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毒病諸候

卷之二十六 蠱毒病諸候(下凡二十七論)
隋 巢元方


十、解諸毒候

凡藥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即殺人者,一曰鉤吻,生朱崖;二曰○,又名 日,狀如黑雄雞,生山中;三曰陰命,赤色,著木懸其子,生山海;四曰海薑,狀如龍芮,赤色,生海中;五曰鴆羽,狀如雀,黑項赤喙,食蝮蛇,生海內。但被此諸毒藥,發動之狀,皆似勞黃,頭項強直,背痛而欲寒,四肢酸洒,毛悴色枯,肌肉纏急,神情不樂。又欲似瘴病,或振寒如瘧,或壯熱似時行,或吐或利,多苦頭痛。又言人齒色黑,舌色赤多黑少,並著藥之候也。

嶺南俚人別有不強藥,有藍藥,有焦銅藥,金藥,菌藥,此五種藥中人者,亦能殺人。

但此毒初著,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洗好熟銀令淨,複以水楊枝洗口齒,含此銀一宿臥,明旦吐出看之,銀黑者是不強藥,銀青黑者,是藍藥,銀紫斑者,是焦銅藥。此三種,但以不強藥最急毒。若熱酒食裡著者,六七日便覺異;若冷酒食裡著,經半月始可知耳。若含銀,銀色不異,而病候與著藥之狀不殊,心疑是毒,欲得即知者,可食鯉魚,食竟此毒即發。亦空腹取銀口含之,可兩食頃,出著露下,明旦看銀色,若變黑,即是藥毒。又言取雞子煮去殼,令病患齒嚙雞子白處,亦著露下,若齒嚙痕處黑,即是也。

又言覺四大不調,即須空腹食炙雞、炙羸、鴨等肉,觸犯令藥發,即治之便瘥;若久不治,毒侵腸胃,難複攻治。若定知著藥,而四大未羸者,取大戟長三寸許食之,必大吐利,若色青者,是焦銅藥;色赤者,是金藥;吐菌子者,是菌藥。此外,雜藥利亦無定色,但小異常利耳。

又有兩種毒藥,並名當孤草。其一種著人時,脈浮大而洪,病發時嗇嗇惡寒,頭微痛,乾嘔,背迫急,口噤,不覺嚼舌,大小便秘澀,眼匡唇口指甲顏色皆青是也。又一種當孤草毒者,其病發時,口噤而乾,舌不得言,咽喉如錐刀刺,胸中甚熱,膊胛滿,不至百日,身體唇口手腳指甲青而死。

又著烏頭毒者,其病發時,咽喉強而眼睛疼,鼻中艾臭,手腳沉重,常嘔吐,腹中熱悶,唇口習習,顏色乍青乍赤,經百日死。

凡人若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胃濃,則勝毒;若瘦者,則胃薄,不勝毒也。

十一、解諸藥毒候

凡藥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變亂於人為害,亦能殺人。但毒有大小,自可隨所犯而救解之。但著毒重者,亦令人發病時咽喉強直,而兩眼睛疼,鼻乾,手腳沉重,常嘔吐,腹裡熱悶,唇口習習,顏色乍青乍赤,經百日便死。其輕者,乃身體習習而痺,心胸涌涌然而吐,或利無度是也。但從酒得者難治,言酒性行諸血脈,流遍周體,故難治;因食得者易愈,言食與藥俱入胃,胃能容雜毒,又逐大便泄毒氣,毒氣未流入血脈,故易治。若但覺有前諸候,便以解毒藥法救之。

十二、服藥失度候

凡合和湯藥,自有限劑。至受於圭、銖、分、兩,不可乘違。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其為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嘔逆而悶亂,手足厥冷,腹痛轉筋。久不以藥解之,亦能致死,速治即無害。

十三、諸飲食中毒候

凡人往往因飲食忽然困悶,少時致甚,乃至死者,名為飲食中毒,言人假以毒物投食裡而殺人。但其病頰內或懸癰內初如酸棗大,漸漸長大,是中毒也。急治則瘥,久不治,毒入腹則死。

但診其脈,浮之無陽,微細而不可知者,中毒也。

十四、食諸肉中毒候

凡可食之肉,無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氣所斃,其肉則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悶,吐利無度,是中毒。

十五、食牛肉中毒候

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誤啖蛇則死;亦有蛇吐毒著草,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則有大毒。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則令人心悶,身體痺,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因而致死者,非一也。

