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宋 不詳

卷一 醫工論

凡為醫之道。必先正己。然後正物。正己者。謂能明理以盡術也。正物者。謂能用藥以對病也。如此。然後事必濟而功必著矣。若不能正己。則豈能正物,不能正物。則豈能愈疾。今冠於篇首。以勸學人。

凡為醫者。性存溫雅。志必謙恭。動須禮節。舉止和柔。無自妄尊。不可矯飾。廣收方論。博通義理。明運氣。曉陰陽。善診切。精察視。辨真偽。分寒熱。審標本。識輕重。疾小不可言大。事易不可雲難。貧富用心皆一。貴賤使藥無別。苟能如此。於道幾希。反是者。為生靈之巨寇。

凡為醫者。遇有請召。不擇高下。遠近必赴。如到其家。須先問曾請未。會請師即問曾進是何湯藥。已未經下。乃可得知虛實也。如已曾經下。即虛矣。更可消息參詳。則無誤矣。又治小兒之法。必明南北稟受之殊。必察土地寒溫之異。不可一同施治。古人最為慎耳。

稟受論

人稟父母精血化生。故內經有曰:陽施陰化。謂之有子。聖濟經言。方其受授之初。一月血凝。二月胚胎兆。三月陽神為魂。四月陰靈為魄。五月五行分五臟。六月六律定六腑。七月七精開竅。八月八景具全。九月氣足象成。十月百神集備。至日滿而生也。(又云。一月如珠露。二月若桃花。三月形象成。四月男女分。五月腑臟具。六月筋骨全。七月魂生而動左。八月魄長而動右。九月三轉身。十月足而生。此未知其所出。)其始有謂之妊者。以其陽始而陰任之也。有謂之胚者。以其未成為器而猶坯也。有謂之胞者。以其已為正陽而陰包之也。有謂之胎者。以食於母而為口頤也。有謂之娠者。以其有時而動也。有謂之懷者。以其有身而依也。原夫此象者。皆陽始陰任在有形之先。次由五行而後化成也。故曰:陰陽具而五行立矣。且陰之所任者。壬也。一陽壬兆。則人乃肇生。命門主生氣之原。精所藏焉。壬、陽水也。合丁之陰火而生丙。故有命門。然後生心。心主血。神所藏焉。丙之陽火。合辛之陰金而生庚。故有心然後有肺。肺主皮毛。魄所藏焉。庚、陽金也。合乙之陰木而生甲。故有肺然後生肝。肝主筋。魂所藏焉。甲為陽木。合己之陰土而生戊。故有肝然後生脾。脾生肉。意所藏焉。戊為陽土。合癸之陰水而生壬。故有脾然後生腎。腎主骨。志所藏焉。故腎與命門一也。此陰陽五行。夫婦生化。自然之理也。人之賦稟。自受氣至胎化。自成形至生養。亦皆由焉。

初生論

兒才生出母腹中。急當舉之。便以綿絮包裹。抱大人懷溫暖。雖暑月。亦不可遽去綿絮。須漸漸減去之。蓋乍出母腹中。不可令冒寒也。又急以綿裹手指。揩拭兒口眼中及周遭穢血。皆令盡淨。不可令入口眼也。若舉遲。失於包裹。則令兒中寒。若穢血得入口眼。則令兒生病。(其証候方論並在後)

回氣論

兒才生出母腹中。哭聲遲者。急以蔥白細鞭其背。呼父小名。即啼。又兒才生下。氣欲絕。不能啼者。必是難產或冒寒所致。急以綿絮包裹其兒。頓放大人懷中溫暖。若已包裹。須更添之。令極溫暖。且未得斷臍。將胞衣置灰火上燒之。仍捻大紙。卻盛蘸油點著。於臍帶上往來遍燎之。以臍帶連臍。得火氣由臍入腹故也。更以熱醋湯捋洗臍帶。須臾則氣回啼哭。然後如常洗浴斷臍。此法甚良。救者甚多。

