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注

清 吳謙

卷十五

辨可汗病脈証篇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注】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大法︰春夏宜發汗。

【注】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注】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於春夏發生長育之義。今人多以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於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 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注】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丟,正氣不傷也。以 然,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汗也。

【集注】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裡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云︰上焦開發腠理,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熏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液,而陽亦隨之俱亡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注】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注】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於“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也。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証良驗。

【注】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然丸散乃定劑,不如湯可隨証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注】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隨証則不如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耳。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注】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硬裡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當先解其外,表解熱除,內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注】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硬乎?論中有云︰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辨不可汗病脈証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注】浮而無力,濡脈也。沉而無力,弱脈也。浮中沉俱無力,似有似無,微脈也。滯而不流利,澀脈也。巔謂浮也,上謂寸也,下謂尺也。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澀,陽虛則寸脈微,血少則尺脈澀。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脈也。陽虛當汗出惡寒,血少當心煩發熱。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証也。若誤認為太陽中風而發其汗,必致陰陽相失而兩亡,則反煩躁不眠,厥而且寒矣。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粟,不能自還。

【注】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也。弦為少陽熱邪之診,微為少陰寒邪之診,故曰上實下虛也。然微弦同見,虛實未審,惟察其人意欲得溫,則非惡寒在表,而是畏寒在裡也,故不可發汗。若誤發其汗,則陰愈盛而生寒栗,陽愈衰而不能自還矣。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注】凡諸病得數動脈者,有餘診也,可發汗,若按之微弱者,是外假實而內真虛也,不可發汗。若誤發其汗,傷其津液,則腹中乾,大便難,胃燥而煩,其形似胃實熱結之陽明,究其根本,實由發虛家汗,致成津枯虛燥之陽明也。故曰︰其形相像,根本異源也。

【集注】程知曰︰動數為熱,微弱為虛,發汗動津液,則便難腹乾,胃燥而煩。此與陽明裡熱之証。雖曰其形相似,而根本則有虛實之不同也。
張志聰曰︰數動陽脈也,微弱陰脈也。諸脈得動數微弱者,猶言左右三部,或得動數之脈而按之微弱者,皆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內竭,故大便難;水氣外泄,故腹中乾;火熱上蒸,故胃燥而煩。其形相像者,汗後而燥証相同也。根本異源者,動數之脈屬乎陽,微弱之脈屬乎陰,有陰、有陽、有虛、有實也。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注】可發汗之脈,必陰陽俱緊,今厥而脈緊,乃少陰之緊,非太陽之緊也。若發其汗,則傷少陰之氣,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之証作矣。

【集注】成無己曰︰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法當溫裡,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其脈不能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聲亂咽嘶,舌萎聲微,言語不得高也。
魏荔彤曰︰此段就厥証論脈,知陽虛禁汗,因明諸逆發汗之貽誤也。厥也,凡厥有冷厥、熱厥、蛔厥、寒熱相勝之厥。但見緊脈,無論何厥,病皆在陰。若發汗反攻其陽,則氣散血竭。夫舌根於腎,聲出於肺,聲亂咽嘶,肺氣欲絕也。舌萎,即萎不為用也。聲不得前,本氣不振也。皆由於發汗,散亡其腎肺二臟真氣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榖不得前。

【注】動氣者,築築然氣跳動也。臍之上下左右,四臟之位也。四臟之氣,不安其位故動也。緣素為客邪所據,本臟之氣,已失其守,尚賴中州胃氣為主,即有表邪,不可發汗,恐胃中之氣液兩傷,本臟失養,則所不勝之邪,因而同病也。動氣在右,肺氣不治,心不恆德。若誤汗之,則心氣愈熱,血脈沸騰,故衄而渴、苦煩也;肺失治節,不能通調水道,故飲即吐水也。動氣在左,肝氣不治,肺不恆德。若誤汗之,則肝虛失升,故頭眩也;若汗出不止,津液失養筋肉,故惕 也。動氣在上,心氣不治,腎不恆德。若誤汗之,則心氣虛,故腎氣上沖,正在心端也。動氣在下,腎氣不治,脾不恆德。若誤汗之,腎水虛竭,故骨痛、惡寒無汗,心煩目暈也;脾土過燥,不守常化,故食則反吐,榖不得近也。

