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宋 不詳

卷二十 鱗體論

鱗體者。謂皮膚之上。如蛇皮鱗甲之狀。故又名蛇體。此由氣血痞澀。不能通潤於皮膚矣。 又生下便有者。此兒在母腹形象未具之時。母曾觀看或曾食吃或服藥餌。有犯鱗甲網罟穢毒之物。兒胎中感而化之,故又謂之胎複垢。謂生下體皮黑垢。若鱗者也。此必難治。

治小兒身上皮膚若蛇皮之鱗。以白僵蠶去絲嘴為末。煎湯適溫暖浴之。一云與蛇蛻同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