洗浴論

兒才生下。須先洗浴。以滌蕩污穢。然後乃可斷臍也。若先斷臍。則浴水入臍而為臍瘡等病。及浴水須入藥預先煎下。以瓶貯頓。臨時炊暖用之。不犯生水即佳。並以後浴之。亦用藥煎湯。今具煎湯用藥下項。用豬膽汁湯浴兒。則不患瘡癬。皮膚滑澤。用金銀虎骨丹砂煎湯。則辟邪惡。去驚。(單用虎骨亦得)用李葉切半升煎湯。則解肌熱。去溫壯。用白芷二兩。苦參三兩。銼碎煎湯。則去諸風。用蒴 蔥白胡麻葉白芷 本蛇床子煎湯。退熱。 用苦參黃連豬膽白芨杉葉柏葉楓葉煎湯。去風。 用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葚 本煎湯。治諸瘡。 用金銀桃奴雄黃丹砂煎湯。則辟邪除驚。 用益母草煎湯。治疥癬諸瘡。

凡煎湯。每用水一斗。入藥煎至七升。去滓。適寒溫用之。冬不可太熱。夏不可令冷。須調停得宜。乃可用之。 兒自生之後。須依時洗浴。以去垢污。又不可數數。若都不洗浴。則皮皴毛落。多生瘡疥。凡洗浴時。于背上則微微少用水。餘處任意。即不可極淋其背。亦不可久坐水中。則引驚作病。切須慎之。如常能依法用之。令兒體滑舒暢。血脈通流。及長少病。無不驗也。

斷臍論

兒生下。須當以時斷臍。若不以時斷臍者,則

令臍汁不干而生寒。為臍風之由。斷臍之法。當隔單衣。以牙咬斷之。將暖氣連呵七遍。若用刀斷之。須用剪刀。先納懷中暖透。然後方用。不得便用冷刀。多致傷臍生病。宜切戒之。其斷臍帶。當令長至足趺。或云當長六寸。若太短則傷臟。令兒腹中不調。若太長則傷肌。令兒皮枯鱗起。才斷臍訖。須用烙臍餅子安臍帶上。燒三壯。炷如麥大。若兒未啼。灸至五七壯。灸了。上用封臍散封裹之。法須捶治帛子令柔軟。用方四寸許。上置新綿濃半寸。及上置藥末。適緊慢以封之。如不備其藥。即用極細熟艾一塊。置於上封之。但不令封帛緊急。急則令兒吐。又須常切照顧。勿令濕著及襁中。亦不可令兒尿濕。恐坐瘡腫及引風也。

烙臍餅子

豆豉 黃蠟(各一分) 麝香(少許)
上以豆豉為細末。入麝研勻。熔蠟和劑。看大小。捻作餅用。

封臍散

雄鼠糞(七枚 兩頭尖者是)乾薑(棗大)甑帶(雞子許三味同燒灰)綿灰(半兩別燒稱)緋帛灰(別燒稱半分)胡粉(三錢炒黃)麝香(少許)
上同研極細末。每用半錢至一錢。敷臍上封之。永不患臍瘡腫。如已因風濕患瘡腫者。看臍帶落與未落。依此用藥便瘥。兒已封裹臍了。一切如法。得數日許。忽然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乃臍燥。還刺其腹故也。當與解之。易去故帛藥物。更換裹之。如無此証。亦于十日許解視。換時須避風冷。若遇冬月。左右置火。于溫暖處換之。至於尋常換衣用粉。亦當如是。若失於照顧。致傷臍患者。具方於後。