【集注】程知曰︰此言動氣不可發汗也。蓋正氣內虛,臟氣不治,故氣築築然動。動氣為裡虛,故不可發汗。
程應旄曰︰臟氣不安其位,故動。原素有邪據,本臟之氣,反在依附之間,最易離經,所恃奠定之者,全賴胃氣為之主。發汗虛其胃氣,則四臟失所養,反被邪攻,各見離經之象,病雖左右上下之不同,要其失於建中之義則一也。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注】少陰之脈,循喉嚨系舌本,咽中閉塞,少陰之氣不能上通也。若強發少陰汗,陽微不能作汗,必動其血,故吐血,氣微絕,蜷臥厥冷,不能自溫也。

【集注】程知曰︰咽中閉塞,不可發汗,蓋陰邪盛也,強發其汗,必動其血。至於吐血、氣欲絕,則並腎中之微陽不能自存,故遂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夫下厥上竭,蜷臥厥冷,在少陰皆危証也。
程應旄曰︰汗劑為陽,施於陰經則逆。咽中閉塞,由少陰液少,腎氣不能上通也。發少陰汗,則下厥上竭,故見証如此。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 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栗。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複堅。

【注】咳者則劇,咳之甚也。數吐涎沫,肺傷液耗矣。故咽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也。 時,周時也,謂周時一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中虛而生寒栗也。若誤以為形寒之咳而發其汗,則肺氣既虛而衛陽又亡,陽氣兩傷,不能溫及中下,陰氣凝於內外,自蜷而苦滿,腹中複堅矣。

【集注】程知曰︰此承上言濡弱弦微之脈,其有咳者,則病劇,而不可汗也。咳則數吐涎沫,其咽中必乾,小便必不利;膈中陽虛,必心中飢而煩。衛氣一日夜五十度周於身,陽虛不能自衛,故 時寒栗如瘧,但有寒無熱。此而發汗,則陽氣愈虛陰寒益盛,必蜷而苦滿,腹中轉堅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而逆。

【注】咳多飲病,小便應不利,若小便利,知無飲也。今咳而遺失小便,是不但無飲,且系下焦陽虛,膀胱不固之咳也。故不可發汗,汗出則陽氣愈衰,四肢逆冷矣。

【集注】程知曰︰《內經》謂腎咳不已,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尿,故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是腎中陽虛也,發汗則陽氣益亡,故厥冷。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注】不當汗而汗,當汗而過汗,皆致逆,故曰︰諸逆也。發汗致逆之病,病微者難瘥,病劇者則死。劇者,謂陽脫見鬼則言亂,陰脫目盲則目眩也。

【集注】程應旄曰︰諸逆屬少陰居多,陰寒極矣。發汗是重奪其陽,雖有微劇不同,皆關於死,明乎陽為人命之根也。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憹如飢;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注】頭痛翕翕發熱,汗出則嘔,形相中風者,當以桂枝湯解肌。若下之,重則變結胸痞硬,輕則為心中益煩、懊憹如飢。不以桂枝湯解肌,而以麻黃湯發汗,表虛風入則致痙,故身強難以屈伸也。或以火熏蒸劫汗,則不得小便,熱從濕化而發黃也。灸則火邪傷肺,故發咳唾不已也。

