柔退貌。凡五人者,其態不同,是統言大體而分其陰陽五態也。此以木、火、土、金、水五形之人,而複各分其左右上下,是於各形之中而又悉其太、少之義耳。總皆發明稟賦之異,而示人以變化之不同也。大、太同。)
左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隨隨然。(左角,一曰少角。 隨隨,從順貌。下文云“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者,正合此少角之人,而此言其右之下也。)
角 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推推然。(一曰右角,角形而並於右足少陽之上者,是謂右角之人。此即 言其右之上也。推推,前進貌。 ,音代,又音第。)
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判,半也。應在大角之下者,是謂判角之人,而屬於左足少陽之下,即言其左之下也。栝栝,方正貌。 凡此遺遺、隨隨、推推、栝栝者,皆所以表木形之象。)
火形之人,比於上徵,似於赤帝,(徵為火音。 火形之人,總言火氣之全者也。音屬上徵,而象類南方之赤帝。)
其為人赤色,(火之色也。)
廣KT ,(KT ,音引,當脊肉也。)
銳面小頭,(火上尖也。)
好肩背髀腹,(火勢炎上而盛於中也。)
小手足,(火勢之旁 者小也。)
行安地,(火體下重也。)
疾心,(火性速也。)
行搖,(火象動也。)
肩背肉滿,(即廣KT 、好 肩背之意。)
有氣,(人屬陽而多氣也。)
輕財,(火性多散也。)
少信,(火性易變也。)
多慮,見事明,(火明而善燭也。)
好顏,(火色光明也。)
急心,(火性急也。)
不壽,暴死,(急速之性,不耐 久也。)
能春夏不能秋冬,(陽王春夏而畏水也。)
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陰核核然,(手少陰,心火經也。火不 耐於秋冬,故秋冬生病。核核然,火不得散而結聚為形也。此言手少陰,下言手太陽者,以少陰、太陽為表 裡,而皆屬於火也。)
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一曰質之人,一曰大徵,以徵形而應於左之上,是謂大徵之人,而屬於左手太陽之上也。肌肌,膚淺貌。)
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 然。(應右徵之下者,是謂少徵之人,而屬於右手太陽之下也。,不反貌,又多疑也。 ,音叨。)
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一曰熊熊 然,以徵形而屬於右手太陽之上,是謂右徵之人。鮫鮫,踴躍貌。鮫,音交。)
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支支頤頤然。(一曰“質徵”,此居“質徵”之下,故曰“質判”,而屬於左手太陽之下。判,亦半 之義也。支支,枝離貌。頤頤,自得貌。凡此幾幾之類者,皆所以表火形之象。)
土形之人,比於上宮,似 於中央黃帝,(宮為土音。土形之人,總言土氣之全者也。音屬上宮,而象類中央之黃帝。)
其為人黃色,土色黃也。圓面,(土形圓也。)
大頭,(土形廣而平也。)
美肩背,(土體濃也。)
大腹,(土廣載也。)
美股脛,(土主四肢也。)
小手足,(盛在中也。)
多肉,(土之合也。)
上下相稱,(土豐盛也。)
行安地,(土安重也。)
舉足浮,(大氣舉之也。)
安心,(土性靜也。)
好利人,(土成物也。)
不喜權 勢,(土自重也。)
善附人也,(藏垢納污也。)
能秋冬不能春夏,(畏風濕也。)
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陰敦敦然。(足太陰,脾土經也。敦敦,重實貌。此言太陰,下言足陽明者,以太陰、陽明為表裡,而皆屬於土也。)
大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以宮形而應於左之上,故屬於左足陽明之上也。婉婉,多順貌。)
加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然。(一曰眾之人應在大宮之下者,是謂“加 宮之人”,而屬於左足陽明之下也。坎坎,深固貌。)
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應在大 宮之右,故曰“少宮之人”,而屬於右足陽明之上也。樞樞,圓轉貌。)
右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 明之下兀兀然。(兀兀,獨立不動貌。凡此婉婉之類者,皆所以表土形之象也。)
金形之人,比於上商,似於白帝,(商為金音。金形之人,總言金氣之全者也。音屬上商,而象類西方之白帝。)
其為人方面,(金形方也。)
白色,(金色白也。)
小頭小肩背,小腹小手足,(金形堅 小也。)
如骨發踵外,(足跟外堅,如有骨發踵外者。)
骨輕,(金體皆重而金無骨,故骨不能獨重也。)
身清廉,(金性潔也。)
急心,(金性剛也。)
靜悍,(金性靜,動則悍。)
善為吏,(肅而威也。)
能秋冬 不能春夏,(金喜寒而畏火也。)
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陰敦敦然。(手太陰,肺金經也。敦敦,堅實貌。手、足太陰皆曰“敦敦”,而義稍不同,金堅土重也。此言手太陰,下言手陽明者,以太陰、陽明為表裡,而皆 屬於金耳。)