治小兒初生。臍未落時。腫痛水出。取故緋絹燒灰。研細末敷之。

治小兒臍中汁出不止。赤腫。以白石脂為細末。炒令微暖敷之。日三四次。

治小兒臍瘡 以甑帶燒灰。研細末。豬膏和敷。或以桑白皮汁敷乳上。吮兒飲。

又方
以東壁上土敷之。治歷年不瘥者。伏龍肝亦得。

又方
以當歸為細末敷之。久不瘥者。用之神效。

治赤腫或膿血清水出者 以馬齒莧葉燒灰。研末敷之。或以露蜂房燒末敷之。

又方
以乾蚵 火 為灰。研末傅之佳。

又方
以黃柏為細末敷之。治久不瘥者。

治小兒臍赤腫 杏仁半兩。豬頰車骨中髓七錢半。先研杏仁極爛。和髓敷之。一方研杏仁如脂。和髓中膏敷。

治小兒因剪臍。傷外風。致臍瘡久不乾。

白礬。 白龍骨。等分。同研為細末敷之。少少用。如無兩味。但得一味亦可。

又方
以綿燒灰。研為細末敷之。新舊皆可。

胡粉散

治小兒臍瘡。濕不瘥。若至百日即危極。

胡粉(一錢 細研) 乾薑(燒灰 一錢 細研) 白石脂(燒存性稱一錢細研)
上同為細末。每用一字。或半錢敷上。

凡小兒患臍瘡未愈。不可乳令大飽。大飽則令兒臍風。

相視壽夭論

兒生下。洗浴斷臍之後。當視其壽命長短。成人不成人。兒生。身不收者死。兒生。魚口者死。兒生。股間無生肉者死。兒生。汗血者死。兒生。頤下破者死。兒生。囊下白或赤者皆死。兒生。陰不起者死。兒生。身如凝血。若無皮者死。兒生。臍小者不壽。兒生。聲絕而複揚急者不壽。兒初生。目自開者不成人。兒初生。頭四破者不成人。兒初生。啼聲散者不成人。兒初生。身軟如無骨者不成人。兒初生。啼聲深者不成人。兒初生。頭毛不周匝不成人。兒初生。汗出不流不成人。兒初生。小便凝如脂膏者不成人。兒初生。常搖手足者不成人。兒初生。枕骨不成。能言而死。兒生。膝骨不成。能倨而死。(一云尻骨)兒初生。掌骨不成。扶伏而死。兒生。踵骨不成。能行而死。兒生。臏骨不成。能立而死。兒初生。陰大而與身色同者成人。兒初生。臍中無血者成人。兒初生。啼聲相連延屬者壽。兒初生。卵下縫通達而黑者壽。兒初生。身體鮮白而長大者壽。

初生服藥論

兒初生。出母腹。揩拭口眼淨。洗浴了。斷臍畢。包訖。且未得與乳。當用好甘草一中指節許。擘碎。以水三蜆殼。煎二蜆殼。以綿纏指。蘸與兒吮之。若吐出惡汁為佳。若服二蜆殼不吐。即無穢物。不須更服也。此法不問兒虛實壯怯。皆須服之。次看形色。若面色紅潤。啼聲響快者。用擘破黃連。以湯浸取濃汁。調朱砂末。抹兒口中。打盡腹中舊糞。方可與乳。又法。以汞粉半錢。旋旋吮兒。良久。臍糞乃下為佳。故聖濟經云。凡兒初生。惡血未納者。拭以綿指。吞而在胸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內者。利以黃連汞粉。皆所以革污穢也。次用好朱砂一大豆許。細研水飛。煉蜜一蜆殼。看稀稠和膏。分三劑。每用一劑。乳汁化。時時滴兒口中。三日內服盡即止。姚和眾云。成煉朱砂。能溫腸胃。壯血氣也。一日只可一豆許。分三次用。勿得過也。次用真牛黃一大豆許。細研。以煉蜜酸棗大。和成膏。每用一大豆許。乳汁化下。時時滴兒口中。姚和眾云。能去驚。辟邪惡之氣。若兒形色不實。怯弱者。不宜服之。如胎熱。或身體色赤黃者。宜多服。此法在三日外也。

中寒論

兒才生。畢遲。或斷臍晚者。令見冒冷。故寒中之也。又先斷臍。後洗浴。則水氣得入之。或洗時水氣所干。亦為中寒之候。其証腹中絞痛。夭矯啼呼。面青黑。尿清白。當以當歸末為粉。著於絮上。灸而熨臍腹。日日頻熨。至啼止臍乾為度。仍不可灸令大熱。恐引驚也。