【集注】成無己曰︰若反下之,邪熱乘虛流於胸中為虛煩,心中懊憹如飢。若發汗則虛表,熱歸經絡,熱甚生風,故身強直而成痙。若熏之則火熱相合,消爍津液,故小便不利而發黃。肺惡火,灸則火熱傷肺,必發嗽而咳唾也。
高士宗曰︰汗下火熏,施治各異,損正則一,故舉下之、熏之,與發汗而並論之也。
魏荔彤曰︰此申明雖有表証宜汗,亦當詳察知禁也。似中風頭痛,翕翕發熱,桂枝証也,嘔則仍是水飲內蓄矣。誤下益煩,懊憹如飢,則未下時已煩可知,此特更甚耳。若再誤汗,表虛風入,故身強難以屈伸,火熏逼汗,熱入於裡,故小便不得。蓋小便利者不成黃証,發黃則小便為濕邪所阻,熱邪所耗可知。灸則熱上沖,故咳唾膿血也。

辨可吐病脈証篇

大法︰春宜吐。

【注】汗、吐、下,治病之大法。謂春宜於吐者,是象天之春氣上升以立法也。然凡病有當吐者則吐之,又不可一概而論也。

【集注】程應旄曰︰吐法從升,有發陳之義,故曰︰春宜吐。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注】凡用吐湯,原以去上焦之邪,中病即止,若病去而過用之,反傷中氣,所以不必盡劑也。

【集注】程應旄曰︰吐以去上焦之邪。上焦為清陽之分,吐之過劑則邪去,而所傷者膻中之陽,陽固不可不寶惜也。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惟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注】胸上諸實,謂或痰、或熱、或寒之類也。諸實為病,故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也。欲使人按之,不但痛不能減,而反有涎唾,知邪在胸中盛滿,得按而上溢也。經曰︰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今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惟滑,知寒實在上,水不下輸膀胱而走大腸也,故但吐之利自止也。

【集注】張璐曰︰痛不得食,按之反有涎唾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下利脈遲,寸口惟滑者,為膈上實,故吐之則利自止也。

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注】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結者,以寒邪結氣,結在胸中,陽氣不能四達也。心下滿而煩者,實結則滿,陽鬱則煩也。欲食不能食者,是客氣病在胸中,故當吐之也。

【集注】成無己曰︰此與瓜蒂散証同。彼云脈乍緊,此云脈乍結,惟此有異。緊為內實,乍緊則邪在胸中,實而未深也。結為結實,乍結則邪在胸中,結而未深也。雖所治俱同,但輕之、重之不無別也。
程知曰︰脈來緩,時一止複來,曰結。結者,痰氣結滯之名。此與瓜蒂散証同。但彼云脈乍緊則為寒邪盛,此云脈乍結則為痰氣實也。正張錫駒曰︰病患手足厥冷者,氣機內結,不能外達於四肢也。心下滿而煩者,邪實則滿,正傷則煩也。
魏荔彤曰︰脈乍結,非脈之本然,乃有形之邪,阻礙其胸中宗氣,故榮衛之氣不能暢行,非同於氣血虛微,不能流布之結也。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注】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痛在胸膈,痛則欲吐,可吐不可下也。在中脘者,痛在心口,痛欲吐或不吐,可吐可下也。在下脘者,痛在臍上,痛不欲吐,不可吐可下也。故曰︰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此詳凡在上者,皆可吐也。

【集注】成無己曰︰宿食在中下脘,則宜下,宿食在上脘,則當吐。《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方有執曰︰上脘,謂胃腑之口也。
張志聰曰︰胃為水穀之海,有上脘、中脘、下脘之分。上主納,中主化,今食在上脘,不得腐化,故為宿食,當吐之。
程應旄曰︰宗氣聚於胸中,升降呼吸出焉。清陽之分,豈容濁物留滯,吐以宣之,使無障礙也。若屬表邪傳入無形而有形,則痞滿結胸,另有治法,均非宜矣。

辨不可吐病脈証篇

具見六經中。

辨可下病脈証篇

大法︰秋宜下。

【注】天至秋則氣降,物至秋則成實,實則宜下。凡邪在下者,俱宜取法乎此義也。

凡可下者,用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注】湯者蕩也,丸者緩也。下藥貴速,故凡服下藥用湯,所以勝丸也。中病即止,不必盡劑者,恐盡劑反傷其正氣也。