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 ,亦大也。左右之上,俱可言 ,故上云 角 者,比於右足少陽之上,此 商者,比於左手陽明之上也。廉廉,棱角貌。)
右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 之下脫脫然。(脫脫,瀟洒貌。)
大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監監,多察貌。)
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應在右之下者,是謂少商之人,而屬於右手陽明之下也。 嚴嚴,莊重貌,凡此廉廉之類者,皆所以表金形之象也。)
水形之人,比於上羽,似於黑帝,(羽為水音。 水形之人,總言水氣之全者也。音屬上羽,而象類北方之黑帝。)
其為人黑色,(水色黑也。)
面不平,(水有 波也。)
大頭,(水面廣也。)
廉頤,(高流急也。)
小肩,(支流細也。)
大腹,(容物如海也。)
動手足,發行搖身,(水流動也。)
下尻長,(水流長也。)
背延延然,(亦長意也。)
不敬畏,(任性趨下,不向上也。 )
善欺 人,(水無實也。)
戮死,(水無恆情,故多厄也。)
能秋冬不能春夏,(水王秋冬,衰於春夏也。)
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陰汗汗然。(足少陰,腎水經也。汗汗,濡潤貌。此言足少陰,下言足太陽者,以少陰、太陽為表裡,而皆屬於水也。)
大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以水形而應於右之上者,是 謂大羽之人,而屬於右足太陽之上也。頰頰,得色貌。)
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應在左 之下者,是謂少羽之人,而屬於左足太陽之下也。紆紆,曲折貌。)
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 潔潔然。(眾,常也。 一曰加之人,應在右之下者,曰眾之為人,而屬於右足太陽之下也。潔潔,清靜貌。諸形皆言太、少,而此 獨曰眾,意者水形多變,而此獨潔潔,故可同於眾也。)
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 然。(桎、窒同,局窒不通之義。居左之上者曰“桎之為人”,而屬於左足太陽之上也。安安,定靜貌。諸 不言桎而此獨言者,蓋以水性雖流,而為器所局,則安然不動,故云桎也。凡此頰頰之類者,皆所以表水形 之象也。)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變者,眾之所以相欺者是也。(形分為五,而又分為二十五,稟賦既偏,則不免強弱勝負之相欺,故惟不偏不易,而鐘天地之正氣者,斯為陰陽和平之人,是以有聖跖賢愚之別也。)
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形色當相合,否則為病矣。得其形者,所謂 二十五形也。形勝色者,如以木形人而色見黃也。色勝形者,如以木形人而色見白也。勝時年者,如木 王土衰,而又逢丁壬之木運,或東方之干支,或厥陰氣候之類,值其王氣相加而感之,則病矣。既病而再有 疏失,乃可憂也。)
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氣質調和也。)
形色相勝之時年則年忌,下上之人,大 忌常加七歲。(年忌者,忌有常數,所以示人之避患也。下上之人,如上文五形,或上或下之人,其年忌 常以七歲為始。)
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此言年忌始於七歲,以至六十一歲,皆遞加九年者,蓋以七為陽之少,九為陽之老,陽數極於九,而極必變,故自七歲以後,凡遇九年皆為年忌。)
感則病行,失則憂矣。當此之時,無為奸 事,是謂年忌。至於脈之上下,血氣之候,則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此言手、足三陽之外候也。足陽明胃經之脈行於上體者,循鼻外,挾目環唇,故此經氣血之盛衰皆形見於口旁之髯也。吻,口角也。畫,紋也。陽明血氣不充,兩吻故多紋 畫。)
足陽明之 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指少肉,足善寒,(足陽明之脈行 於下體者,由歸來至氣街。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故形見於下毛,而或有至胸至臍也。 行則善高舉足者,因其血多,蓋四肢皆稟氣於胃,足受血而能步也。足指少肉,足善寒者,因其氣少,蓋四肢者諸陽之本,陽氣不足,則指少肉而善寒也。)
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瘃,寒腫也。血少氣多,則浮見 於外,故下體肉分多為腫也。瘃,音竹。)
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悴,善痿、厥、足痺。(悴,憔悴也。足陽明為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束骨而利機關也。今氣血俱少於下,故為痿、厥、足痺等病。)
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須,血氣皆少則無須,(足少陽 膽經之脈行於上體者,抵於 ,下頰車,故其氣血之盛衰,必形見於須髯也。在頤曰須,在頰曰髯。)