初生不乳論

初生洗浴斷臍包。革穢污。下臍糞都了。經日不飲乳。及不小便者。此因難產。或包裹舉遲。中寒。或被風邪微干。傷動藏氣所致。有此候者。多為撮口。治不可稍緩。

通關散

治初生兒不飲乳。及不小便。以石銀器中貯奶汁二合。入四破蔥白一寸。煎取一合。注子分灌之。服盡立效。

臍風撮口論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忽然面青。啼聲不出。口撮唇緊。不能哺乳。口青色。吐白沫。四肢逆冷。乃臍風撮口之証也。此由兒初生剪臍。不定傷動。或風濕所乘。其輕則病在皮膚。而為臍瘡不瘥。其重則病入腑臟。而為臍風撮口。亦如大人因破傷而感風。則牙關噤而口撮。不能入食。身硬。四肢厥逆。與此候頗同。故謂之臍風撮口。乃最惡之病也。千金有曰:小兒忽患臍風撮口者。百無一活。皆坐視而斃。良可憫惻。有一法極驗。但世罕有知者。凡遇其患。則看兒齒齦上有小泡子如米狀。急以溫水蘸熟綿子。裹手指。輕輕擦破。即便口開而安。又法。視小兒口中上下齦間。若有白色如豆大許。便以指甲于當中掐之。自外達內。令匝至。微有血出亦不妨。又于白處兩邊盡頭。亦依此掐令內外氣斷。不必直破入指甲矣。恐太甚則傷兒。此二法相類。子母秘錄云。于掐破處以蜈蚣末敷之。大良。及有治方集之後。

治小兒斷臍之後。不慎照管。致風濕所乘。令兒不能乳哺。名曰臍風。宜速療之。不久則為撮口也。

當歸(去鬚半兩洗焙)天漿子(去殼三個微炒)亂髮(一錢燒灰)
上為細末。入麝香一字許。時時敷臍。

又方

黃柏(銼)釜下墨煤 亂髮(燒灰存性)
上各等分。同為細末。用一字或半錢敷之。

金兩黃散

治小兒臍瘡不瘥。因風傳變。欲為撮口。或為發癇者。

川黃連(去鬚一分為末) 胡粉(一錢研) 龍骨(一錢 紅研)
上同為細末。每用少許敷之。時時用。

定命散

治小兒剪臍中風。唇青撮口。吐白沫。四肢冷。

赤足蜈蚣(半條酒炙令乾)川烏頭尖(三個生)麝香(少許)
上為末。入麝研勻。每服半字。煎金銀薄荷湯調灌。

治小兒初生撮口

蛇蛻皮(一分微炒)鉤藤(一分)干蠍梢(一分以上先細末)朱砂(一分別研水飛)麝香(半錢別研)真牛黃(半錢別研)
上同研細。拌勻再研。每服一字。取竹瀝一二點。同乳汁調灌下。一方只蛇蛻朱砂麝香各一分。每用半字。津調塗口中。日五七次。

又方
以鹽豉置臍上灸之。

又方
以夜合花枝濃煎汁。拭口並洗。

又方
于兒口傍。先刺令見血。碎雀瓮(即天漿子)汁塗之。

又方
生搗鼠婦。並雀瓮汁相和。調塗抹口中。漸漸乳。得效。鼠婦乃濕生蟲也。

胎中病論

兒自生下。至一臘前後有病者。多是未生之前。在母胎妊之時。母食毒物。胎有所感。至生下之後。毒氣發而為病。又有母于妊娠之時。失於固養。氣形勿充。疾因之。故聖濟經言。病生於中者。與生俱生也。今敘於後。

梗舌兒才生出母腹。因與揩拭口中惡物。便仔細看兒口中。如有皮膜。似蘆葦管中之膜。裹定兒舌。或連舌根者。此名梗舌。乃胎毒所攻而生。或母于妊娠時。愛食飛禽之物。感而所致。便須急以指甲刺破剝去之。揩拭血淨。用燒白礬灰細末。敷半綠豆許。若不摘去。則梗其舌而不能語。令兒啞也。及日數多。亦不能去也。

氣閉兒初生一二日間。有大小便不通。腹脹滿而欲絕者。此胎毒之氣鬱閉所致也。便急令一婦人。用溫水先漱口了。後吸咂兒前後心。並臍下及手足心。共七處。各五七次。以赤紅色為度。須臾氣散。則自通矣。不即爾。無生意也。有此候。用此法。可謂再生。

鵝口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於舌上生白屑如米。連口兩角。生黃瘡。及舌下有膜。如石榴子大。令兒聲不發者。名曰鵝口。