【集注】程應旄曰︰用湯勝丸,貴活法也。中病即止,示節製也。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下利心下硬者,諸瀉心湯証也。若寸、關、尺三部脈平實有力,雖下利仍宜攻其硬也。

【集注】方有執曰︰三部脈皆平,血氣和可知矣。心下硬實也。所以急下之也。
張錫駒曰︰《本經》云︰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宜下之。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脈遲不能兼滑,惟浮取之遲,沉取之滑,則有之矣。今下利脈遲而滑,謂浮遲而沉滑也,浮遲則外和,沉滑則內實。欲止內實之下利,仍當下之,使積去則利自止,宜大承氣湯。

【集注】程應旄曰︰遲而滑,滑在下而遲在上,知為物阻之遲,非寒陰之遲,故但下其所阻,則內實去而利自止矣﹗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尺中“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當下之理。

【注】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謂按之且大、且澀、且有力也,關上尺中亦然。大澀有力,為實而不利之診,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注】程知曰︰滑為有食,結滯經宿,則脈澀矣。尺以候內,沉以候裡,故宿食之脈,按之反澀,尺中亦大而澀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初下利不欲食者,是傷食惡食,故不欲食也,若久下利不欲食者,是傷脾,食後飽脹不欲食也。今初下利即不欲食,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無疑也。

【集注】程應旄曰︰傷食惡食,故不欲食,與不能食者自別。下利有此,更無別樣虛証,知非三陰之下利,而為宿食之下利也,故當下之。

下利瘥,至其年月日時複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下利瘥後,至其年月日時而複發其利者,此宿食積病攻之不盡故也。若其人形氣不衰,飲食尚強,當攻其未盡,自不複發矣,宜大承氣湯。

【集注】方有執曰︰其期也,謂周其一年之月日期也。
程應旄曰︰下利瘥後,而餘邪之棲於腸胃回折處者未盡,是為伏邪。凡得其候而伏者,仍應其候而伸下,則搜而盡之矣。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注】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脈也。下利脈反滑,是証虛脈實,不相宜也。若其人形氣如常,飲食如故,乃有當去之積未去也,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集注】程應旄曰︰滑為實,故可行通因通用之法。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腹中不滿而痛者,病或屬虛,若滿而痛,則為實矣,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注】張璐曰︰腹中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程應旄曰︰病腹中滿痛,雖在陰經,亦可下,不必其為陽明矣。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之解,宜大柴胡湯。

【注】傷寒後不解,脈沉,沉而有力者,內實也,宜以下解。然其人必午後小有潮熱,故取大柴胡兩解之也。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硬,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雙弦,謂左關、右關皆見脈弦也。左關脈弦,肝本脈也;右關脈弦,木刑土也。弦者,飲也;遲者,寒也。心下硬者,是肝邪挾寒飲而傷胃,故不可下,乃生薑瀉心湯証也。若脈大按之緊,是陽有餘而陰亦實也,乃有餘之硬,非胃傷者比,故可下之,宜大承氣湯也。

辨不可下病脈証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則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硬。

【注】此即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澀,陽虛血少之診也。汗既不可,下亦不可,均為陽虛故也,若誤下之,則寒虛內竭,心下痞硬,必成太陰誤下下利之痞硬矣。

【集注】程應旄曰︰誤汗亡陽分之陽,誤下亡陰分之陽,無陽則陰獨,而地氣得以上居,故心下痞硬。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注】此亦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上實下虛之診也。微弦為虛,既不可汗,亦不可下,下虛故也。

【集注】成無己曰︰虛家下之,是為重虛。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生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栗;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少腹甚硬,小便則尿血也。

