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匱要略

清 高學山

趺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蛔蟲病脈証治第十九

師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卻。刺 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趺、蹲踞也。蹶、顛躓也。趺蹶者,蓋言立則能持。若蹲踞而趺,則顛躓而蹶。從俯覆矣。與諸經之言蹶者大殊。

舊注。引痿厥、踝厥。誤甚,其人能前不能卻二句。正言所以趺蹶之故。刺 入二寸兩句。又言所以能前不能卻之因也。前卻。指一身之可以曲摺處而言。前如腳凹環跳。凡能曲而摺向前者即是。卻如腿彎項後。凡能曲而摺向後者即是。蓋謂趺而致蹶之故。因其人之腳凹環跳。但能前摺,而腿彎項後。不能卻摺。故欲趺下,則腿彎強直。但任其能前者而蹶。從俯覆矣,所以然者,太陽之經脈。由項後歷背部,而下行腿肚。纏足外 之後側者也。太陽之經氣通暢,則和軟而能卻。今不能卻者,此必刺足肚之 肉諸穴。深入二寸。以致傷其經血經氣。故強直趺蹶,則芍藥附子。芍藥甘草諸湯。可變通加減,而施其治矣。以其不能卻。故知傷在身後之太陽。以其蹶由下部。故知刺傷太陽之 肉。仲景診法之細密何如哉。俗解以刺 入二寸。謂是趺蹶之治法。誠如所言。以仲景之文例推之。當曰。此太陽經傷也。刺 云云矣,且按王太仆所注針刺,及針灸大成。除環跳肉濃穴深。刺入經寸之外。余無有至二寸者,若以為治例,則誤人無限矣。足肚之白肉曰 。凡委中、承山、飛揚、等穴,其附於 者,俱以深入為禁可知。

病患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 者,藜蘆甘草湯主之。(方缺)此經絡之氣上虛,而胃中濕熱之火外貫之候也。蓋經絡之氣上虛。故手指及臂俱腫。濕熱之火外貫。故氣機流注而自動也。然必其人身體 跳動。當有流移薄疾之候。方為確切。以大寒善吐之藜蘆為主,而以甘浮之甘草托之,則寒能去火。吐能去濕,且一吐而提其氣以上實外實,則經絡之因虛而腫動,及 者俱愈矣。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屎白散主之。

雞屎白散方 雞屎白。
上一味,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陽氣之柔者養筋。陽虛故筋如紐轉而堅痛。又陽親於上。足下陽氣嘗少。故轉筋之病。臂少而足多也。脈上下行。氣虛不能外鼓。但從寸及尺。伏行往來之謂。氣衰則微。氣削則弦。故上下行之脈體。微而且弦也。腹為腸胃之所托。悍氣之根蒂也。轉筋入腹,則其氣更虛可知。雞于卦為巽,而立東南之位。得生氣向明之用。雞屎通腸胃之氣,而其白尤為陽氣之所化。以之主轉筋之入腹,則通腸胃之精悍。以柔養筋脈之義也。

陰狐疝氣者,偏有大小。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疝詳寒疝下。狐疝者,言其出沒無定,如妖狐之象。即下文大小上下之義。曰陰狐疝者,單指前陰之睪丸而言,所以分別五臟之疝也。腎為水臟。陽氣最貴,而與陰寒相召。陽氣偏有虛實。虛者寒氣貫之而偏大。實者陽氣自治而偏小矣。又陽主提摯。氣虛不能自舉。故臥則上入少腹。起則下墜囊中矣。蜘蛛腹大,為下入少腹之專藥,且性主提攜束縛。以辛溫生氣之桂枝為配,則溫補關元氣海之陽神。以驅客寒。得升舉收煞之功用。以堅弛墜。陰狐疝病寧有不愈者哉。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蟲。

此言病蟲之脈也。蓋謂腹痛之因頗多。若因病蟲而痛,其脈當以何者為分別也。師言沉為在裡。腹中病,其脈當以沉應。又弦為急痛。腹中痛,其脈當以沉而且弦應。今不沉弦而反洪大。洪大者,氣亂之診。故知有蟲。以擾亂其氣而作痛。與風寒積滯之脈不同也。

蛔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甘草粉蜜湯主之。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 粉(一兩) 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瘥即止。

此與下文兩條。俱言病蟲之治例。但下條責在臟寒。臟寒而蛔上膈上。故煩而厥。溫之而蛔下安,則愈。故烏梅丸除溫臟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縮而已。此為飲食相犯而生之蛔。責在蟲多。蟲多則胃系緩而廉泉開。故吐涎。上擾胃脘。胃脘上當心部。故如心痛。蟲動而自疲,則伏為休養。故發作有時。毒藥、蟲所不食,故不止,是非去其蟲不可也。胡粉、(粉系黑鉛所化者,)體重,而性能殺蟲。與甘草、蜂蜜。共煮。蟲為脾胃之土氣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則強重而死。故瘥。臟不寒。故於殺蟲之外。無餘藥也。

蛔厥者,當吐蛔。令病者靜而複自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烏梅丸方烏梅(三百個) 人參(六兩) 當歸(四兩) 桂枝(六兩) 附子(六兩炮) 乾薑(十兩) 細辛(六兩) 川椒(四兩去汗) 黃連(十六兩) 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論文方意。注見傷寒厥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