感於寒濕,則善痺、骨痛、爪枯也。(此皆筋骨之病,以少陽、厥陰為表裡,而肝主筋也。)
足少陽之下,血 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外踝皮堅而濃,血少氣多則 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 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足少陽之脈行於下體者,出膝外廉,下外輔骨外踝之前,故其形見者,皆在足 之外側。踝,胡寡切。 ,音杭。)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 理,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足太陽膀胱之脈行於上體者,起於目內 ,其筋之支者,下顏,結於鼻,故其氣血之盛衰,皆形見於眉面之間也。)
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 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喜轉筋,踵下痛。(足太陽經之行於下體者,從後廉下合 中,貫 內,出外踝 之後,結於踵,故其形見為病,皆在足之跟踵也。)
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 惡,血氣皆少則無髭。(手陽明大腸之脈行於上體者,挾口,交人中,上挾鼻孔,故其氣血之盛衰,必形見於髭也。在口上曰髭,在口下曰須。)
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 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手陽明之行於下體者,上 外前廉,下近於腋,且陽明、太 陰為表裡,而太陰之脈出腋下,故腋下毛美。手魚肉者,大指本節後濃肉也。本經之脈,起次指,出合谷,故 形見於此。)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手少陽三焦之脈 行於上體者,出耳前後,至目銳 ,故其血氣之盛衰,皆見於眉耳之間。)
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 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手少陽之脈行於下體者。起名指端,循手腕,出臂外,上肘,故其形見若此。)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手太陽小腸之脈行於上體者,循頰上 ,斜絡於顴,故其血氣之盛衰,皆形見於須面之間也。)
手太陽 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手太陽之脈行於下體者,循手外側,上腕,故其形見者 如此。首言五形者,以臟為主而言其稟;此言六陽者,以腑為表而言其形。稟質相合,象變斯具 矣。此所以有左右上下之分也。)
刺之有約。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惡眉者氣血少,其肥而澤者血氣 有餘,肥而不澤者氣有餘、血不足,瘦而無澤者氣血俱不足。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 (此言足太陽一經之盛衰,而他經之有餘不足,亦由是也。審察既明,而後調之,則不失其逆順矣。)
刺 其諸陰陽,按其寸口、人迎以調之。(寸口在手,太陰脈也。人迎在頭,陽明脈也。太陰行氣於三陰,陽明 行氣於三陽,故按其寸口、人迎而可以調陰陽也。)
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於身皆 為痛痺,甚則不行,故凝澀。(切,深也。循,察也。經絡為病,身必痛痺,甚則血氣不行,故脈道凝澀也。)
凝澀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血脈凝澀,氣不 至也,故當留針以補,而致其氣以溫之。致,使之至也。決者,開泄之謂。)
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 (氣有餘於上者,病必在上,故當刺其穴之在下者,以導而下之。導,引也。)
氣不足於上者,推而休之; (氣不足於上者,即刺其在上之穴,仍推其針而休息之。休者,留針以待氣也。)
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稽留不至,言氣至之遲滯者。接之引之,而使其必來也。迎,去聲,凡物未來,而迓之使來也。)
必明於經 隧,乃能持之。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其菀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隧,道也。必明經脈之道路,而後 能執持之也。其有寒熱不和者,因其偏而導去之,脈道雖有菀陳,而血不結者,則其勢而予治之。 則,度也。予、與同。菀、郁同。)
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凡刺之道,須明血氣,故必知此二十五人之脈理而刺之,大約可以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