【注】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浮,尺脈數也。關濡弱為中氣虛乏,寸浮無力為陽虛,尺數無力為血虛。陽虛故汗自出而惡寒,血虛故身痛振寒而栗,中氣虛乏故胸膈氣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引於脅也。振寒相搏,形如瘧狀,裡邪不實,表邪未解,醫反下之,虛陽未罷之表盡陷於裡,故令脈虛數無倫,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少腹甚硬,小便淋漓、尿血也。

【集注】張璐曰︰寸口浮濡而關弱尺數者,以其人陽氣本虛,虛陽陷於陰分也,若誤下傷血,必致狂走、痞滿、尿血也。
魏荔彤曰︰前虛寒之忌下易知,此虛而兼熱之忌下難知,故兩條相映互言,以示禁也。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營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營緊衛氣冷,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裡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因時罷,栗栗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複追還﹗

【注】脈濡而緊,謂浮濡而沉緊也。濡則衛表微,緊則營裡寒,外有發熱汗出惡寒之表,內有微嘔心煩之裡。醫為有熱,解肌發汗,表陽愈虛,而生煩躁,裡寒更急,心下痞硬,表虛裡冷,故卒起頭眩,悵怏不眠。若徒以客熱在膚,不知中寒在裡,而以冷水灌身,雖客熱因而時罷,但栗栗振寒,不容不重被而覆之,汗出必眩,惕振厥逆,下利清穀,煩躁不安而死,以中外之陽兩亡,不能複還也。

【集注】張錫駒曰︰汗出而冒巔者,汗出則陽氣外亡,頭昏冒而目不明,故曰冒巔。小便為微難,陽亡而氣不施化也。清穀不容間,不利清穀無間隙之時也。嘔變者,嘔出之味變也。腸出者,下利而廣腸脫出也。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營竭血盡,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複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注】脈浮而大,謂脈浮取有力,按之大而無力,乃革脈象也。浮為氣實外急,大為血虛中空,血虛甚則亡陰,陰亡則陽無偶也,故曰︰孤陽獨下陰部。謂衛陽下就其陰,小便當赤而難,以胞中虛竭也。若陽不下就其陰,則小便反利而大汗出,是衛陽表虛,邪陽內入,無陰以化,故反更實,致津液四射,營竭血盡,肉消胃乾,煩不得眠也。醫不知此,乃以中空暴液之陽明,誤為胃實,複以峻藥攻之,則為虛虛,胃陽之去可期,必下污穢如泥而死也。

【集注】程知曰︰此言氣實血虛之脈,小便利而大汗出者,不可下也。
程應旄曰︰無陰而孤陽獨下陰部,倘得小便赤而難,則胞中不虛,僅為陽摶。陽未離,則陰得滯而未散,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則衛氣更微矣。其反更實者,非衛陽之實,而客陽之實也。衛陽猶或抱陰,客陽則專於攻陰,故津液四射,而為小便利,為大汗出。熱甚逼陰,所以營竭血盡,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暴液云者,點滴皆火氣煎熬而出也。毒藥攻胃,則土敗而四臟無生,下如污泥而死矣。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複發之,咽中則傷;若複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為危殆。

【注】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太陽表証也。則脈欲厥,謂浮緊之脈,初大漸小,知為欲厥之脈也。初來大,陽為之也,故發熱;漸漸小,陰為之也,故發厥。更大更熱,更小更厥,是其候也。如此者,當以寒熱別其厥。惡寒甚,翕翕汗出,咽中痛,是少陰寒厥也;發熱多,目赤脈多,睛不了了,是陽明熱厥也。寒甚熱多之厥,而誤發之,則咽痛似傷;而誤下之,則兩目多閉。凡厥者必下利,寒厥之利,下利清穀也;熱厥之利,下利膿血也。此又以利辨厥之寒熱也。若以熏蒸取汗,則發身黃,濕熱合也。若以火熨取汗,則咽燥,火甚傷津也。若小便利者,則陰未亡,故可救之;小便難者,則陰已亡,為危殆也。