保命散

治小兒鵝口 白礬(一分燒)馬牙硝(半兩研細)朱砂(一分研細水飛乾)
上同研勻細末。每用一字。取白鵝糞。以水攪取汁調之。先以手指纏亂髮。揩拭兒舌上口角頰中。去垢穢淨。然後用藥敷之令遍。纏發揩時。以井花水沾用。或以綿纏指頭。沾栗汁用。

治小兒鵝口不能乳。以馬牙硝研細。遍摻舌上下兩頰口角內外患處。日三四次。

又方
以桑白皮汁。和胡粉敷之。

又方
以雞 中黃皮燒灰研細。乳和敷之。

又方
以白鵝矢汁灌口中。

又方
以黍米汁敷之。

又方
以全蠍七枚。先用薄荷汁浸過。後用薄荷七葉裹之。文武火炮過。焙令乾。研末。更入黃丹。同研勻細。熟蜜和為膏。敷病處。

垂癰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血氣不斂。兒口中上連喉舌。生物如蘆籜盛水之狀。或作。在懸雍之前。塞其氣路不通。令兒危殆。名曰垂癰。又兒生下即死者。多此病也。人少知之。當急視之。

凡遇是病。便以指甲摘破。或以綿纏長針。留尖如粟米許刺之。令兒氣泄則活。其破。則出青黃血水。便用帛子拭。及用鹽湯蘸帛榐揩令淨。若入喉。即傷兒。慎之慎之。如一刺複作者。再刺。

如聖散

治垂癰。

鉛霜(一分研細)真牛黃(一分研細)太陰玄精石(一分研細)朱砂(一分研細水飛日乾
上粗)
上件再同研勻。入白龍腦細末半錢相和。每用抄一字至半錢。摻兒口中。 重 (重齦童舌)兒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上攻于兒口中。若發於 上作腫。作兩重之狀。名曰重 。 若發於上下齒齦兩傍。腫如壘齦者。名曰重齦。若發於舌上腫起。初更生一小舌者。名曰重舌。腫悶作痛。令兒多啼。不能哺乳而妨礙。