十六、食馬肉中毒候

凡駿馬及馬鞍下肉,皆有毒,不可食之,食之則死。其有凡馬肉則無毒。因疫病死者,肉亦有毒。此毒中人,多洞下而煩亂。

十七、食六畜肉中毒候

六畜者,謂牛、馬、豬、羊、雞、狗也。凡此等肉本無毒,不害人。其自死及著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煩悶,而吐利無度。

十八、食六畜百獸肝中毒候

凡禽獸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傷人。其疫死者彌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嘔吐而煩悶不安。

十九、食鬱肉中毒候

郁肉毒者,謂諸生肉及熟肉內器中,密閉頭,其氣壅積不泄,則為郁肉,有毒。不幸而食之,乃殺人。其輕者,亦吐利煩亂不安。

二十、食狗肉中毒候

凡狗肉性甚躁熱,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難消,故令人煩毒悶亂。

二十一、食豬肉中毒候

凡豬肉本無毒,其野田間放,或食雜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則有毒。人食之,則毒氣攻臟,故令人吐利,困悶不安。

二十二、食射KT肉中毒候

射獵人多用射KT 藥塗箭頭,以射蟲鹿,傷皮則死,以其有毒故也。人獲此肉,除箭處毒肉不盡,食之則被毒致死。其不死者,所誤食肉處去毒箭遠,毒氣不深,其毒則輕,雖不死,猶能令人困悶吐利,身體痺不安。

KT 藥者,以生烏頭搗汁,日作之是也。

二十三、食鴨肉成病候

鴨肉本無毒,不能損人。偶食觸冷不消,因結聚成腹內之病。

二十四、食漏脯中毒候

凡諸肉脯,若為久故茅草屋漏所濕,則有大毒,食之三日,乃成暴症,不可治,亦有即殺人者。幾脯,炙之不動,得水則動,亦殺人。

二十五、食魚中毒候

凡人食魚 者,皆是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傷多,則難消化,令人心腹痞滿,煩亂不安。

二十六、食諸魚中毒候

凡食諸魚有中毒者,皆由魚在水中,食毒蟲惡草則有毒,人食之,不能消化,即令悶亂

二十七、食鱸魚肝中毒候

此魚肝有毒,人食之中其毒者,即面皮剝落,雖爾,不至受於死。

二十八、食鮐魚中毒候

此魚肝及腹內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

二十九、食蟹中毒候

此蟹食水茛,水茛有大毒,故蟹亦有毒。中其毒則悶亂欲死。若經霜以後,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煮食之則多有中毒,令人悶亂,精神不安。

三十、食諸菜蕈菌中毒候

凡園圃所種之菜本無毒,但蕈、菌等物,皆是草木變化所生,出受於樹者為蕈,生受於地者為菌,並是郁蒸濕氣變化所生,故或有毒者。人食遇此毒,多致死,甚疾速;其不死者,猶能令煩悶吐利,良久始醒。

三十一、食諸蟲中毒候

野菜芹荇之類,多有毒蟲水蛭附之,人誤食之,使中其毒,亦能悶亂,煩躁不安。

三十二、飲酒大醉連日不解候

飲酒過多,酒毒漬受於腸胃,流溢經絡,使血脈充滿,令人煩毒 亂,嘔吐無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熱毒氣所為。故須搖動其身,以消散也。

三十三、飲酒中毒候

凡酒性有毒,人若飲之,有不能消,便令人煩毒悶亂。其湯熨針石,別有正方,補養宣導,今附於後。

《養生方》云︰正坐仰天,呼出酒食醉飽之氣。出氣之後,立飢且醒。

三十四、飲酒腹滿不消候

夫酒性宣通而不停聚,故醉而複醒,隨血脈流散故也。今人有榮衛痞澀,痰水停積者,因複飲酒,不至大醉大吐,故酒與痰相搏,不能消散,故令腹滿不消。

三十五、惡酒候

酒者,水穀之精也,其氣 悍而有大毒。入於胃則胃脹氣逆,上逆受於胸,內蘸受於肝膽,故令肝浮膽橫,而狂悖變怒,失受於常性,故云惡酒也。

三十六、飲酒後諸病候

酒性有毒,而複大熱,飲之過多,故毒熱氣滲溢經絡,浸溢腑臟,而生諸病也。或煩毒壯熱,而似傷寒;或洒淅惡寒,有同溫瘧;或吐利不安;或嘔逆煩悶,隨臟氣虛實而生病焉。病候非一,故云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