【集注】程知曰︰言外傷於寒,為濕熱之病,不可汗、下、熏、熨也。
張璐曰︰脈來厥者,知厥逆之寒熱交勝也。初來大者,為邪氣鼓動;漸漸小,為正氣受傷;更來漸漸大,為邪氣複進也。蓋因其人正氣本虛,不能主持,隨邪氣進退,故其脈亦隨邪氣進退,忽大忽小也。小便利者,津液未竭;小便難者,津液已絕,為危殆也。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製,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貪水者,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則裡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苔,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注】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盛而出,頭痛目黃,將欲作衄,衄不可製,以陽邪盛,故衄之甚也。貪水者,水與熱搏,故嘔也;惡水者,裡陰寒盛,故厥也。傷寒發熱,口中出氣盛者,若下之,熱邪入淺,咽中生瘡;入深,下重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兩目閉,液傷乾澀也。貪水者,若下之,熱去水停,故肢厥聲嚶,咽喉塞也;若發汗過多亡陽,故戰慄,表裡俱虛也。惡水者,若下之,裡寒更甚,故不嗜食,下利完穀也;若發汗動其虛陽,故口中瘡,舌上白苔煩躁也。若脈數有力,不大便而惡水,熱在於陰,故六七日後必便血也。若更發其汗,陰陽俱虛,故小便自利也。

【集注】程知曰︰傷寒發熱,熱在表也;口中勃勃氣出,熱在裡也。頭痛目黃,衄不可製,所感之寒與所鬱之熱,共蒸於上也。此當以貪水惡水辨之;貪水者,陰虛而熱勝,水入而熱與之拒,故嘔也;惡水者,陽虛而寒勝,水入而陽氣不任,故厥也。蓋熱氣挾寒邪上蒸,法當辨寒熱多寡而用清解,設不知而妄下之,是強抑之而邪不服,必至咽瘡,若手足溫而不厥者,其熱為勝,必以下而致便膿血也。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熱內陷而目閉,若貪水者,陰虛為寒下所抑,其脈必厥,其聲必如嚶兒 塞不揚也。此而更發其汗,則亡陽戰慄,陽亦與陰俱虛矣。若惡水者,陽虛,加之寒下,則有裡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之變也。此而更發其汗,則虛陽外發,必口爛、舌白苔而煩躁也。脈數實不大便者,至六七日後當便血,此當下之,若更發其汗,則非惟大便不行,並小便亦為之不利矣。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嚙,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注】陽盛為痰,陽虛為飲,咳而脈微為陽虛之咳,故咳則吐涎飲也。若脈實,下之可也,今脈微,下之寒虛更甚,故咳雖止,而利因不休也。胸中如蟲嚙,是胃寒蟲動,故粥入則出也。下利上吐,中寒也;小便不利,停飲也;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此皆中外寒飲之証。比之少陰停飲,此無身痛,彼無項背相引,臂則不仁也。若極寒而甚,則反汗出,身冷如冰,目睛不慧,語言不休而死也。以如是之証,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短難伸,亦死也。

【集注】張璐曰︰誤下之下利不止,胃中空虛,而反暴食,為除中。少陰虛寒而反冷汗,為外脫,及口雖欲言,舌萎不能前等死証皆起。誤下之害如是。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複,正氣卻結於臟,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注】脈數者,謂久數不止,有熱之人也。若脈數動時一止,熱仍不退,是邪氣結,正氣不能複,正氣結於臟,邪氣浮於外故也。脈雖數促,不可下也,若誤下之,則邪熱乘虛入裡,必煩利不止也。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注】脈浮大,此為表實之脈,應發其汗,若醫誤以大為裡實而反下之,此為大逆也。