治重 重齦 以蛇蛻皮燒灰。研細末敷之。

又方
治如前。以生蒲黃末敷之。

烏 骨散

治重舌腫悶。妨礙吮乳。

烏 骨(一兩) 乾蜣螂(半兩燒灰) 蒲黃(半兩研) 枯白礬灰(一兩研)
上和研如粉。每用半錢。以雞子黃調塗腫上。咽津不妨。

又方
治如前。以蛇蛻皮為末。乾捻敷舌下患處。不一時便消。不能飲乳者。用之得能飲。或以雞羽蘸淳醋。榐藥掠舌下。

又方
以木蘭皮長一尺。廣四寸。削去粗皮。以醋一升。瀆之取汁。注患處。

又方
以伏龍肝研細末。牛蒡汁調敷。或以衣魚(即蠹魚)塗舌上。

又方
以馬牙硝末塗舌下。日三。

又方
以三家屠肉。切如指大。以摩舌上。

又方
以黃丹豆許。納管中。吹舌下。

又方
以蒲黃敷之。不過三次。瘥。一方。微炒。以紙鋪地上。出火毒。研羅細末。先用溫水蘸帛裹指。輕輕 掠。後和摻藥。

又方
以桑白皮煮濃汁。塗乳上吮兒。

治重舌妨悶欲死 以亂髮燒灰。研細末。以敷舌下。頻頻用。或燒簸箕皮敷上。

又方
治如前。以鹿角炙。適溫熱熨之。或如米粒大。安舌下。

又方
以小豆煮汁。和鹿角灰敷之。日三。或以赤小豆末。醋和敷舌上。

又方
以露蜂房燒灰。研細末。醋和膏敷之。

蓐瘡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因胎毒攻發。身生瘡者。名曰蓐瘡。謂在產草上生瘡也。

治蓐瘡 以黃連為細末。先用生麻油塗盞子內。將黃連末遍摻油上。倒合在銚三腳子上。下用艾葉火熏令極乾。刮聚。再入生油膩粉各少許。和膏敷之。

又方
以澤蘭心細嚼敷之。

又方
以葵根燒灰敷之。

治小兒初生三日。頭面生瘡緣起。身體壯熱。多啼。

升麻 柴胡(去苗) 石膏(各一分) 甘草 當歸(去鬚各半兩)
上為 咀。每服一錢。水半盞。煎至二分。去滓。時時與。量兒大小加之。

治小兒初生。蓐中生熱瘡。以雞子五枚敲破。去白。只取黃。又以亂髮如雞子黃許。二味相和。銚子中煎熬。取汁塗之。更用苦參末敷之。甚奇。劉禹錫云。頃在武陵生子。蓐內便有熱瘡。發於臂腿。蔓延半身。初用他藥無益。狀候至重。晝夜啼號不乳。因閱本草有云:亂髮合雞子黃煎消為水。療小兒驚熱下痢。注云。去痰熱百病。又雞子。本草云。療熱瘡。因用之。立效如神。煎法。雞子黃亂髮初入銚煎時甚乾。少頃發焦。遂有液出。旋取置一瓷碗中。以液盡為度。

口噤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忽口噤。不能乳。腹急多啼。下青黑糞。或口生瘡如米。名曰口噤。此証牙關急而口噤。與撮口相似。然撮口証面色青。啼聲不出。口吐白沫。此口噤証。面色赤而多啼。口不吐白沫。所以異也。此緣兒在母腹中時。為風熱傷胎所致。故聖濟經曰:風熱傷胎。生而口噤也。千金云。赤者為心噤。白者為肺噤。

立聖散

治初生兒口噤不開。不收乳。

乾蜘蛛(一個 去足 口取新竹瀝入蜆殼中浸一宿 炙焦為末)乾蠍梢(七個為末)膩粉(一錢)
上同研勻細末。每服一字。乳汁調,滴兒口中,時時用。

又方
以鹿角粉大豆末等分研細。乳和。塗乳上。令兒吮服。

又方
以生甘草一分細銼。水一盞。煎至六分。去滓放溫。分數次。灌兒口中。令吐出痰涎穢物。後取豬乳汁點兒口中。瘥。亦治撮口。

又方
以真牛黃少許研細。淡竹瀝調一字灌之。次以豬乳滴口中。

又方
以赤足蜈蚣去足。炙黃為末。以豬乳調半錢。分三四次溫灌之。一方用雀瓮不開口者五枚。燒灰研細末。飲調服一字。

又方
以白僵蠶二枚為末。蜜和。敷兒口內。如無。以原蠶蛾二枚。炙黃代之。亦治撮口。

又方
以雀矢白。水和丸麻子大。乳服二丸。雞矢白亦佳。

又方
雞矢白棗大。綿裹。水五合。煮二沸。分服。

治小兒口噤體熱 以青竹茹三兩。醋一升。煎取三分之一。溫分數服。

治小兒口噤。牙關不開。以天南星一個煨熟。急用紙封角。莫令透氣。卻以紙裹。近上尖處。翦一竅子雞頭 大。令熱氣出。於鼻孔中熏之。牙關立開。亦治撮口。

兒自初生以來。身色青白。無血色。好啼哭。晝夜不止。身體仰而 。夜則甚。腹滿不乳。大便青白。晝夜 啼。諸藥不效者。此名 啼。乃兒未生以前。在胎胞中時為風冷傷所致。故聖濟經曰:風冷傷胎。生而 啼。千金有云:小兒有胎寒。則腹痛 啼。時時吐 。或腹中如雞子黃。按之如水聲便沒。沒而複出。不急治。多變為癇。

養臟湯

治小兒胎寒 啼。

當歸(去蘆一兩) 沉香 丁香 白朮 桂心 川芎(各半兩)
上為細末。每服一錢。水一盞。薑二片。煎半盞。去滓。滴兒口中。

治小兒忽患腹痛。夭矯汗出者。亦胎寒也。以梨葉煮濃汁七合。分三四次服。出千金。

又方
以當歸為末。每用一小豆許。乳汁調下。日二夜一。病兒大。添之。

又方
以柏子仁為末。每服一錢半。溫水調下。

礬石丸

治小兒胎寒 啼。發癇。以馬齒礬。火 半日為末。棗肉和 丸黍米大。每服一丸。乳汁送下。量兒大小增損。以瘥為度。有痰亦去。神良。兼治腹脹不嗜食。大便青黃色。

血癖(又名胎積) 兒未生之前。在母腹中。藉母經血以滋養焉。至生下時。須拭去口中惡血。及用藥下盡兒腹中穢血之糞。 方才飼乳。若于生時。揩拭兒口中惡血不淨。吞咽入腹。或腹中舊有穢糞。不曾下之。或下之不盡。因而成癖。故名曰血癖。又名曰胎積。至生下百日內外。兒生頭瘡。眼目赤澀。小便如血。口中氣急。身體紫色。腹脹躁煩。多啼不乳。