【集注】程應旄曰︰脈大與脈浮而大,差別盛實,純在表也,雖有裡証,仍宜從表發汗,下之則為大逆。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注】動氣在右,肺失治矣。下之則肺先虛,津液內竭,故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左,肝失治矣。下之則肝氣益急,故食不下,腹內拘急,動氣更劇,表實未減,裡虛益甚,故雖有身熱,臥則欲蜷也。動氣在上,心失治矣。下之則陰液益傷,心火更甚,故掌心握熱,煩熱汗出,欲得水澆,即有身上浮冷,亦火盛格陰使然也。動氣在下,腎失治矣。下之則寒虛內甚,而腹脹滿,故卒起頭眩,心下痞滿,食則下利清穀也。

【集注】程應旄曰︰動氣誤下,是為犯臟,左右上下,隨其經氣而致逆,故禁同汗例。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注】咽中閉寒,燥乾腫痛者,少陰陽邪也,宜下之。今不燥乾,不腫痛者,少陰陰邪也,不可下,下之則陽愈衰,陰愈盛,故曰上輕下重也。水漿不入,臥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中外陽虛也。

【集注】張璐曰︰言初病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陰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若下之,則少陰虛寒,諸証蜂起矣。
程應旄曰︰腎邪上逆,故有咽中閉塞之証,下之陽氣益虛,陰氣益甚,故有上輕下重等証。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注】諸外實者,裡必虛,即有不大便,無所苦之裡,亦不可下。若下之,外發之熱雖微,內虛之寒則盛,若無脈而厥,當臍握熱始暖,亦寒之甚也。

【集注】方有執曰︰諸外實,指一切之邪在表而言也。發微熱,邪入裡也。無脈,陽內陷也。
程知曰︰下之則表邪內陷,外不熱而內發微熱也。其亡脈而厥者,則寒氣內深,惟當臍一握熱耳。

太陽病,有外証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注】此重出,以申叮嚀告戒之意。

【集注】程應旄曰︰未解較不解稍異,勢雖欲下,仍須俟之。

病欲吐者,不可下。嘔多雖有陽明証,不可攻之。

【注】欲吐者,邪在膈上,可吐之証也。嘔多者,邪在少陽,可和之証也。雖具裡証,戒人不可先攻下也。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硬。

【注】陽病裡熱多者,宜乎下;表熱多者,宜乎汗。若表裡熱多,當兩解也。若單下之,表不解則裡虛,表熱內陷,因作硬也。

【集注】張璐曰︰陽熱証多,即有陽明証見,亦屬經証,不可下也。不當下而誤下之,則陽邪乘虛內陷,不作結胸,則為痞硬也。
程應旄曰︰陽病,謂表裡熱俱多,下之則胃中水竭。其硬也,非轉屬陽明之硬也。

無陽陰強大便硬者,下之,必清穀腹滿。

【注】亡陽陰盛,燥而無熱,雖大便硬者,此乃不大便無所苦之硬也,下之則中寒猶盛,故必利清穀腹滿矣。

【集注】成無己曰︰無陽者,亡津液也。陰多者,寒多也。大便硬,則為陰結。下之虛胃,陰寒內甚,故清穀腹滿。
方有執曰︰陰,以寒言。強,猶言多也。清穀,陰不能化也。腹滿陰寒,凝滯而內脹也。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針則衄。

【注】傷寒發熱,頭痛背強,微汗出,若不惡寒,非溫病即邪傳陽明也。若誤發汗,不成風溫,外熱如灼,必成陽明,熱甚神昏不識人也。以火熏、溫針劫之,火氣入裡,壅塞於胸則喘,於腹則滿也。火傷衛分津液,則不得小便,火傷營分血脈,則必作衄也。若下之,則中氣傷,故氣短;津液傷,故小便難也。

【集注】程應旄曰︰此証近於溫,有熱無寒,汗下溫針,均在所禁也。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注】下利脈大,裡虛也,以其不當下而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者,謂脈浮大,按之空虛,表急裡虛,因爾腸鳴,屬當歸四逆湯,和其表而溫其裡也。

【集注】成無己曰︰浮為虛,革為寒,寒虛相搏,則腸鳴,與當歸四逆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