胎積丸

治小兒血癖。

白丁香(二十一個) 輕粉(半錢) 滑石(半錢) 乳香(半錢) 巴豆(三十個針串燈上燒焦微存性)
上為末。糊丸黍米大。每一二丸。看虛實大小與服。煎柳心七個。湯放溫送下。連一二服。糞下惡物是效。亦令乳母服和氣藥調養飼兒。若兒服藥後吐不止。大便不通。面黑氣喘者死。

胎赤眼

兒自生下。至開眼以後。眼兩 及瞼眶赤爛。名曰胎赤眼。此因兒生時稍難。留滯時久。或不慎照顧。致惡血入於兒眼。又或生下時。揩拭兒眼邊惡血不盡。亦令入兒眼。漬以生是病。不急治之。則至長不瘥。

二金散

治小兒胎赤眼。

黃連(去鬚一錢) 黃柏(一錢)
上先為粗末。用奶汁同浸一宿。焙乾收之。每用少許。以新綿裹 荊芥湯浸之。放溫。時時頻洗。

胎驚

兒在母腹。未生之前。因有所驚。胎內感之。至生下百日以來。兒心神不寧。睡臥不醒。壯熱躁煩。啼哭無時。上視發搐。面青腰直。撮口縮腮。糞青黃水者。此名胎驚。方論著於驚疾門之中。

胎怯

兒自生下以來。面無精光。肌肉脆薄。大便白水。身無血色。時時哽氣多噦。目黑睛少。羸 多哭。此胎怯也。宜天麻浴湯治之。

胎肥

兒生下肌肉濃。遍身血色紅潤。至盈月以後。漸漸肌瘦。目白睛粉紅色。五心熱。大便難。時時生涎。此胎 肥也。更看父母肥瘦。肥不可生瘦。瘦不可生肥。治亦天麻浴湯。

胎熱

兒生下有血氣。時叫哭。身壯熱。如淡茶色。目赤。大便黃赤。糞稠。急食乳。此胎熱也。治亦宜天麻浴湯。

天麻浴湯

治小兒胎怯胎肥胎熱等諸疾。 天麻(二錢) 蠍尾(去毒為末) 朱砂末 白礬末(各半錢) 麝香(一字) 烏蛇肉(酒浸去皮焙乾為末) 青黛末(各三錢)
上為末勻。每服三錢。水三碗。桃枝葉五七條。煎十數沸。帶熱浴之。勿得浴背。湯須適溫熱用。

治小兒胎熱。或乳母飲食粗惡辛苦。乳汁不起。兒色如淡茶黃色。瘦瘠不為肌膚。四肢痿 繚戾。服之充悅健壯。

芍藥(二兩半) 柴胡(去苗二兩半) 鰲甲 茯苓(去黑皮各一兩半) 人參(去蘆) 大黃(各一兩)甘草 乾薑(各半兩如熱即用枳實)
上為末。煉蜜和丸大豆大。百日至一歲兒服一丸。乳服。日二。量兒大小增減。

諸不治病

胎內十二証

一、雙瞽。二、只眇。三、駢拇。四、六指。五、體殘。六、肢廢。七、獨腎。八、喑啞。九、缺唇。十、社老。十一、攣拳。十二、侏儒。

胎外十二証

一、睛凸。二、近睹。三、鼻 。四、耳反。五、結喉。六、項癭。七、舌短。八、節彈。九、龜胸。十、駝背。十一、膝並。十二、交脛。

六指

兒生下六指者。外科以利刀截一指。外貼生油膏。往往有不見痕跡者。

缺唇

兒生下缺唇。亦能彌縫。然不能掩其痕。十二病中。惟是二種僅有手段。昔人之不能。而後人得之。千載之後。必有治今人不治之病者。